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收購資格許可
Ⅰ 辦理糧食收購資格證費用
河北辦理糧食收購許可不收費,但需要有關
容重器
、測水儀等一起的合格證明,需要有50萬斤倉容;工商辦理執照也不收費的,但需要請客。
Ⅱ 糧食收購許可證有什麼用處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未經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許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收購的糧食;情節嚴重的,並處非法收購糧食價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收購許可證就是證明取得糧食收購的資格
Ⅲ 糧食收購許可證怎樣會被吊銷,法律依據是什麼
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注銷(撤銷、取消)<!--end-->發布日期:2010-12-30瀏覽次數:
471字型大小:[ 大 中 小 ]<!--begin-->一、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注銷1、注銷許可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發證的糧食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收購資格許可的注銷手續:
(1)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2)被許可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3)被許可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
(4)收購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收購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取消)的;
(5)因不可抗力導致收購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收購許可的其他情形。
2、注銷許可的辦理。糧食經營者申領填寫《收購許可注銷審批表》或以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處罰決定等為依據,對糧食經營者的注銷事項進行審批,依法辦理注銷手續,發表注銷許可公告。
二、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撤銷
1、撤銷許可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收購許可決定的糧食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收購資格許可。
(1)糧食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許可的;
(5)依法可以撤銷許可的其他情形。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對(1)、(2)兩種情形撤銷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2、撤銷許可的辦理。
可由原發證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撤銷許可。上級行政機關決定撤銷許可的,可以做出撤銷許可決定或向原發證的糧食行政機關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撤銷許可。撤銷許可決定生效後原發證機關應依法辦理收購許可注銷手續。發表注銷許可公告。
三、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取銷
1、取銷許可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收購許可決定的糧食行政機關依據職權,可以取銷收購資格許可。
(1)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取消糧食收購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糧食收購者未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准情節嚴重的;
(3)糧食收購者被售糧者舉報未及時支付售糧款情節嚴重的;
(4)糧食收購者違反本條例規定代扣、代繳稅、費和其他款項情節嚴重的;
(5)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未建立糧食經營台賬,或者未按照規定報送糧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情節嚴重的;
(6)接受委託的糧食經營者從事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未執行國家有關政策的情節嚴重的;
(7)從事糧食收購、加工、銷售的經營者的糧食庫存低於規定的最低庫存量或超出規定的最高庫存量,情節嚴重的;
(8)糧食收購者有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情節嚴重,不符合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和不符合個體工商戶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的;
(9)各級人民政府糧食應急預案啟動時,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和調度情節嚴重的;
(10)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陳糧,未經出庫質量鑒定情節嚴重的;
(11)倉儲設施、運輸工具違反規定導致糧食污染、損壞情節嚴重的;
(12)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糧食收購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糧食收購許可證》情節嚴重的。
(13)審核機關認定的其它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行為,不應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資格的。
2、取銷許可的辦理。
由原發證機關根據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做出取銷許可決定,依法辦理收購許可注銷手續。並發表注銷許可公告。
Ⅳ 糧食收購許可證年檢制度。多長時間不檢可作廢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6號)第九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版等規定辦理登權記的經營者,取得糧食收購資格後,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申請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應當向辦理工商登記的部門同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證明材料。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具體條件的申請者作出許可決定並公示。 2、《安徽省糧食收購資格管理規定》 皖政辦〔2017〕40號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企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辦理工商登記,並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機關)審核,取得糧食收購資格,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3、《安徽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對頒發的糧食收購許可證,審核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及時做好變更、延續等工作。第十三條糧食收購許可證有效期3年。期滿需要延續的,應當在糧食收購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向作出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決定的審核機關提出申請。
Ⅳ 哪些糧食品種收購需要辦糧食收購許可證
糧食市場化好些年了,不光是大麥,所有的糧食品種,大米、小麥都由市專場調節,糧食收購許屬可是一種市場准入制度。要不要辦許可,主要看你的規模。凡常年收購糧食並以營利為目的,或年收購量達到50噸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必須取得糧食收購資格。年收購量低於50噸的個體工商戶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無須申請糧食收購資格。
Ⅵ 糧食收購許可證能不能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能帶多少款
p 這個要找當地主管負責部門才能給你明確信息,有在網上問的功夫,時機都錯過了
Ⅶ 如何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
(一)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申請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50萬元以專上糧食收購資金; 屬2、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儲存不低於400噸糧食,且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倉儲設施; 3、具有與其收購品種、收購量相適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儀器和計量器具; 4、具有相應的糧食檢驗技術人員和保管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年收購量50噸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申請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3萬元以上糧食收購資金; 2、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儲存不低於50噸糧食,且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倉儲設施; 3、具有與其收購品種、收購量相適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儀器、計量器具;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Ⅷ 到哪裡申請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
《糧食收購許可證》到當地辦理工商登記的部門同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糧食迴流通管理條答例》
第八條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經營資金籌措能力;
(二)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必要的糧食倉儲設施;
(三)具備相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
前款規定的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公布。
第九條取得糧食收購資格,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辦理登記的經營者,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
申請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應當向辦理工商登記的部門同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證明材料。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具體條件的申請者作出許可決定並公示。
第十條取得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在經營范圍中註明糧食收購;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也應當取得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糧食收購資格許可,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經營范圍登記,在經營范圍中註明糧食收購。
Ⅸ 糧食收購具體需要什麼手續
糧食收購需要出具糧食收購許可證。
申請程序:
1、申請者向國家糧食局提交糧食收購資格申請,並提供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證明材料。
2、國家糧食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僅限新設企業)復印件。
3、糧食經營資金籌措能力證明。
4、糧食倉儲設施能力證明。
5、糧食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證明。
6、原來從事糧食收購業務的經營者須同時提交上一年度糧食購銷情況年報表。
(9)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擴展閱讀:
糧食收購條例:
第四條收購糧食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
國家對糧食收購實行保護價制度,以保障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出售糧食,能夠補償生產成本,並得到適當的收益。保護價的原則由國務院確定,保護價的具體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
第五條只有經縣級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批準的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方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直接向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收購糧食。
Ⅹ 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期限是多少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具體條件的申請者作出許可決定並公示。」
《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決定之日起十日(註:不含法定節假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最快的期限是自受理之日起16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