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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和代理

發布時間: 2020-11-20 13:21:21

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和經銷商區別如下:

1、利潤不同

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2、渠道和所有權不同

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3、流程不同

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4、限制不同

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❷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4、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2)經銷和代理擴展閱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❸ 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代理商和經銷商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2、買賣雙方關系不同

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


3、對產品的所有權不同

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沒有商品的所有權,只是促成交易,從中賺取傭金。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給予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

(3)經銷和代理擴展閱讀:

類型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

❹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經銷商的「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

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託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和私人機構,其明顯特徵是不具有產品的所有權,只收取相應的傭金。經銷商則大不相同。

經銷與代理的區別

具體來說,代理與經銷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一)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

(二)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❺ 總經銷商和總代理的區別

不贊同3樓朋友的觀點,無所謂大與小的問題,不管是總代理,或者經銷商都是戰略合作關系。
其實總代理也是經銷商,不過就是他可以壟斷廠家產品在某一市場的絕對經營權(一般情況下,省以上的我們才稱其為總代理),廠家也會提供一系列的支持,例如人員、促銷、廣告等等,但同時,要成為一個廠家的總代理也並非易事,條件很多,例如:網路、資金、人力資源、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等等。但是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都不會尋求總代理的發展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受到了代理商方面很大的制約,而且無論是對於廠家還是代理商,風險系數都很高。所以,這鍾經營模式一般只在產品初期進入市場的時候,廠家自身資源不夠,會藉助代理商的資源對市場進行操控。
經銷商和總代理其實從性質上是一樣的,都是經營廠家的產品為手段,以謀取利益為目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經銷商也是總代理,但或許一個總代理壟斷的市場范圍廣,比如一個省,而一個經銷商則只是一個市。經銷商也可以分為:一級(加盟)經銷商、二批商……。從理論上講,經銷商是可以無限往下延伸的,例如:1級、2級、3級……。
人們常把經銷商與總代理分開來講,一般是基於二批商和總代理來比,通常情況下,總代理及一級(加盟)經銷商是直接從廠家拿貨,而二批商等等則是從上一級經銷商拿貨。這也是人們常說的兩者之間的差別。
現在大多數廠家還不具備在每個市場都駐人或辦事處、分公司的條件,所以,現在中國的營銷模式還基本屬於經銷模式,也是就經銷商。
當然從現在的發展趨勢來看,經銷商逐漸演變成配送商,廠家會逐步加大對市場人員的投入,直控終端成了廠家的一個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以上屬於本人觀點,僅供參考

❻ 經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本質區別

本質區別:

  1. 利潤不同: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2. 渠道不同: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

  3. 所有權不同: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4. 流程不同: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5. 限制不同:經銷商對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沒有限制,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6. 經營不同: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

(6)經銷和代理擴展閱讀:

一般說到的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而經銷商則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

可以把經銷商理解為是花錢向企業進貨的單位,企業將產品賣出給經銷商之後便與之沒有利益牽扯;而代理商則只可能需要支付給企業相應的保證金,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等到產品賣出去了,便可以從企業那裡得到一筆傭金。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另外,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僅僅能賺取利潤與提成點。

雖然說經銷商和代理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兩者在銷售渠道上,也是能互相滲透的。在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渠道途徑上,經常會有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參與,同時代理商和經銷商也會建立起下級代理商和分銷商的模式,通過層級的增多,逐步擴大自己業務管理。

❼ 代理商和經銷商有什麼不一樣

我們一般說到的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而經銷商則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

所以我們可以把經銷商理解為是花錢向企業進貨的單位,企業將產品賣出給經銷商之後便與之沒有利益牽扯;而代理商則只可能需要支付給企業相應的保證金,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等到產品賣出去了,便可以從企業那裡得到一筆傭金。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拓展資料: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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