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使用許可證
1. 壓力容器辦理使用證需要哪些費用是否有國家規定
你好,辦 壓力容器辦理使用證國家規定是收工本費每台10元,這是物價局規定的。
但是現在各地五花八門的收費,有的一台要七八百元。有疑問你讓他們出示收費依據吧,不行你可打電話問物價局吧,12358。
2. 壓力容器如何辦理使用登記證
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辦理,並提交相關資料。
根據TSG R5002-2013《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規則》規定,使用單位申請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時,應該逐台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二份)
2、使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個人身份證(適用於公民個人所有得壓力容器);
3、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
4、壓力容器監督檢驗證書(適用於需要監督檢驗的)
5、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資料
6、移動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驗收資料
7、移動式壓力容器車輛行走部分行駛證
8、醫用氧艙設置批准書
9、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復印件。
拓展資料:
設計、製造壓力容器,其技術要求和使用條件不符合本規程規定定時,應在學習借鑒和實驗研究的基礎上,將所做試驗的依據、條件、數據、結果和第三方的檢測報告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報省級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國家安全監察機構批准,方可進行試制、試用。
通過一定周期的試用驗證,進行型式試驗或技術鑒定,報國家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壓力容器產品設計、製造(含組焊,下同)應符合相應國家標准、待業標准或企業標準的要求。直接採用國際標准或國外先進標准應先將其轉化為企業標准。
無相應標準的,不得進行壓力容器產品的設計和製造。
3. 1類壓力容器辦理使用許可證
你好,要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如果屬於簡單壓力容器就不用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
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三條 本規程適用於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簡單壓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體和平封頭、凸形封頭(不包括球冠形封頭),或者由兩個凸形封頭組成;
(二)筒體、封頭和接管等主要受壓元件的材料為碳素鋼、奧氏體不銹鋼;
(三)設計壓力小於或者等於1.6 MPa;
(四)容積小於或者等於1000L;
(五)工作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並且小於或者等於1000MPa·L;
(六)介質為空氣、氮氣和醫用蒸餾水蒸發而成的水蒸氣;
(七)設計溫度大於或者等於-20℃,最高工作溫度小於或者等於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十三條 使用單位負責簡單壓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規程適用范圍的簡單壓力容器,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在推薦使用壽命內的簡單壓力容器,不需要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進行定期檢驗。
4. 如何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
一、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的流程:
1、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
2、資料初審。
申請資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並說明退件原因;初審通過的,會轉交下一個部門進行審核。
3、資料二次審核。
4、資料審核合格的,有相關政府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資料信息錄入和制證。
5、發證。
二、壓力容器應提交的資料:
1、使用登記表。
2、使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
3、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
4、壓力容器監督檢驗證書。
5、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資料。
6、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驗收資料。
7、醫用氧艙設置批准書。
(4)壓力容器使用許可證擴展閱讀:
中國《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是系由我國勞動部於1989年3月發布的。
旨在加強對在用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提高壓力容器管理水平、加強統計工作管理而制定的法規。壓力容器(不包括氣瓶)的使用登記,包括注冊和辦理使用證。
使用登記的一般要求:固定式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必須逐台向地、市級(或有條件的縣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申報和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液化氣體槽車和鐵路罐車的使用單位,必須逐台向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和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經注冊的壓力容器應在明顯部位上懸掛《壓力容器注冊銘牌》。
該規程對新座力容器使用登記、安全狀況等級變更、過戶變更、使用變更、判廢、管理與監督、安全狀況等級劃分的方法均作了具體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
參考資料來源: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辦理流程
5. 壓力容器使用證由誰進行申報
我在從事壓力容器行業。
首先由具有壓力容器安裝資質的安裝單位向當地的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處提交:告知書、安裝施工方案、容器詳細資料等,辦理壓力容器安裝手續。技術監督局要對容器的安裝進行監檢。
安裝完成後,使用單位要拿著壓力容器的相關資料到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處辦理使用手續。
辦完後要注意使用證的下次檢驗期限,到時要及時報檢,不然如果被查到容器超期未檢會被責令停產的。
6. 使用壓力容器壓力在幾公斤以上要辦理許可證
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都要辦理使用登記證的。
如果屬於簡單壓力容器范圍的就不用辦使用登記證。
你自己對照這2個依據的條件看一下吧。
首先你看一下壓力容器的定義: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3-2007
第三條 本規程適用於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簡單壓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體和平封頭、凸形封頭(不包括球冠形封頭),或者由兩個凸形封頭組成;
(二)筒體、封頭和接管等主要受壓元件的材料為碳素鋼、奧氏體不銹鋼;
(三)設計壓力小於或者等於1.6 MPa;
(四)容積小於或者等於1000L;
(五)工作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並且小於或者等於1000MPa·L;
(六)介質為空氣、氮氣和醫用蒸餾水蒸發而成的水蒸氣;
(七)設計溫度大於或者等於-20℃,最高工作溫度小於或者等於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7. 壓力容器使用證問題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33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83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一萬元以上十萬以下罰款:(一)使用特種設備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的。如果確實沒有使用本人認為不應罰款。
3、<1立方,跟20立方處罰上沒有不同,罰款與特種設備大小沒有關系。
4、新裝的特種設備也需要檢驗。
8. 如何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
一、辦理地點:
1.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辦理,並提交相關資料。
二、提交資料: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二份)。
2.使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個人身份證。
3.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
4.壓力容器監督檢驗證書。
5.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資料。
6.移動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驗收資料。
7.移動式壓力容器車輛行走部分行駛證。
8.醫用氧艙設置批准書。
9. 如何辦理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
1.基本條件
(1)配備與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設計、校核、審核、批准人員(注1);
(2)具有專門的設計工作機構、場所;
(3)具有必要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具備計算機輔助設計和出圖的能力,具備在互聯網上傳遞圖樣和文字所需的軟體和硬體;
(4)具有一定設計經驗和獨立承擔設計的能力。
注1:審核與批准人員統稱為審批人員。
2.人員
2.1任職條件
從事壓力容器設計、校核、審批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專業設計能力,能夠正確使用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軟體,由鑒定評審機構通過理論知識考試、設計答辯等方式,對其進行壓力容器設計專業能力評價。
理論知識考試包括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理論基礎知識、壓力容器設計製造使用中常見的工程實踐知識、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法規標准等內容。設計答辯時應當針對相應許可范圍產品的壓力容器設計文件 (或者試設計文件),對設計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關技術問題從基礎理論、法規標准、技術要求、結構設計、製造加工、計算方法等方面進行考核答辯。
2.1.1技術負責人
由單位主管設計工作的負責人擔任,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和壓力容器相關專業知識,了解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規定,對重大技術問題能夠決定。
2.1.2批准人
(1)從事本專業工作,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
(2)能夠正確運用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並且能夠組織、指導各級設計人員貫徹執行;
(3)熟知相應設計工作和國內外有關技術發展情況,具有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以及對關鍵技術問題的處理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審核經歷及相關業績;
(5)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
2.1.3審核人
(1)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能夠保證設計質量;
(2)能夠指導設計、校核人員正確執行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能夠解決設計中的技術問題;
(3)具有5年以上相應設計校核經歷及相關業績;
(4)具有工程師職稱。
2.1.4校核人
(1)能夠運用壓力容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指導設計人員的設計工作,能夠保證設計文件質量;
(2)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
(3)具有應用計算機進行設計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經歷及相關業績;
(5)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
2.1.5設計人
(1)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
(2)能夠貫徹執行壓力容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
(3)能夠在審核人員的指導下獨立完成設計工作,並且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設計;
(4)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和1年以上的實習設計經歷。
2.1.6分析設計人員專項條件
(1)具有壓力容器相關專業本科學歷;
(2)具有2年以上壓力容器規則設計經歷及相關業績;
(3)具有包括有限元法在內的應力分析專業知識,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應力分析計算,並且能夠按照標准對分析結果進行評定。
2.2人員數量
(1)規則設計單位專職設計人員總數一般不少於10人,其中設計審批人員不少於2人;
(2)分析設計單位的設計審批人員,必須同時具備規則設計的審核、批准技術能力;分析設計單位的專職設計人員,除滿足規則設計單位的人員要求外,專職分析設計人員一般不少於3人,其中專職分析設計審批人員不少於2人。
3.試設計
設計單位準備的試設計文件應當覆蓋其申請范圍,並且具有代表性。試設計文件數量及要求見表1。
試設計文件不得用於製造和安裝。
表1 試設計文件數量及要求
注2:申請固定式壓力容器規則設計 (金屬容器)的設計單位,提供的4套試設計文件中至少 1 套為第三類壓力容器;製造單位進行壓力容器設計的,試設計文件應當覆蓋其製造許可的設備品種范圍。
4. 質量保證體系要求
參照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設計單位應當建立至少包括文件和記錄控制、合同控制、設計控制、不合格品(項)控制、人員管理、質量改進與服務、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等控制要 素的質量保證體系,並且能夠有效實施;編制設計質量保證手冊、程序文件以及有關記錄表格、卡。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各級設計人員管理;
(2)各級設計人員培訓;
(3)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4)設計條件(設計輸入)編制與審查;
(5)設計文件編制管理;
(6)設計文件更改管理;
(7)設計文件簽署及標准化審查;
(8)設計文件檔案(含電子文檔)保管管理;
(9)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及信息反饋管理;
(10)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印章使用管理;
(11)設計工作程序。
5.產品安全性能的設計保證能力
設計單位應當具有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的技術能力,能夠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產品標准進行設計,保證設計的產品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6.換證業績要求
換證提供的實際產品的設計文件應當覆蓋設計許可范圍,並且具有代表性,無設計業績時,按照首次申請取證的要求准備試設計文件。
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相應級別的設計審批人員變化率不大於30%。持有規則設計子項目的單位,在許可周期內所對應的各設備品種應當具有壓力容器設計業績各不少於4台,並且每年至少1台;持有分析設計子項目的單位,在許可周期內壓力容器分析設計業績不少於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