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許可
⑴ 放生到野外的保護動物受法律保護嗎
只要是在國家保護動物名錄中的野生動物都受《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保護。專
對於野生動屬物,國家對其中的一部分分一級和二級保護,都列有明確的清單名錄。在這個名錄中的都屬於國家級保護動物。
另外,在這部分保護動物名錄之外的野生動物,國家林業局還有一份「三有」動物名錄。「三有」動物也就是有重大科研價值、重大經濟價值、重大生態價值的動物。三有動物也不能隨便捕捉和經營,控制傷害源頭這也是一種保護形式。
⑵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人工馴養許可證
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破壞或者侵佔。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貫徹實行對野生動物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的方針,鼓勵開展野生動物科學研究。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意識。
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公民有權舉報、制止非法傷害野生動物以及侵佔或者破壞野生動物生存環境的行為。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野生動物保護、救護、馴養繁殖、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或者舉報、查處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行為的有功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條 市、縣(市)、區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工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工作。
第二章 野生動物保護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生物和工程技術等措施,依法保護和發展野生動物資源和生存環境。
第八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傷害野生動物。
禁止破壞或者侵佔野生動物生存環境。
第九條 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建立野生動物資源檔案,為保護野生動物提供依據。
第十條 每年四月為本市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每年四月第四周為愛鳥周。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集中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 下列區域為野生動物重點保護區:
(一)凈月潭國家森林公園;
(二)雙陽吊水壺溶洞風景旅遊區;
(三)石頭口門、新立城、太平池、雙陽水庫等大中型水庫庫區;
(四)國有林場的林區;
(五)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公園、大型綠地;
(六)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野生動物保護區。
在重點保護區內設立保護、發展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在這些場所內,嚴格控制開發建設項目。
第十二條 禁止在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堆積、傾倒污染物,經批准建設的項目,其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
第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因為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的,應當經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向省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特許獵捕證》。
第十四條 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對沒收和移交的保護野生動物的救護、飼養、放生、上交工作。市人民政府應當保證保護野生動物救護所需經費。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保護的野生動物受到自然災害或者疾病威脅,以及受傷、迷途、被困時,應當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或者移交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誤捕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無條件放生。
第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農業、林業生產。
保護的野生動物給單位或者個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經市、縣(市)、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實後,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第三章 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
第十六條 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到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馴養繁殖許可證》。
未辦理許可證的,不得馴養繁殖野生動物。
許可證實行免費年檢制度。
第十七條 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
(二)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資金、人員和技術。
第十八條 申請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馴養方案;
(二)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來源證明;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九條 單位和個人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應當由縣(市)、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依法向市或省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許可證。
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應當持《馴養繁殖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申請後,符合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發放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情況。
第二十一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批準的馴養方案進行。變更野生動物種類、停止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應當到原批准機關辦理變理、終止手續。
第二十二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應當遵守動物衛生防疫、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以經營為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野生動物的管理,建立健全野生動物資源檔案,定期檢查、維護馴養繁殖場所,防止野生動物逃逸。
第二十四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獲取野生動物,不得擅自馴養繁殖非法獵捕的野生動物。
第四章 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經營利用
第二十五條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到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人工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以下簡稱《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申領《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野生動物來源證明;
(二)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用途的說明;
(三)野生動物運輸許可證明。
第二十七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申請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屬於本市市區(不含雙陽區)范圍內的,由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屬於縣(市)、雙陽區范圍內的,由縣(市)、雙陽區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發放許可證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情況。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持《收購銷售加工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來源必須合法;
(二)按照批準的種類、數量、用途經營利用;
(三)不得對社會和公民造成危害;
(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標准。
第二十九條 嚴禁飯店、賓館、酒樓、招待所、餐廳及其他飲食攤點、制售葯品網點、商業網點等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
(一)用非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加工製作食品、葯品、產品;
(二)銷售以非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為原料的食品、葯品、產品;
(三)用野生動物名稱製作廣告或菜譜。
第三十條 收購、銷售、加工外埠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持有當地省級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產地證明和准運證及本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有關證明。
第三十一條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繳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收費標准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依法沒收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除應當放生的以外,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收購、銷售、加工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需跨縣(市)、雙陽區運輸的,由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准運證。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未持有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准運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運輸、郵寄、攜帶。
第三十四條 運輸、郵寄、攜帶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按照準運證標明的種類、數量和起止地點辦理,超出准運證規定范圍的,應當重新辦理准運證。
第三十五條 公路、鐵路、航空、郵政等部門對無准運證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不得承運。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進入市場和未進入市場交易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依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扣留、沒收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應當及時移交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的檢查,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不得拒絕與妨礙其依法執行公務。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十三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相當於獵獲物價值5倍以上8倍以下罰款。沒有獵獲物的沒收獵捕工具,情節嚴重的並處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以相當於恢復原狀所需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沒收野生動物。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吊銷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可以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相當於實物價值5倍以上8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由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扣存野生動物及其產品,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的沒收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吊銷有關證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補辦運輸證明;逾期未辦理運輸證明的,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相當於實物價值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本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處罰決定的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由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⑶ 這是什麼鬼,可以養嗎,不能就放生了
野生黃緣龜兄弟,別養,找個好的地方放生,這玩意先前有人做它的買賣然後被判刑了。。。
⑷ 請問怎麼給父母延壽放生.急!急!急!
其實,因為您是佛教初學者,正好暫時沒有很嚴格和繁瑣的規矩,所以你就可以用一些簡化版的。
1、簡化版的大悲水:先准備一杯乾凈的水(因為現在的水質情況,建議用涼開水吧),誠心誦持大悲咒(如果因為初學,誦持咒文不熟練,也可誦持「六字大明咒」,這樣比較不容易出錯)一遍,然後對這杯水吹氣,然後再誦持,再吹氣,如此反復多次(次數不嚴格要求,最好多一些),這杯水就可以用了。
2、往生咒一般用在對已故人的超度,也可用在化解冤親債主的糾纏。
《心經》是經文,簡單的可以理解成,是般若部的剛要。
懺悔文是用來拜懺和化解業障的。
3、如果您父母身體情況許可並且也願意和你一起去放生,還是可以讓您父母和你一起去放生的。
如果您父母身體情況許暫時不許可,或者不願意去,建議你自己去較合適,放生時,把你放生功德迴向給你父母就行。
要是去的話還是可以一起念(迴向),當然也可以各自單獨迴向。
4、初學者的普通放生一般不用上香;如果是寺院法師組織的,有一定規模和儀式的放生,當然要按照儀式進行了。
另外友情提示:持咒一般是先要有上師的,如果您有皈依的上師,還是可以持咒的;如果您暫時沒有皈依的上師,尚處在善男信女階段的話,建議您先持「大輪金剛陀羅尼」,以避免「盜法」。
⑸ 你好,漁業捕撈許可證,還辦理嗎
答:漁業捕撈許可證,事實應該還辦理。
⑹ 朋友得了絕症,我幫他放生做善事,對我有影響嗎
沒問題 沒有任何影響復 你念誦佛號制 迴向放生的物命 找個適合存在的環境就行
遠離人群 不被抓到就行 還要多多懺悔 大量的念誦經文 咒語為好 只是放生不夠的
注意功德迴向
迴向文:願以此功德迴向給(出生在年月日的名字 說農歷生日)的歷代
宗親,六親眷屬,歷劫、冤、親、債、主,錯殺,誤殺,故殺的一切生靈
,人,非人等,願你們早日離苦得樂,脫離六道輪回,往生極樂世界。往
夕所造諸 惡 業,皆由無始貪嗔痴,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三遍。
⑺ 放生500隻巴西龜 私自放生野生動物違法嗎
放生外來物種的需要經過當地林業/農業部門審批,未經許可放生的需要對放生的動物追回,並承擔相應的處罰
⑻ 撿到的保護動物放生又不走自己可以養到嗎
撿到的保護動物放生又不走。。但是保護動物系要不允許。
⑼ 刻意放生是什麼,什麼才是刻意放生
我想,所謂的不要刻來意自的去放生,主要是以前人如果要放生了,就會提前通知賣魚賣鳥的商販,說我某月某日要放生了,你去給我准備多少條魚多少只鳥.這樣那些商販就會去抓鳥捕魚,這樣本來你的意思是要放生,卻因為商販去抓而害的很多眾生死亡,這樣的"放生"就不是很好.
但如果只是你路過菜場,看到一些魚或者其他眾生在那裡被賣,如果你不買來放生,那他們肯定會被別人買走而被殺死吃掉,這個時候就不是不要刻意放生了,而是要盡你的經濟能力買來放生,如果經濟能力不許可,也要給這些眾生來念佛號或者咒語,祈求三寶加被來讓這些眾生都能脫離惡道,往生西方.這樣是一個佛弟子的本分.
至於師兄的另外問題,放生喂魚的小魚也很好啊,如果自己對放生儀軌不熟悉,可以參加寺院或者各地放生小組的放生,這樣大家共修的力量會更大.
隨喜師兄發心,合十祝願吉祥,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