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施工許可證
1. 辦理施工許可證以及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流程
這個各個地方辦理的方法和流程是不一樣的。
如果懸賞加到200並採納,給留個郵箱,我可以發你郵箱里。
但不能保證跟你所在地完全一致。
2. 沈陽地區辦理物流廠房的施工許可證,設計需要招投標嗎,投資總額1億,施工費用4000萬
施工許可證不是招標的,所有的建築建設都需要有房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第二設計招投標這是自己的事情了,如果我有這個能力可以自建或者我自己找認識的人來建設,但是在我看來招投標不失為一種節約資金的好辦法
3. 用地和規劃許可證真的很難辦理 我想問問沈陽市的市政道路和排水工程還有園林綠化工程的用地和規劃怎麼辦
收件必備資料 詳細說明
1、申請書 (原件1份)
2、申請表 (原件1份)
3、發改委核專准、批准文件 必須在有效期屬內(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4、經濟適用房批文 根據項目確定(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5、用地紅線圖 (原件5套)
6、用地定線勘測成果(成果表、光碟) (原件1套)
7、組織機構代碼或營業執照 (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8、相關意見、政策性文件及領導批示 根據項目確定(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辦理結果:
1、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征、轉用地通知單
3、紅線圖 發放成果:
建設單位:<許可證>1份正本1份副本; 征地通知單1份;3份征地紅線圖
綜合規劃處:<<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副本1份;征地通知單1份;征地紅線圖1份
檢查處:<<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副本1份; 征地通知單1份;征地紅線圖1份
備註:
1、除紙質報建材料外,需准備一套電子版報建材料,內容包括:
所有文字資料(掃描成JPG格式,解析度為1024*1280)
所有圖紙(DWG格式)
2、建設單位提供的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4. 在沈陽怎樣辦理《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除了5和8要你自己去找單位要,5要去設計院及其相關部門辦理。8要到消防那裡備案驗收合格後就會有了。其他都需要施工單位提供,如果是個正規的公司,他們應該都有的,你跟他們說必須由他們提供除5和8的以外資料。以上東西都有固定格式,就是表格和文字,建議到網路文庫下載,
5. 沈陽市哪個部門負責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即沈陽市建設局。
6. 沈陽市辦理預售許可證的條件
一、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②、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③、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2、《城市商品房預售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與《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內容相同;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申報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報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5、建設項目立項批准文件(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6、規劃設計方案和主要樓層或戶型平面圖、剖面圖(復印件)(1份);
7、已完成基礎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8、《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復印件)(1份);
9、商品房預(銷)售方案(方案中應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准、交付使用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原件)(1份);
10、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1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預售條件的工程進度證明(原件)(1份);
12、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表;
13、建築施工許可證;
14、工程建設施工合同。
四、辦理程序:1、受理;2、審查資料;3、現場查看;4、發證。
五、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六、收費事項:不收費
7. 沈陽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手續有哪些
三、申請需提交材料及份數:
1、施工圖(造價30萬以上的房屋建築須報建工
股委託審圖機構審查);
2、施工圖審圖報告及審圖批准書(造價30萬以
上的房屋建築,原件);
3、建設工程項目基建批文(原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建設工程報建登記表(原件);
6、土地證或用地批准手續(復印件、原件備查);
7、中標通知書(原件);
8、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
(均須原件備案);
9、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原件);
10、施工組織設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批准);
11、工程預算書(原件,50萬以下須經建工股委
托中介機構審核);
12、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兩份);
13、廉潔協議(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單位必須與
施工單位簽訂,2份);
14、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交納憑證(施工單位、建
設單位分別交總造價2%);
15、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1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備案);
17、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18、項目總監監理工程師證、現場監理人員上
崗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19、勘察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20、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21、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22、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原
件備查);
23、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
用計劃協議;
24、勞務分包合同;
25、勞務企業資質證;
26、勞務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7、技術工人和普工的姓名、身份證明、職業
資格證或崗位證書原件;
28、勞動用工合同編號;
29、施工企業建築工人及家屬花名冊;
8. 我的單位是沈陽的,是一個二級法人單位,請問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一定要是一級法人單位嗎
不一定是這樣的
二級的法人單位也可以的
但是可能許可權上有點問題
具體的我建議您去 問
律師事務所
希望我的能幫助您
9. 沈陽市建委的工作范圍都是什麼
第三條沈陽市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省委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省、市有關要求,擬訂全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和房地產業、建築業、城鎮燃氣行業中長期規劃及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起草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地方行業標准。
研究提出城鄉建設有關問題的政策措施及建議,統籌推進城建項目投資、建築業產值、房地產投資相關經濟指標的落實,承擔對全市城建城管系統工作綜合協調職責。
(二)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組織編制各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及設計方案的編制與審核。
(三)編制下達全市城鄉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籌措城市建設資金,組織研究論證儲備城建項目,對全市城市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四)統籌推進城建計劃項目實施,負責城建項目建設方案的審核及初步設計批復,負責市政府交辦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五)指導規范村鎮建設工作,負責宜居鄉村建設、特色小鎮建設等重點工作。
(六)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在沈鐵路、民航、郵政、通訊等單位有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協調工作。
(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建設管理,綜合協調管理城市地下管線,統籌推進綜合管廊建設,負責城市公用設施建設協調管理,負責燃氣行業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參與燃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協調和服務,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管理和配套建設,負責在房地產開發的建設用地出讓或劃拔前出具建設條件的意見,負責對全市房地產開發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九)負責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建設市場管理政策和運行規則,建立建設市場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十)負責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和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代理、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對建築行業、勘察設計行業、建設監理行業及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十一)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參與組織建設工程超限審查。
(十二)負責城市建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科技攻關和新技術的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負責城市建設節能與綠色環保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發展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推進建築節能,擬訂全市現代建築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年度計劃和技術標准、評審體系,組織指導全市現代建築產業項目建設,推廣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利用。
(十三)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施工現場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房屋拆除等過程中的揚塵污染防治和監管,擬訂監管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等相關工作,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驗收階段的違法行為。負責對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規劃設計方案聯合審定工作以及建設工程消防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五)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組織擬訂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編制補充全市建設工程一次性單位估價表,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十六)負責城建城管系統的綜合宣傳工作,負責城鄉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建設檔案工作。
(十七)擬訂建設行業人才的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系統執業資格培訓和職工隊伍繼續教育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房屋拆除工程以及城鎮燃氣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擔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相關工作。
(二十)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加強對全市城鄉建設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地下空間建設管理、建築產業現代化工作職責。
(二十三)關於城市地鐵、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運營。
(9)沈陽施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
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
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
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參考資料來源:沈陽市城鄉建設局-沈陽市城鄉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10. 沈陽市建設工程材料備案證明,如何辦理
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沈陽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來源:作者: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日期:02-03-20
各區、縣城鄉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建材生產企業:
為了應對「入世」挑戰,謀求快速發展,體現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決定不再對重點工程建築材料使用實行《准用證》制度,改為對我市建設工程材料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現將《沈陽市建設工程使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02年3月20日
沈陽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應對入世挑戰,借鑒國內部分城市經驗,保證建設工程質量,規范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管理,杜絕劣質建設工程材料用於建設工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管理的主管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材料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沈陽市建築材料應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材應用辦)負責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登記備案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三條實行登記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主要是涉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節能、環保的材料。凡從事本市建設工程的開發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建設工程材料生產、代理經銷單位,均須執行本辦法。
第四條實行登記備案管理的建設工程材料將分批進行公布。凡納入登記備案管理的建設工程材料未登記備案的,禁止在建設工程中使用。
第五條工程項目選用建設工程材料,應從登記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中選用。材料供應單位應當向使用單位出示《沈陽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登記備案證明》,但材料使用單位在工程建設中仍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檢驗規定。
第六條申請登記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應是產品質量穩定,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企業有保證其產品質量的生產和檢驗設備,必要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以及相應的管理制度等質量保證體系。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生產企業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並已取得營業執照;
(二)產品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
(三)產品符合企業標准,企業標准須經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其產品在實際使用中沒有出現質量問題;
(四)國家強制執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須取得生產許可證,實行安全認證的產品須有安全認證。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產品不予登記備案
(一)屬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而無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屬安全認證范圍而無產品安全認證的;
(二)國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產品。
(三)不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政策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規定的;
(四)因產品質量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的;
(五)兩次抽驗不合格的;
(六)實地調查與所報材料不符的;
第八條建設工程材料登記備案的基本程序
(一)建設工程材料的供應單位(在沈的建設工程材料生產企業、外埠或境外建設工程材料生產企業在沈代理商)填報登記備案申請表並提交登記備案資料;
(二)審核登記備案材料,登錄計算機資料庫;
(三)定期向社會公布登記備案名錄。
第九條申請登記備案的產品提交以下資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
(二)產品執行標准;
(三)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安全認證(屬國家管理范圍內的產品);
(四)有效期內產品抽檢檢驗報告;
(五)產品使用說明書;
(六)代理商的委託代理合同;
(七)境外產品進口商品檢驗證明;
(八)各種質量認證證書及其它相關材料。
第十條登記備案的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滿後須繼續申請登記備案的,應在有效期滿前向登記備案部門提出申請,審核合格的予以登記備案,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請的,其登記備案失效。
已取得登記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的生產單位(或代理商)因破產、歇業或其它原因提前終止經營的,應到市建材應用辦辦理注銷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一條市建委對實行登記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登記備案資格,並公布其結果。
(一)在登記備案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的;
(二)產品抽檢檢驗不合格的;
(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
(四)採取低價傾銷造成惡性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的。
第十二條凡經登記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出現使用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建委或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檢舉。
第十三條市建材應用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定期深入施工現場對登記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進行抽查,對於檢查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原沈建委發[1999]43號《關於對沈陽市城建五十個重點工程實行建築材料准用制度的通知》即行廢止。原已核發的,建築材料准用證》尚未到期的,憑原頒發證件到市建材應用辦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實行登記備案管理的建設工程材料目錄(第一批)
水泥:鋼筋;牆體材料;建築門窗;防水材料;保溫材料;給排水管材、管件;建築塗料;散熱器;DN200以下閥門;廣場磚;牆、地瓷磚;鋁塑復合板;商品砼;電線穿線管;6平方毫米以下電線;開關、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