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風險代理
1. 風險代理律師費可以收到賠償款才給錢行嗎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2. 跟律師簽的風險代理,案子到強制執行階段,能解除合同嗎
跟律師簽的風險代理案子到強制執行階段一般應該能解除合同。
3. 找律師代理為什麼有全風險代理,半風險代理,無風險代理,這三項選那個比較合理,這三個那個價位會比較低
找律師的目的不是為了比低價,應該側重律師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比價格你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4. 找風險或半風險代理律師,給你賠償的35%和前期費用
可以具體說說案件情況。
5. 什麼是風險代理
這是由法律服務的提供者和接受者共同承擔費用風險的一種法律服務方式,從而最大限度促進了律師的主觀能動性,對於當事人而言無疑減輕了經濟負擔,尤其對於那些有理但缺錢的當事人其社會效果更是明顯。一、其優點有:1、風險代理能夠提升律師的責任意識;2、實行風險代理有利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3、有利於律師自身業務素質的提高;4、有利於降低代理門檻。如果風險代理不推廣開來,代理的高門檻必將使很大一部分案件當事人徘徊在律師事務所門外,使得許多案件因為沒有律師的參與而在公正度上多少打上個問號,同時也因為在許多案件中,因為少了律師的身影,使得法律知識的普及工作不能最大限度地展開。律師介入案件的過程其實也是個普法過程。二、但弊端也顯而易見:1、法律服務不同於一般市場經營活動,不能簡單的用是否打贏官司去衡量一個律師水平的高低。如果委託人僅以勝敗論英雄,律師以能否打贏作為雙方接案的先決條件,那等於暗示律師只接勝訴把握大的,而疑難案件則無人去接。這勢必造成了另一種不公平。律師的執業道德要求:所有當事人均應當平等地獲得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2、片面追求勝訴,極易歪曲律師代理的作用。勝訴和敗訴,贏和輸,其實質都是權利義務關系的依法分配,是辯證的、相反相成的關系。贏的另一半即是輸,勝訴的另一半即是敗訴。司法公正的真實含義應是:讓應當獲得勝訴的當事人勝訴,讓不應當獲得勝訴的當事人敗訴。律師不能只代理獲得勝訴一方的當事人,而使事實、證據和理由處於劣勢的一方得不到律師服務,得不到法律幫助,這樣無疑會背離律師的職業道德。在這方面,律師與醫生又有所不同:醫生處理的是自然現象,醫生治好一個病人,將一個病人從死神手中奪回來,這決不會妨礙、侵犯其他人的利益;而律師要處理的是社會現象,是社會關系。所謂社會關系,從法律角度講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你將本來不應當獲得勝訴的當事人搞到勝訴了,那就意味著另一方本應獲得勝訴的人被搞成敗訴,其客觀效果必然會妨礙司法公正。因此,風險代理並不適合於所有案件,應該根據具體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是否採取風險代理,使訴訟結果和社會效果雙贏。三、風險代理收費標准:原則上採取類似於底薪+提成的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數額和標准。
6. 律師半風險代理是怎麼回事
先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的一半收取固定的律師費,然後在按照律師風險代理的收費標准收取風險代理費。
7. 律師所法律援助一半,要求做風險代理合適嗎
那得看你得案子是如何進展的,如果符合援助條件,那援助律師就必須負責到底。不排除有些案子隨著案件進展,導致不再達到法律援助的條件,這種情形就可以變更代理性質,但是是風險代理還是普通代理,也必須遵循雙方自願的原則,你可以根據情況選擇,別一味被律師牽著走。如果對方要求無理,可以向司法局投訴或者自己另找律師。
8. 律師風險代理收費可以先收後退嗎
這個要看雙方如何約定,只要雙方說好了,先收後退也是可以的。風險代理從大內類上分,有兩種收費容方式:1、半風險代理模式,在代理合同中律師代理費分兩部分,基本代理費+風險代理費。基本代理費部分簽約後支付,且不論辦案結果如何,這部分不予退還。而風險代理部分則是約定以一定比例或標准,結合案件處理結果,支付風險代理費。2、全風險代理模式,合同中的全部代理費均與結果掛鉤,全部是按一定比例或標准,結合案件處理結果確定應支付的代理費。不管是半風險代理模式中的風險代理部分還是全風險代理模式,雙方視案情需要也可以約定當事人先預付一部分或全部的風險代理費,最後根據案件結果多退少補。
9. 蕪湖市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10%,那麼先交10000元,是什麼錢
有可能是半風險代理,就是先交一部分基本工作費用,用於提供律師工作成本的,說白了是出場費。然後等具體訴訟結果出了後,再另外根據幫你收回的金額的百分之十收取風險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