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華工作許可證
1. 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 日以上)需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具體可以參考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網站。
一般來說,所需資料包括國內公司營業執照,僱傭合同,財務資料證明,來華者護照,履歷簡介等資料。
2. 如何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簽證
申請外國人來來華工作簽證/就業許可自資料和流程:
第一步:資料准別,齊全的資料,才能確保許可證順利下發
1、申請人護照以及有效簽證
2、申請人在深圳的臨時住宿登記表
3、申請人健康證明
4、申請人學歷證明或者技術資格證明
5、申請人與就業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總部委派書
6、就業單位相關證件以及印章
第二步:在線申請就業許可證
在網上填報申請人個人基本信息,崗位,薪資等就業信息後,5個工作日可以去的申報批復,依據網上的批復領取就業許可證
第三步:申請邀請函辦理Z簽證
需要列印最近年的企業完稅證明到外事處遞交申請,10個工作日內可取得邀請函,依據邀請函指定國籍,回國或者到香港辦理好Z簽證,方可持證入境。
第四步:申公安局面談並辦妥居留許可
持Z證入境後,提前向公安局申請面談,面談後公安局會根據就業申請人以及就業公司情況確定是否當場出具居留許可證,或是需要再到就業單位注冊地址進行核查。
通過面談以及檢查,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居留許可簽證。
按照以上步驟,有條不紊的進行,能有效的縮短辦理時間。
3. 請問外國人來華工作 現在從原來的一家公司換了另一家新公司工作,工作許可證需要怎麼辦理
外國人來華工作,從原來的公司換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許可證需要變更到新的公司才可以的。
4.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是來華前需要辦理的證件,用於外國人在本國申請工作簽證。
外國專家證/就業許可證是來華後辦理的證件,用於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居留許可。
5. 外國人來中國怎樣辦理工作簽證
第一、外國人與中國的僱主簽定《聘用意向書》。
第二、僱主到到當地勞動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 須提供:1.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 聘用外國人原因報告 3. 聘用意向書 4. 外國人中文簡歷和任職資格證明及護照復印件 5. 近期健康證明復印件 6. 填寫外國人申請表 ( 在申辦單位處蓋章 ) 一份,近期二寸證件照片一張貼表上 。)
第三『僱主到所屬區商務局及市商務局審批核准後,可向擬聘用的外國人發出《工作邀請函(通知簽證函)》及《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 須提供:1. 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2. 申請書 3. 護照復印件 4.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 承諾書 ( 當地商務局網站下載 ) )
第四、外國人憑《工作邀請函》《及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到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申請工作簽證(Z 簽證)。
第五、外國人來華後,與僱主簽定《僱用合同》。
第六、僱主應在外國人入境後十五日內,持《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和《僱用合同》及外國人有效護照到就業城市當地的勞動局為其辦理《就業證》。
第七,外國人應在入境後的三十日內,持《就業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證》。
外國人在華工作必須持有有效的中國簽證,一般是Z類簽證(12 個月長度),簽證到期後可在中國境內延長;那些持有其他類簽證(如 L 、 F 類)的、已經在華的外國人,如獲得工作機會,可在中國境內當地辦理簽證轉簽事宜;持有X類簽證的外國留學生,如獲得工作機會,他們需出境一次,在境外(如香港)申請新的簽證。
申請Z類簽證時,外籍人士需要向中國海外使領館(或中國出入境管理機構)出示提供正式的「僱傭合同」。
(5)來華工作許可證擴展閱讀
大多數的簽證,是在一個人所持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上簽注(蓋章),或貼上一張標簽,蓋章或標簽帶有清晰的說明文字,指明持有人進入該國的事由、允許停留的時間、或通過其領土前往其他國家的許可。
辦理《外國人就業證》)所需材料:
1. 用人單位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的申請報告(須詳細說明聘用理由);
2. 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證明或法定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批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外國人有效護照(簽證)原件及復印件;
4. 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須明確聘用期限、聘用職位及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福利待遇、違約責任等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5. 外國人工作簡歷(包括最後一次學習經歷),學歷證書,從事擬聘用工作的從業資格證明(註:工作簡歷含個人最終學歷和完整的經歷,須中文列印並由用人單位確認蓋章;工作簡歷和學歷證書如是外文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用人單位確認蓋章。從業資格證明是指有關機構出具的相關資格或技術技能證書。如是外文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並由用人單位確認蓋章);
6.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或確認的健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註:出入境檢驗檢疫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
7. 填寫完整的《外國人就業申請登記表》一式2份;
8. 外國人二寸免冠近照3張;
9、已為該外國人辦理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原件;
10、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代表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在用人單位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須另提供董事會決議和企業章程,不設董事會的,提供企業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聘書。
11. 填寫完整的《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許可申請書》1份(須加蓋單位公章)。
6. 誰知道外國人來華工作簽證都需要那些材料啊
一、基本申請材料
(一)護照: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有空白簽證頁的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1份。
(二)簽證申請表及照片:1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及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淺色背景)、免冠、護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適用於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者):如您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您需提供在所在國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學習的有效證明或有效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原中國護照或原中國簽證(適用於曾有中國國籍,後加入外國國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請中國簽證,須提供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如您曾獲中國簽證並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須提供原外國護照照片資料頁及曾獲得的中國簽證復印件(如果新護照所記載的姓名與原護照不一致,還須提供有關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文件)。
工作簽證另外需要: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發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以及《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工作期限不超過90日的,還需提供《外國人在中國短期工作證明》,且申請人須在《外國人在中國短期工作證明》上註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請簽證,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外國人在中國短期工作證明》所注期限;
(二)外國專家局簽發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或《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明》以及《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
7.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分類後對外國人有什麼影響
外國人工作簽證申請資料和流程
第一步:資料准別,齊全的資料,才能確保許可證順利下發
1、申請人護照以及有效簽證
2、申請人在深圳的臨時住宿登記表
3、申請人健康證明
4、申請人學歷證明或者技術資格證明
5、申請人與就業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總部委派書
6、就業單位相關證件以及印章
第二步:在線申請就業許可證
在網上填報申請人個人基本信息,崗位,薪資等就業信息後,5個工作日可以去的申報批復,依據網上的批復領取就業許可證
第三步:申請邀請函辦理Z簽證
需要列印最近年的企業完稅證明到外事處遞交申請,10個工作日內可取得邀請函,依據邀請函指定國籍,回國或者到香港辦理好Z簽證,方可持證入境。
第四步:申公安局面談並辦妥居留許可
持Z證入境後,提前向公安局申請面談,面談後公安局會根據就業申請人以及就業公司情況確定是否當場出具居留許可證,或是需要再到就業單位注冊地址進行核查。
通過面談以及檢查,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居留許可簽證。
按照以上步驟,有條不紊的進行,能有效的縮短辦理時間。
8. 外國人來華工作的工作許可證申請中的三個基本條件(本科,2年海外工作經驗,24-60周歲)
本科學歷,抄就是提供畢業證等就可以。
2年海外工作經驗證明,要他工作過的海外單位提供證明材料。一般要求公司抬頭便簽紙,公司負責人簽證或者蓋章。
年齡就不用說了吧,護照上面就有。
可以去勞動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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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如何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
用人單位在原崗位(職業)繼續聘用申請人的,應當在申請人的來華工作許可有效期屆滿 30 日前向決定機構提出申請。
工作簽證延期提交資料: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申請表
2、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
3、簽證或有效居留許可
4、《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備註:
1.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應由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應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文書。
2.同一單位內改任新職務的,包括從專業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崗位,延期時應提交崗位變更證明。
3.改任新崗位(職業)的,應重新申請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4.按外國高端人才(A 類)申請延期的,需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5.所有紙質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譯件均應以電子方式上傳至辦理系統。
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 90 日以上的,不90 日),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按以下程序辦理:
1.網上申請。用人單位登錄系統,在線提交申請信息,並提供相關電子材料。委託專門服務機構辦理的,需在線登記專門服務機構名稱、合法登記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保險登記證或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等)經辦人姓名、身份證件、聯系電話等,並現場提交用人單位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明。
2.網上預審。受理機構應當自材料提交之日起 5 個工作日(材料提交當日不計算在期間內)內對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材料不齊全、內容不規范的,受理機構應當一次性在線告知需補正材料;材料齊全、內容規范的,在線通知或預約現場提交材料。
3.受理。受理機構審查後決定是否受理。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予以受理,受理機構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受理單》;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需補正內容,並出具一次性告知書,補正後予以受理;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受理機構要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據,由受理機構出具加蓋行政許可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自接收紙質材料之日起 5 日內送達申請人或用人單位。
4.審查。審查通過後,在線生成《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申請人應當在入境後 15 日內提出申領《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提交材料核驗後,決定機構應當在 10 個工作日內(材料提交核驗當日不計算在期間內)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申領《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均需核驗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原件、工作資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證明、最高學位證書證明等原件。
5.決定。符合條件、標準的,決定機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申請長期來華工作的,自許可作出決定之日起 10 日內頒發、送達《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不符合條件、標準的,作出不予許可書面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許可決定機構可根據用人單位及申請人信用記錄情況,簡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申請的紙質材料核驗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