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與專利
專有技術來與專利的區別自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都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秘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一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一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秘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一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一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一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
② 技術和專利的不同點是什麼
技術在成為專利之前並不受到特定的法律保護。
(1)專利受專利法的保護;技術不受特定保護。
(2)專利是經過審查批準的新穎性、創造性水平比較高的先進技術,具有經濟價值;專有技術僅具有潛在經濟價值。
(3)專利的內容是公開的;技術的內容可以是保密的。
(4)專利內容完全由專利文件來體現,在進行專利許可時,許可方一般不承擔傳授技術的義務。
(5)專利的有效性受時間和地域的限制;技術沒有這種限制。
③ 專有技術與專利有什麼區別與聯系
專有技術系指生產某項產品的專門知識、操作經驗和技術的總和。指先進、實用但未申請專利的技術秘密,包括設計圖紙、配方、數據公式,以及技術人員的經驗和知識等。買專利上科易網。
在我國,專利的含義有兩種:
1、口語中的使用,僅僅指的是「獨自佔有」。例如「這僅僅是我的專利」。
2、知識產權中的三重意思,比較容易混淆。
④ 什麼是技術秘密,技術秘密與專利有什麼區別
技術秘密主要是指工業專有技術,即生產上已經採用或將要採用的,只限少數人知道的,不享有工業產權保護的生產、裝配、修理和經營的秘密以及其他技術知識和經驗。例如,設計圖紙、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廣義上的技術秘密還包括商業(貿易)秘密,即具有秘密性質的市場情報,例如,原材料價格、供貨廠卡片、財務資料等。
技術秘密具有秘密性,是不對外公開的;而專利技術具有公開性、獨占性、新穎性等特點。
一般來講,專利因其被公開(保密專利除外)而不能被稱為技術秘密。技術秘密是指商業秘密中的技術信息,又有人稱之為專有技術,英文為know-how。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所謂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商業秘密可以包括但不限於權利人的設計資料、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中,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它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即該信息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以專利加技術秘密的方式保護自身的發明創造,有助於發明創造的保護。將易於公開的技術申請專利,而同時又將不易公開的技術以技術秘密方式保留。他人照著專利技術生產,可以生產出產品,但若不能獲得技術秘密則難以生產出優質等效的產品,專利加技術秘密的雙重保護,通常要比單純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單項保護效果要好。
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但也有區別。
(1)技術秘密保護要比專利制度保護范圍大,凡是能夠用專利制度保護的技術都可採用技術秘密制度來保護,專利制度不能保護和不需要保護的技術,如「可口可樂」的配方、「同仁堂」中成葯的配方以及前面提到的瑞士手錶的裝配工藝等,均採用技術秘密的方式進行保護。(2)專利制度不能脫離技術秘密制度獨立存在,如在專利申請之前不採取保密措施,發明創造有可能泄
密公開而喪失新穎性從而不能得到專利保護。發明創造從開發到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時間跨度可能很長,這段期間也需要技術秘密保護。一些不在專利中公開的技術、階段性的技術成果以及技術資料都可以採取技術秘密保護,作為專利技術的補充。反之,技術秘密可以脫離專利而獨立存在。
(3)技術秘密的保護更需要藉助持有人自身的力量,從內部人員、制度、管理上控制;專利則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當然,技術秘密的保護目前已經逐步納入國家法律法規保護范圍,竊取技術秘密並造成重大損失的也要判刑。
(4)技術秘密是不公開的技術,只要技術不被公開,企業對技術就有長期控制和壟斷權利,特別是對技術難度大,其他企業和個人在短期內不能開發出來的技術保護更有力。專利是公開的技術,所有人不能限制他人研究和模仿,其保護期也有限。
(5)不同的持有人持有相同的技術秘密時,持有人都享有相同的利益,相互不能排除其他人開發同樣的技術,享有相同的權利。同時也不能排除他人通過對技術秘密控制人的產品進行「反向工程」,得到這項技術;而專利權人則有絕對的排他權。也就是說,上述技術秘密的持有人有一方申請專利了,技術秘密就變成公開的技術,他就得到了排他權,可以限制另一方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
⑤ 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的區別
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內都是人容類智力活動的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秘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一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一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秘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一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一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一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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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技術發明的發明與專利
為了推動發明及其應用,國家以法律形式把發明確認為專利。在一般意義上,人們在技術活動中作出的有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的創造和改進都屬於發明;由國家和法律所認定的發明則與之不盡相同。專利法要求的發明有新穎性,僅指提出了尚未公開的或前所未見的技術方案,有時只要求在本國有這種新穎性,這與技術發展史上的前所未有是有區別的。專利法所說的發明的先進性是指新方案比原有技術有顯著進步,而不是細微的改進。新穎的外觀設計也受法律的保護,可取得專利,但通常不認定為發明。專利法在判別發明的實用性時,包含社會價值和國情的考慮,對於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於葯品、食品、核物質、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等方面的發明,一般不授予專利。
⑦ 專利權和專利技術的區別
專利權包括:
1、發明專利權
2、實用新型專利權
3、外觀設計專利權
1、發明專利權,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專利權,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3、外觀設計專利權,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技術,顧名思義,是指被處於有效期內的專利所保護的技術。根據我國專利法對專利的分類,主要是包括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所保護的技術。外觀設計專利因為保護的是新設計,而非技術,所以,嚴格意義上說,應稱為專利設計,而不是專利技術。但是,大家通常所說的,有寬泛外延的專利技術一詞是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都包括在內的。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技術僅僅是指被授權專利所保護的技術,也就是僅僅指被專利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技術,而不能認為專利說明書中所記載的技術都是專利技術,更不能認為未被授權的專利申請所記載的技術也是專利技術。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技術會隨著專利有效期的結束而變成非專利技術,或稱過期專利技術了,也就可以無償使用了。但是,需要注意是否有其他相關專利權仍處於有效期內。
⑧ 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的區別
1、保密性不同:專有技術是保密的技術;專利技術是公開的技術 。
2、時效性不同 :專有技術在保密狀態下可以沒有期限;專利技術有法定期限 。
3、地域性不同 :專有技術沒有地域限制;專利技術在批准授權的地域內受保護 。
4、權利取得方式不同 :專有技術是事實上的佔有;專利技術需要通過法律途徑獲得 。
5、法律保護不同 :專有技術受相關法律的保護;專利技術受專利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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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專利主管機關也應向社會公開公告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一方面使社會了解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監督專利權的授予;同時也為公眾提供發明創造信息和利用發明創造的機會。
專有技術是保密的技術。專有技術,一般指的是非專利技術,屬於商業秘密中的技術秘密。從廣義上講,也屬於知識產權的范疇,國外會受到商業秘密法的保護,在我國沒有專門的商業秘密法,而是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了對商業秘密保護的內容。
⑨ 技術秘密與專利保護有什麼區別
(1)技術秘密保護要比專利制度保護范圍大,凡是能夠用專利制度保護的技術都可採用技術秘密制度來保護,專利制度不能保護和不需要保護的技術,如「可口可樂」的配方、「同仁堂」中成葯的配方以及前面提到的瑞士手錶的裝配工藝等,均採用技術秘密的方式進行保護。
(2)專利制度不能脫離技術秘密制度獨立存在,如在專利申請之前不採取保密措施,發明創造有可能泄密公開而喪失新穎性從而不能得到專利保護。發明創造從開發到專利申請、授予專利權時間跨度可能很長,這段期間也需要技術秘密保護。一些不在專利中公開的技術、階段性的技術成果以及技術資料都可以採取技術秘密保護,作為專利技術的補充。反之,技術秘密可以脫離專利而獨立存在。
(3)技術秘密的保護更需要藉助持有人自身的力量,從內部人員、制度、管理上控制;專利則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當然,技術秘密的保護目前已經逐步納入國家法律法規保護范圍,竊取技術秘密並造成重大損失的也要判刑。
(4)技術秘密是不公開的技術,只要技術不被公開,企業對技術就有長期控制和壟斷權利,特別是對技術難度大,其他企業和個人在短期內不能開發出來的技術保護更有力。專利是公開的技術,所有人不能限制他人研究和模仿,其保護期也有限。
(5)不同的持有人持有相同的技術秘密時,持有人都享有相同的利益,相互不能排除其他人開發同樣的技術,享有相同的權利。同時也不能排除他人通過對技術秘密控制人的產品進行「反向工程」,得到這項技術;而專利權人則有絕對的排他權。也就是說,上述技術秘密的持有人有一方申請專利了,技術秘密就變成公開的技術,他就得到了排他權,可以限制另一方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
⑩ 專利和專有技術有什麼區別嗎
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都是人版類智力活動的權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秘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盡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一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一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秘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一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一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一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