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
1. 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可以經營保健食品嗎
保健抄品是食品葯品監督襲管理局管轄,介於食品和葯品之間,有的地區是有許可證的,有的地區沒有但是有其他管理辦法。
如果沒有批准此經營項目,是違規經營。
保健品不屬食品流通許可證內容,是單獨的。
需要辦理《保健食品安全許可證》後增加相關經營范圍。
(1)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擴展閱讀: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如何辦理保健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
保健品屬於特殊食品,需要先到當地縣區級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保健品經營許可證》,然後才能辦營業執照,最後辦《稅務登記證》。
具體手續大致如下:
1、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也就是確定店名
2、到當地縣區級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保健品經營許可證》
3、取得《保健品經營許可證》之後繼續在工商部門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店鋪的房產證明文件(房產證復印件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等東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證件相片一張, 《保健品經營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4、取得營業執照30天內到當地的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2)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擴展閱讀:
開保健品店需要的證件:
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產品營業執照、法人委託書組織機構代碼證gmp證書,廠家的營業執照。
具體手續大致如下:
1、 法人和股東身份證原件;
2、 法人彩色一寸照片叄張;
3、 辦公用房產權證明復印件(如出租方為單位,需加蓋單位公章);
4、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發票;
5、 業企名稱;
6、 企業經營范圍;
7、法人股東監事姓名、聯系地址、身份證號、出資比例、聯系電話;
8、法人18周歲至今的個人簡歷。
參考資料:網路-經營許可證
參考資料:網路-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參考資料:網路-稅務登記證
3. 保健品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和普通食品經營許可證一樣,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4. 怎麼辦理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所謂經營什麼就要有什麼證,經營保健食品需要到葯品監督管理局局申請辦理《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
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具有保健食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
二)具有保健食品衛生質量管理機構,並配有專門的機構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經過專業培訓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三)具有與保健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經營場所(商業用途)、儲存場地、設施、設備和衛生環境。經營場所必須內外環境整潔,遠離污染源,距離垃圾堆(場)、公共廁所25米以上。在商場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以及商品交易市場內設立保健食品店的,必須具有獨立經營區域,且標志清楚;
四)具有在保健食品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經營場所和倉庫(貯存區)須具有相應的採光、照明、通風、防塵、防蟲、防鼠等設施;保健食品存放須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保健食品倉庫(貯存區)須設離地隔牆的貨架,倉儲設施符合產品的貯藏要求;
(五)所經營的保健食品符合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
(六)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的,申請人應仔細閱讀和簽署《〈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書》,並切實履行承諾。
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企業登陸葯品監督管理局企業服務平台進行網上申報,根據受理范圍的規定,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一份;
2、變更前的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一份;
3、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4、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5、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兩份,包括企業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7、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兩份。
標准:
1、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每份加蓋企業公章。使用A4紙列印或復印,裝訂成冊;
2、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日期,加蓋企業公章。如無公章,則須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簽章;
3、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如無公章,則須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簽章。
辦理程序:受理 → 審核 → 送達
辦理時限: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承諾期限2個工作日。
5. 申辦《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需要什麼資料
你好,申辦《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需要以下資料:1、《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保健食品擬銷售清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在原企業增加保健食品經營范圍的,只須提交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①履歷表;②身份證;③任命通知書或股東協議書。 5、企業負責人資格證明:①履歷表;②身份證;③任命書(具有上級主管部門的企業)。 6、質量負責人:①履歷表;②身份證;③學歷證明;④勞動合同和聘書。 7、營業場所有效使用證明材料。 8、經營場所和倉庫(貯貨區或櫃)總平面圖,包括擺放、存放區劃圖。 9、保健食品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包括衛生管理機構、人員培訓及體檢記錄、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等)。 10、許可機關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申請材料要求: 所附的資料均須採用A4紙列印,圖紙需標明面積及尺寸,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單位)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或者文字說明,註明日期,所有申報材料應逐頁加蓋單位公章或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人)逐頁簽字。
6. 辦理保健品經營許可證要怎麼辦理
登陸所在省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
以北京為例:
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首頁 > 辦事大廳 > 企業辦事 > 保健食品類 > 生產
許可項目名稱: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核發
編號:38-33-04
法定實施主體: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分局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第二十九條、第五十一條)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號)
3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 46 號第十四條至第十九條)
4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衛監督發 [2005]498 號
5
、《北京市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修訂稿)》(京葯監發[2006]22號)(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6 、《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 39 號)
7 、《北京市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現場驗收管理規定(暫行)》
收費標准:不收費
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不含送達期限)
受理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開辦由所在區縣的市葯品監督局分局受理。
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取得保健食品(生產)衛生許可證的企業,需要在現生產地址上開展其他品種保健食品的經營行為的,由市葯監局受理。
許可程序:
一、申請與受理
企業登陸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企業服務平台進行網上申報,根據受理范圍的規定,需提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北京市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申請書》1份;示範
2.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新開辦企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資格證明復印件(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文件)、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預先核准證明復印件1份)
3.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房屋/土地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復印件)1份;
4.經營場所場地平面布局圖1份;
5.企業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的材料、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控制的相關文件;(產品索證制度或首營制度,以及人員、場地的衛生管理制度)1份;
6.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復印件1份;
7.從業人員保健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材料1份;
8.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包括企業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10.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標准:
1.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每份加蓋企業公章。使用A4紙列印或復印,裝訂成冊;
2.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日期,加蓋企業公章。如無公章,則須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簽章。
3. 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如無公章,則須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簽章。
崗位責任人:市葯監局或市葯監局分局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標准查驗申請材料。
2.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受理人員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填寫《補正材料通知書》,註明已具備和需要補正的內容。受理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的,應當填寫《接收材料憑證》交與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
4.對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或該申請事項不需行政許可,不予受理,填寫《不予受理通知書》。
期限:2個工作日
二、審核
標准:
(一)材料審核
依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北京市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現場驗收管理規定(暫行)》等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現場檢查
依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北京市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現場驗收管理規定(暫行)》等對企業現場進行檢查。
(三)審核意見
1.出具審核意見。
崗位責任人:市葯監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審核人員或市葯監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一)材料審核
按審核標准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現場檢查
1.現場監督檢查是對企業經營場所按規定進行檢查。
2.市葯監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組織2名以下(含2名)監督人員對現場進行檢查,填寫《現場檢查筆錄》,並簽字,企業負責人(或被委託人)當場簽字確認。
(三)審核意見
1.符合標準的,提出准予許可的審核意見,將申請材料和審核意見轉復審人員;
2.不符合標準的,提出不予許可的審核意見和理由,將申請材料和審核意見轉復審人員。
期限:12個工作日
三、復審
標准:
1.程序符合規定要求;
2.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3.材料審查意見的確認。
崗位責任人:市葯監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主管處長或市葯監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主管科長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復審標准進行復審。
2.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提出復審的意見,將申請材料轉審定人員。
3.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交換意見後,提出復審意見及理由,將申請材料與審核人員意見一並轉審定人員。
期限:3個工作日
四、審定
標准:
1.對復審意見的確認;
2.簽發審定意見。
崗位責任人:市葯監局主管局長或市葯監局分局主管局長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對復審人員出具的復審意見進行審定。
2.同意復審人員意見的,簽署審定意見,與申請材料一並轉審核人員。
3.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交換意見後,提出復審意見及理由,與申請材料一並轉審核人員。
期限:3個工作日
五、行政許可決定
標准:
1.受理、審核、復審、審定人員在許可文書等上的簽字齊全;
2.全套申請材料符合規定要求;
3.許可文書等符合公文要求;
4.製作的《衛生許可證》內容完整、正確、有效,格式、文字、加蓋的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分局公章准確、無誤;
5.製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中須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以及投訴渠道。
崗位責任人:市葯監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審核人員或市葯監局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製作《衛生許可證》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加蓋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或分局公章
六、送達
標准:
1.計算機系統簡訊通知申請人許可結果,憑《受理通知書》核發《衛生許可證》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2.市葯監局或市葯監局分局送達人員在《送達回執》上的簽字、日期、加蓋的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准確、無誤。
崗位責任人:市葯監局或市葯監局分局送達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計算機系統簡訊通知申請人許可結果,憑《受理通知書》領取《衛生許可證》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市葯監局或市葯監局分局送達人員在《送達回執》上簽字,註明日期,加蓋北京市葯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
期限:10個工作日(為送達期限)
7. 如何辦理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
1、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2、核定名稱後帶其資料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有的地區是食品葯品監督部門)申請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以上針對的是銷售保健品的單位,如果涉及生產,需要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辦理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具體流程以當地公示的信息或者向行政機關進行咨詢。
8. 如何查詢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領證
一、許可內容申領《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二、設定許可的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2、《保健食品管理辦法》3、《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4、《廣東省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意見》三、許可數量及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許可。四、許可條件符合《深圳市開辦保健食品經營企業驗收實施標准(試行)》的要求五、申請材料(一)《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一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三)企業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任命文件; (四)經營人員的健康證明文件復印件(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體檢記錄或健康證;體檢除常規項目外,加做腸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轉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檢查);(五)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必須是由申辦者簽署,並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蓋章確認),營業場所、倉庫為自有物業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復印件;(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證明文件復印件(如:《營業執照》、《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名稱查詢證明》等);(七)已取得 《葯品經營許可證》或定型包裝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的企業,可提供該許可證的復印件。提供材料屬復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對,原件經核對後退回。六、申請表格《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以上表格可到深圳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zda.gov.cn下載區下載或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大廳)29號窗領取。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機關深圳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八、行政許可決定機關深圳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九、行政許可程序申辦人到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政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窗口受理——業務處現場驗收及實質審查——窗口核發《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十、行政許可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十一、許可證件及有效期限《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十二、許可的法律效力憑《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保健食品。十三、許可收費無十四、許可年審或年檢每年復核一次
9. 銷售保健食品需要辦衛生許可證嗎
不需要。現在銷售食品辦理的是食品經營許可證,不是衛生許可證。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和流通的許可;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9)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與受理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
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
10. 保健食品衛生經營許可證與食品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做法,無疑是在經銷食品的經營者已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再辦一個從內容到形式都沒有實質性區別的經營保健食品的衛生許可證,顯屬重復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