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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銷售許可證

發布時間: 2021-03-06 23:03:01

① 房屋銷售許可證和房屋預售許可證之間的區別謝謝

《房屋預售許可證》是開發商尚未拿到銷售許可之前,房屋僅能夠接受預定的時期所持有的證件,沒有預售許可,不可以進行預定,而且這時期預定可退;《房屋銷售許可證》是開發商開發樓盤已經具備銷售條件,包括房屋已封頂等等客觀條件時,所持有的銷售證件,這時買房即可簽訂購房合同,且不可退。

② 銷售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有何區別

1、兩個證件的適用對象不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是期房,這個證件主要證明房地產的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地產項目還有完成時就可以銷售的標志。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卻是已經蓋好的現房。這個證件可以證明房地產的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只有在房產項目竣工後才可以進行房產銷售。

2、辦理條件不同

想獲得預售許可證的話,開發企業投入的工程建設資金必須要達到總金額的25%以上,並且要確定施工的具體計劃還有相關的竣工時間,最後還要建立商品房的預售賬戶。

想獲得商品房的銷售許可證的話,房產開發項目必須已經竣工而且驗收要合格。同時,房產的供水、供電、燃氣問題都要得到解決,配套的基礎設施必須具備使用的條件,最重要的是,房屋要確定交付的日期。

(2)預銷售許可證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

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現狀,可以盡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③ 開發商在什麼時候辦理預售許可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 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3)預銷售許可證擴展閱讀: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於「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准。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准。

參考資料: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網路

④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銷售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區別一:適用對象不同

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產項目未建成時便可銷售的標志。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適用對象是現房,因為該證件是證明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產項目竣工後便可銷售的標志。

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

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現狀,可以盡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區別二:辦理條件不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辦理條件不同,雖然它們都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書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書。

區別三:辦理程序不同

預售合同屬於一種非精確合同,在商品房的開發過程中,可能會由於各種原因,造成設計圖上的東西和實際上的東西有差別,而商品房屬於長期、大額的消費項目,因此需要比較規范的內容,就有了這么一個規定,簽訂預售合同以後還要簽訂銷售合同。

⑤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現房銷售的標志,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銷售行為是無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房地產管理機關允許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期房銷售的標志,否則,房地產開發商的預售行為同樣是無效的。

何為現房?何為期房?二者之間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只有已領取房產證和土地證的房子才能稱得上是現房;而房子是否已經蓋好,是否有人已經居住,並不成為衡量是否是現房的標准,這正是購房人在實際買房過程中容易混淆和產生誤解的地方。原因在於購房人完全憑自己的感性認識來分辯事物。相反沒有土地證和房產證的房子即便是已經蓋好,或者已經有人居住,但仍然屬於期房的范疇。在買賣過程中仍然應按期房銷售。

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4.已通過竣工驗收;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現狀,可以盡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取得要符合下列條件:1.項目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國有土地使用證;4.建設工程開工證;5、已投入的工程建設資金達到總投資的25%以上;6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確定。預售的房屋可能在銷售的時期根本看不到房子的框架,房屋有可能還沒出地面,房子未來的狀況、小區的狀況等只能通過樓書來表現,因而預售的房屋不確定的因素較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二條解釋:「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此條款可以理解為:

1出賣人只要有預售許可證房子就可以賣,其預售行為就是合法的,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購房人買了沒有預售許可證的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雖然說買房要看「五證」,但除預售許可證的其它「四證」主要是給發放預售許可證的房產管理部門看的,房地產商缺少其它「四證」並不成為購房人要求退房的充足理由。

2.僅憑房地產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賣房而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一定會得到法院支持,只有到起訴時,房地產商仍然不能取得預售許可證,購房人請求法院解除合同的請求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具體的實踐操作中,還要特別注意地方法規的規定,比如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中的新規定:「商品房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並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進行商品房現房銷售。商品房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備案表之日起四個月內繼續進行商品房預售;但自取得竣工備案表之日起超過四個月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這個規定等於說現在有一種已建好的房子,預售許可證本身沒有過期,但由於取得竣工備案表4個月而沒拿下房產證是不能銷售的。這些具體規定是否與前面所說的高法解釋相沖突和矛盾是值得探討的一個問題。因為預售許可證本身沒有過期就意味著是效的,應適用高法的解釋。而這個地方上的規定又是不能銷售的。

⑥ 預售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辦理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初審——審核——發證——公示
1、申請:開發企業向市場股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書;
2、受理:市場股出具受理通知書或5日內一次性告知需補充材料;
3、初審:市場股初審開發企業提交的資料;
4、審核:分管領導審核後做出決定,並送達當事人,對不予許可的說明理由並告知權利;
5、發證:由主要領導簽發後送達;
6、公示。
申報材料 1、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證;
3、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4、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達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說明;
6、商品房預售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並應當附預售 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7、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
8、物業管理合同。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
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到縣房產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辦事流程:受理——審核——登記備案
申報材料: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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