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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第二含義

發布時間: 2021-01-26 10:07:48

『壹』 申請注冊一個商標的費用是多少,注冊需要哪些條件

商標注冊的費用包括官方費用和代理費用。
1件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人民幣300元,可以專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屬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企業可以自行到商標局注冊大廳,也可以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申請事宜。但是建議企業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進行商標申請,因為商標代理機構每年處理商標代理案件很多,會對企業試圖申請的商標圖案進行檢索,以確定試圖申請商標的圖案是否存在在先已經申請的商標。

如果確定委託商標代理機構申請的,還需要向代理機構繳納一定的代理費,代理機構收取的代理費,一件商標一次申請費用為人民幣1500元至2000元不等。

『貳』 國商商標事務所:如何判斷地名商標是否具有第二含義

不是的,自欺欺人而已。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內「專利」一詞容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叄』 國商商標事務所:如何判斷地名商標是否具有第二含義

注冊商標之前,可以查詢一下自己的商標名。
商標命名注意

禁用條款
1、商標法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
圖片標志
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 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 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 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 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肆』 對第二含義商標允許注冊的意義是什麼

允許有第二含義商標注冊的意義:1.最大程度的維護市場經濟的合理運行。有很多商標回,比如含縣級以上地名、產答品通用名稱等,是屬於禁止注冊之列的,但是又不能排除有部分商標經長期使用(甚至早於我國商標法訂立之時),或者大量宣傳,使得消費者能直接聯想起生產者的產品,而不會產生混淆。這一類商標如果都禁止注冊,不能給予生產者必要法律保護,必定造成市場經濟的混亂,默認侵權者的行為,打擊生產者的積極性。而規定如商標有第二含義,即使是含縣級以上地名、產品通用名稱等商標均可以注冊,就是體現了「法亦有情」,法是人定的,法應為人服務的精神。2.體現了法律的嚴謹性和細致性。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把所有的情況都羅列進去,因為社會是不斷進步的,情況也是不斷變化的,只有與時俱進而又人性化的法律條文,才能體現法律嚴謹性和細致性,使得不法分子沒有縫隙可鑽。 以上純粹個人見解。 PS:樓主提出的問題很好,比較新穎專業,對回答也很較真,這種精神值得學習,

『伍』 商標的不同類代表的是什麼意思

商標分類共45類,就是分化工製品、化纖製品、塑料製品、木製品、鐵製品等,還有賓館、旅店、旅遊、運輸、入托服務,呵呵。。。。太多了:
第一類:
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森林的化學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樹脂,未加工塑料物質,肥料,滅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屬焊接用制劑,保存食品用化學品,鞣料,工業粘合劑
0101 工業氣體, 單質
0102 用於工業、科學、農業、園藝、森林的工業化工原料
0103 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學品
0104 用於工業、科學的化學品、化學制劑, 不屬於其他類別的產品用的化學製品
0105 用於農業、園藝、森林的化學品, 化學制劑
0106 化學試劑
0107 攝影用化學用品及材料
0108 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樹脂, 未加工塑料物質(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樹脂)
0109 肥料
0110 滅火用合成物
0111 淬火用化學制
0112 焊接用化學制劑
0113 食品用化學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鹽)
0114 鞣料及皮革用化學品
0115 工業用粘合劑和膠(不包括紙用粘合劑)
0116 紙漿
0117 能源
第二類
顏料,清漆,漆,防銹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媒染劑,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畫家、裝飾家、印刷商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
0201 染料, 媒染劑(不包括食用)
0202 顏料(不包括食用、絕緣用), 畫家、裝飾家、印刷商
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
0203 食品著色劑
0204 油墨
0205 塗料, 油漆及附料(不包括絕緣漆), 陶瓷釉
0206 防銹劑, 木材防腐劑
0207 未加工的天然樹脂
第三類
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 擦亮、去漬及研磨用制劑,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妝品,洗發水,牙膏
0301 肥皂, 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潔物品, 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
0302 清潔、去漬用制劑
0303 拋光、擦亮制劑
0304 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劑
0305 香料, 香精油
0306 化妝品(不包括動物用化妝品)
0307 牙膏, 洗牙用制劑
0308 熏料
0309 動物用洗滌劑, 化妝品
第四類
工業用油及油脂,潤滑劑,吸收、噴灑和粘結灰塵用品,燃料(包括馬達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蠟燭和燈芯
0401 工業用油及油脂, 潤滑油, 潤滑劑(不包括燃料用油)
0402 液體、氣體燃料和照明燃料
0403 固體燃料
0404 工業用蠟
0405 照明用蠟燭和燈芯
0406 吸收、噴灑和粘結灰塵用品
第五類
醫用和獸醫用制劑,醫用衛生制劑,醫用營養品,嬰兒食品,膏葯,綳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劑,消滅有害動物制劑,殺真菌劑,除莠劑
0501 葯品, 消毒劑, 中葯葯材, 葯酒
0502 醫用營養品, 嬰兒食品
0503 凈化制劑
0504 獸葯
0505 殺蟲劑, 除莠劑, 農葯
0506 衛生用品, 綳敷材料, 醫用保健袋
0507 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
第六類
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築材料,可移動建築物,鐵軌用金屬材料,非電氣用纜索和金屬線,小五金具,金屬管,保險箱,不屬別類的普通金屬製品,礦砂
0601 普通金屬及其合金、板、各種型材(不包括焊接及鐵路用金屬材料)
0602 普通金屬管及其配件
0603 金屬建築材料, 可移動金屬建築物(不包括建築小五金)
0604 鐵路用金屬材料
0605 非電氣用纜索和金屬線、網、帶
0606 電線電纜架空輸電線路用附件(非電氣零部件)
0607 釘及標准緊固件
0608 傢具及門窗的金屬附件
0609 日用五金器具
0610 非電子鎖
0611 保險箱櫃, 金屬櫃
0612 金屬器具, 金屬硬體(非機器零件)
0613 金屬容器
0614 金屬標牌
0615 動物用金屬製品
0616 焊接用金屬材料(不包括塑料焊絲)
0617 錨, 停船用金屬浮動船塢, 金屬下錨樁
0618 手銬, 醫院用的金屬身份證明手鐲
0619 (測氣象或風力的)金屬漿葉, 金屬風標
0620 金屬植物保護器
0621 捕野獸陷阱
0622 普通金屬藝術品, 青銅(藝術品)
0623 礦石, 礦砂
0624 金屬棺(埋葬用), 金屬棺材扣件, 棺材用金屬器材
第七類
機器和機床,馬達和發動機(陸地車輛用的除外),機器傳動用聯軸節和傳動機件(陸地車輛用的除外),非手動農業工具,孵化器
0701 農業用機械及部件(不包括小農具)
0702 漁牧業用機械及器具
0703 伐木、鋸木、木材加工及火柴生產用機械及器具
0704 造紙及加工紙製品工業用機械及器具
0705 印刷工業用機械及器具
0706 纖維加工及紡織、針織工業用機械及部件
0707 印染工業用機械
0708 制茶工業用機械
0709 食品業用機械及部件
0710 釀造、飲料工業用機械
0711 煙草工業用機械
0712 皮革工業用機械
0713 縫紉、製鞋工業用機械
0714 自行車工業用設備
0715 陶瓷、磚、瓦製造機械
0716 雕刻機, 校準機
0717 制電池機械
0718 日用雜品加工機械
0719 制搪瓷機械
0720 制燈泡機械
0721 包裝機械(不包括成套設備專用包裝機械)
0722 民用煤加工機械
0723 廚房家用器具(不包括烹調、電氣加熱設備及廚房手工具)
0724 洗衣機
0725 制葯工業用機械及部件
0726 橡膠、塑料工業機械
0727 玻璃工業用機械
0728 化肥設備
0729 其他化學工業用機械
0730 地質勘探、采礦、選礦用機械
0731 冶煉工業用設備
0732 石油開采、精煉工業用設備
0733 建築、鐵道、土木工程用機械
0734 起重運輸機械
0735 鍛壓設備
0736 鑄造機械
0737 蒸氣動力設備
0738 內燃動力設備
0739 風力、水力動力設備
0740 辦公用制針釘機械
0741 制鈕扣拉鏈機械
0742 金屬切削機床, 切削工具和其他金屬加工機械
0743 非手工操作的手工具
0744 靜電、電子工業用設備
0745 光學工業用設備
0746 氣體分離設備
0747 噴漆機具
0748 馬達(包括發電機, 電動機, 船用馬達, 不包括車輛用的馬達)及各類馬達零部件
0749 泵, 氣體壓縮機, 風機, 閥, 液壓元件, 氣動元件
0750 機器傳動用聯軸節, 傳動帶及其他機器零部件
0751 焊接機械
0752 清潔、廢物處理機械
0753 單一商品
第八類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0801 手動研磨器具
0802 小農具(不包括農業、園藝用刀剪)
0803 林業、園藝用手工具
0804 畜牧業用手工具
0805 漁業用手工具
0806 理發工具, 修指甲刀
0807 非動力手工具(不包括刀、剪)
0808 非動力手工器具
0809 專業用手工具
0810 刀剪(不包括機械刀片,文具刀)
0811 除火器外的隨身武器
0812 餐具刀、叉、匙
第九類
科學、航海、測地、攝影、電影、光學、衡具、量具、信號、檢驗(監督)、救護(營救)和教學用具及儀器,處理、開關、傳送、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儀器和器具,錄制、通訊、重放聲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數據載體,錄音盤,自動售貨器和投幣啟動裝置和投幣啟動裝置的機械結構,現金收入記錄機,計算機和數據處理裝置,滅火器械
0901 電子計算機及其外部設備
0902 記錄、自動售貨機和其他記數檢測器
0903 其他辦公用機械(不包括打字機,譽寫機,油印機)
0904 衡器
0905 量具
0906 信號器具
0907 通訊導航設備
0908 音像設備
0909 攝影、電影用具及儀器
0910 測量儀器儀表, 實驗室用器具, 電測量儀器, 科學儀器
0911 光學儀器
0912 電源材料
0913 電器用晶體及碳素材料, 電子、電氣通用元件
0914 電器成套設備及控制裝置
0915 電鍍、電解設備
0916 滅火器具
0917 電弧切割、焊接設備及器具
0918 工業用X光機械設備
0919 安全救護器具
0920 警報裝置, 電鈴
0921 眼鏡及附件
0922 電池, 充電器
0923 電影片, 已曝光材料
0924 不屬別類家用電器及物品
第十類
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用儀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矯形用品,縫合用材料
1001 外科、醫療和獸醫用儀器、器械、設備(不包括電子、核子、電療、醫療用X光設備、器械及儀器)
1002 牙科設備及器具
1003 醫療用電子、核子、電療和X光設備
1004 醫療用輔助器具, 設備和用品
1005 奶嘴, 奶瓶
1006 避孕用品
1007 假肢, 假發和假器官
1008 矯形用品
1009 縫合用材料
第十一類
照明、加溫、蒸汽、烹調、冷藏、乾燥、通風、供水以及衛生設備裝置
1101 照明用設備、器具(不包括汽燈,油燈)
1102 噴焊燈
1103 汽燈, 油燈
1104 烹調及民用電氣加熱設備(不包括廚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機器)
1105 製冷、冷藏設備(不包括冷藏車)
1106 乾燥、通風、空調設備(包括冷暖房設備)
1107 加溫、蒸汽設備(包括工業用爐, 鍋爐, 不包括機車鍋爐, 鍋駝機鍋爐, 蒸汽機鍋爐)
1108 水暖管件
1109 衛生設備(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 消毒和凈化設備
1111 小型取暖器
1112 廚房用打火器具
1113 核能反應設備
第十二類
車輛,陸、空、海用運載器
1201 火車及其零部件
1202 汽車, 電車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輪胎)
1203 摩托車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輪胎)
1204 自行車, 三輪車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輪胎)
1205 纜車, 架空運輸設備
1206 輪椅, 手推車, 兒童車
1207 畜力車輛
1208 輪胎及輪胎修理工具
1209 空用運載器(不包括飛機輪胎)
1210 水用運載器
第十三類
火器,軍火及子彈,爆炸物,煙火
1301 火器, 軍火及子彈
1302 爆炸物
1303 煙火, 爆竹
第十四類
貴重金屬及其合金以及不屬別類的貴重金屬製品或鍍有貴重金屬的物品,珠寶,首飾,寶石,鍾表和計時儀器
1401 貴重金屬及其合金
1402 貴重金屬製品或鍍有貴重金屬的物品(不包括首飾, 飾品, 紀念品)
1403 珠寶, 首飾, 寶石及貴重金屬制紀念品
1404 鍾, 表, 計時器及其零部件
第十五類:
樂器
1501 樂器
1502 樂器輔助用品及配件
第十六類
不屬別類的紙、紙板及其製品,印刷品,裝訂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劑,美術用品,畫筆,打字機和辦公用品(傢俱除外),教育或教學用品(儀器除外),包裝用塑料物品(不屬別類的),印刷鉛字,印版
1601 工業用紙
1602 技術用紙(不包括絕緣紙)
1603 生活用紙
1604 紙板
1605 辦公、日用紙製品
1606 印刷出版物
1607 照片, 圖片, 圖畫
1608 紙牌, 撲克牌
1609 紙及不屬別類的塑料包裝物品
1610 辦公裝訂, 切削用具
1611 辦公文具(不包括筆, 墨, 印, 膠水)
1612 墨, 硯
1613 印章, 印油
1614 筆
1615 辦公或家庭用膠帶或粘合劑
1616 辦公室用繪圖儀器, 繪畫儀器
1617 繪畫用具(不包括繪圖儀器, 筆)
1618 打字機, 謄寫機, 油印機及其附件(包括印刷鉛字, 印版)
1619 教學用具(不包括教學實驗用儀器)
1620 室內模型物(不包括教學用模型標本)
1621 宗教用品
第十七類
不屬別類的橡膠、古塔膠、樹膠、石棉、雲母以及這些原材料的製品,生產用半成品塑料製品,包裝、填充和絕緣用材料,非金屬軟管
1701 不屬別類的橡膠, 古塔膠, 樹膠
1702 非金屬密封減震製品
1703 橡膠, 樹脂, 纖維半成品
1704 軟管
1705 保溫、隔熱、隔音材料
1706 絕緣用材料及其製品
1707 包裝, 填充用材料(包括橡膠, 塑料製品)
1708 其他
第十八類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屬別類的皮革及人造皮革製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傘、陽傘及手杖,鞭和馬具
1801 皮革和人造皮革
1802 不屬別類的皮革、人造皮革製品, 箱子及旅行袋, 日用革製品
1803 裘皮
1804 雨傘及其部件
1805 手杖
1806 動物皮革用具
1807 腸衣
第十九類
非金屬的建築材料,建築用非金屬剛性管,瀝表,柏油,可移動非金屬建築物,非金屬碑
1901 半成品木材
1902 土, 沙, 石, 石料, 灰泥, 爐渣等建築用料
1903 石膏
1904 水泥
1905 水泥預制構件
1906 建築磚瓦
1907 建築用耐火材料及製品
1908 柏油, 瀝青及製品
1909 非金屬建築材料及構件(不包括水泥預制構件)
1910 非金屬建築物
1911 建築用玻璃及玻璃材料
1912 建築用塗料
1913 建築用粘合料
1914 非金屬雕塑品
1915 棺槨墓碑
第二十類
傢具,玻璃鏡子,鏡框,不屬別類的木、軟木、葦、藤、柳條、角、骨、象牙、鯨骨、貝殼、琥珀、珍珠母、海泡石製品,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製品
2001 傢具
2002 非金屬容器及附件
2003 非金屬的工業、建築配件
2004 鏡子及部件
2005 不屬別類的竹、藤、棕、草製品
2006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屬別類的工藝品
2007 非金屬牌照
2008 食品用塑料製品
2009 禽、畜等動物用製品
2010 醫院用身份證明手鐲
2011 非金屬棺材及附件
2012 非金屬傢具附件
2013 墊, 枕, 睡袋
2014 非金屬的門、窗附件及緊固件
第二十一類
家庭或廚房用具及容器(非貴重金屬所制,也非鍍有貴重金屬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畫筆除外),制刷材料,清掃用具,鋼絲絨,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築用玻璃除外),不屬別類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2101非貴重金屬廚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屬別類的餐具)
2102 不屬別類的玻璃器皿
2103 瓷器, 陶器(茶具, 酒具除外)
2104 玻璃、瓷、陶的工藝品
2105 非貴重金屬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飲水用具
2106 家庭日用及衛生器具
2107 梳子, 刷子, 制刷材料(不包括牙刷)
2108 刷牙用具
2109 牙簽
2110 化妝用具
2111 隔熱用具
2112 家用擦洗用具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築用玻璃)
2114 不屬別類的禽畜器具
2115 家用滅蟲、滅鼠用具
第二十二類
纜,繩,網,遮篷,帳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屬別類的),襯墊及填充料(像膠或塑料除外),紡織用纖維原料
2201 纜, 繩, 線, 帶
2202 網, 遮篷, 帳篷, 防水帆布, 帆
2203 袋子, 裝卸、包裝用物品
2204 襯墊, 填充料, 密封物品(不包括像膠、塑料製品)
2205 纖維原料
第二十三類
紡織用紗、線
2301 紡織用紗、絲
2302 線
2303 毛線
第二十四類
不屬別類的布料及紡織品,床單和桌布
2401 紡織品, 布料
2402 特殊用織物
2403 紡織品壁掛
2404 氈及氈製品
2405 毛巾, 毛巾被, 浴巾, 枕巾, 手帕
2406 床上用品
2407 室內遮蓋物
2408 洗滌用手套
2409 特殊用布
2410 旗
2411 壽衣
第二十五類:
服裝,鞋,帽
2501 衣物
2502 嬰兒紡織用品
2503 特種運動服裝
2504 不透水服裝
2505 戲裝
2506 特殊用鞋
2507 鞋
2508 帽
2509 襪
2510 手套(不包括特種手套)
2511 領帶,圍巾,披巾,面紗
2512 腰帶,服裝帶
2513 單一商品
第二十六類
花邊及刺綉,飾帶及編帶,鈕扣,領鉤扣,飾針及縫針,假花
2601 花邊, 飾品及編帶
2602 不屬別類的服飾品, 飾針
2603 鈕扣, 領鉤扣, 拉鏈
2604 假發, 假胡須
2605 縫紉用具(線除外)
2606 假花
2607 硬托襯骨
2608 修補紡織品用熱粘膠片
2609 亞麻布標記用品
2610 茶壺保暖套
第二十七類
地毯,地席,席類,油氈及其他鋪地板用品,非紡織品牆帷
2701 地毯
2702 席類
2703 墊及其他鋪地板用品
2704 非紡織牆帷
第二十八類
娛樂品,玩具,不屬別類的體育及運動用品,聖誕樹用裝飾品
2801 娛樂器械, 娛樂物品
2802 玩具
2803 棋, 牌及輔助器材
2804 球類及器材
2805 健身器材
2806 射箭運動器材
2807 體操、舉重、田徑、冰雪及屬於本類的其它運動器材
2808 游泳池及跑道
2809 運動防護器具及冰鞋
2810 聖誕樹用的裝飾品
2811 釣具
2812 單一商品
第二十九類:
肉,魚,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漬、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凍,果醬,蜜餞,蛋, 奶及乳製品,食用油和油脂
2901 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
2902 非活水產品
2903 罐頭食品(軟包裝食品不包括在內,隨原料製成品歸類)
2904 腌漬、干制水果及製品
2905 腌制、干制蔬菜
2906 蛋品
2907 奶及乳製品
2908 食用油脂
2909 色拉
2910 食用果膠
2911 加工過的堅果
2912 菌類干製品
2913 食物蛋白,豆腐製品
第三十類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澱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麵粉及谷類製品,麵包,糕點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漿,鮮酵母,發酵粉,食鹽,芥末,醋,沙司(調味品),調味用香料,飲用冰
3001 咖啡, 咖啡代用品, 可可
3002 茶及茶葉代用品
3003 糖
3004 糖果, 南糖
3005 蜂蜜, 糖漿及非醫用營養品
3006 麵包, 糕點
3007 方便食品
3008 米, 麵粉(包括五穀雜糧)
3009 面條及米面製品
3010 膨化食品
3011 豆粉, 食用麵筋
3012 食用澱粉及其製品
3013 食用冰, 冰製品
3014 食鹽
3015 醬油, 醋
3016 芥末, 味精, 沙司, 醬等調味品
3017 酵母
3018 食用香精, 香料
3019 其他
第三十一類
農業、園藝、林業產品及不屬別類的穀物,牲畜,新鮮水果和蔬菜,種籽,草木及花卉,動物飼料,麥芽
3101 未加工的林業產品
3102 未加工的穀物及農產品(不包括蔬菜, 種籽)
3103 花卉, 園藝產品, 草木
3104 活生物
3105 未加工的水果及乾果
3106 新鮮蔬菜
3107 種籽
3108 動物飼料(包括非醫用飼料添加劑及催肥劑)
3109 麥芽
3110 動物棲息用品
第三十二類
啤酒,礦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飲料,水果飲料及果汁,糖漿及其他供飲料用的制劑
3201 啤酒
3202 不含酒精飲料
3203 糖漿及其他供飲料用的制劑
第三十三類:
含酒精的飲料(啤酒除外)
3301 含酒精的飲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類:
煙草,煙具,火柴
3401 煙草及其製品
3402 煙具
3403 火柴
3404 吸煙用打火機
3405 煙紙,過濾嘴
服 務
第三十五類:
廣告,實業經營,實業管理,辦公事務
3501 廣告
3502 工商管理輔助業
3503 銷售(合同)代理
3504 人事管理輔助業
3505 營業場所搬遷服務
3506 辦公事務
3507 財會
3508 其它
第三十六類:
保險,金融,貨幣事務,不動產事務
3601 保險
3602 金融事務
3603 珍品估價
3604 不動產事務
3606 擔保
3607 慈善募捐
3608 受託管理
3609 其它
第三十七類:
房屋建築,修理,安裝服務
3701 建設、維修信息服務
3702 建築工程服務
3703 開采服務
3704 建築物裝飾修理服務
3705 供暖設備服務
3706 機械、電器設備的安裝與修理
3707 陸地機械車輛維修
3708 飛機維修
3709 造船服務
3710 影視器材維修
3711 鍾表修理
3712 保險裝置的維修
3713 特殊處理服務
3714 輪胎維修服務
3715 傢具的修復、保養
3716 衣服、皮革的修補、保護、洗滌服務
3717 滅蟲,消毒服務
3718 其它
第三十八類:
電信
3801 進行播放無線電或電視節目的服務
3802 通訊服務
第三十九類:
運輸,商品包裝和貯藏,旅行安排
3901 運輸及運輸前的包裝服務
3902 水上運輸及相關服務
3903 陸地運輸
3904 空中運輸
3905 其他運輸及相關服務
3906 貨物的貯藏
3907 潛水工具出租
3908 供水電服務
3909 水閘管理服務
3910 投遞服務
3911 旅行安排
3912 其它
第四十類:
材料處理
4001 綜合加工及提供信息服務
4002 金屬材料處理或加工服務
4003 紡織品化學處理或加工服務
4004 木材加工服務
4005 紙張加工服務
4006 玻璃加工服務
4007 陶器加工服務
4008 食物、飲料加工服務
4009 剝制加工服務
4010 皮革、服裝加工服務
4011 影像加工處理服務
4012 污物處理服務
4013 空氣凈化服務
4014 水凈化服務
4015 其它
第四十一類:
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
4101 教育
組織和安排各種活動
4103 圖書館服務
4104 出版服務
4105 文娛、體育活動的服務
4106 馴獸
4107 其它
第四十二類:
科學技術服務和與之相關的研究與設計服務,工業分析與研究,計算機硬體與軟體的設計與開發,法律服務
4207 法律服務
4209 提供研究和開發服務
4210 提供地質調查、研究、開發服務
4211 提供化學研究服務
4212 提供生物學研究服務
4213 提供氣象情報服務
4214 提供測試服務
4216 外觀設計服務
4217 建築物的設計、咨詢服務
4218 服裝設計服務
4220 計算機編程及相關服務
4224 提供藝術品鑒定服務
4227 其它
第四十三類:
提供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
4301 提供餐飲,住宿服務
4302 提供房屋設施的服務
4303 養老院
4304 托兒服務
4305 動物寄養
4306 其它
第四十四類
醫療服務;獸醫服務;人或動物的衛生和美容服務;農業、園藝或林業服務
4401 醫療服務
4402 衛生、美容服務
4403 為動物提供服務
4404 農業、園藝服務
4405 其它
第四十五類:
由他人提供的為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和社會服務,為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的
服務
4501 安全服務
4502 提供人員服務
4503 提供服裝服務
4504 殯儀服務
4505 其它

『陸』 商標代理機構可以注冊自己的商標嗎

《關於對商標代理機構申請商標注冊的審查決定的說明》

2015年01月04日

來源: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近日,我局收到多個商標代理機構就以自己名義申請商標注冊被駁回一事的來信。上述來信集中反映,對於2014年5月1日之前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應當依照修改前的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予以審查,不能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為此,我局特就上述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決定說明如下:

一、法律依據

2014年3月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後商標案件管轄和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4號)第六條規定:對於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當事人就尚未核准注冊的商標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於決定施行後作出復審決定或者裁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審查時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原則,2014年4月15日《工商總局關於執行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標字[2014]81號)明確規定,對於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標局提出的商標注冊等申請,商標局於2014年5月1日以後(含當日)作出的行政決定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據此,對2014年5月1日前商標代理機構以自己名義在代理服務外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我局應當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予以審查。

二、具體決定

對2014年5月1日前商標代理機構以自己名義在代理服務外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沒有作出受理決定的,我局根據修改後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七條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已經根據修改前的商標法發出受理通知書的,我局在商標審查階段依據修改後的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作出駁回決定。在審查時,我局依據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資料庫判斷商標注冊申請人是否為商標代理機構。如未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申請注冊的商標被初步審定或被核准注冊,任何人可以通過異議程序或商標注冊無效宣告程序要求不予核准商標注冊或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特此說明。

商標局

2014年12月30日

『柒』 通過商標使用產生的第二含義與商標本身應具有的區別特徵有何關系

通過商標使用產生的第二含義與商標本身應具有的區別特徵關系如下幾點:
1、地名和地理標志,我國商標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對於原產地以外的純粹的地名,只要經過長期使用,產生了「第二含義」,一般不會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解,就可以取得商標注冊,如青島出產的「青島」啤酒等。
2、通用名稱、圖形、型號,商品的通用名稱又稱普通商品名稱,商品的通用名稱是相對於商品的非通用名稱即商品的特定名稱而言的,是指本行業標准認定的規范名稱,以及本國現代語言中或者在善意和公認的商務實踐中已成為慣例而使用的商品的別稱、簡稱、雅稱、俗稱。商品的別稱、簡稱、雅稱、俗稱和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的別稱不一樣,在沒有產生「第二含義」之前,不能將商品的別稱、簡稱、雅稱、俗稱注冊為商標。
3、描述性標志,描述性標志是指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標志。具有這類特點的標志是一種說明性的標志。描述性標志經過長期使用之後,完全可以具有「第二含義」,在產生「第二含義」之後,由於該標志已經具備了商標所要求的顯著性,能夠使消費者將該標志與該標志所依附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聯系起來,因此,如果對該描述性標志不予注冊,也是不公平的。
4、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標志,只要缺乏顯著特徵的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從各國立法實踐來看,其他缺乏顯著性的標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簡單的、純粹描述性的或者是裝飾性圖形;
(2)具有相當長度的過分復雜的廣告口號、標語;
(3)單純的字母、數字、基本的幾何圖形;
(4)僅具有裝飾性效果的外國文字;
(5)純粹顏色的組合;
(6)普通的姓、名等。
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82KtuDvkRZ-epYdbIa4kgq5zYt_foH9nP51VRCS4Envk8NM_YUW2a36H2al9-QlzgPpEd4DnyP1bu-1_

『捌』 個人申請商標注冊需要什麼條件

(一)准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注冊證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後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5)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商標局將根據異議、異議復審或訴訟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核准續展,如商標最終被不予核准注冊,商標局將對續展申請不予核准,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

『玖』 應怎樣判定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

你好,
一、相關法律規定
《商標法》第8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第9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10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11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第12條規定:「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二、商標顯著性
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組成。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一般不包括通用名稱、圖形、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不能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商標顯著性法理上可分為固有顯著性和使用顯著性,固有顯著性是指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等原有的區分和識別作用,使用顯著性是指原本不能區分、但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第二含義使其產生的區分和識別作用。
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主要是看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等要素是臆造的、任意的、暗示性的還是純描述的:1、臆造的是指憑空想像出的商標標識,因此具有固有顯著性,如:「海爾」;2、任意的是指將其具有原含義的標識用於新的領域,因此具有固有顯著性,如:「蘋果」手機;3、暗示性的是指將產品或服務的某些特點作為商標用在其上,通常具有固有顯著性,如:「飄柔」洗發液;4、純描述的是指將產品或服務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直接描述,一般不具有固有顯著性,如:「大米」酒。
使用顯著性是指原本不具有固有顯著性的商標標識,通過長期使用取得了第二層含義,從而具有了顯著性。如:六個核桃,雖然「六個核桃」是商品的主要原料,但該商品銷售區域至少涉及全國十多個省份,且被河北工商局認定為知名商品,經過使用已經獲得顯著性,可以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並可作為商標注冊。
三、相關司法裁判
1、臆造詞具有較強的固有顯著性
在「歌力思」商標案中,法院認為:「歌力思」本身為無固有含義的臆造詞,具有較強的固有顯著性,依常理判斷,在完全沒有接觸或知悉的情況下,因巧合而出現雷同注冊的可能性較低。作為地域接近、經營范圍關聯程度較高的商品經營者,王碎永對「歌力思」字型大小及商標完全不了解的可能性較低。在上述情形之下,王碎永仍在手提包、錢包等商品上申請注冊「歌力思」商標,其行為難謂正當。王碎永以非善意取得的商標權對歌力思公司的正當使用行為提起的侵權之訴,構成權利濫用。
2、通用名稱顯著性區別特徵趨於弱化
在「魯錦」商標案中,法院認為:商標的作用主要為識別性,即消費者能夠依不同的商標而區別相應的商品及服務的提供者。保護商標權的目的,就是防止對商品及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由於魯錦公司「魯錦」文字商標和「Lj+LUJIN」組合商標,與作為山東民間手工棉紡織品通用名稱的「魯錦」一致,其應具備的顯著性區別特徵因此趨於弱化。「魯錦」雖不是魯錦服裝的通用名稱,但卻是山東民間手工棉紡織品的通用名稱。商標注冊人對商標中通用名稱部分不享有專用權,不影響他人將「魯錦」作為通用名稱正當使用。
3、「第一含義」的使用
在「大富翁」商標案中,法院認為:大宇公司在第41類服務上申請注冊「大富翁」商標之前,「大富翁」作為一種在計算機上「按骰子點數走棋的模擬現實經商之道的游戲」已經廣為人知,對於相關公眾而言「大富翁」與這種商業冒險類游戲已建立起緊密的對應關系,「大富翁」已成為這種商業冒險類游戲約定俗成的名稱。因此,「大富翁」文字雖然被大宇公司注冊為「提供在線游戲」服務的商標,但是其仍然具有指代前述商業冒險類游戲的含義,大宇公司並不能禁止他人對這種含義的正當使用。本案中,被上訴人盛大公司使用「盛大富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游戲文字介紹中作為游戲名稱使用;另一種是在相關網頁左上角顯示相應標識或者在游戲畫面右上角顯示相應標識等。以此分析盛大公司使用被控侵權標識的方式和目的,盛大公司並未將被控侵權標識使用於其網站的所有在線游戲服務上,而僅在與「擲骰子前進,目的是通過買地蓋房等商業活動在經濟上擊敗對手並成為大富翁」這一款游戲相關的在線游戲服務中使用了被控侵權標識,這說明被上訴人使用被控侵權標識意在以其中所含「大富翁」文字描述性地表明其在線提供的這款游戲的內容和對戰目標。再者,游戲玩家只有進入盛大公司的網站才能進行該款游戲的對戰,在網站「游戲介紹」中又清楚地寫明「《盛大富翁》是由盛大網路自主研發的一款休閑網路游戲」,加之「盛大」字型大小具有相當的知名度,相關公眾一般不會將盛大公司的「大富翁」游戲誤認為是大宇公司的「大富翁」游戲,也不會將兩者的服務來源相混淆。由此可見,盛大公司的被控侵權行為屬於敘述服務所對應游戲品種的正當使用,作為服務商標「大富翁」的商標專用權人大宇公司無權加以禁止。
4、使用獲得顯著性
在「兄弟」商標案中,法院認為:首先,關於「兄弟」字型大小的顯著性。盡管「兄弟」一詞系常用詞彙,但是被申請人在先將「兄弟」用作縫紉設備領域的企業字型大小。在縫紉設備領域內,「兄弟」顯然具有顯著性。同時,字型大小的顯著性既可以來源於其固有的顯著性,又可以來源於獲得顯著性,即經過使用為相關公眾所認知,起到了識別市場主體身份的意義。本案中,日本兄弟工業株式會社連續十年贊助並冠名「兄弟杯」中國國際青年服裝設計師作品大賽,經過宣傳和推廣,「兄弟」字型大小已經為縫紉設備領域及其關聯的服裝設計領域相關公眾廣泛認知,具有了較高的顯著性。
5、設計上具有獨特性並不當然具有顯著性
在「雀巢」商標案中,法院認為:作為商品包裝的三維標志,由於其具有實用因素,其在設計上具有一定的獨特性並不當然表明其具有作為商標所需的顯著性,應當以相關公眾的一般認識,判斷其是否能區別產品的來源。本案中,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調味品」是普通消費者熟悉的日常用品,在爭議商標申請領土延伸保護之前,市場上已存在與爭議商標瓶型近似的同類商品的包裝,且由於2001年修改前的商標法並未有三維標志可申請注冊商標的相關規定,故相關公眾不會將其作為區分不同商品來源的標志,一、二審法院認為爭議商標不具有固有的顯著性是正確的。
6、地域簡稱是否顯著性變弱
在「百年皖」商標案中,法院認為:將被異議商標「百年徽皖」與引證商標「百年皖」相比,二者均為文字商標,且字體完全相同,字體的橫排與豎排,並無實質性區別,兩商標的差別僅在於被異議商標多了「徽」字。引證商標中的「皖」字與皖酒公司主張的核心商標在字形上雖有差別,但呼叫相同,故不能簡單地認為因皖字系安徽的簡稱而顯著性變弱。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知行字第65號案中曾認定,被異議商標「柔和皖」與引證商標均含有「皖」,兩者的區別「柔和」兩字顯著性較弱,兩商標構成近似。與該案相比,本案的兩商標標識更為接近。另,蚌皖酒公司並未舉證證明「百年」屬於酒類的通用名稱。因此,無論從標識的構成要素,還是從標識的整體,兩商標標識均較為接近。
7、地名缺乏顯著性
在「千島湖」商標案中,法院認為:鑒於第6793620號「千島湖」注冊商標用的是地名和湖泊名稱,故將「千島湖」文字作為商標缺乏顯著性,在沒有證據證明該商標因實際使用獲得了顯著性的情況下,該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得阻止他人對「千島湖」這一地名的正當使用。本案中,認定致中和公司是否侵害方合生享有的第6793620號「千島湖」注冊商標專用權,需要根據致中和公司在被訴侵權產品上對「千島湖」文字的具體使用行為進行綜合判斷。
8、帶有欺騙性的標志不具有顯著性
在「痛王」商標案中,法院認為: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本案中,訴爭商標雖然對漢字「痛王」進行了變形,但公眾仍然容易將其識別為「痛王」兩字,其指定使用服務為第44類「醫療診所服務、醫療按摩、醫院、保健、遠程醫學服務、美容院、按摩、桑拿浴服務、療養院、醫療輔助」,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使用訴爭商標標志的上述服務與疼痛的疾病相關,易導致消費者對上述服務的治療效果、功能等特點產生誤認,帶有欺騙性,不應當予以注冊。
9、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標志缺乏固有顯著性
在「莞香」商標案中,法院認為: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的標志本身缺乏固有的顯著性,將其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務上,相關公眾通常認為其是對商品或者服務主要原料的描述,無法起到將某一提供者與其他提供者區別開來的作用,不能實現商標應具有的識別性與區分性功能;同時,基於同業競爭的考慮,僅僅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標志屬於公有領域,是人類共同的財富,如果允許特定主體將其注冊為商標,會妨礙其他經營者的正當使用。因此,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的標志要經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徵,應當以該標志是否經過實際使用與使用主體之間建立了唯一、穩定的聯系,使相關公眾能否通過該標志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作為判斷標准。本案中,莞香公司申請注冊的「莞香」文字商標,屬於僅僅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標志,其本身不具有顯著性,故莞香公司負有更重的舉證責任。只有在莞香公司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莞香」商標在「茶、茶葉代用品」上經過廣泛的使用已與莞香公司之間建立了唯一、穩定的聯系並使相關公眾通過該標志能夠區分商品來源的情況下,才能彌補該標志缺乏固有顯著性這一先天不足。
10、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務的技術特點缺乏顯著性
在「藍牙」商標案中,法院認為:藍牙作為一種短距離無線通訊技術,注冊使用在「計算機編程、與數據、聲音、影像及照明的錄制、傳送及復制有關的計算機硬體及軟體咨詢」等服務上,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務的技術特點,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徵,屬於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情形。布魯特斯公司在再審階段提交的其關於申請商標使用和知名度的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藍牙」商標未直接表示指定服務的技術特點,已具備注冊商標應有的顯著性。
11、名人姓名作為注冊商標固有顯著性較弱
在「李時珍」商標案中,法院認為:鑒於「李時珍」為我國明朝著名醫學家,對於一般公眾而言,提及「李時珍」,讓人更多聯想到的是歷史名人而非某種產品,故將「李時珍」作為注冊商標其商標固有的顯著性較弱。李時珍醫葯公司於2006年通過變更注冊人名義取得第292700號商標,2007年續展到期後,並未再續展,而是於2010年重新注冊了第6721108號商標,且李時珍醫葯公司直至2013年才開始在酒類產品上使用上述商標。因李時珍醫葯公司在本案起訴前尚未將上述商標與商品結合並實際投入市場使用,故其獲得的市場認知度明顯不足。
四、實務思考
商標是一種商業標識,是指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服務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其目的是為了在商業活動中用以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因此,商標要求具有顯著性便於識別。
我國商標分為四類:臆造型商標、任意型商標、暗示型商標和描述性商標。臆造型商標的顯著性最強,任意型商標、暗示型商標的顯著性依次減弱,而描述性商標由於使用了公有領域的標志(「第一含義」),只有在經過使用取得顯著性(「第二含義」)並便於識別的情況下才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商標顯著特徵的判定應當綜合考慮構成商標的標志本身(含義、呼叫和外觀構成),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的相關公眾的認知習慣和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所屬行業的實際使用情況等因素。因此, 固有顯著性是商標獲得顯著性的先天有利因素, 而獲得顯著性由於得到市場和消費者認可,從而對商標強度起決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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