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
❶ 專利權的地域性
專利保護的地域性
專利保護不是無限期的保護,同時也不是不限空間的保護,地域性是專利保護最重要的特質之一,在有限地域內的保護即是對專利權的限制也是縮小了專利保護的范圍和難度,能夠更有效保護權利人的專利設計。下面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專利保護的地域性: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保護權的空間(國別)限制。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范圍內有效,除此之外的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專利保護權是不被確認與認可的。
如果專利權人希望在其他國家享有專利保護權,就必須依照其他國家的相關法律另行提出專利申請。但如果是加入了國際條約及雙邊協定另有規定之外的,情況另議!否則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者國際性知識產權機構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
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特點,即各國主管機關依照其本國法律授予的知識產權,只能在其本國領域內受法律保護。例如中國專利局授予的專利權或中國商標局核準的商標專用權,只能在中國領域內受保護,其它國家則不給予保護。外國人在我國領域外使用中國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不侵犯我國專利權,所以,我國公民、法人完成的發明創造要想在外國受保護,必須在外國申請專利;反之亦然。這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規定的原則之一。
著作權雖然自動產生,但它也受地域限制,我國法律對外國人的作品並不是都給予保護,只是因為我國加入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等國際公約,履行這兩個國際公約規定的義務,保護這些公約成員國的國民作品;公約的其它成員國也按照公約規定,對我國公民和法人的作品給予保護。還有按照兩國的雙邊協定,相互給予對方國民的作品保護。
❷ 專利權排他性規定如何理解
首先,明確「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判斷基礎:是兩件或多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對比,即:如果兩件或多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技術方案相同,則認為是「同樣的發明創造」
其次,專利權授予之後是具有排他性的,同樣的權利只能一個人持有,所以才有了這樣的規定。
另外,「專利證書」和「專利權」不是一會兒事兒,「專利證書」只是個形式,在授予專利權的時候頒發的一個憑證而已,專利權在授權之後的變更、轉移,是不對專利證書做更改、也不另行頒發證書的,因此,擁有「專利證書」不等於擁有「專利權」。
專利法中,僅僅對「同一個申請人」「同時」就「相同的技術方案」「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情況做了特殊的規定,具體規定為:首先,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要分別在兩件申請的請求書中明確同時申請了另一件專利申請,即:在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中明確「同時申請了發明專利」,在發明專利請求書中明確「同時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該條,您可以在國知局的請求書標准表格中看到該項。 然後,在審查過程中,實用新型會被先授予專利權,當發明經過實質審查之後,將會被授予專利權的時候,如果此時,發明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與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技術方案相同,則應當請申請人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如果申請人同意,則該實用新型的專利權將會在該發明專利授予專利權的同時,被放棄。
最後,在說明一下:專利權的「放棄」和「無效」是兩種狀態。上述情況是「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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