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許可證
根據 《關於印發<上海市代理記賬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會(2005)38號】第五、八、九條的規定:
(一)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主管財政局提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1、代理記賬許可證登記表;
2、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協議或章程應載明以下內容:機構名稱和地址、業務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內部機構的設置及產生辦法、內部機構的職權和議事規則、機構的解散、清算辦法以及全體股東簽章等事項。
3、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
4、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5、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6、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代理記賬業務規范應包括從業人員執業道德規范、業務操作流程、業務質量控制規范、業務檔案管理等制度。
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應按照 《企業會計准則》、 《企業財務通則》、《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機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包括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
申請人應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主管財政局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無關的其他材料。
(二)主管財政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主管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主管財政局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准文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主管財政局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下達書面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主管財政局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在辦公服務場所和網站上公開,供公眾查閱;應當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批准文件報送市財政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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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現在設立一個會計公司 需要代理記賬許可證嗎
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專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屬列條件:
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Ⅲ 財務許可證與會計證是同一個概念么
目前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需要會計從業資格證。因此是同一個概念
Ⅳ 如何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
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需滿足以下條件:
1、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2、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3、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從業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
3、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4、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具體其他情況,請咨詢當地財政局主管科室。
Ⅳ 會計從業資格證屬於許可證嗎
會計從業資格證屬於會計工作的許可證。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准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它是一種資格證書,是會計工作的「上崗證」,不分級,由於會計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工作,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如何,直接影響會計工作的質量,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因此,凡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從事會計工作。
2014年以來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新變化:
第一,2013年7月1日出台新政策,取消免試並規定一次考三門且三門必須通過同時通過,才可以拿證。
第二,考試題庫問題:2014年要求全國各地用國家統一的題庫,不存在地方題庫,全國題庫是絕密文件,除了考試機構,誰都沒有,因此,市面上號稱是全國題庫,那隻是號稱而已,不要太信以為真。
第三,教材問題:各地教材都有差異,全國題庫不可能依據某地方教材編寫的,一定按統一的考試大綱編的,因此,不要拘泥某一種教材。各地方教材都是按考試大綱編寫的,一定有所差異變化,這些差異可以忽略不計。為什麼新教材相對於老教材要有所小的變化,各地教材為什麼要有所差異,其主要是都是利益驅使,如果不變,憑什麼讓自己地區的考生掏腰包呢。
第四,考試大綱,10月1日啟用全國統一的大綱, ,電算化用財政部開發的統一的考試軟體。
Ⅵ 辦理會計代理記帳許可證要些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第四條 設立代理記賬機內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容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五條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二)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Ⅶ 成立一家財務咨詢公司需要到財政局辦理資質證書嗎
開設財務咨詢公司如果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需要到財政局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書,法律依據如下: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託辦理會計業務。
(7)財務許可證擴展閱讀: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關於辦理代理記賬許可條件和手續的規定:
第四條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並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專職從業人員是指僅在一個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人員。
第五條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及下列材料,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的書面承諾;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Ⅷ 如何注冊一家財務公司需要辦理什麼資質
公司復注冊辦理材料較為簡制單,只要您材料齊全就可以進行辦理,財務公司如果涉及代理記賬的話,還需要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
辦理營業執照的流程:
1、准備5-10個公司名稱;
2、確定公司注冊地址、注冊資金和經營范圍等;
3、到工商局辦理公司名稱核名;
4、攜帶所有證件、申請資料到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
5、到公安局備案的刻章點刻制公司印章;
6、到稅務部門登記備案,到銀行開立基本戶。
代理記賬經營許可證辦理材料:
1、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書面承諾;
2、專職從業人員在本機構專職從業書面承諾;
3、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具體包括代理記賬業務操作流程、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崗位責任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
4、公司營業執照、公章;
Ⅸ 什麼事財務許可證
就是單位有若干名領導,不能人人審批花錢,只由分管領導一人統一調度內,審批資金支付的容一種財務管理辦法。
審批權是什麼
行政審批是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合稱。行政審核又稱行政認可,其實質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行為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認可,實踐中經常表現為蓋公章;行政批准又稱行政許可,其實質是行政主體同意特定相對人取得某種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實踐中表現為許可證的發放。行政審核與行政批准經常聯系起來使用,只有符合有關條件才能獲得許可證,而且還需定期檢驗,如果沒有違反規定的情況出現,就由有關機關在許可證上蓋章,表示對相對人狀態合法性的認可。總之,行政審批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實際執法部門來審核是否符合條件的行為。 行政審批是指行政機關(包括有行政審批權的其他組織)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經過依法審查,採取「批准」、「同意」、「年檢」發放證照等方式,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認可其資格資質、確認特定民事關系或者特定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