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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發布時間: 2020-11-21 01:41:04

1.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盡的義務有哪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涉及到招標代理機構的義務有: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第十四條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並遵守本法關於招標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也有補充說明,具體如下:第十一條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規定由有關部門認定。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商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擁有一定數量的取得招標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取得招標職業資格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在其資格許可和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業務,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關於招標人的規定。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也不得為所代理的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提供咨詢。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塗改、出租、出借、轉讓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與被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簽訂書面委託合同,合同約定的收費標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第六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代理投標或者向該項目投標人提供咨詢的,接受委託編制標底的中介機構參加受託編制標底項目的投標或者為該項目的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提供咨詢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2.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服務范圍有哪些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13條規定,招標代理機構在其資格許可和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業務,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關於招標人的規定。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也不得為所代理的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提供咨詢。
(1)中央投資項目招標
按照《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甲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從事所有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乙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可從事總投資5億元人民幣及以下的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預備級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從事總投資2億元人民幣及以下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規定,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承擔各類工程的招標代理業務,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6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
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從事國際招標業務應當取得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資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的資格等級分為甲級、乙級和預乙級。
甲級國際招標機構從事國際招標業務不受委託金額限制;乙級國際招標機構可以從事一次性委託金額在4000萬美元以下的國際招標業務;預乙級國際招標機構可以從事一次性委託金額在2000萬美元以下的國際招標業務。
(4)政府采購招標
按照《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取得甲級資格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代理所有政府采購項目。取得乙級資格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只能代理單項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
(5)代理與招標相關的業務
大部分招標代理機構都利用自身的優勢,按規定申報批准具有多種中介服務機構資格,因此除了承擔招標代理業務以外,還可以依法開展與其資格條件相應的有關代理業務,如工程造價、工程咨詢、項目代建、項目管理、進出口代理、拍賣等方面的業務。因此,一個綜合性的招標代理機構,往往形成以招標代理業務為主,多種業務共同發展的經營模式。

3. 工程招標代理屬於什麼企業類型

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
建市[2007]230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總後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我部組織制訂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我部建築市場管理司聯系。

附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

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管理,依據《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申請材料內容

(一)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初始申請,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
4、驗資報告(含所有附件)復印件;
5、主要辦公設備清單、辦公場所證明材料(自有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以及租用合同或協議的復印件);
6、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身份證、任職文件、個人簡歷、高級職稱證書、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的復印件;
7、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的身份證、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含變更記錄及續期記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8、具有工程建設類中級以上職稱專職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招標代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9、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內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10、評標專家庫成員名單。
(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升級申請,需提供本實施意見第(一)條所列材料外,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正本、副本(含變更記錄)復印件;
2、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包括:工程招標代理委託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評價意見(中標通知書或評價意見應有主管部門備案章的復印件);
3、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報表說明)的復印件。
(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延續申請,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復印件;
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正本、副本(含變更記錄)復印件;
4、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身份證、任職文件、個人簡歷、高級職稱證書、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的復印件;
5、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的身份證、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含變更記錄及續期記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6、具有工程建設類中級以上職稱專職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招標代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7、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包括:工程招標代理委託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評價意見(中標通知書或評價意見應有主管部門備案章)的復印件;
8、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確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資格有效期內市場誠信行為信息檔案情況。
(四)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申請變更資質證書中企業名稱的,由建設部負責辦理。機構應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原有資格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於變更事項的決議或文件。

上述規定以外的資格證書變更手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具體辦理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其中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證書編號發生變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需報建設部核准後,方可辦理。
(五)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改制、重組、分立、合並需重新核定資格的,除提供(一)、(二)所列材料外,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改制、重組、分立、合並情況報告;
2、上級部門的批復(准)文件復印件;或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於改制、重組、分立、合並或股權變更等事項的決議復印件。
(六)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申請工商注冊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的,應向擬遷入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除提供(一)所列材料外,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原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格變更的書面意見;
2、資格變更前原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注銷證明及資格變更後新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復印件。
其中涉及到資質證書中企業名稱變更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將受理的申請材料報建設部辦理。
乙級、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申請工商注冊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參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七)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應包括《申請表》及相應的附件材料;《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業績證明材料應獨立成冊),並註明總冊數和每冊編號;
、附件資料應按上述「申請材料內容」的順序排列,編制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復印資料關鍵內容必須清晰、可辨,申請材料必須數據齊全、填表規范、蓋章或印鑒齊全、字跡清晰;
3、附件資料裝訂規格為A4(210×297mm)型紙,建議採用軟封面封底,並逐頁編寫頁碼;
4、專職人員資料的排列順序,除按照 「申請材料內容」的順序排列外,《申請表》中人員表格中名單的排列也應與上述順序相同;
5、工程招標代理業績證明材料應當依照《申請表》中填報的項目順序(按時間先後順序)提供,同一項業績的工程招標代理委託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業主招標人評價意見應當裝訂在一起,三項材料缺一不可;
6、甲級招標代理資格申請,應登陸建設部網站(),通過建設工程資質審核專欄,填報申請數據,進行網上申報。
二、受理審查程序
(八)受理審查
1、資格受理部門應在規定時限內對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的資格申請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資格初審部門應當對申報的附件材料原件進行核驗,確認各項材料與原件相符,並在申報材料上加蓋「原件與復印件一致」印章;
3、資格許可機關可組織專家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並提出評審意見,在規定時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4、資格許可機關對企業申報材料提出質疑的,招標代理機構應予配合,做出相關解釋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資格許可機關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申請材料、審查記錄和審查意見、公示、質詢和處理等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等應歸檔並保存五年;
6、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審查公告在建設部網站發布;乙級和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公告發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九)資格延續
1、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於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原資格許可機關提出資格延續申請。逾期不申請資格延續的,其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後自動失效。如需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按首次申請辦理;
2、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延續申請,應當通過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3、招標代理機構在資格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准,信用檔案中無《認定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不良行為記錄,且業績、專職人員條件滿足資格條件要求的,經原資格許可機關同意,可延續相應資格證書的有效期。不滿足資格條件要求的,資格許可機關不予資格延續。
(十)資格變更、改制、重組、分立與合並
1、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改制、重組後不再符合資格條件的,應當按其實際達到的資格條件及《認定辦法》申請重新核定;資格條件不發生變化的,按照變更規定辦理;
2、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分立或者合並的,按照《認定辦法》第二十一條執行。
三、資格證書
(十一)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編碼,由審批部門負責頒發,並加蓋審批部門公章。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資格證書編號規則,各級別資格證書全國通用。
(十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包括正本一本和副本四本,企業因經營需要申請增加資格證書副本數量的,應持增加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格證書副本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最多增加四本。
(十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遺失資格證書的,可以申請補辦,並需提供下列資料:
1、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申請補辦報告;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增補審核表》;
3、在全國性建築行業報紙或省級綜合類報紙上刊登的遺失聲明。
四、監督管理
(十四)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認定辦法》的規定,向資格許可機關及時、准確地提供企業信用檔案信息。信用檔案信息應當包括機構基本信息、完成的招標代理業績情況、招標代理合同的履約、以及招標代理過程中有無不良行為等情況。
(十五)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通過核查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條件、專職人員實際履職或執業情況、市場經營行為、招標代理服務質量等信用檔案信息狀況,充分運用網路信息化等手段,加強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動態管理。
(十六)上級建設主管部門必要時可以對下級資格初審或審查部門的審批材料、審批程序,以及招標代理機構的申請材料等進行檢查或抽查。
(十七)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應建立並完善代理機構信用檔案信息的記錄、匯總、發布等工作,建立跨地區的聯動監管機制。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出現《認定辦法》第二十五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的,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在依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後,將處罰情況記入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信用檔案,並將處罰情況通報相應資格許可機關,資格許可機關應對其資格條件情況進行嚴格核查。一旦發生不滿足資格條件的情況,按照《認定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執行。

五、有關說明
(十八)申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企業,不得與行政機關以及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與行政機關、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招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1、由國家機關、行政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關系的事業單位出資;
2、與國家機關、行政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關系的事業單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
3、法人代表或技術經濟負責人由國家機關、行政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關系的事業單位任命。
(十九)注冊資本金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載明的實收資本和驗資報告中載明的實際出資的注冊資本金為考核指標。
(二十)超過60歲的人員,不得視為代理機構的專職人員;部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已辦理退休的專職人員,無社保證明的,需提供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齡已辦理內退手續的專職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內退證明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
(二十一)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築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及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等具有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申請甲級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其注冊人員的級別要求為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築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他注冊人員,乙級、暫定級資格企業注冊執業人員級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一人同時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建築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兩個及兩個以上執業資格,證書不能重復計算,只能計算為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中的1人。
(二十二)社會保險證明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頒發的代理機構社會養老保險手冊及對帳單;或該機構資格有效期內的含有個人社會保障代碼、繳費基數、繳費額度、繳費期限等信息的參加社會保險繳費人員名單和繳費憑證。
(二十三)人事檔案代理管理證明是指國家許可的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機構出具的資格有效期內的代理機構人事檔案存檔人員名單和委託代理管理協議(合同)。
(二十四)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規則、合同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檔案管理辦法等。
(二十五)工程總投資是指工程項目立項批准文件上的工程總投資額,含征地費、拆遷補償費、大市政配套費、建安工程費等。
(二十六)招標代理業績證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應當至少載明下列內容:
1、招標人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與地址;
2、工程概況與總投資額;
3、代理事項、代理許可權和代理期間;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情況;
7、違約、索賠和爭議條款。
(二十七)工程招標代理業績要求的「近3年」的計算方法:企業申報業績的中標通知書出具日期至該代理機構資格申報之日,期間跨度時間應在3年以內。
六、分支機構備案管理
(二十八)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自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機構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1、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2、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3、擬在分支機構執業的本機構不少於2名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證書、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復印件(其中注冊造價師不少於1人);
分支機構工作的本機構聘用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人員不少於5人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和從事工程招標代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4、分支機構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5、分支機構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和產權證明(自有的只須提供產權證明);
6、機構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一年內無不良行為的誠信記錄證明。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2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十九)分支機構應當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承接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簽訂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出具中標通知書。

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承接工程招標代理業務、訂立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4. 現在工程招標代理需要資質嗎

依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第八條申請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中介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設施及辦公條件;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九條申請甲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除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3年;
(二)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16億元人民幣以上(以中標通知書為依據,下同);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5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於10人;
(四)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驗,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五)注冊資本金不少於200萬元。
第十條申請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除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1年;
(二)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8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3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於6人;
(四)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歷,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五)注冊資本金不少於100萬元。
第十一條新設立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具備第八條和第十條第(三)、(四)、(五)項條件的,可以申請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第十二條申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機構,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報告;
(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章程以及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五)專職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職稱證書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以及人事檔案代理證明;
(六)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經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個人簡歷等材料,技術經濟負責人還應提供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
(七)辦公場所證明,主要辦公設備清單;
(八)出資證明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含報表及說明,下同);
(九)評標專家庫成員名單;
(十)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申請甲級、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還應當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評價意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 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等級分為幾種

一、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等級: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分為甲級、乙級和暫定級三個等級。
二、招標代理機構業務范圍:
1、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承擔各類工程的招標代理業務。
2、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3、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總投資6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三、有效期:
1、甲級、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
2、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
四、申請甲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
1、是依法設立的中介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設施及辦公條件;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5、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6、具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五、申請甲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二
1、取得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3年;
2、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16億元人民幣以上(以中標通知書為依據,下同);
3、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5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於10人;
4、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驗,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5、注冊資本金不少於200萬元。
六、申請乙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除具備上述1外還應當:
1、取得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滿1年;
2、近3年內累計工程招標代理中標金額在8億元人民幣以上;
3、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3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3年以上的人員不少於6人;
4、技術經濟負責人為本機構專職人員,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的經歷,具有高級技術經濟職稱和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
5、注冊資本金不少於100萬元。
七、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
新設立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具備1和乙級中的(三)、(四)、(五)項條件的,可以申請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資格.

6. 招標代理機構分類有哪些

招標代理機構分類如下: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11條規定,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規定由有關部門認定。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商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代理機構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具備相應招標資格才能進行招標代理的主要有:中央投資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政府采購項目、通信建設項目等。
(1)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依據《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獲得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可以受招標人委託,從事中央投資項目的項目業主招標、專業化項目管理單位招標、政府投資規劃編制單位招標,以及項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設計、設備、材料、施工、監理、保險等方面的招標代理業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從事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
中央投資項目是指使用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以及其他中央財政性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規定,獲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可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是指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的委託,從事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材料采購招標的代理業務。
(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
依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獲得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的,可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商務部負責全國國際招標機構的資格管理工作。
(4)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按照《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規定,獲得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可從事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業務。財政部負責從事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業務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事宜是指從事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等采購代理業務,以及政府采購咨詢、培訓等相關專業服務。需要注意的是,對政府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不實行資格認定製度。
(5)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獲得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的,可以承擔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工信部負責從事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認定工作。

7. 招標代理是什麼意思,其機構作用又是什麼

招標代理是指具備相關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公司)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受招標人的委託或授權辦理招標事宜的行為。招標代理機構是幫助不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招標人選擇能力強和資信好的投標人,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的實現。

招標代理機構,是社會中介組織,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否則,就會形成政企不分,會對其他代理機構構成不公平待遇。

招標代理機構的作用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在招標投標法中規定,招標人可以自行招標,也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項。這兩種方法並存是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也適應了招標人實際需要,至於採用哪一種方法則由招標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決定,招標人有自主抉擇的權利,但是又不是無條件地進行抉擇。

因此在法律中明確,只有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才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在立法中還考慮到應當防止自行招標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證招標質量,因此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代理機構的分類

1、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從事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

中央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含國債)、專項建設基金、國家主權外債資金和其他中央財政性投資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住建部負責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

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項目。

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現已取消)

商務部負責從事利用國外貸款和國內資金進行國際采購機電產品的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文中第38項,取消商務部審批。

4、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現已取消)

財政部負責從事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業務機構資格的認定工作。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采購事宜是指從事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等采購代理業務,以及政府采購咨詢、培訓等相關專業服務。需要注意的是,對政府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不實行資格認定製度。

5、葯品招標代理機構(現已取消)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並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備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文第105項取消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審批。

6、科技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科技部負責科技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負責全國范圍內科技評估、科技項目招標投標資格認定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指導,並具體負責國家科技計劃中重大項目科技評估、科技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資格認定。

7、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現已取消)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發展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受理。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文中第10項,取消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

8.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是什麼意思

招標代理機構的比選是針對招標代理機構,為本項目評比出招標代理。說白了就是招招標代理機構的。
建設項目施工、設備或者服務招標是指業主直接或者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對相應項目進行招標,是招項目的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商,或者監理、設計的相關服務的。

9. 工程招標代理是否需要招標

不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但是各地有各地的具體規定,比如說有的地方規定財政支付項目,超過一定限額就要招標,所以招標代理費用超過了人家的限額,也是要招標的。
再說這樣做也是為了避嫌,避免招標單位的人違法亂紀。

10. 招標代理公司是怎樣運作招標的

1、收入主要是向中標人(或委託方)收取傭金,傭金費率按國家規定標准執行。此外,招標機構還可手續標書費,但金額不大。

2、支出主要為工資費、差旅費、會議費、專家費、辦公場所租賃費、辦公用品和辦公自動化費用。

3、招標機構需要具備一定招標資質以從事相關招標業務。

4、招標機構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從業資格和資質。

5、招標機構的主要工作是:尋找招標代理業務,接受招標委託,編制招標文件,發售招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確定中標單位。

(10)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擴展閱讀

招標代理機構由於其專門從事招標投標活動,在人員力量和招標經驗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因此國際上一些大型招標項目的招標工作通常由專業招標代理機構代為進行。

近年來,中國的招標代理業務有了長足的發展,相繼出現了機電設備招標公司、國際招標公司、設備成套公司等專業招標代理機構,這些機構的出色工作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招標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

但是招標代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招標代理機構的法律性質不明確,長期政企不分,處於無序競爭的狀態;

一些招標代理機構為承攬項目無原則地遷就招標人的無理要求,從而損害了投標人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招標的公正性原則,影響了招標的質量,甚至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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