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許可證
① 怎樣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一、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程序
1、首先需要保證企業各項證件、設備、機構合理合法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之前,需要先將自己的企業起一個名字,並合理合法,各項其它證件齊全,生產食品的設備實施齊全安全合法,這樣才能夠去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不過這些基礎性的東西不齊全,是申請不下來的,所以第一步就是對企業進行整頓。
2、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要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去申請。可以提前打電話問一下,具體有什麼要求,需要准備哪些材料等。這樣可以避免去了很多次,都無法申請。所以問清楚後,去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去申請就好。
3、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首先就需要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書。需要用自己的企業名稱等各項數據,正確填寫。大家填寫的時候一定要仔細一點,萬一填寫錯誤那可就麻煩。填寫完成記得簽字,保證申請書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請下來食品生產許可證。
4、需要准備相關的材料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准備很多材料。主要有企業的營業執照、食品加工場地的平面圖、食品加工場地各個功能區域的平面圖、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設備設施的清單、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等各項材料。大家一定要將自己能想到的都准備好,或是提前詢問相關部門進行准備,以免耽誤生產。
5、提交申請書和材料,並會給我們受理通知書
將所有的東西准備完整後,提交到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如果現場沒有發現問題,材料等齊全,就會發一張受理通知書。但是如果材料不全或是那裡不合格,現在就不會受理申請,回去准備好材料和相關的東西,找時間在重現提交,一直到受理後拿到受理通知書為止。
6、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在一定時間內現場審核
之後回去等食品監督管理和相關部門,來到企業現場進行檢查審核即可。只要現場審核通過,基本就沒有問題啦。需要將自己企業的現場和制度等,整改到合理合法,就能通過審核。
7、最後去食品監督管理部門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
經過上面的准備、提交、審核後,如果有問題提供完整改資料,一般就沒有問題。根據通知或是自己問一下,什麼時候可以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我們准備好證明材料,去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即可。這樣食品生產許可證就申請下來。總體來說不是很好申請,需要耐心准備整改才能申請下來。
二、申請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不同工藝應分別提交,圖中應包含原輔材料、關鍵控制點及參數指標,加蓋企業公章);
4、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申請延續或變更的,還需提供原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和副頁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陳述,治理結構圖及申請人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聲明(申請免於現場核查時提交,加蓋企業公章)。
6、產品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需提供企業自行備案標準的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8、 企業生產場所照片;
9、復配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表(僅復配食品添加劑企業提供,並附食品添加劑原料的使用依據和不同配方的產品標簽及說明書式樣,加蓋企業公章);
10、復配食品添加劑有害物質和致病性微生物信息表(僅復配食品添加劑企業提供,並附復配食品添加劑有害物質限量計算方法,加蓋企業公章);
11、企業關於參與復配的各組分在生產過程中不發生化學反應的聲明(僅復配食品添加劑企業提供,並附生產過程中各組分不發生化學反應的分析說明,加蓋企業公章);
12、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相應的產品注冊和備案文件(僅嬰幼兒配方食品企業提供,加蓋企業公章);
13、其他證明材料;
(1)食品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② 關於食品加工生產需要辦理什麼許可證
1 受理部門
自治區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2 部門職責
負責全區食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
3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4 條件
(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已取得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企業代碼證書(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除外);
(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備與保證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以輻射加工技術等特殊工藝設備生產食品的,還應當符 合計量等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條件;
(四)食品加工工藝流程應當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陳舊食品與新鮮食品等的交叉感染;
(五)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六)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准組織生產。食品質量安全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強制性標准要求,無強制性標准規定的,應當符合企業明示採用的標准要求;
(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食品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八)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九)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在生產的全過程建立標准體系,實行標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建立崗位質量責任制,加強質量考核,嚴格實施質量否決權;
(十)用於食品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對食品無污染。食品的包裝和標簽必須符合相應的規定和要求。裸裝食品在其出廠的大包裝上能夠標注使用標簽的,應當予以標注;
(十一)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十二)符合各類食品《審查細則》的具體要求。
5 辦理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向所在地省、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下列目錄提交申請材料:
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文本一式三份)
2、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式三份)
3、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4、企業代碼證(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企業除外。復印件,一式三份)
5、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6、企業生產場所布局圖(一式三份)
7、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一式三份)
8、企業質量管理文件(一份)
9、企業標准文本(執行企業標準的企業)(一式一份)
10、HACCP體系認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證(已獲得的企業提供。復印件,一式三份)
11、審查細則要求提供的或行業的特殊性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復印件,一式三份)
6登記程序
1、企業申請
企業向所在地省、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出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受理
受理部門審查企業申請材料,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出具書面通知書。
3、企業生產條件現場審查
受理部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完成企業生產條件現場審查。
4、產品抽樣檢驗
對現場審查合格企業,由審查組現場抽取樣品,送指定檢驗機構進行產品檢驗。
5、材料匯總上報
屬於國家發證產品范圍的,由省級質監督部門向國家質檢部門上報現場審查和發證檢驗合格企業申請材料。屬於省級發證產品范圍的,由省局匯總現場審查和發證檢驗合格企業申請材料。
6、決定
質檢部門在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準予核發決定
7、證書頒發
在准予許可決定後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
7 辦事時限和辦事結果
(一)受理期限
自企業提出申請後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存在問題需改正或補充的,當場或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在20日內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二)審查與決定期限:受理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之日起,國家質檢總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 60日內做出准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決定。產品檢驗所需時間(包括樣品送達、檢驗機構檢驗、異議處理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三)頒發證書期限
在國家質檢總局作出准予許可決定後的10日內,將食品生產許可證證書頒發、送達申請人。
(四)變更時限
1、獲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應當在名稱變更後20日內向原申請受理部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證更名申請(國家級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名稱變更的,向省局提出,省級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名稱變更的,向市、州局提出)。受理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完成變更審查和材料上報,由原發證部門在10日內核批。
2、企業的生產地址、生產條件、檢驗手段、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在變化後20日內提出申請。省級或者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按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和審查細則的規定重新組織現場核查和產品檢驗,其變更按照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程序和時限辦理。
(五)延續時限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的,應在有效期滿6個月前提出。受理、審查、決定期限按照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程序辦理。
(註:以上期限所稱日為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
8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一)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應繳納費用。
(二)根據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127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生產許可證收費包括審查費(含證書費、差旅費和資料費)、產品檢驗費和公告費。
(三)審查費:根據財政部、國家計委財綜[2002]19號文《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等收費項目歸屬部門等問題的通知》,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為每個企業2200元,同一次審查時每增加一個申證單元加收審查費440元。審查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四)公告費:每個企業400元。公告費由獲證企業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五)產品檢驗費:由企業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向檢驗機構交付。
(六)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和公告費上繳中央國庫,實行預算管理。
9 受理地點及時間
受理地點: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監處(拉薩市民族北路7號)。時間:每個工作日。聯系電話:6825109
各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亦可受理。
10 投訴監督
當事人對受理部門及行政人員的違法行政行為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可向自治區質監局投訴、舉報。投訴電話:6817666-6402,6444
11 相關問題解答
1 問: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有效期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向原受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換證申請。
2 問: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是怎樣的?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如下:
第四十五條 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目錄產品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重新審查手續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限期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名稱發生變化,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責令限期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四十七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產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3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第四十八條 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產品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出租、出借或者轉讓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違法接受並使用他人提供的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偽造、變造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企業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五十三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定期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交報告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經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到期復查仍不合格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第五十五條 企業被吊銷生產許可證的,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同一列入目錄產品的生產許可證。
③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的證件:
1、工商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健康證: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需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合同)等資料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
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邊環境圖、平面布局圖(圖紙需列印);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
6、主要食品原輔料清單;
7、保證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標准或企業標准;
9、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④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辦理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書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以河北為例,根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食品小作坊登記申請後,應當組織熟悉業務的監管人員對其生產條件開展現場核查並出具結論。
現場核查人員不得少於兩名,現場核查應當公正公平,並嚴明工作紀律。現場核查時間和人員應當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被核查單位,現場核查時間不超過一天。
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發放《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記決定書》,並在十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相關登記信息及時通報小作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不符合條件的,發放《不予食品小作坊登記決定書》,並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食品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登記證有效期三年,臨時登記證有效期六個月。有效期滿需要延續的,應當在屆滿前三十日內向原發證部門提出延續申請。原發證部門應當組織進行現場核查,准予延續的,換發新證書,證書編號不變;不予延續的,書面說明理由並注銷登記證。
第十六條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條件及證書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後十日內,提供相應材料,到原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證。
⑤ 辦理食品加工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
食品加工復許可證和衛生許制可證
這兩個證是一樣的,到當地的食品衛生局就辦理就行了,帶上公司的三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就可以了。
另外你們要加工食品的話,在市場上銷售到時還得辦理食品安全認證,就是QS標志認證,這個認證你要是自己能辦理的話費用不高,時間就有點長,要是不明白的話找個咨詢公司幫你們幫理的話費用就有點高了,要幾萬元,這里還不包括買相關食品的檢測設備,具體的上www.hzance.com網上了解一下吧,上面有聯系電話的。
⑥ 小作坊食品加工許可證好辦嗎需要准備什麼
小作坊食品加工許可證必須符合《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方可辦理。
以甘肅為例:
《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開辦食品小作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獨立的生產加工場所,場所面積與生產加工能力相適應,布局符合工藝流程要求;
2、生產場所應當清潔衛生;
3、具備與生產加工食品品種相適應的設施設備,上、下水通暢,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洗滌以及必要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4、生產區與生活區有效隔離,防止待加工食品與食品原料、成品及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不潔物品;
5、地面應用無毒、防滑的硬質材料鋪設,無裂縫,排水狀況良好;牆壁應當使用淺色無毒材料覆塗;房頂應無灰塵;生產場所內的廁所應為水沖式;
6、具備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規定的其他條件。
《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食品小作坊辦理食品生產登記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4、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合格證明;
5、生產經營場所的合法使用證明。食品小作坊申請者還需提交生產加工場所平面圖、擬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說明及原輔料、食品添加劑清單。
(6)食品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食品生產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對於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不足30日或者有效期屆滿後提出申請的,按重新申辦食品生產許可受理;
有效期屆滿前無法做出許可決定的,企業應當在許可有效期屆滿後停止生產,待許可機關做出准予許可決定後方可恢復生產;
重新辦理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可沿用原許可證編號。
食品生產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被撤回、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食品生產者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生產許可注銷手續;
未辦理注銷手續繼續開展食品生產活動的,視為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違法行為。
獲證食品生產者因季節性或其他原因停產半年以上的,恢復生產時應當由食品葯品監管部門開展一次日常監督檢查。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小作坊食品加工的咨詢
⑦ 食品加工企業怎麼辦理生產許可證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分為:申請、受理、現場核查、樣品檢驗、發證等專步驟。申請資料屬可參考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產品相應的審查細則,《審查表》,《申請書》等資料,相當部分需要都在上述文件里有要求,還要先到市級食品葯品監督部門咨詢。希望可以幫到你!
⑧ 如何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500?開玩笑吧。辦理生產許可證已成為中小食品企業最大的負擔。一個證辦下來縣、市、省三級就要花費五六萬元,每年養證費2萬多元,一般的小廠如果利潤微薄真的是難以承受。建議你慎重考慮。
⑨ 如何辦理食品加工生產許可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設立食品生產企業,應當預先專向當屬地工商部門核准企業名稱,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後,辦理工商登記。因此,對於新開辦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在營業執照之前。 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申請程序:企業向省或市質監部門提出申請,質量監督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審查後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對受理企業生產條件進行現場核查,食品產品抽樣檢驗,材料報上級質量監督部門,上級部門組織食品生產許可前抽,省或國家質監部門批准發證,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發布審批公告。
⑩ 食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程序
1、首先需要保證企業各項證件、設備、機構合理合法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之前,需要先將自己的企業起一個名字,並合理合法,各項其它證件齊全,生產食品的設備實施齊全安全合法,這樣才能夠去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不過這些基礎性的東西不齊全,是申請不下來的,所以第一步就是對企業進行整頓。
2、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要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去當地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去申請。可以提前打電話問一下,具體有什麼要求,需要准備哪些材料等。這樣可以避免去了很多次,都無法申請。所以問清楚後,去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去申請就好。
3、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首先就需要填寫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書。需要用自己的企業名稱等各項數據,正確填寫。大家填寫的時候一定要仔細一點,萬一填寫錯誤那可就麻煩。填寫完成記得簽字,保證申請書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請下來食品生產許可證。
4、需要准備相關的材料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准備很多材料。主要有企業的營業執照、食品加工場地的平面圖、食品加工場地各個功能區域的平面圖、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設備設施的清單、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等各項材料。大家一定要將自己能想到的都准備好,或是提前詢問相關部門進行准備,以免耽誤生產。
5、提交申請書和材料,並會給我們受理通知書
將所有的東西准備完整後,提交到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如果現場沒有發現問題,材料等齊全,就會發一張受理通知書。但是如果材料不全或是那裡不合格,現在就不會受理申請,回去准備好材料和相關的東西,找時間在重現提交,一直到受理後拿到受理通知書為止。
6、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在一定時間內現場審核
之後回去等食品監督管理和相關部門,來到企業現場進行檢查審核即可。只要現場審核通過,基本就沒有問題啦。需要將自己企業的現場和制度等,整改到合理合法,就能通過審核。
7、最後去食品監督管理部門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
經過上面的准備、提交、審核後,如果有問題提供完整改資料,一般就沒有問題。根據通知或是自己問一下,什麼時候可以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我們准備好證明材料,去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即可。這樣食品生產許可證就申請下來。總體來說不是很好申請,需要耐心准備整改才能申請下來。
(10)食品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條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式控制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鄉鎮或者特定區域設立派出機構。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