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轉授權
① 請問版權協議中的關於「甲方作品網路傳播權及轉授權獨家授權給乙方」,意味著授權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作品擁
答復:合同協議書(如下建議)?
1、合同包括(甲、乙)雙方當事人,由雙方自由協定處理各相關的問題和相關要求,雙方協商自認定、認可之後,雙方簽定合約和合同以同等產生法律效應,如有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及協議條款內容,則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幫助。
2、合同協議(甲)方事實原由:(甲)方作品著作權授權給予(乙)方,按照(甲)方正式簽約涵蓋網路傳播權與作品著作權,由(乙)方自行承擔支付營業收入利潤分紅比例給予(甲)方。
3、合同協議(乙)方事實原由:(乙)方協議中可以傳載或網路傳播(甲)方的作品內容,但是屬於(甲)方的作品著作權,應該雙方給予明確的解釋和理由。
4、事實結論:(甲)方享有版權作品或著作權,而(乙)方協議只擁有作品獨家傳播渠道的權力,按照雙方正式簽約履行《廣告法》的法律法規條款其合同協議書內容,則(乙)方應該無條件支付給予(甲)方的營業收入利潤分紅比例或網路傳播的所得收入。
謝謝!
② 小說的作品轉讓合同與授權合同有何區別
轉讓是給你了,授權是給你權利代替我做什麼。
③ 版權轉讓和授權有什麼區別
(1)版權轉讓後,原版權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轉讓的權利,受讓人成為新的版權所有者;而在授權使用的情況下,版權仍歸原版權所有者,被授權人只有按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和條件使用作品的權利;
(2)轉讓一般是較長時間的,而授權使用一般僅限於較短時間;
(3)轉讓的付酬較高,而授權使用的付酬相對低一些。
④ 首次發布 駐站作品 獨家授權 轉載作品 是什麼意思
獨家授權 指 作者 或者版權擁有者 授權 該網站 刊載
轉載作品 指 該網站 拷貝 別的網站 或者該作品版權擁有者 的作品並刊登
為了便於理解 你可以看一下 起點中文網的 條款
1)專屬作品:我謹保證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權合法人,保證此稿件系首發於「起點中文網」及「起點中文網」所屬合作的網站和媒體,同意起點作為此稿件版權的獨家發布人。在撤銷本委託之前,保證不再將此稿件投給其他出版社媒體,有關此稿件發表和轉載等任何事宜,由起點中文網全權代理,向其他出版媒體推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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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著作權轉讓和授權是一回事嗎
是兩回事。
轉讓只是把著作權賣掉,之後著作權人就失去了全部的權利。授權是指著作權人把權利授權給他人,自己仍保留著作權的所有權。
著作權的轉讓,是指著作權作為一項財產權,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公開表演權、播放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整理權和注釋權等或者是其中的任何一項或幾項權能,從一個民事主體合法的轉移到另一個民事主體支配下的行為。其法律後果是,著作權一經轉讓,出讓人便喪失了該權利。因此,確切地說,著作權的轉讓是指著作財產權的轉讓。
著作權的轉讓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問題,根據著作人身權的性質其顯然是不可轉讓的。國際上對此大致存在著兩種不同的主張。以德國為典型代表的部分大陸法系國家主張一元論,即著作權是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有機組合的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由於著作人身權不可轉讓,所以其他著作權也不可轉讓;英美法系國家則主張二元論,將著作權劃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大部分,其中著作財產權可以脫離著作人身權而部分甚至全部轉讓給他人。我國在著作權轉讓問題上,採取了二元論的做法,著作權法將著作權明確地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部分,在規定單純的著作人身權永遠屬於作者的同時,明確規定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著作財產權利,並可依照約定或者著作權法的其他規定獲得轉讓報酬。
⑥ 請問版權協議中的關於「甲方作品網路傳播權及轉授權獨家授權給乙方」(文學類),意味著授權期間乙方對甲
可以理解為是信息網路傳播權及信網權的轉授權獨家給了乙方;
但是著作權還有其他好多權利呢,復制權、發行權、出版權、翻譯器、改編權等等都沒有授權給乙方哦
⑦ 著作權轉讓和授權是一回事嗎
著作權轉讓和授權不是一回事。兩者都是需要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完成權利的授予或轉讓。兩者的不同之處主要在於權利移轉的性質及主張權利的依據等方面。
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
與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轉讓著作權的法律後果是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受讓人取得所轉讓的權利,從而成為新的著作權人。轉讓著作權俗稱「賣斷」或「賣絕」著作權。在允許轉讓著作權的國家,也只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
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通過書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並由著作權人或他的代理人簽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著作權許可使用是著作權人授權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時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圍內商業性使用其作品並收取報酬的行為。
(7)作品轉授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轉讓以及許可使用中的一些法律問題
著作權的許可使用,是指著作權人授權他人以約定的形式,在約定的時期內、范圍內使用自己作品的行為。著作權的許可使用分為一般許可和專有許可,其本質的是一種合同債權。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一般許可的權利人是被認為不會被侵權的,所以不會獲得主張侵權的訴權。
而專有許可雖然本質上也是一種合同債權,但是專有使用權許可會使著作權人也失去利用該作品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此時如果專有使用權的權利人也不能獲得主張權利的訴權,則難免出現權利得不到公權力保障的情況。
因此,在我國著作權法對該方面沒有明確規定,法官自由裁量接受專有許可權利人主張權利的案例是比較常見的。
而著作權的轉讓,則指著作權人將其合法享有的一項或多項著作權,通過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全部或部分轉移給他人所有。由於著作權是一種對世的權利,受讓著作權的受讓人,明顯是可以隨之得到主張權利的訴權的。
但此時容易出現著作權重復轉讓的沖突問題,就會涉及到民法范疇的善意受讓、對抗第三人等方面。
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五條:「與著作權人訂立專有許可使用合同、轉讓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規定了著作權許可使用、轉讓合同是可以進行備案的,但是至於備案能在產生糾紛時產生什麼作用,並未作進一步的規定,這方面有待進一步的立法完善。
因此,在版權運營的過程中,參與運營的各方要認清各自的需求,正確的簽訂規范合同,進行合同備案,為各自的合法權益建立最大限度的保障。
⑧ 專屬作品,授權作品,駐站作品分別是什麼意思
1、專屬作品:只能在一個網站發表自己的著作,作品全權由簽約網站代理,保證不再將此稿件投給其他出版社媒體,有關此稿件發表和轉載等任何事宜,由簽約網站全權代理,向其他出版媒體推薦作品。
2、駐站作品:在網站發表作品,並且未經本人或者該網站同意,其他媒體一律不得轉載(作品)。在合作的網站和媒體發表稿件,未經簽約網站或本人同意,其他媒體一律不得轉載。
3、授權作品:在網站發表作品,未經作者本人同意,簽約網站不可向其他出版媒體推薦,其它出版媒體也一律不得轉載。
(8)作品轉授權擴展閱讀:
有關作品轉載的的法律規定:
1、著作權許可使用,是指著作權人將其作品許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內使用的法律行為。
一般規定:
(1)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2)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3)許可使用的范圍、期間。
(4)付酬標准和辦法。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2、特徵
(1)不改變著作權的歸屬,被許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權,不能成為著作權主體
(2)被許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約定方式、地域范圍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將所獲權利轉讓給第三人,著作權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權許可使用中,非專有使用權的許可人不能因權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義起訴[4]
(4)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權,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權而不署明著作人,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