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許可訴訟
Ⅰ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版構築物、道路權、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Ⅱ 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訴訟,管轄在被告住所地(規劃局所在地)還是工程所在地(不動產專屬管轄)
工程所在地進行行政訴訟。打個比方,北京16個區縣的法院受理規劃局當被告,被告都是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
Ⅲ 買房人可否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我覺得還是在公示期提出復議的好。
Ⅳ 簡述城鄉規劃許可的法律效力
建設規劃許可是一種公法行為,用以對建設項目進行規范和限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限制建築選址,使項目建設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限制建設項目的高度、綠化面積、容積率等等,使項目建設符合各種控制性規劃。
Ⅳ 國土局和住建局違法頒發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能在一案起訴嗎
應該不可以,因為兩個證的性質不一樣,部門也不一樣,只能分別起訴。
Ⅵ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違法法院怎麼審查
法院一般不會去主動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違法審批的問題,而是看法院在處理問題時如果存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違法的情況下,該情況是否會對法院處理問題產生影響。因此建議你還是和當地律師溝通一下你所碰到的難題,而後看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方面的問題是否足以影響到你難題的解決。
Ⅶ 張三起訴了縣政府的一項規劃許可決定,在一審期間,被告對張三採取了補償措施
被告給於補償並不代表說被告就是錯的一方 有的是不想花時間去應對起訴 寧願花點錢 讓原告撤訴 這個不清楚事實 所以不能判斷這種行為的意圖 相信法院的公正裁決
Ⅷ 業主可否對小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提起行政訴訟
對規劃有異議,可以向規劃部門投訴,如果對規劃部門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規劃部門侵權。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Ⅸ 有規劃許可證,法院確認違法,但多佔公路40公分,法院怎樣處理
應當同時判決行政機關採取補救措施,糾正違法之處。本案在判決確認被訴規劃許可違法的同時,判決要求行政機關採取補救措施,從而使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在雖被確認違法但未被撤銷的情況下,由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補救方案,糾正違法之處,把有關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因為規劃許可本身技術性較強,由行政機關確定具體的補救方案則更為妥當。誠然,法院判決後行政機關所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其前提必須合法,同時,法院判決的根本宗旨在於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