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件專利
Ⅰ 多個產品組合成一個新的產品,能否申請專利如果可以保護范圍是哪些
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只要有一些技術改進就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請注意,只有涉及產品構造,形狀或其結合時,才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申請專利:O2O-26284183,廣州榮寶
Ⅱ 如何搭建有效的專利組合
如何進行有價值的專利申請,實質上可以理解為如何進行有效的專利組合。對一項創新技術或者一件產品而言,要達到有效的專利保護,那麼圍繞該技術或產品的專利申請往往不是一件專利或幾件專利,而是一個專利集群,它包括了對核心技術和外圍技術的一系列嚴密的保護,全方位地給創新技術撐起了一張保護網。
我們所說的專利組合,並非是多件專利的簡單集合,而是一組彼此之間有差別但又相互關聯,存在一定內在聯系的專利集群。在這組專利集群中,依照企業技術、市場等方面的關聯性, 圍繞不同運用功效,對專利的結構和數量分布設計,依靠不同專利之間的協同作用,可以有效打破單件專利的局限性, 消除專利文件撰寫的缺陷造成的不利影響。
單件專利在技術保護上存在著明顯的局限性,比如創新的是一件產品,那麼僅僅保護該產品的形狀和結構顯然不夠,還應當對該產品的材料、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該產品在相關領域內的應用中可能出現的新的技術方案一並保護起來,否則,如果僅僅保護一個方面,一旦模仿者或競爭對手通過簡單的改動或規避策略繞開專利的保護范圍,就會使得專利權人喪失對創新技術的實質控制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如果競爭對手一旦繞開了技術持有人的專利保護范圍,那麼他必然會在該產品其它方面,比如產品與其他技術相結合時產生的二次創新成果,進一步研發中產生的新的技術方案,在應用效果和應用領域等方面形成的新的技術方案和解決方案,進行專利申請,那麼掌握著原創技術的企業,由於沒有專利組合,在單件專利被圍困以後將束手無策,將技術和市場白白交給了競爭對手。
專利組合的好處在於,能夠通過一個群組的專利來覆蓋創新技術的核心專利,以及各種優化改進、技術結合、應用擴展等延伸出來的新的技術方案而生成的外圍專利,核心專利和外圍專利的組合是常見的專利組合形式,當然,專利組合實際是動態的,它還包括在技術發展、產品升級、市場需要和競爭環境等因素的變化下,技術持有人根據實際需要對專利組合中的專利進行後續申請以及對專利組合的規模和結構進行及時調整,只有這樣的專利組合才能對創新技術進行全面而有效的保護,增強企業對技術的持久控制力,提高企業的專利防禦能力,防止競爭對手的覬覦和挑釁。
Ⅲ 多種現有技術的組合能否申請專利
【1】有一些有比較強的專利性,可以申請。
有一些比較容易想到,申請發明估計很難批下來,申請實用新型一般是可以批下來的,但這類的專利中,一些很容易被無效。
【2】兩個或多個產品的結合,專利性強的情況是:兩者結合不是很容易想到,或者兩者結合有意想不到效果時。
如果組合的各技術特徵,在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並取得了新的技術效果,或者說組合後的技術效果比每個技術特徵效果的總和更優越,這種組合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發明具備創造性。組合發明的每個技術特徵本身是否完全公知或者部分公知不影響創造性。例如,一項「深冷處理及化學鍍鎳-磷-稀土工藝」的發明,發明的內容是公知的深冷處理和化學鍍的組合。現有技術在深冷處理後需要對工件採用非常規溫度回火處理,以消除應力,穩定組織和性能。本發明在深冷處理後,對工件不作回火或時效處理,而在80℃±10℃的鍍液中進行化學鍍,這不但省去了所說的回火或時效處理,還使該工件仍具有穩定的基體組織以及耐磨、耐蝕並與基體結合良好的鍍層,這種組合發明的技術效果,對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預先是難以想到的,因而,該發明具備創造性。
【3】兩個或多個產品的結合,專利性不強的情況是:如果組合僅僅是公知結構的變型,或者組合處於常規技術繼續發展的范圍之內,而沒有取得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則這樣的組合發明不具備創造性。
如果發明僅是某些公知產品或者方法連結在一起,各自仍以常規的方式工作,而且總的技術效果是各組合部分效果之總和,各組合的技術特徵無功能上相互作用關系,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疊加,或稱之為「拼湊」,這種拼湊的發明不具備創造性。例如,一項帶有電子表的圓珠筆的發明。發明是將公知的電子表安裝在圓珠筆的筆身上,將電子表同圓珠筆組合後,兩者仍各自以其常規的方式工作,在功能上沒有相互支持,只是一種簡單的疊加,因而,該發明不具備創造性。
Ⅳ 組合產品能不能申請專利
在你之前的問題中,我已經回答了。
組合產品如果有創新點,是可內以申請專利的,比容如在普通水泥中加入另一種物質,使兩者混合後,使用時比一般水泥有更好的效果,那麼就可以申請專利。
但如你所說,只是把兩種東西簡單的放在一起話,就還是我在那個提問中的回答了。
Ⅳ 我有個發明,可以用3個部件組合出來,但是也可以復雜的十幾個部件組合出來,我在怎麼申請專利
這個,根據復你的描述,應該是制有部件具有通用性的特徵,可以通過簡單的變化,實現同樣的功能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在寫權利要求的時候,進行概述性、綜合性的描述,用功能性來定義該具有可變換性的部件
然後,需要在實施例中列舉多種變形方式,以此達到功能性的限定
比如說,其中A部件是起密封作用的,在權利要求書中可以限定為「密封件」,然後在實施例中列舉,可以是橡膠圈,可以是橡膠墊,可以是密封膠水,或者其他一切起類似的密封作用的器件
Ⅵ 工具組合能否申請專利
不可能的
專利的申請有三種,實用新型專利
發明技術專利和外觀包裝專利。現在好像有一個電路圖專利。你的條件和這幾種都不符合。所以不可能申請到專利。另外你拿市面上的東西申請專利。小心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
Ⅶ 有些東西組合在一起,才有意義和作用。為什麼要分開申請專利呢可以一個整體一起申請多個部分專利嗎
分開是為了更好的保護
防止侵權人化整為零模式的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