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
❶ 稅務如何通過銀行帳戶來監督企業
目前稅務還不能通過銀行賬戶來監督企業的銷售額和應稅情況。如果涉及違法,如偷稅漏稅,稅務有權利檢查你的銀行存款賬,如果漏稅行為被公訴(起訴到法院),由法院查封或到銀行調取證據。
如果不引起稅務懷疑,不會主動查的。目前銀行與稅務、工商等也沒有聯網。稅務不能簡單用你的銀行進賬來判斷是否漏稅,因為企業借款或別人還借款如果存入銀行,也有存款進賬,而這些是往來款,不用納稅的。
稅務機關通過日常稅收征管工作,一方面促使納稅人依法經營,建立健全有利於正確計算和反映納稅所得額情況的各項基礎工作。推動各單位加強會計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督促納稅人依法納稅,遵守法紀,堵塞各種稅收漏洞,糾正和查處違反稅法的行為,保證財經法紀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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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監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政策的情況;
(二)受理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查、控告以及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三)調查處理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行為;
(四)參與和配合搞好廉政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
(五)制定有關稅務監察工作規章、制度,推動工作開展。
❷ 稅務局到底有沒有權力查你的個人銀行賬戶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內查存款帳容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
❸ 稅務機關開具檢查銀行存款賬戶證明需要送達回執嗎
稅務機關開具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的證明,不需要送達回證。
檢查銀行存款賬版戶證明是開具給銀行的,而不是權針對執法對象的相對人。
銀行提供的存款信息只是依法提供的第三方信息。
送達執法文書和行政許可文書需要送達回證。
❹ 稅務稽查有權查個人銀行賬戶嗎
稅務稽查有權查個人銀行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內稅務機關有權容進行下列稅務檢查:
(一)檢查納稅人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檢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
(二)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檢查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營情況;
(三)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文件、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
(四)詢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五)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托運、郵寄應納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有關單據、憑證和有關資料;
(六)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
❺ 稅務機關查詢存款賬戶是否有法律根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經縣以上專稅務局(分屬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
❻ 執法機關查詢存款銀行應審核什麼資料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4條的規定,稅務機關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內扣繳義務人容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必須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方可進行;調查稅務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才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通訊員:赫聰/錦州市國稅局
❼ 稅務機關檢查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存款賬戶時,應當() 。多選
根據征管法,答案a、c、d
❽ 稅務機關如何查詢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存款賬戶和儲蓄存款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4條的規定,稅務機關查詢從事回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答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必須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方可進行;調查稅務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 (分局)局長批准,才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通訊員:赫聰/錦州市國稅局。
❾ 國稅網上收到文書回證是什麼意思受送達人和送達地點是銀行。送達文書名稱是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
網上抄銀行密碼鎖定的辦法是:
農業銀行網上銀行登錄密碼連續三次錯誤輸入則被鎖定,鎖定後可以選擇解鎖或掛失後重置電子銀行密碼。
1、農業銀行網上銀行登錄密碼解鎖的方法:通過櫃台、手機銀行(方法同正常登錄相同)解鎖,解鎖成功後可繼續使用手機銀行,三次解鎖失敗則不能再解鎖,解鎖失敗當日即可通過銀行櫃台辦理重置。
2、農業銀行網上銀行登錄密碼掛失的方法:通過櫃台、網銀(個人信息管理菜單)掛失電子銀行密碼, 掛失後當日即可在銀行櫃台辦理重置。
❿ 稅務機關是否可以查詢納稅人的存款帳戶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五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六)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帳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八十七條規定:「稅務機關行使稅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條第(六)項職權時,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進行,並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秘密。
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稅務機關查詢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存款賬戶余額和資金往來情況。」
三、根據《稅務稽查工作規程》(國稅發〔2009〕第157號)第三十三條規定:「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戶的,應當經所屬稅務局局長批准,憑《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向相關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
查詢案件涉嫌人員儲蓄存款的,應當經所屬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局長批准,憑《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向相關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