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證辦理機構
Ⅰ 如何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申請辦來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當自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
申請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4、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5、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拓展資料: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
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及其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許可權。
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Ⅱ 生產許可證是哪個部門辦
《安全生產許可證抄條例》第三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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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關於生產許可證的辦理,自己辦、找代辦與找質監局辦有什麼區別呀
1、所花資金不同
自己辦:優點是不花咨詢費,自己做的自己可以落實;找代辦:優點是流程熟悉,資料現成,花的力氣小,但花錢多;質監局辦:質監局的咨詢因為種種因素,不可能很細致,面面俱到,但所花的錢財基本固定。
2、提前准備的資料不同
自己辦:辦理生產許可證需要相當的技術力量,廠房規劃,設計,整改,材料編寫,申報,和相關部門溝通,現場審核等。
質監局辦:質監局是組織機構,不能替企業辦理,只能提供咨詢,質監局的咨詢因為種種因素,不可能很細致,面面俱到,只是宏觀上的一點指導,服務意識也不見得好。您也不見得能找到人。質監局常常是通過下屬協會提供相關服務。
代辦:主要是省心,省事,只是需要付出代辦費用。看似支付了咨詢費用或者代辦費用,但是少走彎路,縮短時間,總體還是節省開支的。
(3)生產許可證辦理機構擴展閱讀:
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Ⅳ 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機構有哪些
眾所周知,在我國境內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的話要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進出口的企業可以不辦理)。下面,一起來看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相關內容:
QS是食品「質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縮寫,帶有QS標志的產品就代表著經過國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強制性的檢驗,合格且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QS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並加印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QS」標志)後才能出廠銷售。沒有QS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
QS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工業產品許可證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由國家主管食品生產領域質量監督工作的行政部門制定並實施的一項旨在控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條件的監控制度。
QS制度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食品生產。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食品,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銷售無證食品。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國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麥粉、醬油和醋五類食品行業中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對第二批十類食品肉製品、乳製品、方便食品、速凍食品、膨化食品、調味品、飲料、餅干、罐頭實行市場准入制度。國家質檢總局將用3~5年時間,對全部28類食品實行市場准入制度。
SC生產許可證就是食品生產許可證,2015年10月1日起開始施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原來的QS認證、QS生產許可證走入歷史,被SC生產許可證取代,不過取代的只是一個俗稱,正式的叫法還是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國內食品生產企業必須要辦理的必備資質。
為何取消食品「QS」呢?國家食葯監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要求。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包裝上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要求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同時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完全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取消「QS」標志還有利於增強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SC(QS)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認證內容:
(一)是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對於具備基本生產條件、能夠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准予生產獲證范圍內的產品;凡不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必備條件的企業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加工。
(二)是對企業生產的出廠產品實施強制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對於不具備自檢條件的生產企業強令實行委託檢驗。
(三)是對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檢驗合格的食品加貼市場准入標志即SC標志。
SC(QS)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意義:
1.獲得入市資格:通過SC(QS)食品生產許可認證,是產品進入市場的有效通行證。
2.規范食品生產:依照產品良好生產操作規程規范產品的生產過程。
3.提高產品質量:通過質量體系的建立和有效運行,對產品實現全過程實施控制,減少質量波動、減少不合格品,從而有效的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4.提高管理水平:規范化管理,對每一項生產活動實施控制。
5.降低成本:通過管理體系文件的制定,規范每一位員工的行為,科學、合理的運用資源,減少返工,降低成本,進而提高企業的效益。
大家如果有什麼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咨詢我們專業的老師。
Ⅳ 生產許可證是向哪一級的哪個機構申批呀
你申請的是6月1號剛實施的新的食品法: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在質檢局辦理的。回現在辦理有點難度,嚴格答起來了。可能是你的硬體或者是軟體那個部分出現了問題.(軟體主要包括: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產品的檢驗報告還有很多個人和公司的東西我就不多說了)有什麼問題可以在線問我。在我的網路知道裡面可以找到我的聯系方式。
Ⅵ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是個什麼機構
一、項目名稱: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 ? ?二、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二條。 ? ?三、許可范圍: ? ?國家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 (一)乳製品、肉製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 ? (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 (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量安全的產品; ? ?(四) 安全網、安全帽、建築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 ? ?(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 ?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 四、許可條件: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 ? ?(一)有營業執照; ? ?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 ? ?(三)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 ? ? ?(四)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 ? (五)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 ?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 ?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 五、許可數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獲得許可。 ? ? 六、實施機關: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省 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 ? 七、許可程序: ? ? ? (一) 申請和受理 ? ? ? 1、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向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2)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3) 生產許可證證書復印件三份(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4) 產品實施細則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2、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並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行政許可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要求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1)申請事項不屬於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2)申請事項不屬於本行政機關的;(3)企業被吊銷過生產許可證,3年內申請同一類產品生產許可證的;(4)申請企業原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所取得的生產許可證被依法撤消,其3年內再次提出該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申請的;(5)申請企業因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提出申請,經查實後,不予受理;其一年內再次提出該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申請的;(6)其他法定不予受理情形。 ? ? ?3、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負責組織審查的,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審查部。 ? ? (二) 企業實地核查 ? ? ? 1、根據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審查部組織審查。 ? ? ? 2、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審查部制定企業實地核查計劃,提前5日通知企業,由審查部組織審查的,審查部同時將核查計劃抄送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 ? ?3、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審查部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 ? ?4、審查組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核查時間一般為1-3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 ? ?5、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審查的,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實地核查結論以書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業;由審查部組織審查的,審查部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實地核查結論以書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業,同時告知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 ? ?6、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並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 ?(二) ?產品抽樣與檢驗 ? ? 1、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封存樣品,並告知企業所有承擔該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由企業自主選擇。 ? ? 2、經實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樣檢驗的,告知企業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日內將樣品送達檢驗機構。需要現場檢驗的,由核查人員通知企業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驗。 ? ? 3、檢驗機構在產品實施細則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檢驗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 ? ? 4、企業產品檢驗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並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 ?(三) ?審定和發證 ? ? 1、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審查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核查記錄、核查報告和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並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將申報材料報送審查部;由審查部負責組織審查的,審查部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核查記錄、核查報告和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匯總和審核。 ? ? 2、審查部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40日內將申報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 ? 3、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0日內完成上報材料的審查,並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 ? 4、國家質檢總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符合發證條件的,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內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 ? ?5、全國許可證辦公室將獲證企業名單以網路、報刊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 ? (四) ?集團公司的生產許可 ? ? 1、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能以所屬單位名義單獨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 ? ? 2、各所屬單位無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可以單獨或者聯合與集團公司一起提出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 ? 3、所屬單位與集團公司一起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集團公司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凡按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企業實地核查的,集團公司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直接派出審查組,也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分公司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核查。集團公司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按上述規定程序匯總上報有關材料。 ? ? 4、其他經濟聯合體及所屬單位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的,參照集團公司辦證程序執行。 ? ? (五) 委託加工備案程序 ? ? ?1、委託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的產品;(2)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產品涉及產業政策的,應符合產業政策有關要求;(3)已簽訂了有效委託加工合同並公證,且委託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託企業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 ? ?2、受委託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產品;(2)已獲得生產許可證;(3)已簽訂了有效委託加工合同並公證,且委託加工合同必須明確委託企業負責全部產品銷售。 ? ? ?3、委託企業和被委託企業分別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備案申請,並分別提交以下備案申請材料:(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委託加工備案申請書》一式二份;(2)委託企業和被委託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3)被委託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4)公證的委託加工合同復印件。4、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收到委託加工備案申請之日起5日內,進行必要的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 ? 八、許可期限: ? ? ? 1、對於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的情況,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可在70日內完成審定發證工作(檢驗機構進行產品檢驗所需時間不計入上述規定的期限); ? ? 2、對於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的情況,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可在70日內完成審定發證工作(檢驗機構進行產品檢驗所需時間不計入上述規定的期限)。 ? ? 九、審批結果公開: ? ? ? 國家質檢總局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和《中國質量報》上陸續公告獲證企業名單及有關信息。 ? ?十、收費: ? ? ? ? ?1、收費依據 ?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 ? ? (2) 收費項目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管理暫行規定》([1992]價費字127號); ? ? (3) 審查收費標准:《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等收費項目歸屬部門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2]19號); ? ? (4) 檢驗收費標准:《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核定73種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費[1996]1500號)、《關於發布<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1992]價費字49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新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收費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1793號)。 ? ? 2、計費單位 ? ? (1)審查費和公告費:審查費為每個企業2200元,同一次審查時每增加一個申證單元加收審查費440元;公告費本著節約原則據實收取,每個企業收取400元; ? ? (2)產品檢驗費: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各類產品檢驗收費標准收取參考資料:不知道你是不是北京的
Ⅶ 怎樣辦理生產許可證
一、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六、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7)生產許可證辦理機構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 (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生產許可證 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生產許可證 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生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參考資料:生產許可證-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