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專利如何申請
申請專利的流程:
1、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是否屬於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
2、確定發明創造的內容可以申請哪一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撰寫專利申請文件;
4、製作申請書文件;
5、提交專利申請並獲取專利申請號。
『貳』 軟體如何申請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審批流程
專利申請—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授權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請求書:包括發明專利的名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和名稱、地址等。
說明書:包括發明專利的名稱、所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
說明書內容的撰寫應當詳盡,所述的技術內容應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閱讀後能予以實現為准。
權利要求書:說明發明的技術特徵,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內容。
說明書附圖:發明專利常有附圖,如果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術方案的,可以沒有附圖。
說明書摘要:清楚地反映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1、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審批流程
專利申請—受理—初審—公告—授權
2、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請求書:包括實用新型專利的名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和名稱、地址等。
2)說明書:包括實用新型專利的名稱、所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
說明書內容的撰寫應當詳盡,所述的技術內容應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閱讀後能予以實現為准。
3)權利要求書:說明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內容。
4)說明書附圖:實用新型專利一定要有附圖說明。
5)說明書摘要:清楚地反映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
『叄』 軟體 演算法 可以申請專利嗎
不能。
現能申請專利的軟體只有兩種情況:
1、你的軟體可以解決問題生產工藝上的某些技術問題,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2、你的軟體有硬體作為載體,即可做發明也可做實用。
但如果是純演算法,專利法的定義是智力活動,專利是不保護的,可以考慮申請軟體著作權。
(3)軟體專利如何申請擴展閱讀:
軟體專利和軟體著作權的區別
軟體著作權是在軟體創作完成後產生的,也可以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以起到類似公證的效力。就是說,不登記理論上你也擁有該軟體的著作權。
著作權可以使你在別人對你的軟體盜版時,採取保護措施,制止別人的盜版。
但是,你的競爭對手往往並不是賣盜版的小商小販,他們可能也是軟體開發人員,如果他們研究了你的軟體,理解了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重新編寫軟體,就完全可以不侵犯你的著作權。
例如,採用不同的編程語言編寫,就完全可以迴避你的著作權。但是,無疑,他們偷竊了軟體中最寶貴的東西,就是軟體的構思。總之,軟體著作權無力保護軟體中最核心的東西。
『肆』 軟體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嗎
軟體專利,是指通過申請專利對軟體的設計思想進行保護的一種方式,而非對軟體本身回進行的保護.根據審查答標準的要求,軟體專利可以寫成產品也可以寫成方法形式.但不管寫成哪種形式,在突出該方案的創造性方面都是比較難處理的環節,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可以得到專利保護的軟體主要包括(不限於):
(1)工業控制軟體,如控制機械設備動作;
(2)改進計算機內部性能的軟體,如某軟體可以提高計算機的虛擬內存
(3)外部技術數據處理的軟體,如數碼相機圖像處理軟體.
可以說,相當一部分的軟體是屬於第(3)類.
軟體可以申請專利的條件一樣使用與其他技術的申請,專利最基本申情原則就是需要有一個方法,而且這個方法實際情況是可實施的,後面補一句在法律范圍內.凡是為了解決技術問題,利用技術手段,並可以獲得技術效果的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都屬於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
『伍』 開發了個軟體如何申請專利啊
開發的軟體可以申請專利?
一、如何申請專利?
首先,專利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因此必須積極申請。
其次,軟體申請描述的是軟體的構思(一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主要是你的軟體流程圖的內容。採用何種語言以什麼具體的語句實現,專利並不說明。授權以後,他人採用該構思,就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體專利的保護力度就比軟體著作權的保護力度大的多。
二、什麼時候申請專利?
第一,在時間上,在軟體需求定下來後,軟體開發過程中,就可以考慮申請軟體專利,很多企業都是產品做出來就才考慮申請,實際上國內外成熟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專利先行,產品殿後。
第二,承包出去,專利這種法律文件的撰寫對於非專利從業者來說十分麻煩,後續提交流程和維護流程也令人頭疼,所以建議企業不要嘗試讓一知半解的技術人員來寫專利,寫出來的東西毫無價值,這只能是成本的浪費,更好的做法是委託給口碑好的知識產權公司來做。
從目前國內外發展形勢來看,歐美、日本等國家相繼修改了專利法律,以便於軟體申請專利。相信國內在不久的將來相關法律也將迎來修改。
『陸』 軟體是否可以申請專利怎麼申請
我國也已通過《著作權法》,並通過了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因此,單純的計算機軟體已無法取得專利權。只有當 軟體的變化伴隨著計算機的硬體也發生變化時,兩者結合申請發明專利,可以獲 得專利權。
『柒』 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都有哪些
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軟體行業前景一片光明。而軟體越是價值高,就越容易被人模仿,如果不及時進行保護,便會失去優先權。那麼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都有哪些?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涉及自動化技術處理過程如果發明專利申請是把一個計算機程序輸入給公知的計算機,從而形成一種計算機控制的裝置或者計算機控制的生產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將計算機程序與計算機硬體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則該公知計算機與該計算機程序一起構成了用於工業過程式控制制的生產裝置或生產方法。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涉及計算機內部運行性能改進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涉及利用一個計算機程序改善公知計算機系統內部運行性能的方法,由於這種發明專利申請要解決的是技術問題,並且由於改善了公知計算機系統的內部運行性能而取得了技術效果,所以,這種發明專利申請屬於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及測量或測試計算機程序過程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是利用計算機程序來控制和/或執行某種測量或測試過程,由於這種發明專利申請要解決的是技術問題,並能夠獲得技術效果,因此這種發明專利申請屬於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軟體申請專利的條件:用於外部數據處理的軟體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是利用在公知計算機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對外部數據進行處理,以解決某個具體的技術問題,那麼,由於它所處理的是技術問題,利用了技術手段,並能夠獲得技術效果,所以,這種發明專利申請屬於可給予專利保護的客體。
『捌』 軟體專利如何申請
只有符合條件的計算機軟體才能申請專利,首先你要寫一份申請表、准備好軟體設計說明書、源代碼以及其他相關資料(要蓋章)資料提交給版權局審核並付款,等待取證。然後再約定時間對軟體進行測試,等待測試報告,最後再網上申請,帶上前面的證明,經批准後等待發證,最後去辦事大廳領取證書。
『玖』 如何進行軟體專利的申請
軟體如何申請專利 一、軟體一般保護模式 知識產權制度已有幾百年,但是計算機軟體卻是在上世紀60年代才出現的,作為一種新型的智力產品,用什麼方式進行保護,在世界上引起了20多年的爭論。美國剛開始適用專利法保護,1972年菲律賓率先將軟體列入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美國在1976年、1980年兩次修改著作權法,確認計算機軟體適用著作權法進行保護。世貿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都規定將計算機軟體列為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當然也有的國家綜合著作權和專利法的內容制訂獨特的軟體保護制度,但是用著作權法保護計算機軟體基本成為通例。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直接將計算機軟體作為作品的一個類型加以保護,《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也是根據著作權法來制訂的,可見在我國計算機軟體適用著作權法保護。 二、著作權法保護軟體的缺陷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內容。由於著作權法保護范圍的限定,使其對某些作品的保護顯得非常的蒼白。例如廣告用語,非常簡短的一句話,可能只有三五個字,就能高度簡練表達一個思想內容,而且朗朗上口,讓人印象深刻。這種表達形式更多的是體現出創意。因為著作權法不保護創意,只保護表達形式,那麼其他人很容易模仿這個創意,改換其他詞語,達到同樣的效果。創意的模仿為同行業不恥,但是這並不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侵權,這是著作權法的尷尬。 一般軟體的開發都要經過這樣三個大的步驟,1、功能限定,2、邏輯設計,3、編碼。我們拿專為單個用戶專門編寫的專用軟體來舉例,系統分析員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分析,那些功能有現成的技術方案,那些技術是不成熟的需要組織人員進行攻關,編寫好文檔後,再交程序員進行編寫源代碼。這個具體的過程包括:需求分析、系統分析、結構分析、編寫源碼、測試等必經的過程。那麼在這個智力創造過程中的智力成果至少有兩個:1、技術方案,2、源代碼。軟體更體現智力成果的是技術方案,技術方案包括組織結構、處理流程、演算法模型和技術方法等設計信息,這種技術方案凝聚了科學知識,處理問題的方法和經驗,掌握了這種技術方案,編寫代碼程序則是比較初級的技術工作,不需要太多的技術水準。而且客戶關心的是軟體功能是否足以解決特定的問題,對軟體的編碼是否具有獨創性並不感興趣。 根據法律規定:軟體適用著作權保護的內容主要是計算機程序和文檔。程序是一些直接或間接用於計算機以取得一定結果的語句或指令,是由計算機語言組成的符號系列,就是所謂的源代碼。軟體的文檔含義比較廣,法律規定的文檔包括軟體的使用說明等,這完全就是一篇文字。而軟體內容文檔可以理解為編寫源代碼的提綱,好的文檔甚至相當於源代碼。也有很多個人開發的軟體,是不寫文檔的,這樣軟體為著作權法保護的主要就是源代碼。源代碼非專業人士不懂是什麼東西,其實可以看成是一篇文章,只不過文字是專門的計算機符號語言。根據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更能體現智力水平和軟體價值的技術方案被排除在著作權法的保護之外,這是用著作權法保護軟體的缺陷所在。 知識產權制度保護的是智力成果,這種智力成果是非物質性的精神財富。軟體編寫也是高度的智力創作過程,按照知識產權制度原理,應該將其全部智力成果納入保護范圍之中,而不應該只保護其中的一部分。 三、軟體的可專利性 《專利法》對發明的定義為:「是指科技開發者對產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技術方案。」發明有兩種,一種是產品發明,一種是方法發明。產品發明是人們通過開發出來的關於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技術方案。方法發明是為製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製造方法以及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軟體產品符合方法發明的要件。 發明專利取得的實質條件為「三性」:1、新穎性,2、創造性,3、實用性。新穎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的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在國內外出版物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創造性是指與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性是指能夠在工業上的應用並有實際利益,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從發明專利取得的三性上來判斷,很多軟體符合申請專利的條件。 四、著作權保護與專利保護的區別 1、保護的內容不同 著作權法保護形式,專利法保護創意思想。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軟體的源代碼,軟體的核心內容——技術方案的創新可以申請專利,適用《專利法》來保護,著作權法側重保護精神權利,專利法更適於經濟權利保護。這樣兩者結合使軟體得到更加完善的保護。 2、取得保護的條件不同 著作權是自動取得,取得的時間以開發完成的時間為依據,一完成即自動取得著作權,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軟體的內容不進行任何的審查,無論軟體源代碼的寫得如何,即自動取得著作權/版權,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要獲得專利權,受到《專利法》的保護,還需要積極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申請,是否授予專利權,需要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是否符合授予專利的條件,再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 3、保護的時間不同 發明專利的保護時間為二十年,從申請日開始計算,但是受保護是在申請審批取得專利權之後,發明專利申請的手續比較煩瑣,從申請到取得專利權證書一般要3年左右的時間。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時間為50年,從開發完成之日起就受著作權法保護。軟體在獲得專利權之前已經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申請專利並不影響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有足夠的耐心去等待專利的審批。 五、軟體專利保護的趨勢 盡管軟體是否可以申請專利在世界上還存在激烈的爭論,反對者認為無限的專利只會影響創新的努力。爭議歸爭議,但是美國、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已經開始重新修改了各自的專利審查指南,增補了許多有關商業方法軟體發明的審查指導意見,可以認為目前三方專利局已不再注重軟體可專利性問題的討論,而是更多關注和討論軟體發明的具體判斷標准,即專利審查的第二道門檻:專利三性的問題。歐盟委員會批准了對歐盟軟體專利指令進行的有爭議的修改,為在歐洲廣泛申請軟體專利鋪平了道路。 歐洲各國已經授予了多達3000萬項(該數據來自網路,未經核實)各種軟體專利,光是一個網上購物就已經有了20多個專利。某些軟體一旦被授予專利,程序員們就很難繞得開,他們面臨的將是一個專利雷區,只有支付專利費才能開發軟體,所有的公司將必須為其軟體產品提供專利許可費用,這些公司僅僅依靠專利許可證的發布就可以獲得盈利。 我國的企業一向知識產權意識淡泊,不注意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加入世貿後,被國外的公司揮舞知識產權的大棒打得暈頭轉向,如果還不注意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可能會出現類似國外的大型企業在專利之爭中占優勢地位的情況。 我國也開始討論軟體的申請專利問題。1993年專利局(現為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新的《專利審查指南》,給予軟體以專利保護的條件有所放鬆。其中列舉了可授予專利權的含有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的申請范圍。我們可以看到有的軟體公司開始為他們開發的軟體申請專利,據說瑞星公司在國內外申請了至少六項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