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稅務登記
A. 新辦企業稅務登記流程
一、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三、辦理開業登記的地點
1、納稅企業和事業單位向當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企業和事業單位跨縣(市)、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除總機構向當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外,分支機構還應當向其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業戶向經營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流動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向戶籍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4、對未領取營業執照從事承包、租賃經營的納稅人,向經營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行政許可稅務登記擴展閱讀:
一、辦理稅務登記應帶的手續依行業、經濟性質與具體相關事務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所以稅務登記辦理前應咨詢相應稅務機關。但一般情況下,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二、開業稅務登記
企業、包括企業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活動。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銀行賬戶證明;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B. 以下哪一種行為屬於行政許可()A、企業法人登記 B、婚姻登記 C、稅務登記 D、戶口登記
1.解答:復
在以制上四選項中,只有A選項:企業法人登記是行政許可
2.原因:
行政許可的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行政許可的類型:
行政許可分為:普通許可、特許事項、認可、核准、登記五大類。
其中「企業法人登記」便是屬於第五類「登記」中的「工商企業登記」。
另外三個選項的性質:
B、婚姻登記 C、稅務登記 D、戶口登記在性質上屬於行政確認,不屬於行政許可。
故本題選A。
3.附件:行政許可與行政確認的區別(僅供參考)
C. 請問:工商登記是不是行政許可,稅務登記是不是行政審批
工商登記是行政許可,稅務登記歸為行政審批類。
工商登記是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是指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人的申請,通過頒發許可證或執照等形式,依法決定是否賦予特定的行政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或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或資格的行政行為。
工商登記是通過「登記」方式授予申請人《營業執照》,賦予對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格。
稅務登記歸為行政審批類,因為大部分行政行為都可以看作是行政審批。稅務登記是行政確認行為。
行政確認行為是指行政主體所具有的確認或否定相對方的法律地位或權利義務的單方法律行為.稅務登記是通過「登記」方式確認申請人是納稅義務人。
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法定製度,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它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收管理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也是納稅人必須依法履行的義務。
(3)行政許可稅務登記擴展閱讀:
1.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方針對特定的事項向行政主體提出申請,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前提條件。無申請則無許可。
2.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行政許可可以一般禁止為前提,以個別解禁為內容。即在國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對符合特定條件的行政相對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資格或權利,能夠實施某項特定的行為。
3.行政許可是行政主體賦予行政相對方某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許可是針對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4.行政許可是一種外部行政行為。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針對行政相對方的一種管理行為,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一種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審批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5.行政許可是一種要式行政行為。行政許可必須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應當是明示的書面許可,應當有正規的文書、印章等予以認可和證明。實踐中最常見的行政許可的形式就是許可證和執照。
D. 變更稅務登記表和稅務行政許可變更申請表有什麼區別
1.變更注冊資本
(1)變更的決議或補充章程的原件及復印件。
(2)驗資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註明未注資的除外)。
2改變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國有企業提供上級部門的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
(4)沒有國有企業上級部門任命書的納稅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願意承擔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該納稅人涉稅業務的權利和義務的聲明」,對不提供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進行稅務檢查。
3改變登記注冊類型;
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改變注冊(住所)地址或經營地址;
(1)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2)《發票繳銷登記表》(一式二份)(若經營地遷移到市內其他行政區的需提供)。
(3)進出口業務的納稅人需提供經進出口稅收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注銷認定通知書》。
5改變銀行賬號;
(1)銀行開立賬戶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2)《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委託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變更ETS繳稅賬戶時提供)。
6變更核算形式、投資方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只有投資總額發生變動的,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即只變更投資方信息、投資總額不發生變動的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
7.變更分支機構負責人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8.變更經營范圍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適用於無營業執照的納稅人)。
(2)《納稅人稅種登記表》(一式二份、涉及稅種變更的填寫)。
9.分支機構申請變更其總機構相關登記信息:
(1)總機構的《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總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0總機構變更其分支機構相關登記信息
(1)分支機構的《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1.變更納稅人識別號
(1)因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需變更納稅人識別號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因納稅人基本信息變更或因行政區劃變化等原因,需要變更納稅人識別號的,提供相應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E. 工商登記是行政許可還是行政確認
你好,一般認為,工商登記是行政許可。
F. 關於個體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問題
個體戶營業執照,還是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盡管個體工商戶有免稅政策,但是稅務登記證是必須辦理的。
從事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凡應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戶,應向地稅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地稅稅務登記申請表》,按規定填寫完整並隨帶有關資料送稅務登記窗口審核,在通知期限內到稅務登記窗口領取證件
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納稅人辦理開業稅務登記,應攜帶以下資料及其復印件各一份:
(一)各類企事業單位(包括私營企業)
1、主管部門(仍須主管部門批準的企業)批准文件;
2、營業執照副本(無營業執照的行政事業單位提供行政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
3、驗資報告;
4、章程或合同(協議書);
5、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副本(申請注冊登記的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
6、企業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護照);
7、企業辦稅人員會計上崗證;
8、技術監督局核發的企業代碼證;
9、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對個人合夥制企業,還須提供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合夥協議書。
(二)納入注冊登記的社會團體
1、社會團體登記證;
2、技術監督局《統一代碼證書》;
3、社會團體法人及辦稅人員居民身份證;
4、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
(三)個體工商戶
1、營業執照副本;
2、業主身份證;
3、店面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協議書)。
法律責任:
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3、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稅務登記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以責令其糾正,並按照實際情況徵收稅款。
建議還是應該按時進行稅務登記。稅務專員會給你核定納稅方式(定額稅或比率稅)、稅種、稅率等。個體工商戶還能享受國家月銷售額小於3萬元的免稅政策。
G. 企業法人登記、婚姻登記、稅務登記、戶口登記哪個屬於行政許可
稅務登抄記屬於行政許可。襲
H. 稅務登記為什麼不是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的特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方針對特定的事項向行政主體提出申請,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前提條件。無申請則無許可。 2.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行政許可可以一般禁止為前提,以個別解禁為內容。即在國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對符合特定條件的行政相對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資格或權利,能夠實施某項特定的行為。 3.行政許可是行政主體賦予行政相對方某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許可是針對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4.行政許可是一種外部行政行為。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針對行政相對方的一種管理行為,是行政機關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一種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審批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5.行政許可是一種要式行政行為。行政許可必須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應當是明示的書面許可,應當有正規的文書、印章等予以認可和證明。實踐中最常見的行政許可的形式就是許可證和執照。
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法定製度,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它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收管理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也是納稅人必須依法履行的義務。
故稅務登記不是行政許可它不符合行政許可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