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保護
1. 馳名商標的保護和普通商標保護有什麼區別
馳名商標是只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馳名商標由商標局或法院來認定。
馳名商標如果商標本身獨創性強的,在45個類別中都會得到保護,他人如再以相同名字或圖形在任何一類注冊商標都會被駁回。
普通商標只在它所屬的大類里注冊了的類似群得到保護,不能禁止他人以相同的商標在不同的大類或類似群中注冊。
另外,侵犯了馳名商標的商標權的懲處力度比侵犯普通商標權的懲處力度要大得多。(按《刑法》,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2. 保護馳名商標的措施有哪些
《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對馳名商標的擴展保護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禁止不當注冊
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非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且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商標局可以駁回其注冊申請。已經注冊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
2.禁止不當使用
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的商品上,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注冊人存在某種聯系,從而可能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
3.禁止作為商號使用
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予以撤銷。我國修正後的商標法第十三條中將馳名商標的保護擴展至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確立了對馳名商標的擴張保護。
當然現在也有商標保護技術,例如,丹德圖像的商標安全/防侵權技術,通過在商標上加入安全信息,用手機拍照商標圖片,就可以讀取商標中的安全信息,驗真商標的同時跟蹤侵權近似商標的動態,是一種商標防侵權的監管方法。
希望能幫助到您。
3. 我國商標法對馳名商標規定了哪些特殊保護措施
禁止不當注冊、禁止不當使用、禁止作為商號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13條規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41條第2款規定:被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在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使其蒙受損失的注冊商標時,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時間限制。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13條規定: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14條規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容易導致混淆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責任。
(3)馳名商標的保護擴展閱讀
國外有關馳名商標的規定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16條第3款規定:巴黎公約1967年文本,原則上適用於與馳名商標所標示的商品或服務不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只要在不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而會暗示該商品或服務與馳名商標所有人存在某種聯系,使馳名商標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損。
《巴黎公約》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本聯盟各國承諾,如本國法律允許,應依職權,或依有關當事人的請求,對商標注冊國或使用國主管機關認為在該國已經屬於有權享受本公約利益的人所有而馳名、並且用於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構成復制、仿製或翻譯,易於產生混淆的商標,拒絕或撤銷注冊,並禁止使用。在商標的主要部分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或仿製,易於產生混淆時,也應適用這些規定。
4. 我國是如何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的
馳名商標來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源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其中,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我國《商標法》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包括:(1)對於未注冊的馳名商標。《商標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2)對於已注冊的馳名商標。我國對已注冊的馳名商標採取的是擴大保護,《商標法》第13條第3款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