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攤許可證
Ⅰ 大街上擺攤攤賣要許可證嗎
一般來說不用吧
Ⅱ 擺地攤如何辦理攤位證,多少錢知道的請進
現在地攤證並不是在每個地區都實施的,不過後期估計會逐步統一起來。想要辦理地攤證的可以去當地直轄區管理部門去咨詢一下。辦證不收費,固定攤位要根據經營情況和位置來收取一定的費用一般是800-3000每月。
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的調整,對無證無照經營,要嚴格依法查處,但也要充分注意到滿足群眾生產、生活的合理需求,為創業創新營造良好的政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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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需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要根據各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實施。因為擺攤屬於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經濟活動,然後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的指示: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經商活動要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來管理規定。因此,如果你所在省份有要求辦理營業執照,就要按規定執行,如果沒有具體指示要求,則不需要辦理。
衛生證。這個是小吃攤必須要辦理的通行證。因為小吃是吃進肚子的東西,健康衛生很重要。根據《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都要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備,然後按流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後,才能開始食品經營活動,還要承擔食品的衛生責任。辦理所需的資料可以向當地的衛生監督部門了解。
健康證。個人健康證也是小吃攤所需的證件。食品衛生和安全問題是重中之重,所以也是衛生監督部門監察的重點,個人健康證即是重點監察證件。其他商品攤位並沒有硬性要求健康證,不過疫情期間,辦理一個健康證是對大家生命的尊重和愛護。
Ⅲ 擺地攤需要辦證嗎辦什麼證
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擺地攤不需要辦證。
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三條下列經營活動,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
(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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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對地攤經濟的支持政策:
1、江蘇省
2020年5月初,南京發布臨時外擺攤點指導意見。2020年南京市在現有3400個臨時攤點基礎上,新增134處、共1410個臨時外擺攤點,並對1912街區、夫子廟、新街口等重要地段的夜間經濟配套進行規范充實。
截至2020年6月1日,秦淮區臨時外擺攤點13處,130家攤位,6月中下旬即將推出新街口市集和熙南里錦鱗十二市。
2、湖北省
2020年5月31日起,湖北宜昌放開城區重點商圈的夜間出店經營。按照宜昌市發布的通知,自5月31日起至7月31日,每天18時至次日凌晨6時及節假日全天,城區夷陵廣場商圈、解放路商業步行街商圈等9處重點商圈准許出店經營。
Ⅳ 擺地攤需要什麼證件
不需要證件。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為適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營造寬松的創業創新環境的需求,取代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在監管體制、措施以及處罰尺度方面做出了較大變革。
《辦法》明確,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均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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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為適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營造寬松的創新創業環境的需求,在監管體制、措施以及處罰尺度方面做出了較大的變革。
首先,體現了對無照經營行為處罰有度的原則,大幅降低了對無照經營者的罰款處罰標准,最高處罰額度從原來的2萬元、5萬元、20萬元及50萬元降低為5000元、1萬元,適當減輕了無照經營者的經濟責任。
但同時引入信用監管機制,由查處部門將無證無照經營信息記入當事人信用記錄並依法公示。這種調整旨在根除「罰款執法」的土壤,體現了部門監管理念的轉變,監管目的也更清晰:重在強化市場主體信用意識,規范市場秩序,以有序監管促進社會發展。
Ⅳ 擺攤需要辦哪些許可證
擺攤賣小吃的話是需要辦衛生許可證的,其他類目暫時不需要許可證,通俗地說,涉及到食品生產的單位或個人,才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遵守本辦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 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和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活動的衛生許可,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實施停止發放衛生許可證,被「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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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攤販需要進行審批的材料: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3、非流動攤販應提供場地的使用證明。
4、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
3、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4、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5、具有能對食品進行檢測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6、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7、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Ⅵ 流動攤販怎麼辦理營業執照
流動攤販無法辦理營業執照,也無需辦理營業執照。
因為辦理營業執照需要住所使用證明,而流動攤販是提供不了的。但是可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其中第二十九條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三條下列經營活動,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6)出攤許可證擴展閱讀
流動攤販合法化存在的問題:
流動攤販的存在合情合理,卻不合法。徵求意見稿解決了這個矛盾,給流動攤販一個合法的、有保障和受扶助的經營環境,有助於鼓勵弱勢群體自主創業,開創一條通暢的就業渠道,也有助於緩解城管部門與流動攤販之間的尖銳矛盾。
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僅僅為流動攤販的合法經營開了一個口子,要真正實現經營的和諧有序,還需要相關管理部門將思路切實從管理和壓制轉到服務上來。
徵求意見稿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或者允許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但徵求意見稿對區域如何劃定並沒有明確規定,對流動攤販如何核准經營范圍、是否能在不同的劃定區域間流動、是否需要繳納稅費等也未明確規定。
Ⅶ 哪裡可以辦到流動攤點經營許可證
流動攤點經營許可證?沒聽說過這個東西
如果有的話,應該是城管
Ⅷ 流動攤位需要辦什麼手續
首先要到當地工商部門將小店名稱核掉,然後拿著開業申請表,到環保、衛版生部門要求審批權。
審批通過後再拿著食品衛生許可證、個人健康證等相關證件及身份證、場地使用證明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