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餐飲服務許可證
1. 衛生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區別
衛生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
1、發證部門不同。衛生許可證由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而餐飲服務許可證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放;
2、針對行業不同。餐飲服務許可證是針對飲食行業的,而衛生許可證針對的行業更加廣泛;
3、針對區域不同。衛生許可證是對營業場所各種衛生指標提供合格檢測報告的證明,而餐飲服務許可證是食品從采購到出菜的過程,最後到餐具的清洗和廚房垃圾回收的整個流程合格檢測的證明。
經營麻辣牛筋面的小店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還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因為餐飲服務證是允許進入餐飲行業的資格證,而衛生許可證則是正對餐飲業衛生的要求。
(1)快餐店餐飲服務許可證擴展閱讀:
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1、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採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 餐飲店,有營業執照沒有餐飲服務許可證怎麼處罰
未經許可經營餐飲服務的,屬於違法行為。《監管辦法》第37條對無證經營餐飲服務的處罰做了明確規定,即按照《食品安全發》第84條的規定進行處罰,由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沒收行為人的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除了直接判明的無證經營行為外,下列情形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查處: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的;《餐飲服務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仍從事餐飲服務的;使用經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的。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時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執行主體。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時,根據《食品安全法》第77條的規定,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一是進入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場所(與食品加工製作和銷售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場所,包括食品加工處理和就餐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是對餐飲服務提供者製作加工和銷售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是查閱、復制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是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於違法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五是查封違法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場所。
如果拒絕交罰款,會被警告1-3次.警告無效將會被查封
3. 餐飲店需要辦理哪些證件,怎麼辦理先後順序
去工商局審核店名,去消毒公司簽合同,門面租賃合同,然後去衛生局辦衛生許可證,得了證去辦營業執照,然後去辦稅務證,然後去環保局辦環保證,每個單位都會給你一個所需要資料證明的清單,照單准備材料。
衛生許可證是開餐飲店手續最重要的證書,沒有衛生許可證的餐廳是嚴禁營業的。衛生許可證在餐廳所在地主管衛生的防疫站辦理。經營者要提供餐廳的平面布局示意圖,供衛生防疫人員審查修改。店面布局、操作間、消毒設備和方法、庫房、衛生間、宿舍、用具存放、員工體檢、衛生措施(在衛生防疫站的指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製定餐廳的衛生措施)。
(3)快餐店餐飲服務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類別,不同分類對餐飲前置辦理文書有著不同規定。
1、150方以下的面積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2、150方以上的面積餐館則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評估,還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請消防評定。兩者通過者才有申請餐飲證的條件。
3、食品攤販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執行。
《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類別、許可證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發證日期、有效期限及備注等內容,有效期為3年,免費辦理。
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和本省(區、市)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加強本轄區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嚴格按本通知要求的式樣、內容印製和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做到餐飲服務許可工作有序開展、依法公正。
4. 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1份 ;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職務證明版和身份證1份;
3、房產證(或建築許可權證)和租房協議復印件等有效證明材料1份;
4、企業或單位名稱證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單)1 份;
5、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1份;
6、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1份;
7、衛生管理制度1份;
8、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9、衛生部門規定需要的其它資料。
餐飲服務許可證,中國餐飲行業的經營許可證。根據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國6月1日起正式啟用餐飲服務許可證,取代已沿用了幾十年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5. 餐飲行業需要哪些證件
如下證件:
一,《營業執照》辦理
營業執照是一個餐廳開辦的最基本條件。
首先到當地工商局領一份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後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到名稱核准處查詢,名稱核准後,一般7個工作日。
持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到名稱登記處領名稱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參考資料:網路-餐飲業
6. 小型快餐店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有規定快餐店的面積是多少嗎如果有 是多少平米
餐飲服務許可證 的快餐類 沒有詳細規定面積,但是餐飲服務許可證里有區別類別
餐飲服務許可按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業態和規模實施分類管理。分類方式如下:
(一)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庄等):是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四)飲品店:是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五)食堂:是指設於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工地等地點(場所),供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廚房:指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製作,並直接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提供者。
申請條件:
1、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採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2. 營業執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有關申請單位的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需代辦的,需補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簽章確認的《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 餐飲服務場地的合法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無法提交有效產權證明的場所,經營者可憑各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社區工作站、園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市場開辦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學校等單位或部門出具同意在該場所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場所使用證明》。
5.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示意圖應註明申請人名稱,詳細標明烹調、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面點製作、燒鹵粗加工、燒鹵腌制、燒鹵風干、燒鹵製作、生食海產品加工、冷盤製作、熟食銷售、裱花操作、食品庫房、食品冷卻、食品包裝、配送食品、更衣室、檢驗室、就餐等場所的面積尺寸和爐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庫、消毒櫃、空調、貨櫃、層架等設施設備的具體位置);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訓管理、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倉儲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連鎖經營餐飲服務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應提供關鍵環節食品加工操作規程、食品安全檢查計劃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8.申請甜品站還須提交餐飲主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和餐飲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甜品站環境及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9.申請涼茶店還須提交涼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和葯品作為涼茶原料的申明。通過集中采購現場分裝銷售的涼茶店,應提供加工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
10.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資料。以下單位須配備高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特大型餐館(經營場所面積3000㎡以上)、連鎖經營餐飲服務單位的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集體食堂以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單位。以下單位須配備中級或高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大型餐館、供餐人數3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就餐人數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其他餐飲服務單位應至少配備初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
1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的情況說明和有效的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及復印件;
12.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或市食品葯品監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程序:
申請 : 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食葯監窗口」提交申請。
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飲服務許可受理決定書》。
審查: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組織現場審查驗收。
決定:現場審查符合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標準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許可證頒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法定時限內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下圖為快餐類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樣本:
7. 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需要什麼證件
一、需要的材料:
1、當地工商所出具的個體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負責人身份證;版
3、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權)及租賃合同;
4、從業人員健康證;
5、水質檢驗合格證明(如果是市政自來水,提供自來水的交費單據也可以);
6、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
7、當地葯監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依據: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及不屬於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情形的說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有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8. 開快餐店以前要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現在是不是改成了《食品經營許可證》
有人上門辦
9. 餐飲許可證在哪裡辦 需要什麼證件
一、餐飲許可證辦理部門:
縣級以上食品葯品監督局。
二、辦理餐飲許可證需要提交的資料:
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4、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無違規證明(沂水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稽查科辦理)。
5、經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證明資料。
6、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7、餐飲服務場所的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等有關的合法使用證明。餐飲服務場所選址應符合要求(選址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之外)。
8、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地理位置坐落圖、平面圖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需標明經營場所總面積,各功能間名稱、面積,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位置,門、窗位置,人流、物流走向)。
9、保證食品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
(9)快餐店餐飲服務許可證擴展閱讀:
餐飲許可證辦理的注意事項
1、辦理地點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自2009年6月1日起,由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取代衛生監督部門,對餐飲服務環節進行監管,同時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餐飲服務經營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該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按有關規定換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2、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應用A4紙列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為復印件的,均應在復印件上寫明「系原件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3、結果反饋
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的給予書面答復並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餐飲服務許可證
10. 餐飲服務許可證怎麼辦理拿什麼手續去辦理
申請程序
1,申請 : 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食葯監窗口」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飲服務許可受理決定書》。
3,審查: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組織現場審查驗收。
4,決定:現場審查符合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標準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5,許可證頒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法定時限內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申請材料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及不屬於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情形的說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有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10)快餐店餐飲服務許可證擴展閱讀
餐飲服務許可按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業態和規模實施分類管理。分類方式如下:
(一)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庄等):是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四)飲品店:是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五)食堂:是指設於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工地等地點(場所),供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廚房:指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製作,並直接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