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證
1. 起重機械三證指什麼
根據《起重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標准》中的規定:選購的起重工器具應檢驗合格,生產廠家應具備「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技術監督合格證)。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2014年第114號)中對起重機械做出明確定義。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
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1)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證擴展閱讀: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向安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築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二)審核建築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三)審核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四)審核安裝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審核使用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七)施工現場有多台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 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證以及安裝維修許可證的級別是怎麼劃分的啊謝謝!
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
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
這兩個文件,具體到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下載
http://tzsbaqjcj.aqsiq.gov.cn/zcfg/aqjsgf/wjgf/200705/t20070510_30579.htm
http://tzsbaqjcj.aqsiq.gov.cn/zcfg/aqjsgf/wjgf/200705/t20070509_30512.htm
注意看到最後,把後邊的附件都下載下來,明白
附件上有你要的答案
3. 起重機械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幾年有效
4年
需要特別注意在到期前6個月內就需要申請換證,換證的程序要簡單
否則過期之後就需要按新取證辦
4. 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證怎麼辦理
起重機械作為特種設備的一種,從事起重機械製造行業的企業必須持有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證,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證都需要滿足什麼條件,下表詳細介紹了起重機械製造許可證的具體條件和各類起重機的具體要求,希望對打擊有所辦幫助。
一、基本條件
注冊資金的要求:A級起重機械1500萬元;B級起重機械800萬元;C級起重機械300萬元。
人員要求:A級要求機械工程師13人,電氣工程師8人,技術負責人是高級工程師,檢驗人員8名其中3名工程師,技術工人電工8名以上,電焊工40名以上,均有資格證;
B級要求機械工程師7人,電氣工程師4人,技術負責人是高級工程師,檢驗人員6名其中2名工程師,電工6名以上,電焊工25名以上,均有資格證;
C級要求機械工程師4人,電氣工程師2人,技術負責人是工程師,檢驗人員4名其中1名工程師,電工4名以上,電焊工10名以上,均有資格證。
二、生產條件
廠房建築面積:A級要求3000、結構車間至少1600;B級要求2000、結構車間至少1000;
C級要求1000、結構車間至少600。
生產設備:梁式起重機須具備剪板機、油壓機或壓力機、折彎機、鏜床或專用鏜床、龍門刨焊接設備;其它橋式起重機須具備剪板機、油壓機或壓力機、折彎機、CO2氣體保護焊機或自動埋弧焊機、自動(或半自動)氣割機、數控切割機(A級要求)、鋼軌校直設備、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A級要求)。
5. 辦理起重機械生產許可證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來需在當地工商局或市場監管自局辦理注冊,打當地的政務服務中心電話會很詳細的告訴你,在工商的網站上也有詳細的注冊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資料,公司注冊屬於前置管理,也就是無論你注冊什麼樣的公司都給你注冊,但是有資質要求的需要單獨再申請資質。起重機械屬於特種設備,管理在質量技術監督局,無論從事製造、安裝、維修、改造都至少需要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分發證許可後方可開張經營。《機電類特種設備許可規則》和《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的要求》對起重機械公司申請資質有明確要求和流程,要先詳細看這兩個規則有關注冊資金的要求,否則工商注冊時填報的注冊資金不夠會很麻煩的。根據兩個規則的要求准備硬體條件,達標後按照規則的要求准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表格在當地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設備協會或省特種設備協會網站上下載,填寫完成後報當地市級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符合後向上一級部門申報,評審、發證。
6. 起重機械製造生產許可證怎麼辦
質量技術監督局,說好辦也好辦,說不好辦也不好辦,得找人花錢
7. 起重機械製造許可具備條件
起重機械製造(含安裝、修理、改造)專項條件
1.橋式、門式起重機(A),流動式起重機(A),門座式起重機(A)
1.1人員
1.1.1技術負責人
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1.1.2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2)設計、工藝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3)材料與零部件、焊接、電控系統製作、產品檢驗、安裝調試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4)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無損檢測相關專業畢業或者具有Ⅱ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1.1.3技術人員(注2)
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機械和電氣專業人員共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注2:技術人員可以擔任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下同。
1.1.4檢驗人員
專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少於8人,其中包括持有相應Ⅱ級無損檢測資格證的人員不少於2人(外委的不要求)。
1.1.5作業人員
安裝人員不少於8人,指揮不少於2人,司機不少於2人,焊工不少於20人(注3),電工不少於5人。
注3:主要受力結構件採用自動焊接生產線或者焊接機器人焊接時,焊工的數量可以減少50%,下同。
1.1.6安裝項目負責人
具有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起重機械安裝工作經歷。
1.2工作場所
(1)製造主要受力結構件的廠房面積不小於5000m2;
(2)辦公場所面積不小於400m2;
(3)倉庫面積不小於400m2。
1.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1.3.1橋式、門式起重機(A),門座式起重機(A)
應當具有以下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1)數控切割機,不小於10m×3m×30mm(有效切割長度×寬度×厚度 );
(2)相貫線切割機(適用於門座式起重機);
(3)壓力機(壓力不小於200t)或者折彎機(公稱壓力不小於2000kN);
(4)氣體保護焊機不少於10 台;
(5)自動埋弧焊機不少於3台;
(6)回轉支承座圈加工設備 (適用於門座式起重機,外委的不要求 );
(7)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或者鋼結構表面後處理設備,拋丸預處理後的材料表面清潔度達到Sa2 1/2 級(外委的不要求);
(8)結構車間同一跨度中兩台起重設備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於40t(單台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不小於20t);具有焊接翻轉架的,同一跨度中兩台起重設備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於 32t(單台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不小於16t);
(9)橋式、門式起重機結構件製作平台,採用鑄造平台的,不小於30m×3m×200mm(總長×寬度×厚度), 並且平整;採用鋼板平台的,不小於30m×3m×30mm(總長×寬度×厚度),並且平整、無變形;採用網架型式平台的,不小於30m×3m (總長×寬度),並且平整、無變形;
(10)門座式起重機結構件製作平台,採用鑄造平台的,不小於10m×3m×200mm(總長×寬度×厚度),並且平整;採用鋼板平台的,不小於10m×3m×30mm(總長×寬度×厚度),並且平整、無變形;採用網架型式平台的,不小於 10m×3m (總長×寬度),並且平整、無變形;
(11)臂架組焊工裝(適用於門座式起重機 )。
1.3.2流動式起重機(A)
應當具有以下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1)數控切割機,不小於 10m×3m(有效切割長度×寬度);
(2)折彎機,公稱壓力不小於 2000kN;
(3)氣體保護焊機不少於 10 台;
(4)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或者鋼結構表面後處理設備,拋丸預處理後的材料表面清潔度達到Sa2 1/2 級(外委的不要求);
(5)結構車間起重設備,同一跨度中兩台起重設備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於32t(單台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不小於16t);
(6)回轉支承座圈加工裝置 (外委的不要求);
(7)工裝,包括起重臂焊接工裝、回轉平台焊接工裝、車 (底)架焊接工裝。
1.4檢測儀器 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經緯儀;
(2)水準儀;
(3)雜訊檢測儀器;
(4)超聲檢測儀或者 X 射線檢測儀(外委的不要求);
(5)絕緣電阻檢測儀器;
(6)接地電阻測試儀;
(7)萬用表;
(8)硬度計;
(9)激光測距儀;
(10)鋼捲尺(校準含修正值),50m(機械式停車設備除外);
(11)超聲波測厚儀(機械式停車設備除外)。
(12)流動式起重機(A),具有磁粉檢測儀 (外委的不要求)、油壓測試裝置、紅外線測溫儀;
(13)門座式起重機(A),具有全站儀。
1.5研發能力
(1)製造單位應當設置研發機構,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的設計人員不少於10 人(注4),機械和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起重機械產品的設計研發經歷;
(2)製造單位應當具有自主設計相應許可子項目起重機械產品的能力,具有設計任務書、設計過程的控制記錄以及全套產品圖樣、計算書、使用維護說明書等設計文件。
注4:本條要求的設計人員與1.1.3 條要求的技術人員的數量單獨計算。
2.橋式、門式起重機(B),流動式起重機(B),門座式起重機(B)
2.1人員
2.1.1技術負責人
具有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2.1.2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和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2)設計、工藝、電控系統製作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3)焊接、材料與零部件、產品檢驗、安裝調試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4)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無損檢測相關專業畢業或者具有Ⅱ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2.1.3技術人員
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機械和電氣專業人員共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人,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2.1.4檢驗人員
專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少於4人。
2.1.5作業人員
安裝人員不少於5人,指揮至少1人,司機至少1人,焊工不少於10人,電工不少於3人。
2.1.6安裝項目負責人
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起重機械安裝工作經歷。
2.2工作場所
(1)製造主要受力結構件的廠房面積不小於1500m2;
(2)辦公場所面積不小於200m2;
(3)倉庫面積不小於100m2。
2.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2.3.1橋式、門式起重機(B),門座式起重機(B)
應當具有以下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1)數控切割機;
(2)壓力機(壓力不小於100t)或者折彎機(公稱壓力不小於1250kN);
(3)氣體保護焊機不少於5台;
(4)自動埋弧焊機不少於2台;
(5)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或者鋼結構表面後處理設備 (外委的不要求);
(6)結構車間同一跨度中兩台起重設備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於20t(單台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不小於10t);當具有焊接翻轉架時,同一跨度中兩台起重設備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於10t(單台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不小於5t);
(7)橋式、門式起重機結構件製作平台,採用鑄造平台的,不小於30m×2.5m×200mm(總長×寬度×厚度 ),並且平整;採用鋼板平台的,不小於30m×2.5m×30mm(總長×寬度×厚度),並且平整、無變形;採用網架型式平台的,不小於30m×2.5m(總長×寬度),並且平整、無變形;
(8)門座式起重機結構件製作平台,採用鑄造平台的,不小於10m×2m×200mm(總長×寬度×厚度),並且平整;採用鋼板平台的,不小於10m×2m×30mm(總長×寬度×厚度),並且平整、無變形;採用網架型式平台的,不小於 10m×2m(總長×寬度),並且平整、無變形;
(9)門座式起重機組焊工裝。
2.3.2流動式起重機(B)
應當具有以下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1)切割機;
(2)折彎機,公稱壓力不小於1250kN;
(3)氣體保護焊機至少1台;
(4)自動埋弧焊機不少於2台;
(5)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或者鋼結構表面後處理設備 (外委的不要求);
(6)結構車間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不小於10t;
(7)工裝,包括起重臂焊接工裝、回轉平台焊接工裝、車 (底)架焊接工裝。
2.4檢測儀器 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經緯儀;
(2)水準儀;
(3)雜訊檢測儀器;
(4)超聲檢測儀或者 X 射線檢測儀(外委的不要求);
(5)絕緣電阻檢測儀器;
(6)接地電阻測試儀;
(7)萬用表;
(8)硬度計;
(9)激光測距儀;
(10)鋼捲尺(校準含修正值),50m(機械式停車設備除外);
(11)超聲波測厚儀(機械式停車設備除外)。
(12)橋式、門式起重機(B),門座式起重機(B),具有 X 射線檢測裝置(外委的不要求);
(13)流動式起重機(B),具有磁粉檢測儀 (外委的不要求)、油壓測試裝置、紅外線測溫儀。
3.機械式停車設備、塔式起重機、升降機、纜索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3.1人員
3.1.1技術負責人
具有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3.1.2質量保證體系人員
(1)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和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2)設計、工藝、焊接、電控系統製作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3)材料與零部件、產品檢驗、安裝調試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4)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具有工程師職稱,無損檢測相關專業畢業或者具有Ⅱ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3.1.3技術人員
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機械和電氣專業人員共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人,具有與許可項目相關的技術工作經歷。
3.1.4檢驗人員
專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少於4人。
3.1.5作業人員
安裝人員不少於5人,指揮至少1人,司機至少1人,焊工不少於10人,電工不少於3人。
3.1.6安裝項目負責人
具有工程師職稱,機械或者電氣類相關專業畢業,具有起重機械安裝工作經歷。
3.2工作場所
(1)製造主要受力結構件的廠房面積不小於3000m2;
(2)辦公場所面積不小於300m2;
(3)倉庫面積不小於200m2。
3.3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3.3.1機械式停車設備
應當具有以下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1)切割機;
(2)鑽孔設備;
(3)折彎機;
(4)剪板機;
(5)帶鋸機;
(6)氣體保護焊機不少於5台;
(7)結構車間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不小於5t;
(8)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或者鋼結構表面後處理設備 (外委的不要求);
(9)工裝,包括縱梁、橫梁、立柱焊接工裝。
3.3.2塔式起重機、升降機
(1)仿形或者數控切割機,不小於1000mm×30mm(切割直徑×厚度);
(2)氣體保護焊機不少於10台;
(3)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或者鋼結構表面後處理設備,拋丸預處理後的材料表面清潔度達到Sa2 1/2 級(外委的不要求);
(4)結構車間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不小於10t;
(5)標准節組焊工裝以及滿足生產需要的其他工裝。
3.3.3纜索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應當具有以下生產設備與工藝裝備:
(1)數控切割機;
(2)壓力機或者折彎機;
(3)氣體保護焊機不少於5台;
(4)自動埋弧焊機不少於2台;
(5)鋼材預處理及除銹裝置或者鋼結構表面後處理設備 (外委的不要求);
(6)結構車間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不小於20t;
(7)結構件製作平台。
3.4檢測儀器 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經緯儀;
(2)水準儀;
(3)雜訊檢測儀器;
(4)超聲檢測儀或者 X 射線檢測儀(外委的不要求);
(5)絕緣電阻檢測儀器;
(6)接地電阻測試儀;
(7)萬用表;
(8)硬度計;
(9)激光測距儀;
(10)鋼捲尺(校準含修正值),50m(機械式停車設備除外);
(11)超聲波測厚儀(機械式停車設備除外)。
(12)機械式停車設備,具有照度計;
(13)塔式起重機、升降機,具有磁粉檢測儀 (外委的不要求);
(14)纜索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具有X 射線檢測儀 (外委的不要求 )。
8. 起重機製造許可證如何辦理
首先要看你申請的級別,可以做
9. 起重機械類_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目錄
專業咨詢,可以聯系 詳見我的網路空間 設備種類 設備類型 等級 設備型式 參數 許可方式 受理機構 覆蓋范圍原則
起
重
機
械 橋式
起重機 A 通用橋式起重機 320t≥G>50t 製造許可 國家 按額定起重量向下覆蓋;有防爆性能的,按防爆等級向下覆蓋
電站橋式起重機 320t≥G≥1t
防爆橋式起重機
絕緣橋式起重機
冶金橋式起重機
架橋機 G≥1t
B 通用橋式起重機 50t≥G>20t 製造許可 省級
電動單梁起重機 G>10t
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
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
防爆梁式起重機 G≥1t
C 通用橋式起重機 20t≥G≥1t
電動單梁起重機 10t≥G≥1t
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
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
門式
起重機 A 通用門式起重機 320t≥G>50t
S≤50m;H≤16m 製造許可 國家 按額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蓋
電站門式起重機 320t≥G≥1t
裝卸橋 G≥1t 額定生產率向下覆蓋
設備種類 設備類型 等級 設備型式 參數 許可方式 受理機構 覆蓋范圍原則
起
重
機
械
門式
起重機 B 通用門式起重機 50t≥G>20t
S≤50m;H≤16m 製造許可 省級 按額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蓋
C 通用門式起重機 20t≥G≥1t
S≤50m;H≤16m
塔式
起重機 A 普通塔式起重機 315tm≥G•R>63tm 製造許可 國家 額定起重力矩向下覆蓋
電站塔式起重機 G•R≤4000tm
塔式皮帶布料機 額定生產率向下覆蓋
B 普通塔式起重機 63tm≥G•R>40tm 製造許可 省級 額定起重力矩向下覆蓋
C 普通塔式起重機 G•R≤40tm
流動式
起重機 A 輪胎起重機 900tm≥G•R>200tm
60t≥G>20t 製造許可 國家 額定起重量、額定起重力矩向下覆蓋
履帶起重機 1200tm≥G•R>300tm
100t≥G>40t
B 輪胎起重機 G•R≤200tm
G≤20t 製造許可 省級
履帶起重機 G•R≤300tm
G≤40t
汽車起重機 G≥1t 型式試驗 國家
隨車起重機
設備種類 設備類型 等級 設備型式 參數 許可方式 受理機構 覆蓋范圍原則
起
重
機
械 鐵路
起重機 A 蒸汽鐵路起重機 320t≥G>60t 製造許可 國家 額定起重量向下覆蓋
內燃鐵路起重機
電力鐵路起重機 G≥1t
B 蒸汽鐵路起重機 60t≥G>1t 製造許可 省級
內燃鐵路起重機
門座
起重機 A 門座式起重機 60t≥G>1t 製造許可 國家 額定起重量、額定起重力矩向下覆蓋
電站門座起重機 G•R≤2000tm
B 港口台架起重機 G≥1t 製造許可 省級
固定式起重機
升降機 A 曲線施工升降機 G≥0.5t 製造許可 國家 額定起重量向下覆蓋
鍋爐爐膛檢修平台
鋼索式液壓提升裝置
電站提滑模裝置
升船機
B 施工升降機 製造許可 省級 額定速度向下覆蓋
簡易升降機 額定起重量向下覆蓋
升降作業平台
高空作業車 型式試驗 國家
設備種類 設備類型 等級 設備型式 參數 許可方式 受理機構 覆蓋范圍原則
起
重
機
械 纜索
起重機 A 固定式纜索起重機 G≥1t 製造許可 國家 額定起重量向下覆蓋
搖擺式纜索起重機
平移式纜索起重機
輻射式纜索起重機
桅桿
起重機 B 固定式桅桿起重機 製造許可 省級
移動式桅桿起重機
旋臂式
起重機 C 柱式旋臂式起重機
壁式旋臂式起重機
平衡懸臂式起重機
輕小型
起重設備 A 輸變電施工用抱桿 製造許可 國家 額定起重量向下覆蓋
電站牽張設備
內燃平衡重式叉車 額定提升能力向下覆蓋
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
內燃側面叉車
插腿式叉車
前移式叉車
三向堆垛叉車
托盤堆垛車
防爆叉車 防爆等級向下覆蓋
設備種類 設備類型 等級 設備型式 參數 許可方式 受理機構 覆蓋范圍原則
起
重
機
械 輕小型
起重設備 B 防爆鋼絲繩電動葫蘆 G≥1t 製造許可 省級 防爆等級向下覆蓋
防爆氣動葫蘆
鋼絲繩電動葫蘆 G>10t 額定起重量向下覆蓋
環鏈電動葫蘆
氣動葫蘆
C 鋼絲繩電動葫蘆 10t≥G≥1t
環鏈電動葫蘆
氣動葫蘆
機械式
停車設備 A 升降橫移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製造許可 國家 層數多少向下覆蓋
垂直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多層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平面移動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巷道堆垛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水平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垂直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簡易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汽車專用升降機類停車設備
安全保護裝置 起重量限制器 型式試驗 國家 按型號規格單獨實施
力矩限制器
設備種類 設備類型 等級 設備型式 參數 許可方式 受理機構 覆蓋范圍原則
起
重
機
械
安全保護裝置 起升高度限制器 型式試驗 國家 按型號規格單獨實施
防墜安全器
制動器
超大型
起重機械 橋式起重機 G>320t 單台實施,根據起重機械具體情況,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定
門式起重機 G>320t或S>50m
塔式起重機 G•R>315tm
電站塔式起重機 G•R>4000tm
輪胎起重機 G•R>900tm;G>60t
履帶起重機 G•R>1200tm;G>100t
鐵路起重機 G>320t
門座起重機 G>60t
電站門座起重機 G•R>2000tm
特殊類型
起重機械 型式特殊 根據起重機械具體情況,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定
進口各類
起重機械 各種型式 按所屬類型、型式與級別起重機械的覆蓋范圍原則執行
註:1.受理機構注「國家」的是指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省級」的是指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一單位同時申請多種型式產品,其中有規定為「國家」受理的,該單位所有申請均由「國家」受理;
2.所有參數中V代表額定速度,電梯參數中的Q代表額定載荷,各類起重機中的G代表額定起重量,S代表跨度,H代表高度,G•R代表額定起重力矩(R代表幅度);
3.質量管理體系審查按級別向下覆蓋,取得A級資格的,補充申請B級或C級同類或其它類型設備資格時,只進行相應等級設備型式試驗,必要時補充審查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指定內容;
4.型式試驗按表中同型式覆蓋范圍原則執行,不同類型設備型式試驗分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