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器許可文件
㈠ 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需什麼條件和相關人員證件
你好!
硬體就是廠房辦公室,拍片室,焊機,卷板機,行車等等,人員就是八大員,各種焊工,質保體系,程序體系文件等等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㈡ 1類壓力容器辦理使用許可證
你好,要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標准沸點的液體、容積大於或者等於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於或者等於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於或者等於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准沸點等於或者低於60℃液體的氣瓶;氧艙。
如果屬於簡單壓力容器就不用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
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三條 本規程適用於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簡單壓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體和平封頭、凸形封頭(不包括球冠形封頭),或者由兩個凸形封頭組成;
(二)筒體、封頭和接管等主要受壓元件的材料為碳素鋼、奧氏體不銹鋼;
(三)設計壓力小於或者等於1.6 MPa;
(四)容積小於或者等於1000L;
(五)工作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於或者等於2.5MPa·L,並且小於或者等於1000MPa·L;
(六)介質為空氣、氮氣和醫用蒸餾水蒸發而成的水蒸氣;
(七)設計溫度大於或者等於-20℃,最高工作溫度小於或者等於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十三條 使用單位負責簡單壓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規程適用范圍的簡單壓力容器,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在推薦使用壽命內的簡單壓力容器,不需要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進行定期檢驗。
㈢ 申辦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條件如下:
第八條:從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定資格;
(二)有與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並具有一定的安裝、改造、維修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三)有與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起重、成形、加工、焊接、防腐、試壓、檢測等工作的需要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四)有固定的辦公地點、資料檔案室、儀器設備室;
(五)建立能夠確保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安全性能的質量管理體系,
並且能夠正常運行。
(六)有與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相關的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和制
度,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應當是正式版本,並且能夠有效執行;
(七) 能夠保證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的安全性能。
第九條: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的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批和發證。
詳細的請按TSG R3001-2006《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執行。
裡面的許可條件、程序等要求都有明確的規定。
幾句話是說不清楚的。
在網上下個許可吧,找不著給地址,我發給你。
注意:以後有可能不發放壓力容器維修許可證了,壓力容器維修由壓力容器製造單位或安裝單位實施。
㈣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容器)許可證A1級別包括D1嗎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容器)許可證A1級別覆蓋A2、D級,A2、C1、C2覆蓋D級。
新許可目錄沒有D1級了,取消了啦。
㈤ 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證換證需要哪些文件
1、設計資格換證申請書
2、自檢報告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專
5、機構設屬置框圖
6、設計裝備表
7、各級壓力容器設計人員概況表
8、各級設計人員畢業證、職稱證、任命書
9、設計質量保證體系文件
10、各級設計人員的培訓、考核記錄
11、有效期內各級設計人員變動情況表
12典型壓力容器設計產品一覽表
13、設計常用必備標准、規范及配備情況表
14有效期內年度綜合報告
15、原設計許可證
16、上次審查時,審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
17、用戶反饋意見
18、有效期內設計產品目錄
㈥ 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能代替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證嗎,依據是什麼
你好,這是可以的,根據TSG R3001-2006《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第4條規定:取得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資格的單位(A3級註明僅限球殼板壓制和僅限封頭製造者除外),可以從事相應製造許可范圍內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格。
㈦ 壓力容器許可證怎麼辦理
根據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自且是《條例》適用范圍的壓力容器,參照【壓力容器許可證】等級劃分, 從事壓力容器製造、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具備許可條件,通過一般工作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批和發證。
㈧ 關於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生產許可證
5 企業生產條件審查
5.1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審查組,審查組的組成應符合下述原則:
5.1.1審查組成員必須嚴格遵守《生產許可證工作人員守則》。所有審查組成員的身份應具有公正性、與企業有利益關系者應予迴避。
5.1.2審查組應由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和具有相關專業能力的專家組成,必要時可商請相關產品審查部派專家參加;
5.1.3審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由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擔任;;
5.1.4審查組成員一般為2-4人;
5.2現場審查
5.2.1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
5.2.2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確定現場審查日程安排,制定審查計劃,並提前通知企業。
5.2.3現場實際審查時間一般為1-3天。
5.2.4審查組的現場審查活動應覆蓋企業生產條件中有關申證產品的全部要求,按《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條件審查辦法》(見附件7)進行審查,並做好記錄。審查組組長應確保審查活動符合審查計劃要求。
5.2.5對於已受理申請,但不接受生產條件審查的企業應視為不合格。
5.2.6對於不合格的企業,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自接到不合格通報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㈨ 第一類壓力容器許可證資質申請要哪些條件
在設備的設計和製造過程中,常常受到材料的采購和選擇困難或者是處於在經濟上的不足考慮和分析,材料代用在壓力容器的設計中廣泛應用。《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督規程》在壓力容器材料代用中做了明確的規定,在其設計和製造中,主要要求是通過壓力容器的承壓部件材料的選擇中要和被代用的材料不僅外形質量相似,而且要充分考慮材料的化學成分、尺寸標准、性能指標和監測方式進行合理的代用。材料代用最基本的原則是:在代用中要杜絕各種指標不達標材料的應用,嚴格確保材料質量和達到絕對保證,在技術上代用材料的技術要求不能夠低於被代用材料,可以通過多種材料選擇方式對材料進行檢測和測試。材料代用的手續要求為:(1)容器承壓部件的代用要嚴格進行,須經由代用單位技術部門的批准並上報代用材料的復檢報告或質量證明,由主管負責人核准批復;必須在獲得原設計單位的允許並拿到證明文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