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注冊商標
商標轉讓在商標法中也是有規定,根據《商標法》四十二條規定:「第四十二條專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屬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
Ⅱ 注冊商標怎麼轉讓給個人
可以轉讓的。依據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1、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
3、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根據商標權轉讓合同規定:
合同的轉讓方應為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受讓方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2)轉讓注冊商標擴展閱讀:
一、商標轉讓
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並、兼並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轉讓商標時需一並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准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二、商標轉讓是對注冊商標持有者而言,轉讓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商標購買者。對於商標購買者來說,購買商標比自己注冊商標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優勢。
1、時間優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省。
2、商標價值優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後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價值較高,便於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Ⅲ 注冊中的商標可以轉讓給別人嗎
注冊中的商標可以轉讓給別人嗎?很多企業和個人都知道,帶有R標志已注冊成功的商標是可以在買家和賣家間自由轉讓的。但很多人卻不知道,早在02年開始商標法中便有過規定,沒經過核准申請注冊中的商標,在獲得商標局收錄通知書後,也是可以進行轉讓交易。但此時的商標轉讓風險,要遠遠高於購買已注冊成功的商標,所以一般負責任的商標轉讓機構,都不會建議企業和或是個人購買申請注冊中的商標,原因就是因為它極高的風險。注冊中的商標可以轉讓給別人嗎?購買轉讓中的商標有哪些好處?相對於購買已注冊成功的商標,購買注冊中高的商標,價格肯定會便宜不少,相關的費用大概值包括了商標本身的設計、注冊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等。因為沒有投入過資金和人力宣傳推廣這個商標,所以這個申請注冊中的商標價值本身並不,商標轉讓價格自然也會更低,這是好處其一。購買注冊中的商標其二好處便是,因為已經下發過商標受理通知書,所以商標注冊流程所需花費的時間,便截然縮短了許多,大大減少了企業等待公布商標結果的時間。購買注冊中的商標風險有哪些?1、商標異議期眾所周知,商標在申請注冊過程中,只有經過三個月的商標異議期後,才算商標注冊成功。而在這個商標異議期內如果有其他個人或是企業對此注冊商標有任何不滿,都可以發起訴訟請求,要求重審。一旦商標在異議期內被駁回注冊,企業先前所有投入的費用和消耗的時間都會白費。2、近似商標除了在異議期內商標容易被駁回外,如果商標在申請注冊前,沒經過商標近似的查詢,或是查詢不完整,便提交了注冊申請,那麼企業在購買獲得受理通知書注冊中的商標時,商標連審查都不會通過便會被直接駁回,從而導致商標注冊失敗。3、商標類別選擇不全購買他人注冊中的商標,一定要看該商標注冊的類別和范圍,是否和企業自身業務和產品相符合,否則即便是商標注冊成功,它本身具備的用處也不會很大。注冊中的商標可以轉讓給別人嗎?總而言之,雖然注冊中的商標可以轉讓給他人,但是其中的風險極高。不想花費過多時間或過多費用購買轉讓商標的企業,大可以等待一個商標注冊成功後立刻進行收購,既能極大減少不必要的風險,又可以節省費用和精力,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