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
A. 生產許可證編號如何在線查詢
根據你提供的執行標准應該屬於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類產品,(如圖示)生產許可證的取證信息查詢可以上國家質檢總局的網站上的綜合查詢--獲證企業查詢里查到。
你提供的許可證號未能查到相關信息,不確定是質檢總局網站的問題還是該證號並未獲得許可,且根據執行標準的類別「燃氣快速熱水器」應該屬於質檢總局3C強制認證的產品類別,除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外,還應取得3C認證證書。
(1)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參考資料:網路--生產許可證
B. 怎麼查詢生產許可證號的真偽
查詢生產許可證方式可以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局進行查詢。
網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根據您給的證號,未查詢到信息。
罰則:
1、企業生產《目錄》中的產品,未按本辦法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限期取得生產許可證;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15%至20%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生產銷售不符合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相關產品標准要求的產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3、偽造或者冒用生產許可證的,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轉讓或者塗改生產許可證標記或者編號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其改正,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4、違法接受並使用他人提供的生產許可證標記和編號的,按無證論處,並按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5、不符合取證條件,但用不正當手段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吊銷其生產許可證,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
6、已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要求在產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記和編號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7、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經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的,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復查仍不合格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8、承擔發證產品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偽造檢驗數據或者偽造檢驗結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處罰,並取消其承擔檢驗任務的資格。
9、從事生產許可證工作的有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0 、從事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產品審查部有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給予警告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從事生產許可證工作的資格。
11、企業對生產許可證頒發和吊銷有異議時,可以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復審;對復審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向全國許可證辦公室申請終局復審。
12、企業對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接到行政處罰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依法向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證書和標志:
1、許可證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許可證證書應當載明企業名稱和住所、生產地址、產品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等相關內容。許可證證書格式由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規定。
2、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及時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3、企業應當妥善保管許可證證書,許可證證書遺失或者損毀,應當申請補領,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申請,辦理補領手續。
4、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不再從事列入目錄產品的生產活動的,應當辦理生產許可證注銷手續。企業不辦理生產許可證注銷手續的,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注銷其生產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5、生產許可證的標志和式樣由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規定並公布。
6、企業必須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裸裝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標注標志的裸裝產品,可以不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7、銷售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企業,應當查驗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許可證證書和生產許可證標志。
C.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怎麼構成的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
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決定準予變更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變,發證日期為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變更許可決定的日期,有效期與原證書一致。但是,對因遷址等原因而進行全面現場核查的,其換發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自發證之日起計算。
(3)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QS"隱退"SC"登場 :
從2015年10月起,我國開始啟用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對公眾來說最直觀的變化是,食品包裝袋上印製的「QS」標識(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將被「SC」(食品生產許可證)代。
「QS」體現的是由政府部門擔保的食品安全,「SC」則體現了食品生產企業在保證食品安全方面的主體地位,而監管部門則從單純發證,變成了事前事中事後的持續監管。
10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應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有效期從3年延長至5年。許可證載明的事項增多,包括日常監管機構、日常監管人員、投訴舉報電話、簽發人、二維碼等信息,副本還要載明外設倉庫。
D. 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怎麼看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採用大寫漢語拼音XK加十位阿拉伯數字編碼組成:XK××-×××-×××××。
其中,XK代表許可,前兩位(××)代錶行業編號,中間三位(×××)代表產品編號,後五位(×××××)代表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
E.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編號共有幾位數字有哪些含義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編號共有14位數字,具體含義如下: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
(5)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碼:
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碼用第1-3位數字標識,具體為第1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識別碼,阿拉伯數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數字「2」代表食品添加劑。
第2、3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01」代表糧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03」代表調味品。而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標識為:「01」代表食品添加劑,「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復配食品添加劑。
F. 產品包裝上的生產標准號,生產許可證號到底是什麼意思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辦法》實施後,食品「QS」標志將逐步被食品生產許可SC編號取而代之。現在,就給大家介紹下SC編號規則。
一、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
二、第1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識別碼,阿拉伯數字「1」代表食品,「2」代表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者同時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注主要生產產品的識別碼。
三、第2、3位數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其中食品類別編號按照《生產辦法》第十一條所列食品類別順序依次標識,即:「01」代表糧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03」代表調味品,以此類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嬰幼兒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標識為:「01」代表一般食品添加劑,「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不同類別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劑的,以主要生產的產品為類別編號。
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原則上由省級食葯監部門組織生產許可審查外,其餘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批許可權可以下放到市、縣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各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並完善食品生產許可檔案,詳細記錄食品生產者許可信息及生產的全部食品品種、日常監督管理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人員等內容。
四、第4-9位行政區劃代碼。按照GB/T 2260-2007《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的規定,其中第4、5位數字為湖南省代碼 「43」;第6-7位數字為市級行政區劃代碼;第8-9位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代碼可查詢國家統計局網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xzqhdm/)。
五、第10-13位數字為順序碼。按照準予許可事項的先後順序,依次編寫許可證的流水號碼。
六、第14位數字為校驗碼。用於檢驗本體碼的正確性,採用GB/T 17710-1999中的規定的「MOD11,10」校驗演算法,1位數字。
七、為避免省局與市局(直管縣局)證號重復問題
湖南省各縣級行政區劃的前500位順序碼由省局使用,即各市局(直管縣局)發放新版證書時從「0501」號順序碼開始進行流水編號。
青海省各縣級行政區劃的前100位順序碼由省局使用,即各市(州)局發放新版證書時從「0101」號順序碼開始進行流水編號。
八、舉例。
假設長沙市批準的位於長沙市嶽麓區生產的小麥粉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號「SC10143010405015」
(6)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修訂通過,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參考資料:食品生產許可證—網路
G.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幾位數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數字組成。QS為英文"Qi ye Sheng chan xu ke"(企業生產許可)的縮寫,編號前4位為受理機關編號,中間4位為產品類別編號,後4位為獲證企業序號.
H. 如何在網上免費查詢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否真實
可以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網站上免費查詢。
1、打開瀏覽器,在搜索框搜索並找到「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I. 生產許可證在哪裡查詢
生產許可證查詢:
1、直接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查詢系統,查詢網址如下:
https://media.chinasafety.gov.cn:8090/zhengfu3/aqxkzcx.jsp 用任意瀏覽器復制此鏈接;
(9)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適用范圍
生產許可證 (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生產許可證 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生產許可證 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生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J. 淘寶上生產許可證編號怎麼填不上
進入賣家中心---店鋪基本設置----主要貨源(改為)---自由公司渠道這樣就不用填那一項也可以發布。如果你是分銷的食品一般在包裝袋後面有,按照上面的填進去就可以了
(10)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申請流程
一,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六,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七,法律責任
1,第四十五條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目錄產品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第四十六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重新審查手續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限期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名稱發生變化,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責令限期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4,第四十七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產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3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5,第四十八條 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產品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第四十九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出租、出借或者轉讓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違法接受並使用他人提供的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第五十條 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財物的,責令改正,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5%以上20%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8,第五十一條 偽造、變造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第五十二條 企業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10,第五十三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定期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交報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11,第五十四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經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到期復查仍不合格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12,第五十五條 企業被吊銷生產許可證的,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同一列入目錄產品的生產許可證。
13,第五十六條 承擔發證產品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偽造檢驗結論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第五十七條 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從事與其檢驗的列入目錄產品相關的生產、銷售活動,或者以其名義推薦或者監制、監銷其檢驗的列入目錄產品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其檢驗資格。
15,第五十八條 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利用檢驗工作刁難企業,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撤銷其檢驗資格。
16,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對列入目錄產品以外的工業產品設定生產許可的,由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銷。
17,第六十條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辦公場所公示依法應當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審查、決定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四)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請人必須補正的全部內容的;
(五)未依法說明不受理申請或者不予許可的理由的;
(六)依照本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應當舉行聽證而不舉行聽證的。
18,第六十一條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監督檢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9,第六十二條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依法處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二)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三)發現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列入目錄產品,不及時依法查處的;
(四)發現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檢驗結論嚴重失實,不及時依法查處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條例的規定,亂收費的。
20,第六十三條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違法實施許可,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給予賠償。
21,第六十四條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2第六十五條 本條例規定的吊銷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決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將作出的相關產品吊銷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決定及時通報衛生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
23,本條例第四十六條至第五十一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行使行政處罰權的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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