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許可
1. 網約車營運證怎麼辦理
網約車營運證辦理:
根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的條件。
網路服務平台資料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台,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四)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務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見附件);
(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屬於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四)服務所在地辦公場所、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五)具備互聯網平台和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的證明材料,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條件的證明材料,資料庫接入情況說明,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的情況說明,依法建立並落實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證明材料;
(六)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提供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支付結算服務協議;
(七)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向企業注冊地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前款第(五)、第(六)項有關線上服務能力材料由網約車平台公司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商同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人民銀行等部門審核認定,並提供相應認定結果,認定結果全國有效。
網約車平台公司在注冊地以外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項有關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其他線下服務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請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1)網約車許可擴展閱讀: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二)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第三十五條,網約車平台公司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一)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
(二)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規定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
(四)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規定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的;
(六)未按照規定製定服務質量標准、建立並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
(七)未按照規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的;
(八)未履行管理責任,出現甩客、故意繞道、違規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准行為的。
(九)網約車平台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2. 網約車的三證分別是什麼,需要什麼資質
網約車的三證分別是: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1、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交通部政府經過審核,六部委聯合發文規范網約車平台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為網約車平台公司頒發的證件,也就是「網約車牌照」。
2、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該證中規定了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的合法身份證明,證明其有開網約車的資質。
3、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該證對網約車車輛的資質進行認定,要求網約車車輛必須符合該證上的需求,各個城市可能會有差異。
(2)網約車許可擴展閱讀:
網約車車輛要求:
1、車輛需滿足7座及以下乘用車。
2、車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3、車輛技術性能符合相關要求。具體標准和營運要求,由各城市主管部門具體確定。
3. 網約車三證怎麼辦理
網約車三證:平台擁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駕駛員持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車輛具備《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1、辦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駕駛員在辦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時,需要駕駛員在網.上預約考試,在考試通過之後,駕駛員就可以到辦證大廳交通運輸審批窗口,辦理從業資格證了。
2、辦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駕駛員在辦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時,需要汽車符合相關參數條件,車輛滿足條件時,車主到辦證大廳窗口進行初審,駕駛員憑借初審的結果到公安部門,將車輛的使用性質登記或變更為預約出租客運,之後需要將汽車開到綜合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時安裝衛星定位裝置、購買保險、與網約車平台簽訂接入協議,辦理結束之後,駕駛員到市行政審批局交通運輸科申請辦理運輸證,車主在進行車輛檢測、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和購買保險時會有相應的費用,需要車主自己承擔。
3、辦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私家車主需要辦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在辦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時需要准備的材料較多,材料准備不充分可能會被拒絕。
4. 網約車經營許可證怎麼辦
要到各地級市相關運輸局,交通運輸管理局,道路運輸管理處等一些相關行政的部門進行辦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內容以及標准。
工作人員根據申請材料和審核情況,對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許可決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在許可發證的同時,市運管局將督促網約車平台公司加快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一邊發證一邊清退,規范網約車市場。
(4)網約車許可擴展閱讀:
對網約車違規的嚴懲制度:
1、未取得平台、車輛、駕駛員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
2、線上提供服務車輛、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駕駛員不一致,情節嚴重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3、未按照規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情節嚴重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4、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標明網約車服務價格及定價規則,侵害乘客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5、違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個人信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6、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質量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
5. 網約車許可證怎麼辦
根據《網約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第十條規定,在本市申請網約車平台經營的,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一)申請人通過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交通委運政業務窗口(以下簡稱業務窗口)向運輸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
2、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屬於分支機構的提交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僑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備案情況說明;
4、具備從事網約車經營的線上服務能力說明材料,包括:
(1)技術研發和維護部門架構及人員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明、技術能力證明及工作合同等材料;擬從事網約車業務的伺服器及網路設備的采購或者租賃協議,伺服器託管協議或互聯網接入協議;平台軟硬體及最大處理能力、資料庫最大存儲能力等情況說明;
(2)面向乘客和駕駛員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
(3)配合依法查詢、調取相關數據信息的功能設計、工作制度和責任機構、責任人以及聯系方式等;
(4)提供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資料庫具備接入交通運輸部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台條件的情況說明;數據接入本市有關部門監管平台連通性測試報告;
(5)網路應用、數據等所有伺服器機房地址、接入地址、IP地址、用途分工等情況說明;
(6)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報告、專家評審意見、備案證明及測評報告;
(7)網路安全防護水平、網路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措施滿足通信行業網路安全管理相關要求的證明材料;
(8)具有完備的用戶真實身份認證管理制度、措施,個人隱私數據保護措施和數據跨境流動情況說明;
(9)網路服務平台後台的用戶信息、日誌記錄、留存技術措施,有害信息屏蔽、過濾等安全防範技術措施的說明材料;
(10)為依法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的說明材料;
(11)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文本、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文本、應急處置預案文本,企業保證服務質量、信息和數據安全的承諾書;
(12)網上內容處置能力證明材料,網約車平台是否具備信息發布、評論跟帖、動員能力的群組等功能的情況說明;企業保證不應用網約車平台發布有害信息,不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承諾書;
(13)企業與銀行或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業務模式的詳細描述,包括企業與銀行或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協議文本、企業是否設立資金池、是否為用戶開立支付賬戶等情況的說明;
國家有關部門對上述要求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5、在本市的辦公場所、培訓教育場所及相應管理人員的證明材料;具有相應服務能力的證明材料;
6、建立網約車服務評價體系的說明材料,駕駛員培訓教育、考核獎懲、車輛檢測維護、乘客投訴處理等有關制度文本;
7、法律法規規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請提出後,運輸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特殊情況下,經批准可延長10個工作日。
審核合格的,申請人在業務窗口領取《行政許可決定書》、《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申請人領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5)網約車許可擴展閱讀
2018年5月1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加強和規范出租汽車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網約車經營者及駕駛員出現以下6種情況將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6個月內仍拒不改正者,應按規定程序列入「黑名單」。
1、未取得平台、車輛、駕駛員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
2、線上提供服務車輛、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駕駛員不一致,情節嚴重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3、未按照規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情節嚴重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4、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標明網約車服務價格及定價規則,侵害乘客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5、違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個人信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
6、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質量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
6. 全國已有多少家網約車平台公司獲經營許可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2018年8月24日指出,截至目前,在省級層面,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了指導意見;在城市層面,有214個城市已經發布實施細則,53個城市已完成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36個重點城市中,34個已正式發布實施細則。已有80多家網約車平台公司獲得經營許可,各地累計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34萬多本、車輛運輸證20萬多本。
他介紹,截至目前,在省級層面,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了指導意見;在城市層面,有214個城市已經發布實施細則,53個城市已完成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36個重點城市中,34個已正式發布實施細則。已有80多家網約車平台公司獲得經營許可,各地累計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34萬多本、車輛運輸證20萬多本。
7. 網約車三證分別是什麼
網約車三證分別是什麼?以下是回答?
1、《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2、《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3、《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