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排污許可證
A. 排污許可證包括什麼內容
法律/文件
具體條款
《水污染防治法》(2008)
第二十條國家實行排污許可制度。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2000)
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審核本行政區域內向該水體排污的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量,對不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發給排污許可證;對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間,發給臨時排污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制定。
《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
第十五條
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區內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核定企業事業單位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發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有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和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條件排放污染物。
其他
《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海洋環境保護法》、《行政許可法》
3實施方法編輯
一,排污總量控制是排污許可證的基礎、關鍵,抓好排污總量控制是根本。政府部門要嚴格把好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確定各地區的排污總定量。由於區域轄區與環境容量存在矛盾,所以在排放量分配時,要組織地區環境容量分配的研究和預算,進行充分的調查,合理的規劃。當然在有制度可以的情況下,有效的監督更能促使總量控制制度的實施。[2]
二,完善健全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政府要切實是實行其職能。
三,加強環保宣傳,提高企業環保意識。環境是全球性的,不能因為經濟的發展而棄之不顧,這是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較量,也是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較量。[1]
四,完善好排污許可證的初始分配。拍賣、免費分配和定價出售有效地合理的分配好相應許可證,是比較公平的。我國採用免費分配為主,拍賣和定價出售為輔的模式。因為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普遍存在著企業承受能力不足,政府管理水平相對較低,信息不對稱、保護環境費用低的問題。
五,調動公眾參與的熱情,讓公眾參與到環保監督中來。完善監督制度。 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才能為我國環境保護做貢獻,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4制度弊端編輯
環境容量既然作為一種功能性資源,排污指標應該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排污指標被企業無償佔有,其弊端有二:一是失去了用經濟手段調整污染項目的市場准入功能,二是企業佔用的現有排污指標無法流通,市場配置環境資源的功能難以發揮出來。
繼1987年原國家環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個城市進行了排污許可證制度試點之後,1989年的第三次全國環保會議上,排污許可證制度作為環境管理的一項新制度提了出來。鑒於排污許可證制度是以污染物總量控制為基礎的,國家從1996年開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間的環保考核目標,並將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層層分解,最終分到各排污單位。總量控制是「十五」期間我國環保工作的重點。上海市已經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規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排污申報登記;排污審核、核發排污許可證;證後監督管理;年度復審。[1]
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的實施給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盡管除了個別情況下基於確保財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國家通過法律設立特別許可外,規定不得隨意將許可證制度與創收相聯系,不得濫設許可證亂收費。但排污許可證制度卻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體不僅是作為監督管理者,而且是作為公眾環境權益的監護人,作為環境容量資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資源是有價的,環境容量資源也不能無償獲得,在管理、轉讓這種環境容量資源時,既要盡到管理者的職責,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權利,向環境容量資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費用,以支付相應的行政成本和保護、改善環境的費用。[2]
5實施效果編輯
實施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後,[1] 容許排污權交易是國內環保制度的重大創新。排污單位經治理或產業(包括產品)調整,其實際排放物總量低於所核準的允許排放污染物總量部分,經環保部門批准,允許進行有償轉讓。但是,由於在現行的管理安排中,採取的是由政府徵收排污費的制度,是一種非市場化的配額辦法,而不是使用市場交易的方式。所以從國內的情況來看,將排污權的交易具體化為一項可以操作的制度安排,並加以實際實施,需要在運行機制上進行探索。2001 年9月,亞洲開發銀行資助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在山西省太原市26 家企業試點,首開國內排污權交易之先河。
B. 辦理排污證要多少錢
辦理排污證要不收費,辦理期限為30工作日。
辦理流程:
1、申辦單位提出辦理申請;
2、監測部門對其進行環境影響監測;
3、辦理排污申報登記;
4、填寫排污許可申請表,並准備相關申報材料;
5、提交申辦材料;
6、環保局正式受理後,安排工作人員對申辦單位現場檢查,召開排污許可證申查會對排污許可申辦材料進行集體審核,會議通過後發放排污許可證。
(2)免排污許可證擴展閱讀:
下列排污單位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
(一)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排放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
(二)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
(三)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城鎮或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
(五)依法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單位。
C. 排污許可證應確認為什麼資產
我國首個排污權交易試點城市浙江省嘉興市,實施排污權交 易8個月的統計數據如表1: 有的排污權作為的存貨處理,基於投資持有的排污權作為其他投 資產處理,而目前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傾向於將排污權認定為一 項無形資產。歐洲各國對於排污權會計的研究也十分深入,歐盟各 表1 主要污染物 化學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SO2 交易量(噸) 322.13 596.34 交易金額(萬元) 2818.09 848.03 交易項目數(個) 33 14 國對於排污權的歸屬有著不同的見解,其中,將排污權劃分為存貨 的有德國和奧地利,將其劃分為無形資產的有比利時、法國、葡萄 上表顯示的嘉興市排污權交易情況,已經足以證明排污權是 以實物交易量確認的權利。 牙和西班牙。我國理論界對排污權會計問題的研究,多數仍停留在
為企業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權利 對排污權本質的認識應 對國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借鑒和一般性探討層面。對於排污權屬於 何種資產,多數學者認為排污權更接近無形資產的定義與特徵,應 確認為無形資產。還有人認為可以把排污權作為衍生金融產品來 看待。 在排污權的計量方面,2004年國際財務報告解釋委員會正式 發布《IFRIC3排污權》,試圖規范總量—交易模式 的排污權交易 會計處理。IFRIC3認定排污權是一項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作 為初 始入賬價值,但如果初始分配的排污權成本低於公允價值應按公 允價值入賬,其差額作為政府補助,將其作為遞延收益在進行排污 權交易期內分配處理。在每期排放污染時,以其排污量按對應需提 交的排污權數量的公允價值確認計量相應的環境負債,並在交易 期結束時相應地核銷無形資產和環境負債。在對排污權的後繼計 量上可採用歷史成本或重估價兩種模式。但這一公告被認為在計 量上存在著復合計量模式和報告模式,由此引起極大的爭議,於 2005年6月被撤銷執行。盡管IFRIC3遭到如此的質疑,但 國內很多 文章中、學位論文中仍執著追隨此種計量方法,更為深入的適合我 國實際情況的研究很少。
二、排污權的確認 國際財務報告解釋公告第3號—排放權(IF RIC3)對排污權 的定義是:政府(或政府機構)確定一定時期內其控制區內污染物 的排放總量,然後通過頒發許可證的方式向控制區內的排放者按 比例分配排污權(可以以免費的方式來頒發許可證,也可以向排放 者收取一定的費用),並允許排污權在市場上交易。無論是國外還 是國內,很多學者認可這一定義,傾向於將排污權劃分為無形資產 而非存貨。
(一)以實物交易量確認的權利將排污權認定為無形資產的 主要理由之一是:認為排污權是一種權利,其資產形態是無形的, 而存貨往往是有形資產。排污權是國家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和區 域內排放污染物的權利,因此每項排污權背後對應的均是某類有 形的污染物。如電力企業排放的二氧化硫,造紙企業排放的污水 等。企業購買排污權花費的資金額對應的是某類污染物的實物數 量,其購買的越多,可實際排放的污染物數量越多。排污權實質是 將允許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規定的排放量,以排污許 從其在企業生產經營中所發揮的作用出發進行分析。從目前來看, 我國尚不存在購買排污權不是為了排放污染物,而是為了獲得增 值收益的投資公司,企業購買排污權主要用於自用。企業的排污行 為與其生產經營密切相關,排污量的大小與產品產量一般成正比 例關系,單位產品產生的污染物是可計量的,並且有明確的單位價 格。以江陰市為例,其排污權有償使用的具體收費標準是:排入集 中式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的排污單位,化學需氧量排放指標收費 標准為2600元/噸;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單位,化學需氧 量收費標準是4500元/噸;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指標收費標准為 2240元/噸。 本文認為企業申購排污權等同於購買一種生產用原材料,隨 著產品生產被耗用,轉入產品成本,如果不用或用不完,還可以將 其自由轉讓。從這一點來看,排污權與一般意義上的無形資產有本 質區別。專利技術、商標權等典型的無形資產通常很難計量其價 值,並且很難分割計量並轉讓,給企業帶來的預期經濟利益存在很 大的不確定性。
(三)具有一定使用年限的權利將排污權認定為無形資產的 另一個主要理由是:排污權不一定為當期消耗而持有,而存貨屬於 為當期消耗或變現而持有的流動資產。對於排污權的使用年限目 前並沒有統一規定,均由各試點地區自定,一般在1至5年之間。本 文認為,排污權的使用年限與資產變現或耗用的年限是兩個完全 不同的概念。在總量—交易機制下,政府機構根據當地年度排放 的總量以無償或有償的形式發放給參與企業排污指標,年度結束 時,參與企業被要求交付與其在該期間排污量相當的排污權,如企 業超量排放,則需要從市場中購買相當於超量的排污權交付或接 受高額的罰款等處罰。企業多於排污量的排污權可轉讓。我國的排 污權交易機制均選用總量控制交易模式。也就是說,企業排污權指 標一般將在一年內被耗用,企業每年都需要根據預計的排污量重 新申購排污權。排污權的使用年限主要是指企業通過實施減排措 施節余的排污權的儲存年限,為了維護企業削減污染的積極性,政 府機構一般會允許企業儲存該差額排放權2—5年以備將來使用。 由於環境資源稀缺,企業對排污權將產生惜售心理,企業在擁 有排污權後,更傾向於為自身發展預留總量,從而產生市場上可出 ( t/t∞ 、 《 《 、《 《 售的排污指標很少,會出現供給不足的不良局面。因此,政府機構 將不允許企業申購遠大於自身需要量的排污權,也就不會產生大 量的節余排污權。這就意味著企業絕大部分排污權將在當期消耗, 可視作流動資產,而占企業排污權總量的比重很少的節余的排污 權不應影響這一屬性。
(四)排污權尚不具備作為金融資產的條件環境資源是一種 稀缺資源,排污權代表使用一定環境資源的權利,在供大於求的情 況下,排污權的市場價值很容易增加。如江蘇省規定每噸化學需氧 量(COD)初始價格最高為4500元/年,在交易中心的價格目 前已達 8萬元。在2007年就開始試點交易制度的浙江嘉興市,最近則拍 賣 出了11萬元的高價。市場價格的不斷攀升,正表明在排污權交易制 度下,環境資源的稀缺性以最直接的方式體現出來。若企業或機構 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排污權,那麼理應將其作為金融資產處理。 金融資產的確認與計量需要有活躍的市場和公允的市場價 格,我國的幾個排污權交易市場處於起步階段,交易規則尚有待完 善,交易活動不夠活躍,存在政府機構介入排污權定價的情況,市 場價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有待商榷,因此,排污權作為金融資產確 認存在操作性的問題。
三、排污權的計量及會計處理 企業應單獨設置「排污權」會計科目,並依照2006年企業會計 准則1號—存貨准則對其進行會計處 理。具體來說,應按實際成 本作為初始入賬價值,對於政府無償分配給企業的排污權,企業應 當參照同類或類似排污權的市場價格估計其金額確定入賬價值。 在每期排放污染時,減少相應的排污權,將其計入產品成本,不需 要確認環境負債。在排污權交易期結束時,若實際排污量等於應提 交的排污權,則排污權將全部轉入產品的成本,賬面無余額;若實 際排污量小於應提交的排污權,則賬面產生排污權的借方余額,可 跨年度。
【摘 要】 隨著我國排污權交易制度改革的逐步推進,排污許可證交易制度就將成為我國防治污染的重要手段,排污權交易的會計處理問題的研究很有必要。 基於排污權的本質,文章以我國新會計准則的理論和實務導向為基礎,參照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對排污權會計處理的建議,研究排污許可證交易制度下,企 業對排污許可證取得、持有和轉讓等交易和事項的會計處理等問題,以期為相關會計處理提供建議。
D. 如何辦理排污許可證
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制具體程序為:
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
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
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
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
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七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裝置,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二)有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主要承諾內容包括: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按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關標准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台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等。
(三)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排污口和監測孔規范化設置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號,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經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納污范圍、納污企業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4)免排污許可證擴展閱讀:
排污許可制度是一種以企業生產運營期環境質量自行管控為手段的管理制度,它標志著中國環保理念的轉變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其本質是要求企業明確環境保護責任,不斷提高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水平,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對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各類排污行為實行綜合許可管理。排污單位申請並領取一個排污許可證,同一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位於不同地點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不同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所有的排污單位,應當分別申請和領取排污許可證。
第八條 環境保護部負責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現有的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應實現數據的逐步接入。環境保護部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礎上,通過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對全國的排污許可證實行統一編碼。
排污許可證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延續、注銷、撤銷、遺失補辦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進行。排污許可證的執行、監管執法、社會監督等信息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記錄。
第十四條 現有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許可權的核發機關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新建項目的排污單位應當在投入生產或使用並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E. 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制定的《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是什麼
《管理辦法》分7章共68條,第一章總則共11條,第二章排污許可證內容共11條,第三章申請與核發共10條,第四章實施與監管共10條,第五章變更、撤銷、延續共9條,第六章法律責任共9條,第七章附則共8條。《管理辦法》規定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管理辦法》規定了排污許可證核發程序。《管理辦法》依據國辦印發的《實施方案》,依法規定排污許可證申請、審核、發放的一個完整周期內,企業需要提供的材料、應當公開的信息,環保部門受理的程序、審核的要求、發證的規定以及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在申請與核發中的應用。明確了排污許可證的變更、延續、撤銷、注銷、遺失補辦等各情形的相關程序、所需資料等內容。同時規定了分類管理的要求和分級許可的思路,明確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
二是《管理辦法》明確了排污許可證的內容。《管理辦法》規定排污許可證由正本和副本兩部分組成,主要內容包括承諾書、基本信息、登記信息和許可事項。其中前三項由企業自行填寫;最後一項由環保部門依據企業申請材料按照統一的技術規范依法確定。《管理辦法》規定核發環保部門應當以排放口為單元,根據污染物排放標准確定許可排放濃度;按照行業重點污染物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環境質量改善的要求計算許可排放量,並明確許可排放量與總量控制指標和環評批復的排放總量要求之間的銜接關系。
通過排污許可證,我們對企業的環境監管逐步從企業細化深入到管每個具體排放口,從主要管四項污染物轉向多污染物協同管控,從以污染物濃度管控為主轉向污染物濃度與排污總量雙管控,特別針對當前霧霾防治,在排污許可證中增設重污染天氣期間等特殊時段對排污單位排污行為的管控要求,從而不僅推動了對固定污染源的精細化監管,同時將排污許可更好地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密切掛鉤,推動固定污染源的精細化管理。
五是《管理辦法》強調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應在申請前就基本信息、擬申請的許可事項進行公開,在執行排污許可證過程中應公開自行監測數據和執行報告內容;核發環保部門在核發排污許可證後應公開排污許可證正本以及副本中的基本事項、承諾書和許可事項。監管執法部門應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公開監管執法信息、無證和違法排污的排污單位名單。
六是《管理辦法》提出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管理辦法》明確環境保護部負責制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等相關技術規范。同時明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組織或者委託技術機構提供排污許可管理的技術支持。
F. 開小吃店需要辦排污許可證和環保證嗎
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和環保證。
1、餐飲從業人員最基本的健康證,在防疫站辦理。
2、辦理排污許可證(環保手續),在環保局辦理。
3、辦理餐飲經營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在衛生監督所辦理。
4、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在工商局辦理。
5、辦理營業執照(工商證),在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是其他證件辦理好後才能辦理的。
6、辦理稅務登記證(稅務證),在稅務局辦理,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8、辦理以上所有證所需攜帶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原件 身份證復印件 房屋租賃證明原件復印件。
(6)免排污許可證擴展閱讀
1、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採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G. 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一般分為哪幾個環節
首先,要對排污許可證的內容進行系統設計。
其次,准確核定污染物排放水平,許可其排放地點和方式等。
第三,強化排污許可的法律約束。
第四,加強配套制度的設計。
H. 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概念
實施方法 法律、條文 具體條款 《水污染防治法》(2008) 第二十條國家實行排污許可制度。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2000) 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審核本行政區域內向該水體排污的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量,對不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發給排污許可證;對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間,發給臨時排污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制定。 《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訂) 第十九條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以及其他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其他 《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海洋環境保護法》、《行政許可法》 一,排污總量控制是排污許可證的基礎、關鍵,抓好排污總量控制是根本。政府部門要嚴格把好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確定各地區的排污總定量。由於區域轄區與環境容量存在矛盾,所以在排放量分配時,要組織地區環境容量分配的研究和預算,進行充分的調查,合理的規劃。當然在有制度可以的情況下,有效的監督更能促使總量控制制度的實施。
二,完善健全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政府要切實是實行其職能。
三,加強環保宣傳,提高企業環保意識。環境是全球性的,不能因為經濟的發展而棄之不顧,這是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較量,也是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較量。
四,完善好排污許可證的初始分配。拍賣、免費分配和定價出售有效地合理的分配好相應許可證,是比較公平的。我國採用免費分配為主,拍賣和定價出售為輔的模式。因為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普遍存在著企業承受能力不足,政府管理水平相對較低,信息不對稱、保護環境費用低的問題。
五,調動公眾參與的熱情,讓公眾參與到環保監督中來。完善監督制度。 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才能為我國環境保護做貢獻,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I. 政府機關的朋友來幫幫我!!理發店要不要辦理排污許可證
前言:
(一)中國水污染分布與水污染現狀
有人說,地球的顏色是綠色的,她孕育著生命,預示著人類的誕生和未來。我說,她是生命的搖籃,人類的母親,她把全部的愛無私地奉獻給人類的子子孫孫。她的確很大,幅員遼闊,但不是無邊無際;她的確很美,山青水秀,但不是青春永遠;她的確很富,資源廣博,但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如今,地球生態環境已被人類活動嚴重破壞。尤其是水的污染更為突出。
水是地球上萬物的命脈所在,水滋潤萬物、哺育生命、創造文明。中國水資源的分布極其不均勻。中國的人均水資源佔有量低於500立方米,遠遠低於國際公認的人均所需1000立方米的臨界值。北方許多大中城市因缺水造成工廠停產或限產,損失的年產值達1200億元,南方一些城市也陸續出現水荒。目前全國600多座城市中,有300多家缺水,其中嚴重缺水的有108個,缺水量約為1000萬噸/天左右。幾百萬人生活用水緊張。。。。。。
面對「滴水貴如油」的水資源,而人類對它的浪費和污染卻是令人痛心的:據統計,全世界污水排放量已達到4000億立方米,使5.5萬億立方米水體受到污染,佔全世界徑流總量的14%以上。
(二)水體污染
水是怎樣被污染的呢?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自然的,一是人為的。由於雨水對各種礦石的溶解作用,火山爆發和乾旱地區的風蝕作用所產生的大量灰塵落入水體而引起的水污染,這屬於自然污染。向水體排放大量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各種廢棄物,造成水質惡化,這屬於人為污染。而人們通常所說的水污染主要是指後一種,而且也是最主要的。
1:水體受污染的過程
一般來說,水自身有自凈能力。水的自凈能力包括稀釋擴散、沉澱堆積、氧化還原以及水中微生物對有機物的分解等。大體可以分四段:第一為污染段,由於大量污染物混入,河流水質惡化,水中溶解氧極少,除了細菌以外,其它生物較少,特別是幾乎不存在自氧性生物;第二是分解段,分解有機質的生物逐漸繁殖,生物分解活動激烈,大量消耗溶解氧,魚類難以生存,出現藻類和需氧較低的原生生物等,而在生化需氧量逐漸降低後,水中溶解氧又逐漸增加;第三為恢復段,藻類、魚類和其它大型生物重新又活潑起來,水質逐漸變清;第四為清水段,溶解氧接近飽和,水質清潔,自凈過程到此完成。
2:水體受污染的原因
人類生產活動造成的水體污染中。工業引起的水體污染最嚴重。如工業廢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復雜,不僅在水中不易凈化,而且處理也比較困難。
工業廢水,是工業污染引起水體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業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業廢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廠種類不同而千差萬別,即使是同類工廠,生產過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質和量也不一樣。工業除了排出的廢水直接注入水體引起污染外,固體廢物和廢氣也會污染水體。。。。。。
農業污染首先是由於耕作或開荒使土地表面疏鬆,在土壤和地形還未穩定時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懸浮物。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近年來農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農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著或被吸收,其餘絕大部分殘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氣中,通過降雨,經過地表徑流的沖刷進入地表水和滲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廢氣引起水體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對水體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各種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廚房、洗滌房、浴室和廁所排出的污水。
世界上僅城市地區一年排出的工業和生活廢水就多達500立方公里,而每一滴污水將污染數倍乃至數十倍的水體。
3:水體污染對人類的危害
污染的水對人體的影響有很多不利的因素:人體中70%—80%是水分,因此長期飲用不良的水質,而導致體質不佳抵抗力自然減弱,則百病發生乃必然,再者長期累積之污染物到達身體無法承受時,再高明的醫生、再有效的葯物恐怕也難奏效,所以「水是百葯之王」的說法一點都不假。
常見的飲用水水質項目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鉛: 對腎臟、神經系統造成危害,對兒童具高毒性,致癌性已被證實
鎘: 對腎臟有急性之傷害
砷: 對皮膚、神經系統等造成危害,致癌性已被證實
汞: 對人體的傷害極大,傷害主要器官為腎臟、中樞神經系統
硒: 高濃度會危害肌肉及神經系統
亞硝酸鹽: 造成心血管方面疾病,嬰兒的影響最為明顯(藍嬰症),具致癌性
總三鹵甲烷: 以氯仿對健康的影響最大,致癌性方面最常發生的是膀光癌
三氯乙烯(有機物): 吸入過多會降低中樞神經、心臟功能,長期暴露對肝臟有害
四氯化碳(有機物): 對人體健康有廣泛影響,具致癌性,對肝臟、腎臟功影響極大
近年來美國環境保護署(EPA)針對1971-1994年間由水所引起的疾病進行一項調查,在740件案例中,其中因原生動物所引起共148件,共有448,486人因而致病,是所有原因中最高者。研究發現,原生動物種類中以隱孢子蟲及梨形鞭毛蟲二種需要特別注意,最常出現在遊憩風景區及畜牧養殖地區,其中又以養豬、養鴨二種最多。統計也顯示,23年內所造成的死亡病例共89件,而原生動物造成的死亡案例高達70件。
水不僅是生命之源,對人類極其重要,而污染又是這樣厲害。因此我們更應該預防和保護好水資源,合理並利用好水。
(三)水體污染的防治措施
對於污水採取的措施主要有:
1: 資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1) 資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顯然,資金支持是污染治理重要的條件之一,沒有資金,一切治理措施就無法實施。
(2) 政府的支持是後盾
城市水系污染治理涉及面很廣,不但涉及到居民,還涉及到外地人員,涉及到部隊系統,涉及到少數民族,也會涉及到權利持有者的利益。因此,單靠水利部門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即使再加上環保部門,力量依然是蒼白無力的。需要市政府的強力支持,市政府也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沒有一個強大政府的支持,許多強制性措施就難以行得通。
(3)污染治理需要法制
法律法規是人們共同遵守的准繩,應制定保護城市水環境的地方性法律,讓水系管理部門有法可依,依法行政,這樣一些事情做起來會容易一些。
2:工程保障措施
(1)必須實施徹底截污、污/雨分流
根據實地調查結果,生活污水是水系最嚴重的污染源,將生活污水完全截留是治污的根本。另外,由於雨水管經常被用作排污管,所以實施污/雨分流也是重要措施。污水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雨水則可直接排入自然水體中,降低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污水可以通過河道排放。
(2) 對老平房區進行搬遷改造
一般來說,城鎮新建居民區都有完備的下水道系統,都實施了污/雨分流。但是,老平房區房屋破舊,多數沒有下水道系統,而且污/雨不分,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來源。不管從污染治理的角度還是從城市建設的角度,都需要對老平房區進行搬遷改造。
3: 市政管理措施
(1)加強城市衛生綜合管理
加強城鎮的綜合衛生管理,使街面保持干凈,減少因風吹、雨水等因素將臟物帶入河流。對自由市場、餐館、外來人口聚居區進行嚴格的衛生管理,對建設工地衛生實行嚴格監督,對產生污染的路邊小生意、洗車點或進行環境改造、或取締。
(2)環衛部門應提高管理水平
鑒於環衛部門職工向河道傾倒所收集的垃圾、大糞的情況客觀存在,環衛部門應提高管理水平,嚴格要求職工遵守規矩,教育職工明確自己的責任,對不守規矩、擅自污染環境的職工給與相應的處罰。
(3)合理布置垃圾處理站點、公共廁所
應健全垃圾處理站點網路(尤其是公共場所),讓人們垃圾有處可棄,減少因無垃圾站(箱)而導致的垃圾隨意丟棄。應在沿河設置一些公共廁所,讓在外活動的人們感到方便,減少因為沒有廁所而將河沿當廁所的現象。
(4)拆除一切造成污染的違章建築
對一切形成污染的沿河餐館、水上游樂廳等應取締。
4: 水資源調控措施
加強水源調配方面的研究
水資源不足是影響水質的重要因素,河水不流,水質就會惡化。應加強水源調配方面的研究,如何既節約水源又保護水環境是必須研究的課題。建設一批污水處理廠,應加強處理水的應用,處理廠與輸水管道應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將處理後的潔凈水引入河道,這樣既節約水資源又可保護水環境。
5: 公眾參與措施
(1) 讓公眾參與河道環境管理
河道管理部門應建立與沿線居民的溝通渠道,定期訪問居民,公布舉報電話,讓居民有機會參與對污染源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處理。也可以實行「門前三包」等措施,目的是充分發揮群眾保護水環境的巨大熱情,對水環境實行有效的監督和保護。
(2)搞好大眾教育
對大眾加強保護水質的教育,沿河樹立一些警示牌,呼籲人們注意保護水質。另外,新聞媒體繼續對大眾進行環境保護的教育。
(四)目前依然存在的問題
然而在此過程當中有幾方面問題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或未能有效執行:
首先,治理水污染的過程中要避免將水環境整治工作同行政強制措施完全等同起來。應該在整治的過程中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調動排污單位的內部積極性,使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綜合治理成為企業主動的自發的自願的行為。這樣不僅能夠減少行政強制執行的費用,而且可以減少以至杜絕企業弄虛作假、追求形式上的達標和保留實質上的污染行為的發生,從而有效地提高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的有效性。在通常意義上的引進經濟激勵措施、獎勵達標先進單位、為其提供政策優惠的做法之外,是否可以將水環境治理與清潔生產工藝技術的市場開發有效的結合起來,在停產、關閉數以千計的污染企業的同時創立和新建於環境保護有利的新企業新市場,使水環境整治工作同社會經濟其它方面有機地聯系在一起,使環保工作不再對於工業企業的發展只是一味的否定,而是肯定與否定相結合。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工業走向環境健康化是世界發展的總體趨勢,清潔生產工藝的開發利用將在不久的未來占據巨大的市場份額。因此我們應該把握時機,爭取利用後進優勢,在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同時獲得經濟的更大發展。
其次,水污染的治理過程中還應避免將水污染防治與工業企業達標排放等同起來。中國是一個農村人口佔到70%的農業大國,且農業現代化程度較低。美國著名的化學家和環保主義者蕾切爾·卡遜在上個世紀60年代所關注的農業污染問題在今天的中國仍然具有極為現實的指導意義。當我們對於我國大多數流域污染情況尋根求源的時候都會發現幹流和支流沿岸的農葯化肥及其它農業廢棄物肆意地向水體拋棄是構成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往往正是這些不經任何處理就排向江河湖海的大量農業污染物在很大程度上須對水體的毒化問題負責。然而在水環境治理的實際操作中,我們幾乎看不見有關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的舉措,更沒有像「零點行動」那樣富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治污行為發生。當然並不否定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與農業污染控制本身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對於「15小」企業的治理一定范圍內斷絕了農業污染物的來源,然而從現實的角度來看,這還遠遠不夠;也並不否認農業的面源污染較之工業企業通常情況下的點源污染而言,控制的難度大得多,甚至近乎不可操作,然而不能因為該問題解決起來有極大困難而視其不存在。這樣只能造成對農業污染的默認,從而使問題擴大化。
最後
水污染治理過程應當同生態環境的恢復和改善緊密結合起來。環境問題以其固有的全方位、多因子的特點區別於其它任何部門法所調整的對象,這就要求在整治水環境問題的過程當中首先要考慮到水污染問題的流域性,加強河流湖泊沿岸省市地區之間的協調和合作。這一點在淮河治理過程當中已經獲得重要的實踐經驗,應該在全國范圍內加以推廣。其次,水資源作為生態環境的一個重要成分對於人類生產生活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價值,因而將水環境整治與水權概念的開發相結合,明確水資源使用的受益者和水環境問題的治理者無疑具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對於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要實行全流域統籌兼顧的方針 ,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綜合平衡,做到微觀與宏觀相結合,促進水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
自古以來,人類就是在水的滋養下生存和繁衍,今後也將同樣依賴於水資源而繼續存在和發展。無論社會如何進步,時代如何發展,我們都不可以水環境的惡化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發展,因為那將造成人類無法承受的惡果,並最終導致一切人類文明化為烏有。如果說過去的水環境問題是由於人類的無知導致的,那麼今天,我們已經逐漸清醒地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如果說已經造成的水污染及水生態環境的破壞是我們疏於管理的結果,那麼今天,我們已經在水環境治理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如果說已經完成的治理工作在遏制水環境惡化方面起到了可喜的積極作用,那麼今後的工作將更加艱巨和繁重,需要更完善的立法支持、更廣泛的社會參與以及更持久的全方位投入。水環境的現狀要求我們不懈地堅持治理工作,已取得的成績激勵我們更有信心地將治理工作開展下去。
水污染治理比防洪、抗旱難度更大,因為洪水的發生在時間上偶然性、在地域上有局限性,而水污染則是每時每地都存在。洪水、乾旱是天災,面對天災,人類更能團結一致,更能吃苦耐勞,更能相互幫助,更能激起一股熱情,1998年長江大水就是一個例證。水污染是人禍,是人引起的,治污會影響到部分人的利益,會涉及到社會中的方方面。總之:
節水從點滴做起!
參考文獻:
(1) 書名為《造福子孫後代》:前言
(2) 行政院環保署「安全飲用水手冊」:第3頁
(3) 中國水資源公報 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第2頁
(4) 中國城市排水建設與發展
(5)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講座第二十六講:關於我國農業法制建設的幾個問題第
(6) 水資源合理分配的基本路線 作者:關業祥 水利部規計司處長
以上為第4頁—6頁
J. 我的排污許可證監測站通知符合免檢,需要在官網備案,不知道怎麼弄,麻煩請教一下,謝謝
山東省泰安來市,直接去當自地建委窗口,填表,寫個排污申請;因為和窗口比較熟悉,窗口簽完字直接帶著上的市排污管理處辦公室,找人家科長來現場看了看,一周左右證就下來了,五年期;挖排污管的時候遇到點麻煩,因為比較長,走的綠化用地,只好跑了趟園林局,辦了臨時佔用綠地手續;最後管道往市政管道排的時候,又遇到問題了,因為要破柏油路和人行道,又跑了趟市政窗口,批准,帶著手續去公共事業管理局,簽字,交押金,埋管道,恢復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