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的保護范圍
商標專用權保護范圍的確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確認①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②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③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④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行政保護措施①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權行為: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收繳並銷毀侵權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②採取前4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商標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毀侵權物品。
③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5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民事保護措施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及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刑事保護措施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刑法規定應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②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商標權的權利范圍和權利保護范圍有什麼不同
樓主,你好
注冊商標專用權范圍,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所注冊的商標所享有的使用權的范圍。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范圍,是指商標注冊人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請求司法機關或行政執法機關制止他人一定形式的商標使用行為,以保護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范圍。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范圍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它表明商標注冊人有權在自己已經注冊核定的商品上獨佔地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在超出這個范圍之外的商標和商品上,就無權以注冊商標的形式使用。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則超出了這個范圍,不僅包括了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與自己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同時還包括了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與自己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有權禁止他人在自己核定的商品相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自己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有權禁止他人以法律規定的其他形式侵害自己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要大於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范圍」,而且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商品表現形式、商品交易方式的不斷增多和商品流通領域的不斷擴大,商標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有不斷擴大的趨勢。
Ⅲ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有哪些
一、注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如果人實際使用的商品與核內定使用的容商品不一致,不僅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商標專用權,而且也有可能帶來三種後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圍使用 注冊商標,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二是因連續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圍(與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的除 外)使用注冊商標,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准注冊的商標為限。
如果商標注冊人實際使用的商標與核准注冊的商標不一致,不僅自身的商標專用權得不到有效保護,而且還有可能帶來四種後果:一是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 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違法行為;二是在自行改變的商標與核准注冊的商標有明顯區別,同時又標明注冊標記的情況下,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三是若 改變後的商標同他人的注冊商標近似,會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四是因連續三年不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Ⅳ 商標注冊保護的范圍
我國商標注冊採用國際通用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共包括45類,其中商品版34類,服務項目11類,共權包含一萬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 使用分類表中規范的商品及服務名稱,有助於加快商標的注冊進程,確保申請人及時獲得商標專用權。 那麼多的分類 難免對於不懂的人是道難題 所以建議你 網路搜索點擊第一個進去 專業的商標顧問為你免費查詢 而且告訴你具體該注冊哪一類
Ⅳ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怎樣確定
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這里"核准注冊商標"是指經商標局注冊在案的組成商標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商標局核准在案的具體商品。值得注意的是,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Ⅵ 商標的受保護范圍是什麼
(一)注冊的保護以核准注冊的商標為限。
如果人實際使用的商標與核准注冊的商標不一致,不僅自身的商標專用權得不到有效保護,而且還有可能帶來四種後果:一是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 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違法行為;二是在自行改變的商標與核准注冊的商標有明顯區別,同時又標明注冊標記的情況下,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三是若 改變後的商標同他人的注冊商標近似,會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四是因連續三年不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如果商標注冊人實際使用的商品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僅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商標專用權,而且也有可能帶來三種後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圍使用 注冊商標,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二是因連續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圍(與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的除 外)使用注冊商標,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商標保護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一)企業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僅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變均不受法律保護。
(二)企業應密切關注《中國商標網》等權威信息發布,對涉嫌與本企業的在先權利相沖突的他人申請注冊或已經注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商標異議或爭議申請。
(三)企業應充分利用銷售網點作為商標維權陣地,主動培訓相關銷售人員,通過銷售人員加強周邊市場巡查,及時發現侵權線索,提高維權效果。
(四)企業發現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時,應及時制定並採取應對措施,搜集並以公證方式固定下列證據:1、侵權商品及商標標識;2、銷售合同及憑證;3、生產、銷售、貯運場所照片;4、其他有關證據。
(五)對經初步核實涉嫌侵權的案件,應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採取與侵權方協商解決、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公安部門報案等方式處理。
(六)企業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應向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並提交下列資料:
1、投訴書:包括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投訴日期等;
2、主體資格證明:包括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明,商標權屬證明等;
3、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的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照片等。
委託投訴的,需提交有效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等資料。
(七)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向海關總署申請商標知識產權備案,加強進出口環節的商標保護。
(八)企業可通過申請認定馳名商標,擴大商標保護范圍,提升商標保護強度。
馳名商標的認定有行政、司法兩種途徑。有權認定馳名商標的行政機關是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包括商標局在商標管理案件和商標異議案件中認 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商標異議復審和商標爭議案件中認定。有權認定馳名商標的司法機關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直轄市轄 區內的中級人民法院和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的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九)企業應實施風險控制,根據企業特點建立商標專用權預警機制,制定應對商標專用權糾紛方案。
(十)企業可依託律師事務所、商標代理機構等中介組織或相關行業協會的法律優勢,整合資源,增強保護實效。
Ⅶ 商標權保護的范圍是什麼,侵犯商標權的方式有哪些
商標侵權(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承擔賠償的責任行為是要承擔賠償的責任的,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