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如何辦理
A. 怎樣辦理外國人就業證
要看外國人在哪個城市,有沒有找到就業單位,符不符合辦理就業證條件。
B. 外國人在上海工作許可證怎麼辦理 在哪裡辦理
辦事項目:申辦《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須知
u 辦理機構:
辦理機構:上海市外國人就業中心(上海市台港澳人員就業中心)
受理地址:梅園路77號4樓 郵編:200070
網址:http://www.12333sh.gov.cn
咨詢電話:12333 聯系電話:32511585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 辦事依據:
勞動部、公安部、外交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頒發《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6]29號)
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勞外發[1998]25號)
◆申辦條件:
1、身體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風病、艾滋病、性病、開放性肺結核病等傳染病,以及所從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確定的工作單位;
3、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技能和相適應的學歷以及從事相應的工作兩年以上的經歷;
4、無犯罪記錄;
5、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6、男性一般18至60周歲;女性一般18至55周歲;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櫃面申辦《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攜帶材料:
1、填寫正確的《外國人就業申請表》一份(可在網上下載);
2、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批准證書(均為復印件);
3、外國人履歷證明(含最終學歷和完整的經歷,須中文列印,用人單位蓋公章);
4、外國人任職的相關資格證明(此證明指有關機構出具的相關技術技能證書,如無此證書,應由該外國人原工作過的單位出具從事與現聘用崗位工作相關的工作經歷證明);
5、與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學歷證明(復印件);
6、本人的有效護照復印件;
7、發證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網上申辦《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1、進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12333sh.gov.cn)
2、點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境外人員」;
3、輸入用戶名、密碼等信息登錄系統;
4、選擇點擊相應的業務內容,即可在網上申請。
5、也可直接訪問上海市外國人、台港澳人員就業服務網
()直接訪問申請。
◆ 辦理程序與辦理期限:
1、用人單位應在擬聘用的外國人入境之前,先為其申請辦理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2、用人單位按規定遞交許可申請材料後,由受理部門開出《行政許可收受單》;
3、受理部門對所遞交的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在15個工作日之內,告知用人單位是否予以行政許可及具體的領證時間;
4、用人單位可在15個工作日之內,登錄網上辦事系統查詢是否予以行政許可。
5、用人單位持《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到被授權單位(上海市商委52881183,或浦東新區外辦28282042)辦理通知簽證函。
◆ 收費標准:
不收費。
◆ 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申辦以上項目,需同時攜帶《用戶卡》。
●用人單位的直接投資人或營業執照上載明的法定代表人,提供系投資人的證明材料或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不提供「申請材料」之第4、5項材料)。
●在用人單位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含副總經理),提供董事會決議,不設董事會的,提供企業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聘書。
●用人單位所提供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應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由用人單位蓋公章。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自簽發之日起六個月有效,過期不辦有關手續的,許可證書自動失效。
◆ 申辦表格:
《外國人就業申請表》
C. 如何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並辦理簽證延期
外國人在國內的工作簽證到期了,是允許續期的,需准備好相關的材料,才可申辦工作簽證續期。
用人單位在原崗位(職業)繼續聘用申請人的,應當在申請人的來華工作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決定機構提出申請。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續期申請表,提供原始文件,要求在先填寫列印,申請人簽字,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原件,搖頭提供中文合同,由申請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不得塗改
3.簽證或有效居住許可,原件,要求提供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簽證頁,如今簽章頁或居留許可信息頁
4.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原件
外國人工作簽證續期注意事項:
1.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應由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應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文書。
2.同一單位內改任新職務的,包括從專業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崗位,延期時應提交崗位變更證明。
3.改任新崗位(職業)的,應重新申請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4.按外國高端人才(A 類)申請延期的,需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5.所有紙質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譯件均應以電子方式上傳至辦理系統。
D. 外籍人士就業證如何辦理
外籍人士就業證,需提交:
1、提交《外國專家證申請表》(附後,請認真填版寫後,A4紙列印)權;
2、交驗有效護照原件,提交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
3、交驗有效簽證原件,提交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
4、提交最高學歷證書或專業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外文資料需同時附中文翻譯件);
5、提交聘請單位的公函一份;
6、外國文教專家,需提交聘請單位資格認可證書復印件或提交該證書編號以及與聘請單位訂立的由國家外國專家局統一印製的標准聘用合同復印件。
7、提交聘請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
8、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張;
9、如有家屬隨行,交驗家屬的有效護照原件,提交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人、小一寸照片2張/人;
10、特殊行業還需提供相關的執業許可證或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以上材料原文如為外文需附中文翻譯件;
2、護照、居留證、簽證、學歷證書、資歷證明等復印件及翻譯件,均需加蓋聘請單位的公章。
3、如申請人是所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則不需提交聘用合同或委任書,另需附上公司章程、股東證明等材料。
E. 外國人就業證怎麼辦理
辦理外國人就業證流程總共分為5個。具體流程如下:
1、網上申請
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的第一步,是要准備好辦理所需的相關材料,然後掃描生成電子版。然後用人單位要登錄辦理系統,在線提交申請信息,並提供相關電子材料。如果是委託專門服務機構辦理的,機構需要在線登記專門服務機構名稱、合法登記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保險登 記證或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等)經辦人姓名、身份證件、 聯系電話等,並現場提交用人單位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明。
2、網上預審
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的材料提交後,受理機構會在材料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材料提交當日不計算在期間內)內對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如果材料不齊全、內容不規范的,受理機構會一次性在線告知需補正材料;如果是材料齊全、內容規范的,受理機構會在線通知或預約現場提交材料。
3、受理
外國人就業證辦理材料預審通過後,需要預約到現場提交材料。現場提交材料後,受理機構會進行現場檢驗。如果沒有問題,受理機構會出具加蓋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受理單》;但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機構會當場告知需補正的內容,並出具一次性告知書。
4、審查
外國人就業證辦理材料提交受理後,受理機構會進行正式審查。審查通過後,會在線生成《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到了這一步,流程就進入最重要的一節了。申請人在拿到《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後就要去申請「Z」簽證,簽證下來後就可以入境了。接著,申請人要在入境後15日內提出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就業證)。在外國人就業證辦理材料提交核驗後,決定機構會在 10 個工作日內(材料提交核驗當日不計算在期間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就業證),是需要再次核驗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原件、工作資歷證明、 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證明、最高學位證書證明等原件。
5、決定
符合條件的申請,決定機構會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就業證)會從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10 日內頒發、送達給申請人。如果是不符合條件的,決定機構也會告知情況及原因的。
F. 如何申請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在外國專家管理局可以辦理,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需要的材料非常的多,主要需要外國人准備的是無犯罪證明和學歷認證
《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具體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在擬聘用外國人來華就業入境之前,先為其申請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2、獲准聘用該外國人的用人單位,應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3、獲准來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憑勞動部門簽發的許可證書、被授權單位的通知簽證函電及本國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證件,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處申請工作簽證;
4、用人單位應在獲得職業簽證的外國人入境後十五日內,持有關材料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該外國人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5、已辦理就業證的外國人,應在入境後三十日內,持就業證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居留許可。
G.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拿到後,要辦什麼手續
外國人就業證已經更為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如何辦理,流程如下:
1、開通外國人來華服務管回理系答統
2、網上申報外國人信息
3、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4、來華工作邀請確認函
5、外國人在中國當地大使館辦理工作簽證
6、入境24內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
7、外國人到深圳口岸體檢
8、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9、在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辦理居留許可
H. 如何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需要怎樣的流程
憑就業許可,到外事辦辦理被授權單位邀請函,然後憑邀請函何護照辦理(Z)簽證,然後回到去發內外國人就業許容可證的地方辦理《外國人就業證》,最後去出入境辦理居留許可。
辦理被授權單位邀請函需要的資料:
1. 《外國人入境審批表》一式3份;
2. 申請報告,(由聘用單位以單位信箋紙列印、蓋章,說明來華目的及對有關事項承諾及擔保);
3. 邀請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副本復印件(上年度已通過年審);
4.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 被邀請人有效護照復印件
6.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或已延期的《外國人就業證》
7. 如家屬(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任,須提供相關家庭關系證明文件(需提供公證翻譯件,核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