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授權代表
⑴ 什麼是授權代表
假設我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辦理一些開基本戶、驗資戶什麼的。法人代表不能去。
然後就必須要簽署一份授權代表委託書委託別人幫我辦理。而那個人就是授權代表了。
我授予授權代表什麼權力授權代表就擁有了什麼權力。
拓展資料
公司授權代表的許可權則來自授權書或類似文件,關於授權代表需注意:
第一,授權有特定性。授權事項總有一定范圍,如特定事項的接洽,磋商,包括簽訂書面合同,也可能沒有修改合同或簽署合同的權力。
第二,授權有時間性,授權只在授權書規定時間范圍內有效。
第三,授權是可以隨時撤銷的。從這個意義上授權代表簽署合同的權力是有限和不穩定的。因此在與代表簽署合同時必須加強許可權審查,同時應取得授權文件原件作為合同附件。
關於法定代表人的常見問題:
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發生變更,需審查。
第二,大股東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第三,公司實際控制人也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也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
參考鏈接網路 法人
⑵ 什麼是股東代表
股東代表是幾個股東推選出來的股東,,代表所有股東對外行使權利。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2)股東授權代表擴展閱讀
股東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
⑶ 股東是否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股東本人的權利
股東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股東本人的權利。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自然人股東的股權可由其本人親自行使,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行使時,可委託他人代理行使。
尤其在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加之股東地處分散、投資有限,實際上很少有股東有足夠的時間、金錢和興趣參加股東大會,委託代理人行使股權已經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程序的重要形式。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明確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3)股東授權代表擴展閱讀:
股東表決權可以授權其他股東行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⑷ 急急急!!在線等。什麼是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
也就是國有股東把自己的股權授權給某個單位去管理,形式國有股出資人的角色,目前是國資委做這個角色
⑸ 股東一定要授權給別人代表自己嗎
股東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股東本人的權利。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自然人股東的股權可由其本人親自行使,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行使時,可委託他人代理行使。
尤其在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加之股東地處分散、投資有限,實際上很少有股東有足夠的時間、金錢和興趣參加股東大會,委託代理人行使股權已經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程序的重要形式。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明確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5)股東授權代表擴展閱讀:
股東表決權可以授權其他股東行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若無授權別人是無法代表自己的
⑹ 除了國資委,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可以是其它單位嗎比如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
可以。
匯金公司就是一個例子。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簡稱匯金公司,是中國目前專最大的金融屬投資公司,2003年12月16日注冊成立,注冊資金3724.65億元人民幣,性質為國有獨資,辦公地點位於東城區新保利大廈16層。根據國務院授權,匯金公司的主要職能是,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國有金融資產保值增值。匯金公司不開展其他任何商業性經營活動,不幹預其控股的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2007年9月29日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匯金變為後者的全資子公司。法人代表:樓繼偉。
⑺ 法人代表為公司唯一股東對外代表公司授權有法律效力嗎
法人代表為公司唯一股東對外代表公司授權有法律效益,這個是必須的
⑻ 股東授權股東代表全權處理公司事宜,可以嗎
《公來司法》規定公司治理設計源是將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
股東享有參與公司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資產收益等權利。股東當然可以授權他們代為行使相關權益,但我個人認為通過 選擇管理者的方式管理公司、而股東仍然掌握最後的決定權更為妥當,同時也與《公司法》的治理設計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