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代理商
A. 零售商和代理商的區別有什麼
1、經營行為不同。
代理商是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零售商是直接賣產品,貨物的所有權屬於零售商自己。
2、功能不同。
零售商是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代理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1)何為代理商擴展閱讀:
無店鋪零售
1、上門推銷。企業銷售人員直接上門,挨門挨戶逐個推銷。著名雅芳公司就是這種銷售方式的典範。
2、電話電視銷售。這是一種比較新穎的無店鋪零售形式。其特點是利用電話、電視作為溝通工具,向顧客傳遞商品信息,顧客通過電話直接訂貨,賣方送貨上門,整個交易過程簡單、迅速、方便。
3、自動售貨。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商品。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自動售貨已被大量運用在多種商品上。如香煙、糖果、報紙、飲料、化妝品等。
4、購貨服務。主要服務於學校、醫院、政府機構等大單位特定用戶。零售商憑購物證給該組織成員一定的價格折扣。
B. 如何做好一個品牌代理商
想要抄做好這一個,很難的襲,。要是還沒有選擇好代理的產品可以多觀察下市場上新穎有特色的項目。我有個同學開旅行社的,現在做個新東西就很不錯。他搞來一批翻譯手機,准備租或賣給遊客。結果報名的所有遊客,甚至還有遊客的朋友,都成了他的翻譯手機客戶。
他抓遊客的心態抓得很准,說遊客好不容易出趟國,幾千上萬的旅遊費都交了,還會不捨得花300元租一個翻譯手機?人出國最怕什麼,就是怕不能溝通,兩眼瞎!果然他這次做對了。他說有時候買一個翻譯手機賺的錢,比報名一個遊客賺的錢還多!他還打算準備再弄一個事業部,專門銷售這個翻譯手機。
這個小蝌蚪翻譯手機我也買了一台,可以離線同聲翻譯十幾個國家的語言,直接插上國外電話卡,還能打電話,上網!確實出國很方便。現在出國游這么熱,這個東西肯定會火起來!你可以網路一下,看你的城市被簽了沒有!
C. 何為加盟,何為經銷商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D. 如何做好品牌代理商
人們都知道,當工廠生產出來的商品差異性愈來愈小時,顧客就會透過對品牌的認知,進行購買決策。換句話說,顧客消費的選擇取決於品牌在他心目中的印象或影響。印象是消費者對品牌的感官反射,而影響則是品牌對消費者價值觀、情趣、審美、品位等方面的親和力。而這一切都來源於品牌在該區域的市場號召力,也就是說,取決於品牌在所轄區域的運作成效。有的代理商並不能理解這一點,他們認為品牌是別人的,我何苦為他人做嫁衣,更有甚者,扮演起了「品牌殺手」。而作為一位深謀遠慮、追求成功卓越的代理商,應該深知區域運作的重要性,作為代理商,品牌就是你的搖錢樹,你除了要從品牌所有者那裡獲得種植秘訣外,還必須負擔起品牌在該區域的精心培育,這樣,品牌才能真正為你帶來滾滾財源。 服裝品牌特許專賣的經營模式,是最成功的模式,代理商要做好品牌代理,首要的就是要了解特許經營的游戲規則。 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統一,是一個「成功模式」的拷貝過程。 代理商受許的不僅是商品,而是整個「模式」,包括品牌名稱、商標、店名、統一裝潢裝飾、陳列、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標准、經營方針等,都必須按照總部的全套模式進行。這個模式是總部經過長久反復的實踐印證,是科學的、具有市場優勢的成功模式。如果代理商不能理解和執行,「模式」的市場優勢就無法體現,那麼,再好的品牌都成不了你的「搖錢樹」,更不用說多品牌代理。 因此,代理商在選取了代理的品牌後,務必深入認真地理解總部的經營模式、經營理念、品牌文化、品牌特性和品牌的市場定位;嚴格按照「統一」的原則,對轄區市場進行貫徹和傳播,不惜代價地保證轄區市場與總部的要求保持一致,這樣你才能將品牌的有利資源充分運用和發揮,使品牌真正成為你的搖錢樹。 當然,理解特許經營還只是初步的思想認識,而更重要的還是執行。無論是「千店一面」的統一,還是「保姆式」的終端維護,你都必須要有一個健康有力的機構和團隊去執行。這就要求代理商必須「公司化運作」,必須建立系統健全的營運機構,培養素質全面、業務專業的營銷隊伍,才能真正承擔起終端網路的建設和維護服務,確保終端網路健康良性發展,發揮最大的品牌營銷效能。 所謂維護服務,就是要求省代理商必須積極協助、督促終端全面貫徹特許經營品牌專賣的營銷模式,嚴格遵守「統一」的特許原則;不斷保持與終端的交流與溝通,及時協助解決終端的實際困難;准確把握感性與理性混合的市場狀態的特點,引導終端充分利用品牌專賣的資源和優勢,爭取最大的市場份額。只有這樣,終端才能深切體會到品牌專賣贏利模式的魅力,自覺維護終端的特許經營路線,忠誠地團結在你的品牌麾下。 除此之外,你還應掌握以下幾樣基本素質。 1.科學合理地規劃、開拓市場 有的代理商片面追求加盟店的數量,盲目擴張,一味追求業績的水平增長(即全省總業績的增長),而不考慮單店業績的垂直增長;招商加盟不做任何調查研究,來者不拒。結果開設的銷售終端雜亂無章,良莠不齊。幾年下來,力氣花了不少,開三家倒兩家甚至不斷縮水,然後就開始怨天尤人。這就叫急功近利,殺雞取卵,不留後路。這種人缺乏把握市場的全局眼光、長遠眼光,沒有系統的營銷策略。 代理商選定加盟的品牌後,首先要深入認真地理解總部的經營模式、經營理念、品牌文化、品牌特性和品牌的市場定位;然後再根據所掌握的確切信息,對轄區的市場進行戰略規劃。正如戰場的將軍規劃要攻佔的領地一樣,要制定全局、長遠發展的建設策略,切實執行。有了良好的建設策略,招商加盟就成竹在胸,可以有條不紊地開展。招商加盟一定要把好質量的關,嚴格挑選加盟商,不要急功近利,給自己種下後患。 做完招商之後還要及時跟蹤維護,督促、協助終端嚴格貫徹特許經營的模式。有的代理商只圖一時之快,以為終端一開張就萬事大吉,就可以坐收漁利;於是就不管不顧,任由加盟商去擺弄;結果下去一看,辛苦鋪設的網路,掛羊頭賣狗肉的、打著紅旗做八國聯軍買賣的、四季改行變臉的應有盡有。也有的代理商為了片面追求眼前的銷售數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提貨,多多益善,個個歡迎。別說形象統一,連品牌專賣都沒法保證。如此一來,跟做地攤貨、搞批發沒有本質的區別,總部殫精竭慮塑造出來的品牌號召力,在當地市場逐漸削減,特許經營品牌專賣的市場優勢更是盪然無存。不僅嚴重影響了品牌在當地的市場形象,而且給該市場的後續發展製造巨大的障礙。如此開發市場,無異於自掘墳墓。 2.學會科學訂貨、科學備貨 訂貨好比請客,訂餐首先要了解用餐人的口味。不但要請人吃飽,還要請人吃好。我們的省級代理商就是請客的主人,請的就是屬下的每個賣常首先,從胃口上來說,你要明白他們需要吃什麼。這就要求每位代理商,首先要是賣場陳列專家,其次要是高明的買手。你必須弄清楚屬下每種規格的賣場最佳陳列方案可分幾個區,每個區要陳列哪些貨,這些貨要有幾個系列、幾個款式、幾個色系。貨有主銷貨、概念貨、配色貨等等,他們的比重又如何分配,這些都是非常有學問、有科學依據的。因此,要做到科學訂貨,首先要懂得基本陳列的重要性,然後再利用專業買手的高明眼光,來規劃你的陳列內容,也就是:選貨。 選貨要根據當地的人文環境、時尚潮流、消費者穿著情趣、習慣特點等,以一個高明買手的眼光,給每個下屬賣場科學配貨。買手必須要能准確把握當地的流行趨勢、穿著喜好、消費心理等,如果自己吃不準,也可以在加盟商、導購員中發掘、培養買手;高明的買手對於訂貨實在是太重要了,有了專業的買手,吃什麼的問題才能真正得到科學解決。 首先,你得先弄清楚每個人的食量,需要多少的飯菜才能讓每個人吃飽。也就是訂貨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你屬下有多少個賣場,每個賣場的最佳陳列應該要多少貨;另外還有多少個賣場要在本季啟動經營,總共需要增加多少貨保證開張經營的最佳勢頭。結合對各個賣場基本陳列的科學分析和以往同期的銷售情況,最終確定你這次訂貨的基本數量。只有這樣,你才能在訂貨的時候做到瞎子煮餃子,心中有數。 有的人或許會說,原來積壓了不少的庫存,如果我照單進貨的話,可能前面的吃不了,後面的我還得兜著走;要是加大庫存風險,形成惡性循環,那就更慘了。此話乍一聽,似乎也有道理。但是細一追究,就不對了。 我們知道,產品一定要圍繞市場需求,一切要以滿足市場需求為指導,才能提高銷售業績,才能贏利。我們也知道,服裝經營是一種感性經濟,產品要跟著時尚潮流走,上個月的跑火貨到下個月可能就要變死貨了,如果你一直抱著死貨眼巴巴地盼望消費者的垂憐,那你就會成為消費者遺忘的角落。因此,處理滯銷貨一定要當機立斷,在「將滯未滯」時就要動刀 ,由滯銷到死貨就是你的損失過程;動刀早,往往損失少,而且新品上架快,成交量才會拔高,貨流量才能最大化,利潤也就最大化,同時又消除了庫存風險。因此,要盡量避免死貨,決不能讓「死」貨擋了「活」貨的財路。要不然,你就真的是「不知死活」了。 當然,進、銷、存、調的數據管理系統對於科學訂貨、科學備貨來說,也是必不可少的,這也是區域運作必備的條件。 總的說來,從事品牌代理,你只要真正理解並切實貫徹品牌特許經營的游戲規則,並通過公司化運作,強化執行效果;有規劃地開拓市嘗建設網路,真正做到「千店一面」和「保姆式」的終端維護;利用科學訂貨、科學備貨的手段,巧妙運用進、銷、存、調系統,規避風險,促進銷售。如此以來,你就能摸索出一套成功的品牌區域運作模式,也可以輕松地開展多品牌代理。在你成功的「移植」與「培育」下,每個品牌都將會是你的「搖錢樹」。當有人稱你是「搖錢樹」專業戶的時候,你這位「小代理」也就干出「大事業」了。 事實上,從事服裝品牌代理的「搖錢樹」專業戶已為數不少了,只是不知下一刻是否輪到你呢? (胡寶明 )
E. 代理商和經銷商有何不同
1、概念不同
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2、業務形式不同
經銷商擁有獨立的經營機構和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可以多品種經營,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 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
3、在商品流通環節中的位置不同。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不同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5)何為代理商擴展閱讀:
1、代理商
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
2、經銷商:是經營某種產品的客商戶。一般與廠家簽定銷售合同,預付一定的保證金,貨款的支付跟談判技巧有關,銷售價格由經銷商決定,廠家不直接干預價格的確定。
產品銷售情況的好壞廠家不負責,不退貨,最多隻對質量有問題的產品予以退換,其餘問題概由經銷商負責,說直接點叫買斷銷售風險較大,但利潤空間也較大。
3、分銷商:是從代理商哪裡分銷產品的商戶。價格通常受經銷商控制,不與廠家發生關系,所需資金較小,風險相應小一些,但利潤空間也較小。
F. 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和經銷商區別如下:
1、利潤不同
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2、渠道和所有權不同
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3、流程不同
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4、限制不同
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G.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4、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7)何為代理商擴展閱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H. 代理商和經銷商有何不同
一、代理商與經銷商的概念區別
1、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
2、從法律關繫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8)何為代理商擴展閱讀:
經銷商:是經營某種產品的客商戶。一般與廠家簽定銷售合同,預付一定的保證金,貨款的支付跟談判技巧有關,銷售價格由經銷商決定,廠家不直接干預價格的確定。
產品銷售情況的好壞廠家不負責,不退貨,最多隻對質量有問題的產品予以退換,其餘問題概由經銷商負責,說直接點叫買斷銷售風險較大,但利潤空間也較大。
分銷商:是從代理商哪裡分銷產品的商戶。價格通常受經銷商控制,不與廠家發生關系,所需資金較小,風險相應小一些,但利潤空間也較小。
代理商:是廠家授權在某地區經銷某種產品的商戶,無自主權,受廠家的約束較多,但基本無風險也無需資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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