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用疫苗許可證
『壹』 如何辦理獸葯經營許可證
一、材料類
1、企業或單位慨況
2、質量管理體系方框圖
3、企業或單位負責人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4、主管質量負責人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5、質量管理人員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6、經營場所、倉庫周邊環境平面圖
7、經營場所、倉庫布局平面圖
8、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簡歷(註:同一法人在同一縣有多家經營門店,設立質量管理機構的企業,需提交該材料)
9、實施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自檢報告
10、獸葯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註:新建企業不需提交該材料)
11、營業執照復印件
12、授權經營委託書復印件(註:經營獸用生物製品企業需提交該材料)
二、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文件目錄
A、規章制度 (一)獸葯GSP人員職責目錄 (二)獸葯GSP制度目錄 B、獸葯GSP程序文件
(1)獸用疫苗許可證擴展閱讀:
獸葯經營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第十條獸葯經營企業的人員必須符合《獸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
第十一條獸葯經營企業必須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室、庫房、貨架、貨位、櫃台等,不準在露天存放葯品。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和庫房應整潔衛生,並有消防安全設施。葯品的堆碼、存放和陳列要整齊。
第十三條獸葯的存放和保管場所,必須符合各類葯品的理化性質要求。應有防污染、防蟲蛀、防鼠、防塵、防潮、防霉變等設施。需避光、低溫貯藏的葯品,應有專用設備。特殊管理的葯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要備有標准化的計量器具、清潔無毒的售葯工具和包裝物料。
第十五條獸葯經營企業必須建立《獸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的制度。
『貳』 辦理獸葯經營許可證的流程
1.擬經營獸葯的單位,向市畜牧局醫政葯政科提出申請,填寫「獸葯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批表」。申請內容含申請經營獸葯品種及倉庫設備等內容。
2.在受理申請後,需提供有關資料。
3.收到《獸葯經營許可證》批件後,到當地辦理有關營業執照等手續,方可營業。需提交下列資料:
1.申請書。
2.《獸葯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批表。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技術人員相關學歷或職稱證明復印件。
5.租房合同復印件。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時限:材料齊備後,5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到期換證、變更同新辦。
獸葯經營企業申請或換發《獸葯經營許可證》必須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 申請書;
(2)《獸葯經營許可證審批表》一式兩份;
(3) 負責人(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張;
(4) 葯學、獸醫、畜牧專業的學歷證書或助理獸醫(畜牧)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 經營場所驗收證明;
(6) 換證的單位和個人須提供原《獸葯經營許可證》的原件。
申報及核發《獸葯經營許可證》的程序:
(1)經鄉(鎮、辦事處)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同意後,報縣(市、區)獸葯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經初審同意後,發給《獸葯經營許可證審批表》,由經營企業按要求逐項認真如實填寫一式兩份;
(2)縣(市、區)獸葯主管部門組織審查驗收。符合獸葯經營條件的,將《獸葯經營許可證審批表》等有關資料報市獸葯管理部門,由市畜牧局統一核發《獸葯經營許可證》。
申請條件:
1、與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獸葯技術人員(葯劑士或獸醫技術員以上技術職稱);
2、與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庫設施;
3、與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獸葯存放和保管場所,應有防污染、防蟲蛀、防鼠、防塵、防潮、防霉變等設施;
4、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其他經營條件。
(2)獸用疫苗許可證擴展閱讀:
我國人用葯品實施GMP已有10多年的歷史。1982年,中國醫葯工業公司制定了《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試行稿)》,1985年編寫了《葯品牛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指南》,1992年衛生部頒布了《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為配合《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頒布,中國醫葯工業公司在1992年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指南》進行了修訂並出版發行。1998年國家質量監督管理局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進行修訂,之後出版了《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指南》(2001年版)。
為推動獸葯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畜牧業的持續穩定增長,保證人民身體健康,不斷提高獸葯產品質量,盡早與國際獸葯生產管理接軌,農業部在1989年頒布了《獸葯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試行)》,決定在獸葯生產企業實施GMP管理,1994年發布了《獸葯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
農業部文件農牧發[1994]32號「關於發布《獸葯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自1995年7月1日起,各地新建的獸葯生產企業必須經過我部組織的GMP驗收合格後,才能發給《獸葯生產許可證》」。
第五條規定「現有的生產企業必須按GMP要求,制定規劃,並逐步進行技術改造。凡在200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GMP合格證》的獸葯生產企業,將被吊銷《獸葯生產許可證》,不得再進行獸葯生產」。
1998年根據農業部第28號令修改發布的《獸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第六條作出規定「新建、擴建、改建的獸葯生產企業,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獸葯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
現有獸葯生產企業按照《獸葯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要求,訂出規劃,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畜牧)廳(局)審查批准,逐步實施」。
近幾年,獸葯GMP的實施受到各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獸葯生產企業的重視,許多企業制定了實施獸葯GMP的規劃、加強對獸葯生產企業人員的培訓,加快了對生產廠房、生產設備的改造步伐。
到目前為止,全國已有30多家獸葯生產企業通過了農業部GMP檢查驗收。
為了加快獸葯GMP實施進程,2001年農業部成立了「獸葯GMP工作委員會」,並組織《獸葯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試行)》的修訂工作,2002年3月頒布了新版《獸葯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農業部11號令)。
『叄』 現在辦獸葯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
(1)符合來獸葯經營規定條件的,源申請人方可向市、縣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附具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獸葯經營許可證;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憑獸葯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2)獸葯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經營范圍、經營地點、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項。
獸葯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獸葯的,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到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獸葯經營許可證。
(3)獸葯經營企業變更經營范圍、經營地點的,應當申請換發獸葯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憑換發的獸葯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後15個工作日內,到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獸葯經營許可證。
(4)獸葯經營企業,應當遵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肆』 在新疆伊力地區沒有獸用疫苗許可證大量出售疫苗合法嗎
應該是不合法
『伍』 獸葯許可證要怎麼辦理啊
一、材料類
1、企業或單位慨況
2、質量管理體系方框圖
3、企業或單位負責人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4、主管質量負責人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5、質量管理人員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6、經營場所、倉庫周邊環境平面圖
7、經營場所、倉庫布局平面圖
8、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簡歷(註:同一法人在同一縣有多家經營門店,設立質量管理機構的企業,需提交該材料)
9、實施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自檢報告
10、獸葯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註:新建企業不需提交該材料)
11、營業執照復印件
12、授權經營委託書復印件(註:經營獸用生物製品企業需提交該材料)
二、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文件目錄
A、規章制度 (一)獸葯GSP人員職責目錄 (二)獸葯GSP制度目錄 B、獸葯GSP程序文件
(5)獸用疫苗許可證擴展閱讀:
獸葯經營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第十條獸葯經營企業的人員必須符合《獸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
第十一條獸葯經營企業必須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室、庫房、貨架、貨位、櫃台等,不準在露天存放葯品。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和庫房應整潔衛生,並有消防安全設施。葯品的堆碼、存放和陳列要整齊。
第十三條獸葯的存放和保管場所,必須符合各類葯品的理化性質要求。應有防污染、防蟲蛀、防鼠、防塵、防潮、防霉變等設施。需避光、低溫貯藏的葯品,應有專用設備。特殊管理的葯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要備有標准化的計量器具、清潔無毒的售葯工具和包裝物料。
第十五條獸葯經營企業必須建立《獸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的制度
『陸』 請問獸葯經營許可證需要那些材料
申請獸葯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供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獸葯技術人員、與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庫設施等證明材料。
根據《獸葯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經營獸葯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獸葯技術人員;
(二)與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庫設施;
(三)與所經營的獸葯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其他經營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方可向市、縣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附具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經營獸用生物製品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附具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獸葯經營許可證;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6)獸用疫苗許可證擴展閱讀:
《獸葯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獸葯經營企業購銷獸葯,應當建立購銷記錄。購銷記錄應當載明獸葯的商品名稱、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單位、購銷數量、購銷日期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獸葯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獸葯保管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持所經營獸葯的質量。獸葯入庫、出庫,應當執行檢查驗收制度,並有準確記錄。
『柒』 在新疆伊力地區沒有獸用疫苗許可證大量出售疫苗合法嗎
我去來查了一下。看到一個新聞自。這個新聞應該就是回答了。無證經營獸用疫苗,男子在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證就擅自經營獸用疫苗。近日,餘杭某寵物用品公司獸醫聞某攤上大事了,其因涉嫌非法經營獸用疫苗被農業執法部門查獲,後移交公安機關。9月28日,餘杭警方在「雷霆2號」行動中將聞某抓獲
『捌』 如何申辦獸葯經營許可證,
(1)符合獸葯經營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方可向市、縣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附具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獸葯經營許可證;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憑獸葯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2)獸葯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經營范圍、經營地點、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項。
獸葯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獸葯的,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到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獸葯經營許可證。
(3)獸葯經營企業變更經營范圍、經營地點的,應當申請換發獸葯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憑換發的獸葯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後15個工作日內,到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獸葯經營許可證。
(4)獸葯經營企業,應當遵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獸葯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玖』 獸用生物製品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好辦嗎
這個我不是太清楚,不過可以給你一個網站去看看 民濤醫葯信息網 www.mintau.com 你上去看看有沒關於獸用版生物製品經權營許可證的
『拾』 動物疫苗經營許可證的辦理都需要什麼程序
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
一、實施機關
林業局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2條
三、條件
(一)申請條件
經營利用馴養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經營場所、經營種類、來源、年經營數量、年銷售額等。
2.《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原、復印件或提交所經營野生動物的合法來源證明材料;
3.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原、復印件和1寸照片6張;
4.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四、程序
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現場查驗;
3.簽證。
4.屬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上報省林業廳、國家林業局審批。
五、數量
有數量限制。在資源允許利用的范圍內。
六、期限
20日(行政許可法42條)
七、收費標准及依據
(一)收費標准
1.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成交額6%。
2.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成交額4%。
3.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在國外表演、展覽:純收入50%。
4.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2%。
5.省重點保護和國家一般保護動物:(1)動物及其產品:成交額4%;(2)、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3)、科學研究的:成交額2%。
(二)收費依據
1. 林業部 財政部 國家物價局林護字[1992]72號;
2.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費[1997]2500號;
3.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
七、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一)依據
河南省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馴養繁殖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縣(市、區)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馴養繁殖許可證」
(二)條件
(1)申請條件
馴養繁殖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2)申請人須提供的材料
1.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2、馴養繁殖固定場所使用權證明;資金儲備總額證明;飼養人員技術能力等證明文件;
3、馴養繁殖的固定場所、籠舍、隔離牆、隔離網等面積、規格及安全性說明。
4、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材料
5、54種名錄以外的物種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
6、增加馴養繁殖的,提交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文件復印件,原有馴養繁殖的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說明材料。
(三)程序
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現場查驗;
3.簽證。
(四)數量
無數量限制
(五)期限
10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