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許可
『壹』 動火作業許可證如何填寫呢
這個有動火作業具體規定為幾級的!逐項按要求填寫!最後完工驗收
『貳』 《動火作業許可證》如何簽發和署流程如何呢
應該是去消防大隊申請。
『叄』 動火作業要求
動火作業是指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中文名
動火作業
分類
A級、B級、C級三類
注意
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批准
安全作業許可書
定義
1.動火作業: 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 生產和儲存的物品的場所符合GB50016-2014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職責
1.擔當部門:主要指在公司內進行的維修、改造、施工等臨時性作業的部門,如設備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動火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對擔當的承包方在公司區域內動火時,《安全作業許可書》的初審及動火作業狀況監督。
2.承包方:負責動火作業時的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負責配合、落實擔當部門、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範及整改、預防措施。
分類
公司內的動火作業分為A級、B級、C級三類;
A級動火作業
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指本規程第二款第2條規定的區域。
B級動火作業
公司區域內除易燃易爆場所外,有關部門或承包方進行的臨時性的維修、改造、施工等動火作業。
C級動火作業
指在公司焊接線區域內進行的固定的長期性動火作業。遇節假日、雙休日或特殊情況時,除C級動火作業外,公司內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一律按A級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目的
控制動火作業行為,使之風險降至最低,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和其它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
安全操作規程
1. C級動火作業要求、B級和A級動火作業基本要求
(1)動火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要求,遵守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焊割工必須具有焊工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即:IC卡。
(2)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明確高溫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種可能或潛在噴濺的區域,該區域周圍10米范圍內嚴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頭及其它可燃物等),確保動火區域保持整潔,無易燃可燃品。
(3)對確實無條件移走的可燃品、動火時可能影響或損害無條件移走的設備、工具時,操作者必須用嚴密的鐵板、石棉瓦、防火屏風等將動火區域與外部區域、火種與需保護的設備有效的隔離、隔絕,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肆』 《動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期是多久。
根據《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范》來參考。
特殊動火和一級動火8小時
二級不超過72小時
工業動火許可證是動火現場的操作依據,不得塗改,代簽.動火許可證只限一處一次使用.一級工業動火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8h,如在動火作業本班不能完成,作業應在交接班時重新確認,進行技術交底,並由接班相應人員簽字後方可持續有效.每日動火前應進行動火分析。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動火安全作業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安全作業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後根據動火等級,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事審批手續,最後將辦事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交動火項目負責人。
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將《動火安全作業證》交給動火人。
1份《動火安全作業證》只准在1個動火點使用,由動火人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1份《動火安全作業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
《動火安全作業證》不準轉讓、塗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
《動火安全作業證》一式2份,終審批准人和動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險《動火安全作業證》由主管安全部門存查。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在1個工作日內有效。 2)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在本周工作日內有效。 3)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化工生產區域夜間、節假日動火升級管理。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由企業分管領導終審批准簽字,一級動火作業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人終審批准簽字,二級動火作業由動火申請部門(車間)負責人終審批准簽字,動火地點生產崗位班長驗票簽字(生產與動火作業協調)。
『伍』 施工動火審批的有關規定,具體是出自什麼法律法規的
施工動火審批的規定,主要出自《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回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答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具體分為三級,即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作業許可證》由動火地點、設施所在單位分管安全領導或安全科長審查簽字,並報單位安全、消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作業許可證》由動火地點、設施所在單位下屬車間領導審查簽字後,報廠安全、消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級動火作業不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動火作業由動火地點、設施所在單位下屬車間領導審查,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後方可實施。
『陸』 動火作業前必須辦理什麼許可證
凡是在禁火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均須辦理《動火許可證》。
動火許可證應清楚地標明動火等級、動火有效期、申請辦證單位、動火詳細位置、工作內容、動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和動火分析的取樣時間、取樣地點、分析結果、每次開始動火時間,以及各項責任人和各級審批人的簽名及意見。
動火作業根據作業區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個級別。
動火作業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電焊、氣焊(割)、噴燈、砂輪、電鑽等。
『柒』 動火作業是什麼證
一、什麼是動火作業
動火作業是指進行可能產生火花、火焰和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版業。常見的動火權作業包括電焊、氣焊(熱切割)、電鑽、砂輪、噴燈等。
二、動火作業主要風險
1、易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2、易引起觸電事故
3、易致人員灼傷
4、產生有害的氣體和煙塵
5、光輻射作用引起眼部和皮膚損傷
三、動火作業審批程序
作業前必須辦理動火作業審批手續,審批人需到現場核查是否符合動火作業條件,包括:
現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質、是否存在高處作業、是否配備消防滅火設施、動火作業工具是否安全、線路是否正確連接等。
確認符合作業條件後製作、開具《動火作業許可證》(可上網搜索「動火作業許可證」獲得範本)。
《動火作業許可證》需張貼或懸掛在動火作業現場顯眼位置。
四、動火作業分級
動火作業依據現場環境與作業條件,動火作業可分為特級、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
註: 工貿行業在非易燃易爆場所、裝置日常開展的動火作業都屬於二級動火作業,應當參照二級動火作業標准實施審批管理
五、作業人員資質檢驗
動火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方可作業,人證相符且證件需在有效期內才能作業。
『捌』 生產單位在哪些情況下可以撒銷動火作業許可證()
如果出現違章作業 或者作業者無證作業都可以撤銷動火作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