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許可證
Ⅰ 賣飲料需要什麼證件
一般是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營業執照。
Ⅱ 開飲料廠需要什麼辦什麼證件
規模水廠須辦理的相關證件有:土地審批手續、衛生許可證、取水許可證、生產許可證(QS)、環保許可證、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商注冊、稅務登記。
一:到工商局進行名稱預核
二:衛生監督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申報材料:
申請表一份;
1、從業人員健康證復印件(1人1證,未辦理的在稽查科辦理);
2、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企業法人,負責人的);
4、衛生許可承諾通知書;
5、生產經營場所和周邊環境平面圖(標明功能分布、衛生設施及生產設備的設置布局圖);
6、工藝流程、配方;
7、衛生檢驗報告書;
8、有相應的衛生制度、上牆;
三: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1、個體工商戶在企業所在地工商辦理
2、有限責任公司在企業行政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辦理
3、申報材料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一份
2)全體股東委託指定負責人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一份
3)公司章程原件一份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原件一份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人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託、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原件一份(股東會議決議)
7)公司法定負責人任職文件一份
8)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9)公司住所證明復印件一份
10)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批准文件
四:雕刻公章
五:質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代碼證書申報表(加蓋公章)一份
六:稅務登記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稅務登記申請表(加蓋公章)一份
4、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七:水利局辦理取水許可證
申報材料:
1.《取水許可申請書》一份
2.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水資源論證報告一份
3.與第三方有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一份
八:質監局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1、程序:縣初審----市裡審查檢驗----報國家審批
2、申報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式三份
3)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4)企業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5)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6)企業生產場所布局圖二份
7)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二份
8)企業質量管理文件一份
9)企業標准文本一份
10)食品衛生注冊(登記)證復印件
Ⅲ 飲料沒有生產許可證安全嗎
根據復《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細制則》,可以處非法銷售額3倍以下的罰款,注意,是所有銷售額的3倍以下,這是個可輕可重可破產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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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沒有辦法不被工商查,沒有!就算有,工商查不到質監查!質監查不到「相關部門」查!你是生產飲料的,這是往肚子了喝的東西,你還幻想非法生產不被查!食品這兩年出了多少事你不知道?賺錢有個底線好不好?!
Ⅳ 食品飲料嗎,需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嗎
食品流通許可證,可以對食品的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的程序和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食品經營者需要堅持先證後照的原則,沒有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之前,不可以辦注冊登記的相關手續。
2015.10.1,國家頒布實施《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食品流通許可證,也就是說,兩者是一回事,是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2009年6月1日,中國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也意味著原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同時廢止。《食品安全法》正式啟用《食品流通許可證》,取代之前沿用了幾十年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公布《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1],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注銷以及許可證的管理等等,進行全面的規定。其中附則第四十條明確說明:食品經營者在本辦法施行前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原許可證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經許可機關審核後,繳銷《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並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監督檢查。
摘自焦點食品飲料招商網網頁鏈接
Ⅳ 賣飲料的 食品許可證寫什麼證件
需要到當地食品部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否則屬於無證經營,是違法行為。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希望能幫到你!
Ⅵ 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限普通飲品」指哪些飲品
使用抄原材料簡單調制的就是襲普通食品,經過發酵等深加工的好像就不是。
食品經營者利用現調飲料機出售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飲品~或者經營僅需人工投入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原材料~由自動化設備完成製作、銷售等後續工序的即食食用的飲品~應當取得散裝食品銷售的經營項目~無需標注自製飲品制售的經營項目。現調飲料機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Ⅶ 飲料零售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嗎
需要辦理。
要求
(一)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上簽字蓋章。新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申請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的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該企業為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本人為許可的申請人。
(二)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對於食品流通經營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願申請換證、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審核機關審核後,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辦理條件
(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項目中申請增加食品流通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當場審驗後退回。
(7)飲料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食品流通許可證》分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副本式樣,以及《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食品流通變更許可申請書》、《食品流通注銷許可申請書》等式樣,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統一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流通許可證》及相關申請文書的印製、發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載明:名稱、經營場所、許可范圍、主體類型、負責人、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發證機關及發證日期。
第二十九條《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由兩個字母+十六位數字組成,即:字母SP+六位行政區劃代碼+兩位發證年份+一位主體性質+六位順序號碼+一位計算機校驗碼。
《食品流通許可證》具體編號規則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食品經營者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
第三十一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食品經營者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經營要求的,經營者是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經營者是否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經營者是否依法辦理;
(三)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經營者是否依法變更許可或者重新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有無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行為;
(五)聘用的從業人員有無身體健康證明材料;
(六)在食品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有無確保食品質量和控制污染的措施;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Ⅷ 請問飲料衛生許可證怎麼辦的
辦理飲料產品的
生產許可證
,請到當地
質監局
食品科申請(收費的);食品安全法實施後生產企業不需要再辦理
衛生許可證
,一個
食品生產許可證
就行了。
Ⅸ 我是做飲料的,沒有營業執照,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可以小規模在市場上送貨嗎被逮到有什麼風險
不可以的。
《食品安全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專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因此,從事飲料經營,應該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飲料經營活動。
如果未取得該證即營業,那麼被舉報或被食葯部門查到以後,會以無證經營為由進行立案查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Ⅹ 怎麼辦理酒水經營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改為食品經營許可證了,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