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Ⅰ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嗎
從本質上講沒有區別。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版、發放條件、權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但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流通許可證已經廢止了,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了流通許可證,現在做食品餐飲,需要辦的只有食品經營許可證。
Ⅱ 食品經營許可證與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1、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食品流通許可與餐飲許可證合並為了食品經營許可,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的區別在於食品流通許可證是舊的,已經廢止。
2、《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都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3、食品流通許可證,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及發放程序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的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的原則,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的,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4、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了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Ⅲ 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嗎
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停止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頒發。
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也就是說,兩者是一回事,是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也就是說如果你現在想開一家餐廳就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了。
食品流程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
現在是三證合一了
Ⅳ 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
第一步:咨詢復後ling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制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xiang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可領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he工商機關現場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憑tong知或通知書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pin流通許可證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pin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sheng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an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pin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Ⅳ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是一回事。2015年10月1日起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實施《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許可合並為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告(2015年第199號)規定: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未屆滿的繼續有效;食品經營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內申請更換為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機關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更換;原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拓展資料: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Ⅵ 食品流通許可證跟食品經營許可證是一樣的嗎
1、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許可合並為食品經營許可,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的區別在於食品流通許可證是舊的,已經廢止。
2、《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3、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4、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6)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Ⅶ 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從本質上講沒有區別。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但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流通許可證已經廢止了,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了流通許可證,現在做食品餐飲,需要辦的只有食品經營許可證。
1、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食品流通許可與餐飲許可證合並為了食品經營許可,也就是說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兩者的區別在於食品流通許可證是舊的,已經廢止。
2、《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都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3、食品流通許可證,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及發放程序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的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的原則,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的,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4、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了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