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現專利
㈠ 如何針對一個新發現的化學葯物申請專利
1、化學葯品專利
一般是化合物、化學組合物、混合物、復合物等專利,也包括葯物劑型專利,葯物結構通常可以通過結構式、分子式、圖譜等准確界定,在我國也稱為西葯專利。
2、化學葯品專利的種類
化學葯品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也可分為產品、方法、用途專利。
3、化學葯品申請專利的步驟
簽訂保密協議——簽訂服務合同——申請人提供化學葯品產品技術資料(可以是產品說明書、質量標准、結構確證試驗資料、試食資料、穩定性研究資料、制備工藝資料)——代理人撰寫專利申請資料——初稿交申請人復核——遞交專利局
㈡ 十萬火急!!! 數學定理上的新發現,屬於專利還是發明,或者其他請詳細解答!!!(回答後再獎勵)
請問,您的電腦進制是二進制還是八進制還是十六進制的,二進制的話,您計算錯了額,1+1=10應該
㈢ 新發現,申請專利,什麼情況下可以秒轉黃金
你好,朋友,多想不停的想,在夢里就可以實現了!
㈣ 發現可否申請專利
發現是不能夠申請專利的
《專利法》第25條明確規定了幾種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內形,其中就容包括「科學發現」: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科學發現,是指對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物質、現象、變化過程及其特性和規律的揭示。科學理論是對自然界認識的總結,是更為廣義的發現。這些被認識的物質、現象、過程、特性和規律不同於改造客觀世界的技術方案,不是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此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㈤ 萬分火急!!! 數學定理上的新發現,屬於專利還是發明,或者其他請詳細解答!!!(回答後再獎勵)
這個屬於科學發現或者人類智力的活動方法,不是專利保護的客體。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不授予專利權。
㈥ 所有發明發現都能申請專利嗎
專利法第二條來規定,本法所稱的發自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因此,不屬於發明、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發明發現不能申請專利.而專利法第五條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還包括:科學發現;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其中對動物和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
㈦ 新發現的材料能否做發明專利
不能,發明是指對來產品、方法自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新發現的材料僅僅是發現不能申請發明專利的。
哪些客體沒辦法申請專利?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㈧ 學術發現能否申請專利
學術發現是不能夠申請專利的。
《專利法》第25條明確規定了幾種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其中就包括「科學發現」: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科學發現,是指對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物質、現象、變化過程及其特性和規律的揭示。科學理論是對自然界認識的總結,是更為廣義的發現。這些被認識的物質、現象、過程、特性和規律不同於改造客觀世界的技術方案,不是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此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例如,發現鹵化銀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這種發現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是根據這種發現製造出的感光膠片以及此感光膠片的製造方法則可以被授予專利權。
因此,如果可以利用新發現的理論和規律製造出可解決技術問題的新產品,或發明了產品或物質的新用途,可以將該產品或用途進行專利申請。
否則,只能通過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來進行成果轉化了。
㈨ 如何判定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侵權
如何判定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侵權?(三)等同侵權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侵權需要一定的判斷標准,如果未能符合判斷標准則不能認定為侵權。那麼如何判定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侵權?主要有哪些方法?如何判定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侵權(一)技術特徵的比對方法1、判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審查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並以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所對應的全部技術特徵逐一進行比較。2、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包含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相同或者等同的技術特徵的,應當認定其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徵,或者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技術特徵不相同也不等同的,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3、進行侵權判定,不應以專利產品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直接進行比對,但專利產品可以用以幫助理解有關技術特徵與技術方案。4、權利人、被訴侵權人均有專利權時,一般不能將雙方專利產品或者雙方專利的權利要求進行比對。5、對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進行專利侵權判定比對,一般不考慮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與專利技術是否為相同技術領域。(二)相同侵權6、相同侵權,即文字含義上的侵權,是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包含了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相同的對應技術特徵。7、當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技術特徵採用上位概念特徵,而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相應技術特徵採用的是相應的下位概念特徵時,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8、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在包含了權利要求中的全部技術特徵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的,仍然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但是,如果權利要求中的文字表述已將增加的新的技術特徵排除在外,則不應當認為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該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9、對於組合物的封閉式權利要求,被訴侵權技術方案在包含權利要求中的全部技術特徵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的,則不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但是,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新增加的技術特徵對組合物的性質和技術效果未產生實質性影響或該特徵屬於不可避免的常規數量雜質的情況除外。10、對於包含功能性特徵的權利要求,如果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不但實現了與該特徵相同的功能,而且實現該功能的結構、步驟與專利說明書中記載的具體實施方式所確定的結構、步驟相同的,則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11、在後獲得專利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對在先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改進,在後專利的某項權利要求記載了在先專利某項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又增加了另外的技術特徵的,在後專利屬於從屬專利。實施從屬專利落入在先專利的保護范圍。下列情形屬於從屬專利:(1)在後產品專利權利要求在包含了在先產品專利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徵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2)在原有產品專利權利要求的基礎上,發現了原來未曾發現的新的用途;(3)在原有方法專利權利要求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
㈩ 我有個新發現,想申請個專利,誰能教我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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