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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專利侵權

發布時間: 2021-02-09 00:17:33

㈠ 請舉例兩個侵犯知識產權的例子。

看法條好了,法條說「應該……」或「不得……」等,這些都算。我給你找了《著作權法》中的2個條文。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專利侵權行為有那兩類專利侵權的四要素是什麼

專利權是專利人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而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那麼專利侵權行為有那兩類?專利侵權的四要素是什麼?專利侵權行為有那兩類?專利侵權行為分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間接侵權行為兩類。直接侵權行為。這是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其表現形式包括:製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間接侵權行為。這是指行為人本身的行為並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為。間接侵權行為通常是為直接侵權行為製造條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行為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專門用於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於實施專利方法的機械設備;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託,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為等。專利侵權的四要素是什麼?1、有被侵犯的對象:即侵犯的必須是受專利法保護的專利產品或方法,對於已經過期,宣告無效或放棄的專利的實施,不構成侵權;2、有法定的侵權行為:如製造、使用、銷售或許諾銷售、進口別人的專利產品,或使用了別人的專利方法,使用、銷售、進口了以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即以贏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如果專門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技術或個人出自愛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製造、使用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的行為,也不屬於侵犯專利權;4、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如果是經專利權人許可或默許的實施行為,則不構成侵權。關於專利侵權行為有那兩類?專利侵權的四要素是什麼?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㈢ 兩個專利的結合問題(急急急。。。)

首先,鉛筆和橡皮看上去像組合發明,但是它們各自仍舊完成各自的功內能,二者的結構沒有容產生新的功能,所以鉛筆和橡皮無論怎樣連接也是沒有創造性的,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他的產品可以跟A、B、C、D、相結合,你的發明點是在和E結合,這是要看你的E和它的ABCD的區別大不大,現有技術中有沒有這樣的啟示,如果ABCD和E功能相似,結構相同,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很容易地從ABCD中想到E,那就沒有創造性,如果ABCD與E根本就沒有可比性,即二者沒有任何聯系,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無論如何在ABCD的教導下也想不到他可以和E相結合,那麼就有創造性。你說的「侵權」用詞太大了,如果你只是申請專利,那麼可能在實審過程中就把你PASS掉,你不可能獲得專利權。侵權是指你沒有經過專利權人的同意,利用他的方法生產它的產品,然後獲得經濟利益。
你的專利申請之後,結果只有兩個,授權或駁回。授權的話,說明你們保護的產品是不同的,你和他之間沒有利益沖突,你賣你的產品他賣它的產品。如果駁回,說明你的發明沒有創造性,你發明的產品沒有被認可,那麼經濟效益應該不大。

㈣ 專利侵權判定原則,如果專利中包含兩個組成部分,那麼有人只生產其中一個部分,構成侵權嗎

不構成直接侵權,但有可能構成間接侵權。
例如你說的情況,如果有人只生產專其中一個部分,另外一個人只屬生產另外一個部分,然後第三個人將這兩部分放在一起,則第三人就構成了直接侵權,前兩個人構成了間接侵權。間接侵權是在直接侵權發生的前提下才存在的。如果沒有第三個將兩者放在一起構成直接侵權,則前兩個人也談不上間接侵權。
這里要注意的一點是,構成間接侵權,要有「故意誘導、慫恿、教唆」的成份在裡面。我舉個例子喔,比如專利中包含兩個組成部分,一個是我們常用的電燈泡吧,還有一個是一個新的東西,如果有人生產電燈泡,另外有人生產那個新的東西,第三個人把電燈泡和那個新的東西組成了專利產品。則第三人直接侵權了,但這種情況下生產電燈泡的人其實並不構成間接侵權。為什麼呢?因為雖然電燈泡是專利的一個組成部分,但生產這個常見的電燈泡並沒有「故意誘導、慫恿、教唆別人去實施專利」的成份在裡面。

㈤ 專利侵權的類型有哪兩種

1、假冒專利假冒他人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列行為屬於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1)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㈥ 2個人都申請了外觀專利,怎麼算侵權呢

外觀設計的復侵權判定:制
一、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向專利局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准,包括主視圖、俯視圖、側視圖等。
二、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結束我們的侵權判定步驟,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
三、將外觀設計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對比
即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經過對比,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
(一)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完全相同,就認定前者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
(二)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在要部上與專利外觀設計基本相同,整體上屬於近似,將可能根據等同原則,也認定專利侵權成立;
(三)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在整體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不成立。

㈦ 專利實施侵犯兩個現有專利權怎麼辦

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版文件,這種文件記載權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㈧ 兩個產品外觀一致,分別獲得不同種類的外觀專利,是否侵權

在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採用與授權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觀設計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被訴侵權設計落入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具體如下:

(1)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認定產品種類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確定產品的用途,可以參考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產品的功能以及產品銷售、實際使用的情況等因素。

(2) 人民法院應當以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其中,人民法院在認定一般消費者對於外觀設計所具有的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時,一般應當考慮被訴侵權行為發生時授權外觀設計所屬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的設計空間。

人民法院在認定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相近時,應當根據授權外觀設計、被訴侵權設計的設計特徵,以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進行綜合判斷;對於主要由技術功能決定的設計特徵以及對整體視覺效果不產生影響的產品的材料、內部結構等特徵,應當不予考慮。

下列情形,通常對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更具有影響:

(1)產品正常使用時容易被直接觀察到的部位相對於其他部位;

(2)授權外觀設計區別於現有設計的設計特徵相對於授權外觀設計的其他設計特徵。

(3)對於成套產品的外觀設計專利,被訴侵權設計與其一項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被訴侵權設計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4)對於組裝關系唯一的組件產品的外觀設計專利,被訴侵權設計與其組合狀態下的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被訴侵權設計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5)對於變化狀態產品的外觀設計專利,被訴侵權設計與變化狀態圖所示各種使用狀態下的外觀設計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被訴侵權設計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被訴侵權設計缺少其一種使用狀態下的外觀設計或者與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被訴侵權設計未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8)兩個專利侵權擴展閱讀:

專利侵權行為分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間接侵權行為兩類。

直接侵權行為:這是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其表現形式包括:製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間接侵權行為:這是指行為人本身的行為並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為。間接侵權行為通常是為直接侵權行為製造條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行為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專門用於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於實施專利方法的機械設備;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託,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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