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許可證辦理流程
⑴ 特行證辦理流程
在當地派出所領取、填寫《特種行業審批表》、《行業經營負責人資格審批表》、《從業人員登記本》、消防意見書,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守法保證書,先由派出所審批後在分局治安大隊特行中隊辦理特種行業安全許可證。
特種行業安全許可證:
1、旅店業安全許可證:
在當地派出所領取、填寫《特種行業審批表》、《行業經營負責人資格審批表》、《從業人員登記本》、消防意見書,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守法保證書,先由派出所審批後在分局治安大隊特行中隊辦理特種行業安全許可證。
2、典當業、刻字業、拍賣業安全許可證:
在當地派出所領取、填寫《特種行業審批表》、《行業經營負責人資格審批表》、《從業人員登記本》、由當地派出所審批、分局審批報市局,在市局治安支隊特行大隊辦理特種行業安全許可證。
3、娛樂場所和其它特種行業:
在營業的15天內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備案手續:填寫《娛樂場所、特種行業備案表》(在派出所領取)後到分局備案。
註:特種行業安全許可證每年換發一次,只需填寫《特種行業審批表》、《行業經營負責人資格審批表》、《從業人員登記本》三種表格,由派出所審驗合格報分局辦證。《特種行業安全許可證》,收費20元。
(1)特種許可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特種行業,是指在工商服務業中,因經營業務的內容和性質而易於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國家或地方法規規定交由公安機關實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業。
主要包括
(1)旅店業;
(2)刻字印鑄業;
(3)舊貨收購信託業;
(4)修理業。上述行業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來作為隱身落腳的場所,或者藉以變造偽造證件、印信以及銷匿贓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預防的重要對象。
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凡經營特種行業,都必須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向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申報領取治安管理登記證的,同時向所在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始能營業;因故歇業、轉業或變更登記事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稂的同時,應在公安機關備案;未經批准,不得私自開業。
⑵ 特種行業許可證怎麼辦
申請時《特種行業許可證》,應向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請單位關於經營特種行業的申請書
2.填寫省公安廳統一制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記表》
3.申請單位上級主管機關的批復
4.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和從業人員登記情況
5.申請單位對於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房屋工程質量竣工核定書
6.房屋平面圖(每層一頁)、方點陣圖
7.消防部門開具的《消防鑒定書》
8.申請單位開辦旅館業應建立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書面材料
9.公安機關認為其他應予提交的材料。經公安機關驗收,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
(2)特種許可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申請《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審批時限:
1、收到申報材科後,所在地縣級公安(分)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審批工作(包括報送省公安廳審批驗收的時間)。
2、需要省公安廳審批的;公安廳在接到各地、州、市報送的審批材料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審批工作;經公安機關驗收,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
3、不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說明需要補辦的事項及要求。接到申辦單位重新申報的材料後,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分)局要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二次驗收審批工作。
⑶ 特種行業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特種行業由公安機關實行治安行政管理,所以應向當地的公安機關部門進行申請辦理。
《特種行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行業,是指在服務業中,因經營業務的內容和性質容易被違法犯罪人員利用,需要採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業。包括:
(一)旅館業;
(二)典當業;
(三)公章刻制業;
(四)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
(五)開鎖業;
(六)寄賣業,舊車輛、舊行動電話、舊筆記本電腦等舊貨交易業;
(七)金銀首飾加工、置換業;
(八)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汽車租賃業;
(九)印刷業(專門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除外);
(十)機動車維修業;
(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規應當採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業。
以霍爾果斯申請特種行業許可證為例:
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固定經營場所、設施證明材料,與居民住宅屬於同一建築、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門戶和通道的,還應當提交所有住戶同意共用的證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以及無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從業限制情形的保證書;
(三)經營場所(含庫房)地理位置和內部結構平面示意圖;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其復印件;
(五)依法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種行業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對《特種行業許可證》申領材料進行審查,並進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旅館業經營者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頒發《特種行業許可證》;
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經營者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准並頒發《特種行業許可證》。經營者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經營者設立分支機構,以及跨原發證公安機關所轄區域遷移經營場所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
(3)特種許可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特種行業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特種行業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治安責任人,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
因承包、受聘等實際負責特種行業經營的,該經營負責人為共同治安責任人。
第十七條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和形跡可疑人員,以及公安機關查緝的物品和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二)對發生在本經營場所的違法犯罪活動,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和治安安全防範培訓,接受公安機關的治安監督檢查和治安安全防範指導,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工作。公安機關進行治安培訓不得收取培訓費用。
第十八條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如實登記從業人員姓名、住址、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等身份信息,留存從業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復印件等備查。
特種行業的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應當佩戴明顯的工作標志。
第十九條特種行業經營者應當保證按照規定安裝的視頻監控設備正常運行。
典當業經營者對視頻監控錄像資料應當至少留存兩個月備查,其他特種行業經營者對視頻監控錄像資料應當至少留存一個月備查。
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刪改、傳播或者非法使用視頻監控錄像資料,不得透露相關個人信息。
第二十條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活動,服務對象為個人的,應當嚴格查驗其身份證件,如實登記姓名、住址、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以及服務時間等信息。
從事特種行業經營活動,服務對象為單位的,應當查驗並留存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如實登記單位名稱、地址和服務時間等信息,並按照前款規定查驗、登記經辦人的身份信息。
參考資料:網路-特種行業
參考資料:霍爾果斯市人民政府-特種行業管理條例
⑷ 怎樣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辦理程序:1、申請開辦旅館 申請開辦旅館,凡屬單位經營的,應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合作經營或個體經營的,須經旅館開業所在街道或鄉鎮政府批准。辦理批准手續後,向所在地方、縣(區)公安局(分局)申請,經公安機關安全審查合格,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准營業。
2、申請開辦印刷業企業 申請開辦印刷業企業、須向所在地市、縣(區)公安局(分局)申請,經審查合格,領取《特種業行業許可證》,其中經營報紙、書刊印刷業務的,還需經市、地、縣文化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新聞出版局批准,領取《報紙、書刊印刷許可證》,再向所在地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核准發給營業執照,始准營業。對無照營業的,予以取締。 經批准經營印刷業的,如需改變名稱、經營范圍或合並、遷移、歇業的,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在三日內向當地市、縣(區)公安局(分局)備案。
3、申辦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企業 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的企業,應當經其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並向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後,方准開業。 收購非生產廢舊金屬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並向同級公安機關備案後,方准開業。 收購廢舊金屬的企業應當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收購廢舊金屬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有所在地常住戶口或者暫住戶口。文件下載:
⑸ 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申請時來,應向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自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請單位關於經營特種行業的申請書
2、填寫省公安廳統一制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記表》
3、申請單位上級主管機關的批復
4、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和從業人員登記情況
5、申請單位對於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房屋工程質量竣工核定書
6、房屋平面圖(每層一頁)、方點陣圖
7、消防部門開具的《消防鑒定書》
8、申請單位開辦旅館業應建立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書面材料
9、公安機關認為其他應予提交的材料。經公安機關驗收,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持特種行業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營業執照
(5)特種許可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列為特種行業的有:
1、旅館業(包括旅社、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業務的辦事處、培訓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鑄刻字業(包括印刷、排版、製版、裝訂、覆膜、復印、打字、製作名片、鑄字、印章、刻字等)
3、舊貨業(包括舊貨市場、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寄售調劑店、報廢機動車(船)回收、拆解企業等)
4、典當業
5、拍賣業
6、信託寄賣業。
7、出入境服務行業
凡從事上述行業均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⑹ 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都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時,應向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請單位關於經營特種行業的申請書
2.填寫省公安廳統一制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記表》
3.申請單位上級主管機關的批復
4.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和從業人員登記情況
5.申請單位對於房屋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房屋工程質量竣工核定書
6.房屋平面圖(每層一頁)、方點陣圖
7.消防部門開具的《消防鑒定書》
8.申請單位開辦旅館業應建立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書面材料
9.公安機關認為其他應予提交的材料。經公安機關驗收,符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發給特種行業許可證。持特種行業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營業執照
(6)特種許可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列為特種行業的有:
1、旅館業(包括旅社、飯店、賓館、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業務的辦事處、培訓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鑄刻字業(包括印刷、排版、製版、裝訂、覆膜、復印、打字、製作名片、鑄字、印章、刻字等)。
3、舊貨業(包括舊貨市場、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寄售調劑店、報廢機動車(船)回收、拆解企業等)。
4、典當業。
5、拍賣業。
6、信託寄賣業。
7、出入境服務行業。
凡從事上述行業均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⑺ 如何申請辦理特種養殖許可證
其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向所在地縣級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即可。
依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所在地縣級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凡馴養繁殖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林業部審批。
凡馴養繁殖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批准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馴養繁殖許可證》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由林業部統一印製。
(7)特種許可證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必須經林業部或其授權的單位批准;需要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2、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3、縣級以上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應當定期查驗《馴養繁殖許可證》。對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其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
⑻ 特種作業許可證怎麼辦理
辦事規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安監局部門(起重機械類的到質監部門)或指定的培訓中心一類的學校報名,填寫《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申請表》;
第二步: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
第三步:經考核合格後,到原培訓點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不合格者,培訓單位會通知其單位或本人。
所需材料:
1、個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2張;
2、學歷證明;
3、身體健康證明;
4、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5、培訓費
⑼ 請問特種行業許可證怎麼辦理
這個你得應向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提交一些基本的材料:申請單位關於經營特種行業的申請書;填寫省公安廳統一制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記表》;申請單位上級主管機關的批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