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
如果注冊申請順利,需時18-24個月。成功注冊後有效期為10年。馬德里商標國際申請沒有官方回執,有關當局會直接發出注冊證書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新申請費用由以下部分組成:
1、基礎注冊費:653瑞士法郎(黑白圖樣)或903瑞士法郎(彩色圖樣)。
2、補充注冊費:每個指定締約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單獨規費的締約方除外。
3、附加註冊費:在有補充注冊費的情況下,如商品/服務的類別超過3個,每增加1個類別,增加100瑞士法郎。
4、單獨規費:某些締約方會要求收取單獨規費,詳見單獨規費表。備註:
(1)上述各項費用已經包括本機構的服務費,政府規費,但不包括文件公證費,要求優先權等費用。
(2)上述各項費用不包括商標復審、異議費等。如果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後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後申請復審,還會有一定費用,根據具體情況商定
(3)除另有指明,收費表內報上的查詢費用均是每商標要素每分類計算,查詢系統沒有中文或圖形檢索功能者,只查英文部分,或中文或圖形部分較普遍的含意,查詢結果參考性較低.復雜的商標,即含多個部分的,需提供商標圖樣,另行報價。
(4)因受匯率波動,各地法規,官費常有變化,期間費用可能會有所增減,委託我司時會再確認。
㈡ 馬德里商標注冊體系都有哪些國家
馬德里商標注冊體系目前包括: 中國、美國、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奧地利、亞塞拜然、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保加利亞、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白俄羅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國、德 國、阿爾及利亞、埃及、西班牙、法國、克羅埃西亞、匈牙利、義大利、吉爾吉斯斯坦、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哈薩克、列支敦斯登、賴比瑞亞、拉脫維亞、 摩洛哥、摩納哥、摩爾多瓦共和國、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蒙古、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聯邦、蘇丹、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聖馬利諾、塔吉克斯 坦、烏克蘭、烏茲別克、越南、南斯拉夫、獅子山、肯亞共和國、史瓦濟蘭、莫三比克、賴索托,英國、丹麥、芬蘭、挪威、瑞典、立陶宛、冰島、格魯吉 亞、愛沙尼亞、土耳其、土庫曼、日本、安地卡及巴布達、希臘、新加坡、澳大利亞一共52個國家。
㈢ 馬德里商標注冊時間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流程
1、提交
提交申請之中商標局國際處
2、審查
國際處進行形式審查
3、提交國際局
國際處形式審查通過後提交國際局進行形式審查
4、頒發證明
如果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手續完備,大約需要6個月左右,國際局可頒發商標國際注冊證明(效力相當於國內的受理通知書)
5、指定國審查
國際局將申請傳至指定保護的國家,各國依當國法律進行審查
6、指定各國核準保護
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指定國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
㈣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是什麼
馬德里體系是一商標國際注冊體系,它受兩個條約約束:1891年簽訂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1989年通過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後者的訂立是為了使馬德里體系更加靈活,更能適應某些未能加入馬德里協定的國家的國內立法。另外,馬德里議定書對實行區域性商標注冊體系的政府間組織成員敞開大門。這兩個條約並行、獨立卻得以共同操作,其共同實施細則於1996年生效。兩條約的目標是為商標所有人簡化行政程序,使其能在最短時間內以最低成本在所需國家裡獲得商標保護。這就是馬德里體系的目的所在。有成員國104個。
眾所周知,相對於單獨去國外注冊,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具有覆蓋范圍廣、手續方便快捷、費用相對低廉的優點。那麼到底什麼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商標注冊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
㈤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有何利弊
一、馬德里商標注冊優點1)手續簡單商標申請人一般只需要通過一個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使用一種語言(法語、英語或西班牙語)、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目前只有日本和迦納的收費分申請費和注冊費兩次收取),就可以向除其原屬國之外的其他所有加入相同條約的締約方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從而免去了分別向這些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使用不同語言、提交不同申請、分別繳費的繁瑣程序。(2)費用低廉實踐表明,通過馬德里體系申請商標國際注冊比去各國逐一申請商標注冊在費用上更為便宜。申請的國家越多,費用節省得越多。手續的簡單和費用的低廉還體現在國際注冊申請後的諸多程序當中,比如變更、轉讓、續展、刪減、注銷等申請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3)減少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的工作量商品和服務的分類及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形式審查部分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以下簡稱國際局)完成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的工作量。另外,國際局負責國際注冊公告的發行,免除了各主管機關再次公告國際注冊商標的義務。國際注冊規費的收取和分配也是由國際局來完成的,同樣減少了各主管機關的工作量。二、注冊的缺點:1、沒有商標證書,只有一張證明,拿著證明再單獨去日本或韓國或者其他國家再辦證書,還要產生其他的費用。2、後續程序復雜,如果商標被駁回或異議,需要重新委託代理機構進行答辯,產生其他的費用。3、必須以國內商標注冊為基礎,即必須先在中國申請或注冊商標。4、中心打擊原則,注冊之日起5年內,基礎商標被撤銷或駁回,其效力及於所有指定國家。5、具體開始受到的保護時間不好確定(就是申請人什麼時候注冊成功),馬德里注冊沒有證書,只有受理證明。6、有時候寄來的文書是法語。
㈥ 馬德里商標具體是怎麼解釋的啊
答:「馬德里商標」其實是我們對「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一種簡稱,這種簡稱很容易讓不了解的人誤以為這是一種「商標」種類,以為辦了這個商標就可以保護全世界所有國家了。
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是商標進行國際注冊的一種途徑,是根據1891年4月14日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1989年通過在當年12月1日生效的《有關議定書》這兩個條約進行的商標注冊。截止目前,加入這2個條約的成員國共有86個成員國,這些成員國均可以根據條約規定將本國注冊的商標延伸到其他成員國,這種注冊方式便是我們所說的馬德里商標。
要想搞清什麼是馬德里商標,至少得需要了解清楚以下幾件事情:
1、誰可以提交馬德里商標?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提交馬德里商標,必須是成員國內的企業、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才可以提交馬德里商標的申請。中國是1989年10月4日加入的馬德里協定,因此,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是有資格提交馬德里商標的。台灣省的企業或自然人是可以通過我國商標局提交馬德里商標的(例670500),但是目前香港和澳門的企業還不能通過我國商標局提交申請,筆者能查到的例子中,香港(例950271)和澳門(例1090389)的馬德里商標申請分別是在德國、英國基於歐盟、英國的商標注冊基礎進行的延伸(應該是符合「在成員國有真實有效的經營場所」這一條)。
2、馬德里商標提起的要求是什麼?
成員國內的企業提起馬德里商標是基於其在原屬國已經申請或注冊的商標而進行的,也就是說,馬德里商標並不是像逐一注冊商標中那樣單獨提交的商標注冊,馬德里商標注冊程序僅是一種「延伸」保護的途徑。
3、馬德里商標的申請和審查是怎麼進行的?
馬德里商標提交至商標局後, 由商標局轉交至國際局(也可以自己直接提交至國際局),由國際局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後便將商標注冊的指令轉交至被指定的締約方,各締約方收到延伸過來的注冊指令後進行商標審查,審查的結果再通過國際局轉交回來,這樣的流程組合成為馬德里商標的申請和審查程序。通過上圖,馬德里商標其實不是一種商標「種類」,而是一種途徑,也可以理解成是辦理國際商標注冊的一種方式,商標國際局有點像這種方式中的「中轉站」,收到注冊的指令,負責轉交指令給各指定國,直到最終審查完成。
4、馬德里商標有什麼優點和弊端?
通常來宣傳馬德里商標的話,是講馬德里商標具有「省時」、「省事」、「省費」等優點,但實際上,在筆者看來,馬德里最大的優點是當國家辦理眾多時可以「省錢」、當辦理有點「偏」的國家時「省事」、當想提前保護某一商標時「省時」,為什麼在這三個優點上均要加上一些限定呢?那是因為,馬德里的這三個優點往往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並非是優點,
具體說來:
(1)有些時候並不「省時」:拿有些成員國來講,逐一辦理的時候時間非常快,如英國、法國、德國、歐盟等在逐一辦理情況下最快均只需要3個月到半年時間,然而,如果通過馬德里來提交,速度將明顯變慢。這是因為馬德里商標的機制是通過原屬國(非必須)、國際局將商標注冊的指令轉達到各締約方,那麼,自然在轉達前的這一系列的步驟和程序將相當於是在浪費時間,尤其在國際階段遇到形式審查時更加是浪費時間!拿中國來講,如果通過商標局遞交馬德里商標申請,在國內需要2個月審查時間然後轉交至國際局、國際局需要8-10個月時間下發《國際注冊證》,下發該證後才將申請延伸到各指定國,然後才再按照馬德里協定及議定的規定在12個月或18個月內審查完成,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時間反倒是變慢了。但是,假定你的商標保護計劃並不那麼著急,目前打算注冊的商標僅僅是一種儲備的時候,在提交國內商標後立即啟動馬德里商標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是能夠節省時間的,而且,在那些成員國審查特別慢的國家,因為受到馬德里條約的審查時限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節省時間」。
(2)有些時候並不「省事」:指定到美國、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時,往往會因為商標審查制度的不同而頻頻下發審查意見,在下發審查意見後,申請人並不能通過馬德里體系直接解決,並且再重新委託當地國的律師進行答復才可以使商標進一步順利完成審查,很多申請人就是在這一階段由於疏忽而白白喪失了權利。但是,在遇到比較「偏」的國家的時候,通過馬德里商標注冊途徑辦理的確是一種很「省事」的注冊方式,如遇到「賴比瑞亞」、「阿曼」等國家的時候,通過馬德里商標辦理就省去了逐一注冊辦理中的「認證」材料的環節,即省事又省錢。
(3)有些時候並不「省錢」:當你只辦一個或很少國家的時候,通過馬德里辦理也省不了多少錢,尤其是當你僅選擇美國或僅選擇歐盟一個國家的時候,算下來其實與逐一辦理費用相差不大,但是,在時間和程序便捷方面則差很多。然而,馬德里商標的最大好處就是當你辦理的國家越多,費用越低,這是因為有55個成員國僅收取100瑞士法郎的補充注冊費,也就是說,在固定收取653瑞士法郎後,每增加一個國家僅增加100瑞士法郎,這樣分攤下來後,每個國家的費用相當低。
馬德里商標的優點非常明顯,其缺點也比較突出,具體辦理中,需要根據申請人自身的實際情況、需要以及辦理國家共同來考慮如何選擇最優化的辦理方式。
5、馬德里商標的有效期?
馬德里商標一經注冊後就享有10年的有效期,其續展不需要經過各國進行,而是通過馬德里體系直接續展,既方便又快捷,這也是馬德里商標的優點之一。
6、馬德里商標注冊後的後續程序怎麼進行?
商標注冊後所涉及到刪減、變更、轉讓、後期指定等程序均是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完成,極大地方便了申請人對商標的維護。
碼字不易,望採納。
㈦ 馬德里商標和歐盟商標注冊有什麼區別
「出國」企業的糾結:馬德里商標和歐盟商標哪個好?
隨著業務的不斷拓展,很多企業都會走出國門。但在國內注冊的商標一旦「出國」就很難受到本國法律的保護。怎麼辦?注冊國際商標吧!
要知道國際商標有兩者注冊方式:一種是馬德里商標,一種是歐盟商標。
那麼問題來了:究竟是選擇馬德里商標還是注冊歐盟商標呢?
一、馬德里商標VS歐盟商標
(1)馬德里商標
馬德里國際注冊體系受兩個條約約束:1891年簽訂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1989年通過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兩條約的目標是為商標所有人簡化行政程序,使其能在最短時間內以最低成本在所需國家裡獲得商標保護。目前有成員國99個。
馬德里商標最大的特點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就可以要求在多個締約國進行注冊。
(2)歐盟商標
1993年12月20日,歐盟會議通過了《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簡稱CMTR。歐盟商標局於1996年1月1日開始受理歐盟商標申請。
歐盟商標最大的特點是歐盟商標的申請人不限於歐盟成員國的國民,其他入《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的國民也可以提出申請。歐盟商標保護期限為10年,可續展,每次續展保護期限為10年,注冊後將在歐盟各個成員國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
二、馬德里商標和歐盟商標的不同
(1)保護范圍不同
馬德里商標保護的范圍以申請人指定的國家為准。申請人可以指定1個國家,也可以指定全部成員國。但是,每指定一個國家,就要承擔相應的費用。
歐盟商標是無論你在28個成員國之中的哪一個國家注冊商標,你的商標都將受到這28個國家的保護。
歐盟成員國: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塞普勒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
(2)申請人資格限制不同
馬德里商標的申請人必須是成員國的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且必須以原屬國已申請或注冊商標為基礎商標,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提起申請。也就是說你必須在國內先注冊好商標,然後才能申請馬德里商標。歐盟商標則沒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提交申請。
(3)本質不同
馬德里商標受保護的國家或地區要相對多一些,一份申請可以指定全部成員國,且申請費用相對於單一國家低一些,在全球使用范圍非常廣泛,我們所說的「國際商標」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
歐盟注冊商標的保護范圍僅限於歐盟28國家,但申請流程較為簡便且時間相對較短。
三、企業到底該如何選擇?
如果企業只想在歐盟發展,不會涉及其他國家或地區,那妥妥地申請歐盟商標就行。
如果企業的業務涉及全球多個國家或地區,那馬德里商標是最優的選擇。
企業在「出國」之前選擇好國際商標的注冊方式,提前做好品牌布局,對於企業的未來發展極為重要,同時在注冊商標時,尋求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合作也很重要,我們卓信企業擁有專業的海外商標注冊團隊,成功合作客戶遍布海內外,絕對是企業「出國」首選合作夥伴!
㈧ 注冊商標 馬德里申請 是什麼意思
商標的馬德里注冊的步驟如下:
1.准備申請書件 → 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注冊費用
2.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申請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文件後,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發送《收費通知單》
3.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後,應盡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匯款後,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後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會將此申請文件及其它附件一並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注意:
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注冊日期;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後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注冊日期。
㈨ 注冊馬德里商標可以各成員國通用嗎
一、商標權利是有地域性的:商標權利的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依照其本國的商標法或本地區的商標條約所授予的商標權,僅在該國或該地區有效,對他國或該地區以外的國家沒有約束力。雖然也有商標國際組織和一些商標區域性組織,但這些組織也並不能脫離商標的地域性而存在。二、避免在國外無意或被動侵犯他人商標權利,導致支付巨額賠償費:大多數國家都實行申請在先原則,保護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標。如果企業出口前沒有考慮商標注冊及查詢等問題,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經侵犯他人在該國的商標權;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冊,很可能會有被動侵權及面臨跨國訴訟和巨額賠償的風險。三、大部分國家商標注冊的周期較長,提前進行涉外商標注冊有利於出口保護和市場戰略的實施:大部分國家注冊周期較長,一般都要2年左右。為了更有利於出口計劃的實施,在出口國及時獲得商標使用權,避免將來不必要的糾紛,適當提前在進行國際商標注冊是很有必要的,可以為以後的品牌推廣打下基礎。四、避免長期使用的商標被他人包括競爭對手、經銷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國外搶先注冊,不得不以高昂代價與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商標作為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之一,在國際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開辟國際市場時沒有認識到及時申請商標注冊,取得當地法律保護的重要性,以致自己的商標屢屢被他人搶注,為這些企業以後進軍國際市場帶來了嚴重障礙,部分甚至被逐漸擠出原已打開的市場。五、國家對出口企業在境外注冊商標有專項資金補貼和其他一些優惠政策:中國已經是全球製造業中心,貿易順差很大,出口的產品附加值不高,貿易摩擦不斷。出口產品需要升級換代,需要在國際市場上推出自己的品牌。政府對出口企業在境外自創品牌非常重視和鼓勵。出口企業在國外取得商標注冊證後,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專項資金補貼。六、樹立品牌形象,提升企業品牌價值,塑造國際品牌。
㈩ 馬德里商標注冊需要花費多少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費用主要包括三部分: 1、國際局受理費: 653瑞士法郎 2、指定國收取統一規費國家:100瑞士法郎/國家(61個國家或地區,其中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作為一個整體) 進入中國商標局官方網站——商標申請——馬德里申請——一、如何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3、指定國收取單獨規費國家:按照以下提示可以下載完整的國家和名單(23個國家或地區)進入中國商標局官方網站——商標申請——馬德里申請——五、指定收取單獨規費國家的收費標准(匯率:以收文當日為准) 上述三部分費用相加就是馬德里商標注冊費用。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進行馬德里注冊,商標局代為辦理需要支付280元的手續費。如果委託代理機構辦理,就會產生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