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使用許可證
A. 葯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應准備哪些材料
(一)、申請開辦需提供以下資料:
1、開辦葯店申請書(表一);
2、籌建零售葯品申請內表(容表二);
3、工商局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4、葯店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表三)、質量負責人履歷表(表四);
5、葯店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6、葯店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7、葯店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職稱證書、注冊證書原件、復印件;
8、擬使用房屋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房產證和租房協議);
9、房屋地理位置圖及經營場所、倉庫平面圖;
10、葯店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兼職證明;
11、葯店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違規證明;
12、法定代表人對質量負責人聘用合同或聘書。
B. 材料使用許可證防水的外包裝及產品標識這一欄怎麼填
參考產品合格證填寫
C. 消防材料使用許可證資料怎麼填寫
您好!
如果是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那不管是多大的工廠都必須辦理,但內如果是與容消防安全無關的,如石材加工場,那就無需去辦理消防許可證。
到消防安全部門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需要攜帶的材料如下: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領取《消防安全檢查申請表》認真填寫,上交;房產證(租賃的可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提交自擬的消防安全制度。
如有疑問,歡迎提問。
D. 材料使用許可證施工單位簽完後該送給誰,監理單位簽名
1、檢驗批要監理工程師簽;
2、聯系單要看是什麼類容,這個和監理人員的權回限有關,看施工合同的約定;答一般聯系單監理工程簽證即可,但牽涉重大變更或簽證的需總監認可;
3、檢驗批和聯系單監理員沒有簽字權,監理員只能簽署一些見證和旁站記錄之類的。
E. 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需要哪些哪些材料或證件
依據《特種行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合法、固定經營場所、設施證明材料,與居民住宅屬於同一建築、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門戶和通道的,還應當提交所有住戶同意共用的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以及無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從業限制情形的保證書;經營場所(含庫房)地理位置和內部結構平面示意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其復印件;依法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F. 怎麼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材料要哪些呢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兩種,一種為零售,一種為批發。
1、凡從事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包括軟磁碟、只讀光碟、互動式光碟、照片光碟、高密度只讀光碟、集成電路卡等)的零售、出租的單位和個人均須申領《出版物發行許可證》。從事上述出版物批發業務的應向省、市新聞出版局提出申請。
2、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申領《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呢?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小編來給大家詳細的講一下,歡迎大家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受理、審查、審驗的前置條件:
(一)許可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無數量限制(無)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申報材料:
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5、經營場 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
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租賃協議;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
G. 辦理施工許可證所需材料有哪些,要如何辦理
一 需要材料: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四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各地的規定略有不同。主要是甲方提供。
二 辦理程序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限期要求建設單位補正,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