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許可
Ⅰ 如何申請日本永住簽證
1、連續在日本居住10年。
2、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以及特別永住者的配偶的情況,在結婚3年以上並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
3、擁有定住者的在留資格,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
4、被認定為難民的情況,被認定後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
5、在外交、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被認定對日本有貢獻的人物,並且在日本工作生活5年以上。
永駐許可的條件:
一、素行要件,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
二、獨立生計要件,能夠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現有的資產以及技能能夠推斷出以後可以在日本進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三、國益要件,必須能夠認定對日本所做出的貢獻(在永駐申請時,此點將作為重點審核)。
(1)永住許可擴展閱讀:
具體審核對象
原則上在日本連續10年以上(注1)獲得在留資格,並且其中有連續5年工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注2)。
在日本沒有任何刑事犯罪以及罰金等問題,履行合法的納稅義務。
在所有的在留資格期限中,必須擁有過最長期限的在留資格。(比如,入管法規定工作簽證的在留資格期限是1年至3年,3年的資格屬於最長的期限資格,所以在申請永駐的時候,必須有過曾經獲得過3年簽證的經歷。
從公眾的角度審核,是否有危害社會的可能。
Ⅱ 如何在丹麥獲得永久居住許可
丹麥是非移民國家,能拿到永居就不錯了,可以通過家庭團聚也就是和丹麥人結婚或專者工作超過屬4年以上,但是無論哪種方法都要考丹麥語和通過居民考試,目前來說,比較困難。。。。。但不一定要要和丹麥人結婚,其實最新的長居簽證是以工作為前提的,要滿足大大小小的要求,基本上來說需要滿足: 在丹麥居住滿4年,其中工作2年半以上, 通過丹麥語考試; 有丹麥學習經歷,或者工作4年以上; 通過居民考試或者參加社團作出積極貢獻滿1年。注意分號用法,每個組都要滿足條件的。
最新的移民法對和丹麥人結婚也就是家庭團聚反而要求更嚴格了,我覺得有條件的還是通過工作來拿長居好,生活有保證,也更硬氣
Ⅲ 永久居留許可、臨時居留許可和擁有國籍有什麼不同
取得永久居來留許可或申請到國籍自後,可以把房子賣出去,而臨時居留許可則不可以對房產進行處理。永久居留許可每5年更新一次居住證;而臨時居留許可,每2年要續簽一次。續簽和永久居留的申請,均在葡萄牙辦理。三者之間的福利,區別僅在於擁有國籍的人還擁有政治權力,其餘享有的都一樣。臨時居留許可滿5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許可,需參加非常簡單的葡萄牙語考試;而永久居留許可1年後可申請國籍,考試相對難一些。
其實申請者也可以不申請國籍,一直保留持有永久居留許可的方式,不過每5年更新一次居住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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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日本永駐申請條件
歸化申請
1. 在日本連續居住5年以上,一般不能連續離開超過3個月,1年合計不能離開超過150天左右。
2. 20周歲以上(與父母或父母一方同時申請時孩子年齡則不限),具有法令行動的能力。
3. 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規,比如說沒有犯罪記錄、交通違反。
4. 有足夠維持生活的收入或者資產,年收入不少於200萬日元。
5. 有進行納稅義務,沒有拖欠年金和保險。
6. 能夠和日本人正常口語交流。
永住申請
1. 在日本持續生活10年以上,工作滿5年以上。申請時持有3年或5年的在留資格。
2. 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規,比如說沒有犯罪記錄、交通違反。
3. 有足夠維持生活的收入或者資產,年收入不少於300萬日元。
4. 有進行納稅義務,沒有拖欠年金和保險。
高度人才永住申請
1. 70至79分者,三年後可申請永居
2. 80分以上者,一年後可申請永居
Ⅳ 日本綠卡永住簽證如何獲得
日本是非移民國家,沒有綠卡。可以辦理日本永住簽證。
外國人獲取永住許可之後,可以具備如下資格:
1、不改變出身國的國籍。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終生自由進出日本,不再需要辦理任何簽證手續(但是必須辦理再入國許可,並且每3年之內至少進入日本一次,以便延長再入國許可的有效期。否則再入國許可失效,永住許可也自動失效)。
2、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在日本不受任何限制的從事任何就勞活動,包括開店、經商、設立會社等等。
3、除了政治權利之外,可以享受與日本人相同的福利保障,但是也必須承擔與日本人相同的納稅義務。
4、有資格在日本辦理個人信貸業務,例如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等。
(5)永住許可擴展閱讀
日本是非移民國家。
定住簽證,主要是日本人配偶,或是在日本擁有永住簽證的人的配偶,或是日本殘留孤兒來日本,或是以未成年人隨在日本結婚的父親或母親來日本的人等擁有。和就職簽證,留學簽證一樣,在留期間到後需要更新,定住簽證時限一般為三年,到期後需要更換。拿到第二次的三年簽證後即可去申請永住簽證。
永住簽證,具有在日本的永久居住權。在沒有違反日本法律等特殊情況下,可以永久在日本居住。
Ⅵ 如何獲得日本永駐許可資格(1)
關於在日本申請永駐資格,從一踏上日本開始就道聽途說的聽到了很多的版本,有的說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夠10年的就可以申請、有的說留學時間有一部分被計算在內、有的說之後理工科的留學時間被計算在內,等等等。在這么多的版本里,那個是正確的呢?在查詢了很多資料之後,
總結了以下一些文字,希望對那些對永駐資格感興趣的朋友有一些幫助。
Ⅶ 中國永久居留許可
目前不能。今後也很難。
一般性對 對有中國超大貢獻或在華工作繳納稅額超的外籍人士開放。
要麼你放棄烏克蘭國籍。
Ⅷ 日本永住許可找哪裡辦
你如果在中國或日本境外,恐怕是無法辦理的,只能在日本境內的入管局的「就勞/永住」審查部門辦理。
Ⅸ 申請日本永住的條件
1、連續在日本居住10年。
2、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以及特別永住者的配偶的情況,在結婚3年以上並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
3、擁有定住者的在留資格,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
4、被認定為難民的情況,被認定後在日本連續生活5年以上
5、在外交、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被認定對日本有貢獻的人物,並且在日本工作生活5年以上。
永駐許可的條件:
一、素行要件,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
二、獨立生計要件,能夠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現有的資產以及技能能夠推斷出以後可以在日本進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三、國益要件,必須能夠認定對日本所做出的貢獻(在永駐申請時,此點將作為重點審核)。
(9)永住許可擴展閱讀
日本的綠卡指「永住権(えいじゅうけん)」簽證,也就是永久居住證。要往日本申請簽證與美國不同,美國有移民局在海關管理。而日本尚未有所謂移民政策,盡管這個國家受少子化影響人口銳減,仍無法放棄傳統禮數,不接受移民。
日本沒有移民局一說,管理外國人入境及簽證手續的機構,名為「入國管理局」。近年來日本相關的政策改變,開始吸納外國人才及大規模擴招留學生,某種程度上放寬了入境簽證。但如果想要拿到日本綠卡(永住),恐怕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非熬個十年以上不可。
與美國不同的是,美國申請綠卡一般是考慮在境內逗留時間,而在日本申請永住,參考條件不只是在日本的居住時間,還有工作狀況。按入國管理局的申請永住者條件來看,必須要在日本居住十年以上,並有工作八年的履歷才能申請成為永住者,條件很苛刻。
成為永住者以後,如有配偶或子女均可經入國管理局辦發簽證,這在日本叫做的「永住者の配偶者等」,也就是親屬簽證。
Ⅹ 永駐被不許可 需要間隔多久 可以從新申請
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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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這1年4個月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如果是三年之內的話,建議你多等一段時間再申請。如果是最近的事情,就算你再等六個月申請,結果也是一樣的。如果是三年之前的事情了就無所謂,現在也可以馬上再申請。三年之內,如果一年之中回國超過4個月的話一般都不會給批,認為你不具備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