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A. 長春市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在長春市辦理「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公章刻制業治安管理審批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2.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3.一般情況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或者《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4.一般情況需提供:經營場所房屋租賃協議、產權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5.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報告(擬設立企業的名稱、處所、經濟性質或公司類型、經營范圍、安全措施、生產設備、辦廠可行性分析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6.一般情況需提供:驗證登記、印鑒備案、公章把關、作廢張丕銷毀等各項治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7.一般情況需提供:營業場所地理位置方點陣圖,內部結構建築平面圖(需標清接待區、生產區、檔案區信息)(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8.一般情況需提供:制章設備清單(包括設備生產廠家、型號、數量及配置計算機的台數、掃描儀型號)及所用各種章料、印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生產廠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9.一般情況需提供:治安安全保衛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衛機構、人員基本情況(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B. 如何辦理雕刻公章特種行業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麻煩告訴我
1.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
2.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無故意犯罪記錄,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無故意犯罪記錄書面證明;
3.經營生產場地總面積不少於80平方米(其中經營面積20平方米,生產面積35平方米;管理和庫房面積25平方米),有房產證或房屋承租協議,且房屋使用年限不得少於3年。業務接待場地應單獨設置,生產庫房和管理場地原則上應單獨設置;
4.須有刻制印章的專業生產設備(包括計算機、激光雕刻機、光敏制章機、三維雕刻機各一套);
5.須有符合安裝北京市公安局印章業社會信息採集系統必備的相關設施(包括計算機、傳真機、列印機、電話機等);
6.須有公章保管專用保險櫃及足夠的留存刻制公章檔案的專用檔案櫃(刻制公章企業應完好留存刻制公章檔案5 年以上);
7.經營名章刻制業務3年以上,經營中無不良記錄;
8.配備安裝錄像監控設施;
9.申請開辦承製公章的企業必須建立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要求的各項制度(包括驗證登記、承接製作、檢驗監銷、保管取貨、可疑情況報告、消防措施和企業各項管理等),做到制度明示,責任到人;
10.申請開辦承製公章的企業應積極加入北京市印章行業協會,接受北京市印章行業協會工作指導,自覺遵守執行行規行約;
11.申請開辦承製公章的企業須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安全保衛責任制度,做好內部安全防範工作;
12.申請開辦承製公章的企業須安裝北京市公安局印章業社會信息採集系統,按公安機關要求將申刻公章人員和申刻公章內容等信息及時採集錄入系統,上傳至公安機關。
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房屋的產權證明及房屋承租協議;
3.公安機關出具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無故意犯罪記錄書面證明。
辦理程序:
1.開辦刻字企業申辦人向屬地分縣局提交書面申請和有關書面材料;
2.屬地公安分縣局初審,符合開辦條件的報市局治安管理總隊復審,審批合格的發《特種行業許可證》。
辦理時限:公安分(縣)局在受理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治安管理總隊接到報送材料後,於10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審批。費用情況:不收費
C. 長春市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怎麼辦
一、在長春市辦理「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公章刻制業治安管理審批表》(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2.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3.一般情況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或者《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4.一般情況需提供:經營場所房屋租賃協議、產權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5.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報告(擬設立企業的名稱、處所、經濟性質或公司類型、經營范圍、安全措施、生產設備、辦廠可行性分析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6.一般情況需提供:驗證登記、印鑒備案、公章把關、作廢張丕銷毀等各項治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7.一般情況需提供:營業場所地理位置方點陣圖,內部結構建築平面圖(需標清接待區、生產區、檔案區信息)(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8.一般情況需提供:制章設備清單(包括設備生產廠家、型號、數量及配置計算機的台數、掃描儀型號)及所用各種章料、印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生產廠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9.一般情況需提供:治安安全保衛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衛機構、人員基本情況(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D. 咨詢:如何辦理公印章刻制等特種行業許可證
答復信息答復內容受理條件:(1)有固定場所,房屋建築要符合國家安全標准和消防安全規定;(2)具有與登記項目相適應的資金、設備和技術;(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並有專人負責;(4)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有本地常住戶口或暫住戶口。 辦理流程:凡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和個人須經所在地縣、市以上公安機關審查同意,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需提交的材料:1、開辦公章刻制企業的申請報告;2、填寫《特種行業申請登記表》(一式三份);3、負責人及從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申請表格到當地公安機關領取) 不收辦理費用。答復單位省公安廳
E. 如何辦理雕刻公章特種行業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
雕刻公章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資料:
1、申請報告和《福建省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回證審批答表》(一式兩份);
2、《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可調用電子證照)
3、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省戶籍人員擬任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供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
4、公安部防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印章檢驗報告及復印件;
5、安裝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憑證;
6、主要計算機制章設備清單;
7、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租賃協議書及復印件;
8、經營場所平面圖;
9、驗證登記、印鑒備案、公章保管、作廢章坯銷毀治安安全制度。
10、委託代理人申請的,需附具委託書(雙方簽名蓋手印或蓋章)、代理人身份證或代理人營業執照。
(5)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擴展閱讀:
開辦公章刻制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及必要的資金、設備和技術人員;
2、按要求安裝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3、刻制的印章符合公安部頒標准;
4、經營場所的房屋建築質量及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非外資控股企業。
F. 由公安機關發放的特種行業許可證有哪些
由公安機關發放的特種行業許可證的特種行業有:
1、旅館業(包括旅社、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業務的辦事處、培訓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鑄刻字業(包括印刷、排版、製版、裝訂、覆膜、復印、打字、製作名片、鑄字、印章、刻字等)
3、舊貨業(包括舊貨市場、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寄售調劑店、報廢機動車(船)回收、拆解企業等)
4、典當業
5、拍賣業
6、信託寄賣業。
7、出入境服務行業
特種行業是指工商服務行業中所經營的業務內容和性質特殊,容易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易發生治安災害事故,依據國家和地方的行政法規,由公安機關實施治安管理的特定行業的總稱。簡稱「特行」或「特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