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經營許可證查詢
1. 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初次申辦燃氣經營許可證需提交以下資料:
1、申辦燃氣經營許可證申請報告。
2、燃氣經營許可證申報表(一式三份)。
3、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職務聘書、技術工人上崗操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聘任合同)、繳納社保(工傷保險)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核准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5、燃氣設施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燃氣設施總平面布置竣工圖、管道供氣區域平面圖;安全評價報告書。
6、壓力容器、槽車(船)檢測合格報告書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操作規程、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服務公約。
8、企業的氣源來源情況及燃氣質量檢驗報告。
9、瓶裝燃氣供應站(銷售點)的負責人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員工的崗位技能操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0、主管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2. 生產許可證編號如何在線查詢
根據你提供的執行標准應該屬於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類產品,(如圖示)生產許可證的取證信息查詢可以上國家質檢總局的網站上的綜合查詢--獲證企業查詢里查到。
你提供的許可證號未能查到相關信息,不確定是質檢總局網站的問題還是該證號並未獲得許可,且根據執行標準的類別「燃氣快速熱水器」應該屬於質檢總局3C強制認證的產品類別,除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外,還應取得3C認證證書。
(2)燃氣經營許可證查詢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參考資料:網路--生產許可證
3. 有燃氣供應資質的公司給無燃氣供應資質的公司供氣,屬於為無照經營提供便利條件,工商部門如何查處
根據《無照經營查處抄取締辦法》只能襲處罰無證的那個人,有資質的燃氣公司不能處罰。
如果想處罰燃氣公司,可以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583號令)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燃氣公司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運用經營的燃氣,並依據其46條規定的法律責任處罰:處1萬~10萬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
4. 管道燃氣特許經營許可和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區別
特許經營是指 管道燃氣企業與政府之間簽訂的協議,劃定一定的區域,協議簽訂後有排他性的權利,就是別人不能在你的協議規定的區域內經營管道燃氣,你也不能在這個區域外經營(除非另有協議)你必須憑這個協議再領取燃氣經營許可證,一般一個縣市1塊或幾塊分給不同的企業,各自獨立運作,相互自己互不幹涉,沒有競爭。因為管道的投資費用很高,所佔的空間資源也較大,幾家公司都做就重復建設太浪費了。
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許可范圍可以是有特許經營協議的管道燃氣,也可以不是管道的,例如液化氣大部分是開放的,領到許可范圍是液化石油氣的燃氣經營范圍可以是發證部門所管轄的整行政區域,各個企業之間可以在同一個地方銷售,這樣就有競爭了。
5. 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燃氣經營許可的,應當向發證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一)燃氣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企業章程和企業資本結構說明;
(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等人員的身份證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內的燃氣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四)固定的經營場所(包括辦公場所、經營和服務站點等)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五)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備案文件;
(六)申請的燃氣經營類別和經營區域,企業實施燃氣發展規劃的具體方案;
(七)氣源證明。燃氣氣質檢測報告;與氣源供應企業簽訂的供用氣合同書或供用氣意向書;
(八)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材料;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6. 天然氣、液化氣如何辦理經營許可證
辦事規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政務大廳建設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版進行初審權後受理;
第二步:經初審合格後,上報省市有關部門審查發給《燃氣經營許可證》;
第三步:申請經營的企業憑《燃氣經營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燃氣經營。
所需材料: 1、申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2、提交企業核名手續;
3、組建企業的上級部門批文或者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決議、企業章程;
4、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經濟、技術負責人職務、職稱證件(復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具有法律效力的驗資證明或注冊資金證明(管道燃氣企業500萬以上、液化氣經營企業50萬以上、CNG加氣站300萬以上)、法定代表人;
6、營業場地產權證明或租用協議;
7、規劃(液化氣經營門市部除外)、公安消防批准文件及其他燃氣工程建設批准文件、竣工驗收資料;
8、有效的氣源供應合同或者保障燃氣氣源供應的可行性方案;
9、企業上年度財務年報及財務年度審計報告;
10、應急事故處置預案及其他管理制度和營業制度;
11、生產服務管理人員上崗證。
7. 沒有土地證可否辦燃氣經營許可證
沒有土地證,可否辦燃氣經營許可證?應該是不好辦理,因為你那個證件是拿不下來的,提不了提不了的
8. 沒有液化氣經營許可證怎麼處法
按照現行的《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燃氣經營者不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燃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絕向市政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符合用氣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供氣的;
(二)倒賣、抵押、出租、出借、轉讓、塗改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義務擅自停止供氣、調整供氣量,或者未經審批擅自停業或者歇業的;
(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於經營的燃氣的;
(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
(六)要求燃氣用戶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務;
(七)燃氣經營者未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或者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9. 燃氣經營許可證好辦嗎補辦燃氣 經營許可證怎麼辦呢
申辦條件:
1、有穩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
2、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儲存、輸配、充裝設施和燃氣質量檢測、燃氣計量、消防、安全保護等措施;
3、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從事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得低於50萬元;從事管道燃氣經營許可的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得低於200萬元;從事天然氣加氣站建設經營企業注冊資本金,加氣母站不得低於2500萬元,標准站不得低於1500萬元,子站不得低於500萬元。
4、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
5、有與燃氣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燃氣管理和作業人員。瓶裝燃氣經營企業必須有具備資格的專業工程人員1人以上,具備資格的燃氣管理和作業人員不少於5人,並有專門會計人員;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必須有燃氣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其中,燃氣專業工程師不少於2人,助理會計師以上財務人員2人,具備資格的管理和作業人員不少於12人;
天然氣加氣站母站經營企業必須有燃氣專業工程師2人以上,每一個加氣母站經營企業還必須有具備資格的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16人以上;申請建設標准站、子站的天然氣經營企業必須有燃氣專業工程師1人以上,每一個標准站、子站經營單位還必須有具備資格的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12人以上;
6、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搶險搶修預案,並具備燃氣事故搶險搶修能力;
7、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 燃氣經營許可證和燃氣供應許可證的區別
經營許可是針對企業發的,一般由地級市住建局發
供應許可針對企業下面的具體供應站點(加氣站)發的,一般由縣級市住建局發。
一個企業可以有很多個加氣站點,當然有的企業可能只有一個加氣站,那樣的話感覺上好像就沒有區別了,就是經營許可證的適用范圍更廣而已了,實際上也是這樣。
但其實嚴格的講,只有供應許可是沒有開發票的權利,只能算是燃氣經營企業下面的一個分支,沒有獨立法人資格。但實際一般有了供應許可工商就認可了,不是太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