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簽合同
❶ 簽合同讓別人代簽可以嗎
簽合同經本人授權,是可以代簽的。經過授權代簽在以後違反了協議,也是由本人承擔違約責任,代簽人不負任何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1)代理簽合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❷ 如何簽訂區域代理合同
無論是採用代理或經銷的方式,均需簽訂書面合同。在簽訂書面合同時,應當注意如下主要問題:簽約雙方的名稱應當是全稱而不應是簡稱。我方或對方是集團公司的成員(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時,更應寫明全稱。明確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還是經銷。是獨家代理或經銷還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經銷。是否允許對方代理或經銷其他方的產品等。
指定地區范圍。合同中應當根據交易的具體情形和我方意圖、對方拓展市場的能力,將對方代理或經銷的區域予以明確約定。以免造成我方產品在不同市場,因銷售者的不同而相互價格競爭。約定產品的范圍和數量或金額。即對方代理或經銷的具體產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確期間內應當代理或經銷的產品數量或金額。報酬以及支付結算的方式。根據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經銷,明確報酬的計算方式。約定雙方如何支付報酬,乃至貨款(經銷方式下)結算和支付方式問題。
對方對產品在當地市場營銷推廣的義務。如廣告宣傳、展覽、市場信息提供,以及因這些營銷推廣產生的費用承擔問題。合同終止的情形。應當約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將自動終止,哪些情形下為提前終止合同。這對於保護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動權相當重要。違約責任。由於各地法律規定的不同,對於違約責任,最好預先約定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以免發生爭議後雙方難以協商解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額的確定。
適用法律。在國際貿易中,一定要在合同中預先約定合同所適用的法律,在代理或經銷交易中也不例外。爭議解決的方式。這直接決定了今後爭議解決的難度和方式,也涉及爭議解決方案與決定的執行問題。鑒於仲裁是國際貿易中普遍接受的方式,且容易和方便在各國執行,建議採用仲裁方式。同時要約定仲裁機構和仲裁地點問題。
❸ 代理人可以簽合同嗎
根據我來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代自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應當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我國民法規定的民事主體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行為,所以一般應當是以被代理人名義來簽訂合同的。
法條依據:
《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代理人及代理范圍】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隱名代理】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❹ 代理能以代理人自己名義簽訂合同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應當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回施民事法律行為答,我國民法規定的民事主體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行為,所以一般應當是以被代理人名義來簽訂合同的。
《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❺ 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1、當事人條款。受委託人一旦對委託人作出承諾,就必須按委託人的要求處置好委託人委託的事項,反映出其嚴格的人身隸屬關系,因此,在簽訂委合同時,應具體、准確地載明其基本情形的條款,不可簡稱或代稱。
2、委託處置的事務。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委託受委託人完成某一事項的處置。因此,委託的事項必須具體,處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確,不可含糊不清。
3、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范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4、報酬。委託合同如果是有償的,委託人在受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應當支付約定的報酬,報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5、完成委託事項的質量要求。即受託人處置委託事項應達到的委託人的要求,制定該條款是衡量和計算報酬的依據。
6、完成委託事項的期限。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完成的事項的時間規定,委託人應按時間約定要求受委託人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事項,受委託人也應在約定的時間內達到委託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不僅不能如數獲得約定的報酬,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7、違約責任。是雙方依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履行的結果,是認定賠償的依據。
❻ 和代理公司簽合同是什麼意思
就是被代理的復公司安制排別的公司代替他們行使簽署某一方面的合同的權利。比如說招聘,有的公司很忙,但是需要招人,只好委託中介公司代理招聘,簽合同是應聘人員和代理公司(中介公司)之間簽署,在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因為簽合同導致的後果由被代理的公司負責,但是如果代理公司越權了,被代理的公司可以撤銷合同,並要求被代理公司承擔因此造成的後果,也可以追認合同有效。在這一塊要注意的是:代理公司有沒有代理權,如果有,可以簽署,如果看上有,而且也看不出有什麼問題的,也可以簽署,但是如果看得出沒有代理權還去簽署合同的話,造成的後果不僅僅是代理公司負責,與其簽合同的人員也要承擔不利後果。
不知道你具體問什麼問題,只能從理論上給你解答,有問題可以用HI聯系我。
❼ 想了解一下做代理,要不要簽合同
任何商業行為,最好都能訂立明確雙方責權利的合作合同。
代理當然不能例回外,如果不訂立有關的答合作合同,在雙方出現矛盾、責權利等不清晰的情況的時候,難以有衡量的標准,容易導致雙方各執一詞、爭論不休的情況。
千萬不要被例如大家非常相信對方、雙方關系很好等因素影響,而不簽訂合同,這必將為以後的失敗埋下禍根。
❽ 簽總代理合同時注意什麼事項
在簽合同應該注意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代理許可權,及承擔的責任。
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文本的起草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誰起草合同文本的問題,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因為口頭上商議的東西要形成文字,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有很大區別。起節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
2、 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在簽約時,要調查對方的信資情況,應該要求當事人相互提供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
3、合同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架空了合同或削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
4、爭取在我方所在地舉行合同的締約或簽字儀式
比較重要的談判,雙方達成協議後,舉行的合同締約或簽字信式,要盡量爭取在我方舉行。因為簽約地點往往決定採取哪國法律解決合同中的糾紛問題。根據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如果合同中對出現糾紛採用哪國法律未作具體規定,一旦發生爭執,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據合同締結地國家的法律來做出判決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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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系、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為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叄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准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❾ 如何簽獨家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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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區和一定的期限內,享有代購代銷指定商品專營權。由該獨家代理人單獨代表委託人從事有關的商業活動,委託人在該地區內不得再委派第二個代理人。 在進出口業務中,採用獨家代理方式時,作為委託人的出口商即給予國外的代理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推銷指定商品的專營權。按照慣例,委託人在代理區域內達成的交易,凡屬獨家代理人專營的商品,不論其是否通過該獨家代理人,委託人都要向他支付約定比例的傭金。
協議的主要內容
①代理商品的品種和質量標准;
②代理協議的生效期和撤約或續約辦法;
③代理商品銷售的地區;
④當事人(個人或法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國際慣例,委託方不得超越代理方在協議規定的時期和地區內經銷協議規定的商品,但委託方有權根據市場銷售情況調整價格並通知代理方參照執行;代理方則不得經銷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地區以及協議規定的委託方以外的相同或相類似的商品,代理方必須按委託方所規定的銷售條件收集訂單,代理方必須經常就市場銷售情況向委託方提供咨詢或調查報告等,代理方按協議規定的計算方法收取傭金作為報酬。
⑤代理商品的價格條件和付款方式;
⑥廣告宣傳和費用負擔。
其實作為合同,只要成立要件滿足,其他要件可以適用法定或習慣的做法,祝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