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期
① 商標異議期多久
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異議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於答辯程序。
② 商標異議期限是多久
一、商標異議期是多久?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有相應的證據支持。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並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3、異議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商標異議申請注意什麼事項?
1、通過銀行匯款繳納異議規費的,應將異議人留存的匯款單復印件連同異議申請書一並送交商標局。商標局收到異議申請書時,如果未收到匯款單復印件,商標局將向異議人寄發《繳費通知》。異議人應按照《繳費通知》繳納規費,並將留存的匯款單復印件連同《繳費通知》一並郵寄到商標局。
2、商標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後,經過形式審查後,符合受理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如果是異議人自己提交的異議申請,商標局將直接給異議人寄發《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3、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於答辯程序。
4、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准;通過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准;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准。
5、由於紙質《商標公告》排版的技術原因,一般在異議期最後一個月提出的異議申請,《商標公告》中還有可能刊登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公告,因此,《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被異議商標在異議裁定生效前已經刊發注冊公告的,撤銷原注冊公告,經異議裁定核准注冊的商標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標公告》刊登商標異議和異議裁定情況。
6、由於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地址發生變化,商標局發出有關異議的通知,郵局無法投遞被退回,商標局將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標公告》上刊登送達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滿30日,該文件視為已經送達。
③ 商標異議期內商標還能用嗎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商標異議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不能體現已注冊商標的標志,比如®標。畢竟被異議的商標,是處於商標注冊的公告期,商標注冊流程還沒有完成,並沒有獲得商標權,屬於注冊申請中的商標。但是,商標異議期可以使用TM標志來標明該商標是注冊申請中的商標。商標被異議了怎麼辦呢?商標被他人提異議,可在收到異議答辯通知書一個月內進行異議答辯,異議答辯可根據對方提出的異議原因進行引證,准備好答辯所需的材料。商標異議答辯所需資料:商標代理委託書、答辯理由書、答辯通知書或者評審證據交換通知書的原件、 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支持答辯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證據材料清單在簽訂代理協議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出具)。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如認為被異議的商標與本異議人已注冊的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人注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名稱、注冊號等。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後,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 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3、補正(非必經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後,如果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4、做出裁定: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做出裁定。5、送達裁定書: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後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後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6、復審: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④ 商標被異議,大概要多長時間能有結果
該商標有爭議, 是否批准注冊的決定在公告期滿之日起 1 2個月內作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五條反對預審公告商標的, 商標局應當聽取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事實和理由, 並經調查後, 進行調查,核實後, 自通知期滿之日起 1 2個月內決定是否批准登記, 並書面通知持不同政見者和持不同政見者。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作出批准注冊決定的, 應當出具商標注冊證書並發出通知。
持不同政見者不同意的, 可以依照本法第4 4條和第4 5條的規定, 請求商標審查委員會宣布注冊商標無效。商標局作出不注冊決定, 持異議的人不滿意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 5日內向商標審查委員會申請審查。
商標審查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作出審查並書面通知持不同政見者和持不同政見者的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延長六個月。持不同政見者不同意商標審查委員會的決定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起訴人民法院。
應當通知持不同政見者作為第三方參加訴訟。在按照前款規定進行審查的過程中, 對所涉及的優先權利的確定, 必須以人民法院審理的審判結果或者人民法院審理的另一案件為依據。行政機關可以中止審查。
在取消暫停的理由後, 應恢復審查程序。如果注冊成功, 注冊日期將從公告到期之日起計算。
(4)商標異議期擴展閱讀:
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⑤ 我的商標已經過了異議時間了,還能被異議嗎
你好,商標超出法律規定異議期限了,不能在提出異議了。還有以下幾種情況,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1、商標只能在公告異議期提出異議,已過異議期的,不能再提異議。
2、對未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
3、商標經過公告異議期被核准注冊的,可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請求商 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4、 商標異議申請中沒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的
5、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商標異議規費的
6、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補正或未按要求補正的。都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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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商標公告期內,有人提出異議,怎麼辦
商標公示期異議是指商標在最後三個月公告期的時候,他人對商標提出異議,並提交證明資料到國家商標局,如果對方提供的資料可以充分的證明他的商標具有優先權益,那商標就可能被駁回申請。
如果當時在注冊商標時是通過代理代理公司交的,那你的代理公司會收到國家下發的被提異議的文件,根據文件上的情況可分析被提異議的原因,在具體分析看異議復審的成功率有多大,如果異議復審的成功率高,
就可以通過代理公司進行異議復審,因為異議復審要寫一些材料,所以最好是通過代理公司名義去交異議復審,這樣可能會稍微專業一些。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注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准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商標異議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二十九條 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注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
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法定期限屆滿,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注冊決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復審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注冊決定或者復審決定生效。
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而准予注冊的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自該商標公告期滿之日起至准予注冊決定做出前,對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的行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該使用人的惡意給商標注冊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⑦ 商標在注冊公告期被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你好,如果商標流程目前顯示的是「商標異議申請」,那麼你這個商標就是在公告期被提異議了,後續你會收到商標局發的「異議答辯通知書」,到時候根據情況考慮是否進行答辯。
答辯成功的話,你這個商標就會被准予注冊,也就是能注冊下來。
答辯要是失敗的話,就會收到不予注冊的決定,如果你不服該決定,你還可以繼續提出異議復審,那就是後續進行的另一個階段了。一般來說答辯失敗了就差不多,後續再復審就長路漫漫不知歸期了,個人拙見。
最後:你要問這個商標能不能注冊成功,現在是無法判斷的哈。得根據你收到的異議書再結合你的商標實際情況,分析推測答辯成功率,進而判斷才行。
⑧ 商標爭議期是什麼意思
商標爭議 是指對已經注冊的商標爭議,即兩個注冊商標所有人之間因兩商標相同或近似所產生的商標權利的爭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次修訂)》第四十一條:「...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准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這里規定的「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別人在他以後注冊的商標,和他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注冊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而發生的爭議。所以商標爭議的實質是爭議人認為在後注冊的商標,與其在先注冊的商標權益發生沖突,即與其在同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經在市場上引起消費者的誤認,因而提出限制該商標使用商品范圍或者撤銷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