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屬許可權
1. 什麼是獨立權利要求與從屬權利要求
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 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也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由此可見, 專利權的大小和范圍是由權利要求書決定的。」作為專利申請文件中最重要的權利要求書,其撰寫質量對權利人而言至關重要。權利要求書中應當至少包括一項獨立權利要求,還可以包括從屬權利要求。實施細則規定,「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專利申請人必須明白,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所謂必要技術特徵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徵,是使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區別於所有在先技術方案的發明點以及專利授權後可以得到保護的范圍。 從屬權利要求是跟隨獨立權利要求之後,用附加的技術特徵對引用的權利要求(包括獨立或從屬權利要求)進一步限定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是獨立權利要求的下位權利要求,是對獨立權利要求改進,本身必定落入獨立權利保護范圍之內,但通過增加新的技術特徵進一步優化和限定獨立權利要求。 因為從屬權利要求是獨立權利要求中闡述的技術的優化方案和進一步限定,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必然比從屬權利要求寬。侵犯從屬權利要求就必然侵犯獨立權利要求,而侵犯獨立權利要求未必直接侵犯從屬權利要求。然而從屬權利也有自身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在獨立權利要求萬一被宣告無效時可以被提升為新的獨立權利要求。比如一個專利獨立權利要求請求保護行動電話。審查員發現在此之前已經有可獨立使用的無線電話,該獨立權利要求喪失了新穎性 。但是同一專利申請案中有一個從屬權利主張保護的是帶攝像頭的行動電話。假如在此之前確實沒有手機裝配過攝像頭,申請人可以通過放棄原獨立權利要求,把從屬權利修改為新的獨立權利要求從而維持專利申請案得以通過。這就是從屬權利的妙用之一。
2. 從屬專利權怎麼獲得
《北京高院專利侵權判定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從屬專利,又專稱改進專利屬。指一項專利技術的技術方案包括了前一有效專利;即基本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它的實施必然會落入前一專利的保護范圍或者覆蓋前一專利的技術特徵,它的實施也必然有賴於前一專利技術的實施。從屬專利的形式主要有:
(1)在原有產品專利技術特徵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
(2)在原有產品專利技術特徵的基礎上,發現了原來未曾發現的新的用途。
(3)在原有方法專利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發現了新的未曾發現的新的用途。也就是說對於你擁有的從屬專利,可以向國家專利局申請專利,審核通過就擁有該專利。但由於你這個專利里還包括了其他人的專利,所以即使你擁有這個從屬專利權,但其他人不許可他的專利,你這個專利產品也是無法在實際中生產,否側就是侵害他人專利權
3. 專利許可有哪幾種類型
專利許可的種類可根據其性質、范圍、許可權來劃分。按許可性質劃分,可分為合同許可、計劃許可和強制許可。按許可方所授予被許可方的權利和范圍大小,可分為:專利許可有哪幾種類型1、獨占許可是指被許可方不僅取得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實施某項專利技術的權利,而且有權拒絕任何第三者,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一切其他人在規定的時間、地域內實施該項技術。2、排他許可亦稱獨家許可,即在一定地域,許可方只允許被許可方一家而不再許可其他人在該地域內實施其專利,但許可方仍有權在該地域內實施。就是說,獨家許可除了不能排斥許可方本人實施以外,與獨占許可基本相同。3、普通許可亦稱非獨占性許可。是批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使用某項專利,同時許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該地域內使用該項技術,以及再與第三方就同一技術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4、從屬許可又稱從屬許可。這種許可的被許可方在得到許可方同意的條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其專利。分許可的條件必須在許可合同中予以說明,如未說明,即使是獨占許可,也不能認為具有再許可權。5、交叉許可又稱互惠許可、相互許可、互換許可。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在一定條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專利實施權的一種交易。交叉許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費支付,僅限於交換技術范圍及期限等。如果兩項專利的價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給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4. 從屬權利要求指的是什麼樣的
從屬權利要求
又稱「從屬權項」。即依賴於獨立權利要求而存在的權利要求,回它是對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答技術特徵的描述,其作用在於對獨立權利要求進行補充以及對引用部分的技術特徵作進一步限定。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一項專利申請中,除了獨立權利要求之外,可以撰寫合理數目的從屬權利要求。撰寫從屬權利要求的次序是:(1)引用部分,寫明被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可能時把編號寫在句首;(2)特徵部分,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徵。
5. 怎麼獲得從屬專利權
《北京高院專來利侵權自判定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從屬專利,又稱改進專利。指一項專利技術的技術方案包括了前一有效專利;即基本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徵,它的實施必然會落入前一專利的保護范圍或者覆蓋前一專利的技術特徵,它的實施也必然有賴於前一專利技術的實施。從屬專利的形式主要有:
(1)在原有產品專利技術特徵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技術特徵。
(2)在原有產品專利技術特徵的基礎上,發現了原來未曾發現的新的用途。
(3)在原有方法專利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發現了新的未曾發現的新的用途。
也就是說對於你擁有的從屬專利,可以向國家專利局申請專利,審核通過就擁有該專利。但由於你這個專利里還包括了其他人的專利,所以即使你擁有這個從屬專利權,但其他人不許可他的專利,你這個專利產品也是無法在實際中生產,否側就是侵害他人專利權
6. 從屬權利的強制許可實例
強制許可的審批非常嚴格,自我國有專利法以來,還沒有過強制許可的案例。
7. 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從屬專利的強制實施許可,是指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明顯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實在施又有賴於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後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那麼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從屬專利強制許可應當滿足如下條件:(1)具有存在兩個專利,在先專利的實施有賴於在後專利的實施;(2)在先專利和在後專利都是發明或實用新型;(3)在後專利相對於在先專利來說,具有明顯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即在技術上有較突出的貢獻並且能夠產生巨大的經濟意義。在存在從屬專利的情況下,往往會發生兩專利權人都希看獲得對方專利實施權的局面:一方面,在後專利的專利權人固然取得專利權,但由於該技術處於在先專利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在取得在先專利權人同意前不能實施該專利;另一方面,由於在後專利在技術上比在先專利先進,在先專利權人也希看實施更為先進的技術。一般而言,通過交叉許可往往能夠解決上述矛盾,但是,在實踐中,在先專利權人可能出於競爭等原因而不願意由在後專利權人實施其專利,從而阻礙了在後專利所保護的技術的實施,因此有此情況下給予強制許可。由於在先專利權人一般也希看能夠實施在後專利的技術,考慮到在先專利權人的利益,在依照上述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在先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在後專利的強制許可。關於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需要滿足什麼條件?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8. 專利權從屬強制許可的主要內容
1. 未實施的強制許可2.為公共目的的強制許可3.交叉強制許可4.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9. 專利許可權和專利實施許可權是一回事么
不是一回事
專利申請許可:
將技術轉讓給被許可人申請,申請費被許可人出,專利授權後專利權歸被許可人,專利權的使用和轉讓所獲得的收益都歸被許可人。
專利許可的種類可根據其性質、范圍、許可權來劃分。按許可性質劃分,可分為合同許可、計劃許可和強制許可。按許可方所授予被許可方的權利和范圍大小,可分為:
1、獨占許可
是指被許可方不僅取得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實施某項專利技術的權利,而且有權拒絕任何第三者,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一切其他人在規定的時間、地域內實施該項技術。
2、排他許可
亦稱獨家許可,即在一定地域,許可方只允許被許可方一家而不再許可其他人在該地域內實施其專利,但許可方仍有權在該地域內實施。就是說,獨家許可除了不能排斥許可方本人實施以外,與獨占許可基本相同。
3、普通許可
亦稱非獨占性許可。是批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使用某項專利,同時許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該地域內使用該項技術,以及再與第三方就同一技術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
4、從屬許可
又稱從屬許可。這種許可的被許可方在得到許可方同意的條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其專利。分許可的條件必須在許可合同中予以說明,如未說明,即使是獨占許可,也不能認為具有再許可權。
5、交叉許可
又稱互惠許可、相互許可、互換許可。它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在一定條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專利實施權的一種交易。交叉許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費支付,僅限於交換技術范圍及期限等。如果兩項專利的價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給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將已經獲得專利的技術許可給被許可人生產、使用,收取費用,專利權仍歸原專利權人。
按許可方式分為:普通許可、排他許可、獨占許可。
普通許可:專利權人可以把專利同時許可給多人,專利權人和這些被許可人都可使用該專利。
排他許可:只有專利權人和被許可人可以使用該專利。
獨占許可:專利權許可給他人後,只有被許可人才能使用該專利,其他任何人(包括專利權人自己)均不能使用該專利。
另外:
強制許可只歸屬於普通許可這一類型中,而不可能是排他許可和獨占許可。強制許可是通過強制力而發生的許可。
業界還有交叉許可這樣一種說法,就是兩方或多方進行專利交換或共享。通常這種許可也不會是獨占許可。多個權利人之間通過專利共享抱成團,共同對付其他人,力量比較強大。如DVD中的3C、6C。
參考文章:http://ke..com/subview/50915/50915.htm
10. 什麼叫做從屬權利
從民事權利的相互關繫上,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從權利是相對主權利而言的。
從權利隨主權利的存在或消滅而存在或消滅。不能單獨存在。如,抵押權是以債權的存在為前提的,因此,債權是主權利,抵押權是從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